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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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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021年度新疆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021年度新疆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通用版购买标书登记表.doc附件2ZZ20-025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021年度新疆食堂服务采购项目1120售.pdf附件3采购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pdf

项目概况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021年度新疆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金桦苑二楼(中国邮政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20-025

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021年度新疆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7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7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021年度新疆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编号(自编):ZZ20-025;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021年度新疆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987,860.00元

③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④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⑤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⑥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602073/2653852。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至 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金桦苑二楼(中国邮政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金桦苑二楼(中国邮政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angdongzz@126.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3)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珠海湾仔沙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18612600186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zhuhai.gdgpo.com/)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华夏路88号

联系方式:江守洋0756-381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金桦苑二楼(中国邮政对面)

联系方式:陈浩天17707562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天

电 话: 17707562629

1 采购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 公开招标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021 年度新疆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委托协议编号(采购编号):ZZ20-025 甲方(采购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 2 委 托 协 议 甲方(采购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委托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代理,乙方愿意 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 项目的基本要素 1.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2021年度新疆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1项。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捌万柒仟捌佰陆拾元整(¥987,860.00)。 二、 委托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以下各项采购活动: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4.协助甲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组织开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6.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 1.共同商定采购方案。 2.遵守采购保密约定。 3.双方将依协议协调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和做好采购工作。 甲方 3 1.按照项目的进度要求,和乙方协商,提出具体的采购任务; 2.向乙方提供拟采购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及采购清单; 3.协助乙方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 5.参加乙方组织的招标采购、评标会议; 6.向乙方确认招标采购结果; 7.在乙方按程序发出中标通知前,不得签订供货合同; 8.在乙方发出中标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乙方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法 律法规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编写、印刷招标文件; 3.负责向主管部门呈送规定的招标文件,并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如有需要); 4.负责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并发售经甲方确认的招标文件; 5.负责答复供应商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问题;需要时, 负责向所有供应商发送经甲方确认的招标文件 修改通知; 6.负责组织并主持招标采购仪式,负责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负责按规定退还投标 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7.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并出具评审结果报告且将评审结果报告发送给有关部门; 8.需要时, 负责澄清评审过程中所发现的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9.需要时, 负责通知延长招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0.负责向成交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 11.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质疑、投诉事项,采购活动期间所引起的询问、质疑、投诉等异常情况均由甲方 授权乙方处理。 五、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 验收方式与方法:乙方按照委托协议内容完成采购代理工作,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乙方移交采购文件归档资料,甲方签收采购文件归档资料移交表视为验收合格。 六、 保密 1.双方共同认识到在采购的全过程中,保密将关系到采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和影响采购成败。双 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采购公正、公平,保证采购正常进行和完成。 4 2.在采购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供应商透露采购工作的内部秘密,如:供应商的名称、 人数、以及与采购有关的重要情况。 3.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供应商就本采购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 活动均应事前、事后相互知会和沟通情况,以使工作协调。 4.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都是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 密方承担。 七、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 [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 5000 元的按照 5000元计算。最终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方式计取。 2.中标(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确认中标结果后 3日内向乙方交纳中标(成 交)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 八、 其他: 1.非甲方原因造成的采购不成功,甲方不需支付费用,乙方需继续组织采购工作,直至采购成功。由于乙 方组织不善或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废标、采购失败以致采购工作延误,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2.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对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应 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珠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任何一方违 约而造成本委托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需承担责任。 3.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 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委托协议由双方代表在广东省珠海市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8.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乙方名称: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