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0217C57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元):6936000
最高限价(元):693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93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食堂(营养食堂、职工食堂、及医疗楼二楼广济餐厅,4楼手术室餐厅)餐饮服务,服务期1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877-84555
质疑联系人:许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附件信息:
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发布稿.doc
382.2K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0217C57
项目名称: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5339868" 电子交易须知 1
HYPERLINK \l "_Toc3533986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3533987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2" 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3" 一、总 则 11
HYPERLINK \l "_Toc35339874" 二、招标文件 13
HYPERLINK \l "_Toc3533987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HYPERLINK \l "_Toc35339876" 四、开标 17
HYPERLINK \l "_Toc35339877" 五、评标 18
HYPERLINK \l "_Toc35339878" 六、定标 20
HYPERLINK \l "_Toc35339879" 七、合同授予 20
HYPERLINK \l "_Toc3533988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HYPERLINK \l "_Toc35339883"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28
HYPERLINK \l "_Toc3533988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5
HYPERLINK \l "_Toc3533988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0217C57
项目名称: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936000.00
最高限价(元):693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693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食堂(营养食堂、职工食堂、及医疗楼二楼广济餐厅,4楼手术室餐厅)餐饮服务,服务期1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 至2020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许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
2 |
采购内 容及数量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食堂(营养食堂、职工食堂、及医疗楼二楼广济餐厅,4楼手术室餐厅)餐饮服务,服务期1年。 服务期: 1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 服务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江虹路1511号)。 数量:1项。 |
3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93.6万元;投标报价如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4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5 |
电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6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服务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各种加班费、夜餐费等)、服务人员统一的服装费、员工住宿、交通工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具、各种税费、保险费、安全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物价上涨因素等服务期内的所有风险费用以及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等。 3、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
7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不统一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获取投标报价所需的资料。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 0571-87767117 |
8 |
样品 |
不要求 |
9 |
演示 |
不要求 |
10 |
招标文 件澄清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
11 |
投标文 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12 |
投标文件 的编制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13 |
投标文件 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14 |
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收件人:金俊超 13868143292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15 |
投标截止 时间和投 标地址 |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
16 |
开标时间 和地址 |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开标室)。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 |
17 |
开标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9 |
投标文件 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20 |
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21 |
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22 |
环境标 志产品 |
不适用 |
23 |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4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额为计算基础,按【2002】1980号文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部分费率摘录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 1.5% 100-500万元部分 0.8% 500-1000万元部分 0.45% 1000-5000万元部分 0.25%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2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各类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证书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年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内容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投标人专业设备发票或代理证明或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案例、专业技术人员等;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声明书。
2.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可以不提供);
(2)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
(4)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7)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8)公司总体经营理念及经营策略。
(9)食堂服务模式、服务水平、质量控制的整体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筹备方案、食品安全控制方案、风险分析及应对、支持方案、管理方案、消防安全防范等);
(10)食堂经营思路(包括但不仅限于食堂产品定价方法、各项成本构成比例、人员费用的测算思路、管理费用标准、产品价格清单);
(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2)项目负责人、厨师长简历表(后附社保缴纳证明);
(13)厨师长、主要厨师擅长的主要菜系、部分菜谱、宴席制作方面的特色专长;
(14)服务承诺书;
(1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16)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6)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分63分、资信及商务分17分三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5)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3)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资信及商务分(17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1 |
企业综合实力、资信及荣誉情况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
0~5分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以上证书不全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材料的得1分,本项得分不超过6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评审要素的,可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 |
0~6分 |
|
业主认可度 |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同类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中具有业主反馈表的,提供一份业主反馈表且反馈内容为好评的,得1分;得分可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业主反馈表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且反馈表中能体现评审需要的要素。 |
0~3分 |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投标人已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且最高赔偿限额(单张保单或多张保单累计)达到2000万(含)以上的得3分;达到1000万(含)以上的得2分;达到500万(含)以上的得1分;不足500万的或未办理投保的不得分。注:须提供保单复印件。 |
0~3分 |
(二)技术分(63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
1 |
本项目服务整体方案 |
针对本项目各食堂制定规划一套整体的服务方案: (1)餐厅服务的定位、服务时间、食堂服务措施;0-5分 (2)食堂服务的流程设计;0-3分 (3)花色品种以及主要菜系、菜谱、宴席设计方案;0-4分 (4)符合招标人特点的其他保障性方案;0-3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企业对该食堂服务需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
0~15分 |
网上订餐及配送服务方案。 |
0~4分 |
||
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食堂及餐厅的分布区域及设施等情况的了解程度。 (提供相应的文字描述及图片等材料) |
0~4分 |
||
2 |
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性控制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加工安全的风险分析情况进行评分。 |
0~4分 |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可行性控制方案是否全面,以及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性进行评分。 |
0~4分 |
||
3 |
制定服务人员计划与方案 |
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服务人员计划方案。(提供项目人员组建、培训及到位等情况) |
0~4分 |
后续人员平稳进场的可行性方案、出现应急情况的人员安排以及各项承诺。 |
0~4分 |
||
4 |
管理方案 |
人员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 |
0~3分 |
针对本项目设备使用的节能管理措施以及设备维护措施。 |
0~3分 |
||
5 |
服务承诺 |
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相关承诺和支持力度等的优劣情况。 |
0~3分 |
6 |
特色服务 |
根据所能提供的特色服务或其他餐饮服务情况评审。 |
0~4分 |
7 |
拟派人员配置方案 |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学历、工作经验、相关证书等情况。(提供近六个月社保清单) |
0~4分 |
拟派食堂管理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未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0或2分 |
||
食堂服务拟派服务团队岗位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0或2分 |
0~5分 |
||
人员文化素质及工作经验等情况。(重点考察投标人拟派的厨师长、厨房主管、冷菜厨师、面点厨师经理和月子餐厨师等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0-3分(提供近六个月社保清单) |
(三)价格部分(2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投标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提供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予2%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 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磋商采购项目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二、滨江院区食堂管理
1、滨江院区委托经营管理食堂包括职工食堂与营养食堂,其中职工食堂包括:
(1)行政楼三楼餐厅:餐厅面积约68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400人就餐;
(2)中心楼2楼陪客餐厅:餐厅面积约26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200人就餐;
(4)中心楼4楼手术室餐厅:餐厅面积约8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40人就餐。
2、各食堂定位:
职工食堂主要服务对象为全院职工;陪客餐厅主要服务对象为医院员工,患者及家属;手术室餐厅主要服务对象为手术室工作员工;营养食堂主要服务对象为住院患者。
3、食堂基本要求:
滨江院区:职工食堂目前实行早餐、中餐、晚餐、夜宵大约17个小时服务
(1)滨江院区行政楼餐厅(全年无休):
1)早餐:(3个早餐售卖服务窗口、1个现场烧制窗口)
06:30——08:30,提供各式早点,要求不少于50个品种;馄饨、面条的现场烧制;
2)中餐:(6个中餐售卖服务窗口、1个小炒点菜窗口、1个现场烧制窗口)
10:30——13:30,常规供应,要求不少于50个品种,且每周有10-20个新品;水饺、葱油饼、馄饨等现场烧制;小炒点菜;
13:00——16:30,延时窗口提供面点;小炒点菜;
3)晚餐:(4个晚餐自选窗口、1个小炒点菜窗口)
16:30——18:30,常规供应,要求不少于30个品种;小炒点菜;
4)广济咖啡吧:
9:00——18:00,提供咖啡制作、茶饮制作、包厢鲜榨汁饮料的制作、小饼干售卖等服务;
5)每周五:(每周五一个售卖窗口)
10:40-12:30 提供卤味打包售卖服务
(2)陪客餐厅(全年无休):
1)早餐:(1个陪客早餐售卖窗口、1个陪客早餐现场烧制窗口)
06:30——08:30,提供特色早点,如小馄饨、拌面、中式面点和各式稀饭等;
2)中餐: (3个陪客售卖窗口、1个拉面窗口、1个现场铁板售卖窗口、2个员工盒饭窗口)
10:30——13:30,提供快餐、兰州拉面,特色铁板饭、盖浇饭等;
3)晚餐 (3个陪客售卖窗口、1个拉面窗口、1个员工盒饭窗口)
16:30——18:30,提供快餐、兰州拉面等;
4)夜宵(周一至周日):(1个员工盒饭窗口)
18:30—23:00,提供特色自制水饺、米线、年糕等。
(3)手术室餐厅:
1)早餐:提供各式早点:(1个员工售卖服务窗口)
06:30——08:30,
2)中餐:(2个员工售卖服务窗口、1个现场烧面窗口)
10:30——13:30;常规供应;
3)晚餐:(2个员工售卖服务窗口、1个现场烧面窗口)
16:30——18:30(有时拖至20:30),常规供应。
4)夜宵:(1个员工售卖服务窗口、1个现场烧面窗口)
18:00—10:00,提供特色自制炒饭、面条、年糕等。
(4)营养食堂:
1)负责前一天病人营养餐的点餐订餐,当日营养餐的制作和配送,以及当日错时的医嘱补餐。(配合医院的陪客用餐的发放)
2)根据医院营养科开具的各类特殊饮食菜单,制作特殊饮食菜肴,并按医院要求进行针对性的配送。
3)负责每餐的餐具回收、清洗、消毒。
4、人员配置情况:
滨江院区食堂共计85人,各食堂人员分配如下:
(1)营养食堂
序号 |
岗位 |
说明 |
数量(人) |
1 |
厨师长 |
厨师长1人 |
1 |
2 |
厨师 |
负责营养食堂治疗饮食和普食的烧制3人 |
3 |
3 |
VIP病房、月子餐厨师 |
负责计划开展的病房点餐和月子餐的烧制。VIP病房、月子餐厨师2人 |
2 |
4 |
面点师 |
中点师2人 |
2 |
5 |
面点普工 |
面点普工1人 |
1 |
6 |
送餐员 |
病房送餐17人、流质1人、点菜流质配送替班1人 |
19 |
7 |
点餐员 |
负责营养食堂病区送餐2人 |
2 |
8 |
质管员 |
仓管1人、食堂用餐系统维护1人 |
2 |
9 |
洗碗工 |
洗碗保洁2人 |
2 |
10 |
普工 |
洗切保洁2人,洗碗洗切保洁替班1人 |
3 |
合计 |
37 |
(2)职工食堂(行政楼3楼职工餐厅、中心楼2楼陪客餐厅、中心楼4楼手术室餐厅)
序号 |
岗位 |
说明 |
数量(人) |
1 |
项目主管 |
1 |
|
2 |
厨师 |
大灶厨师长1人 |
1 |
3 |
大灶厨师 |
大灶厨师5人 |
5 |
4 |
拉面厨师 |
拉面厨师1人 |
1 |
5 |
小灶厨师长 |
三楼小灶厨师长1人 |
1 |
6 |
小灶厨师 |
小炒厨师2人 |
2 |
7 |
冷菜厨师 |
冷菜厨师1人 |
1 |
8 |
夜宵厨师 |
夜宵厨师1人 |
1 |
9 |
面点师 |
中点师2人 |
2 |
10 |
面点普工 |
普工1人 |
1 |
11 |
西点师 |
西点师1人 |
1 |
12 |
高宴服务员 |
负责包厢的相关工作 |
1 |
13 |
划单售卖员 |
陪客餐饮特色窗口划单员1人 |
1 |
14 |
质管员 |
验收1人,出入库1人 |
2 |
15 |
咖啡师 |
咖啡茶饮制作1人 |
1 |
16 |
普工 |
洗切、服务员、保洁、洗消工、蒸饭工、烧稀饭、其他 |
26 |
合计 |
48 |
四、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食堂原(辅)料等物品的采购,对物品质量及进货渠道进行审核,确保食堂采购的物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与卫生标准,杜绝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腐烂、掺假注水食品,以及国家食品、卫生、防疫等相关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进入食堂。
2、为保障招标人员工的健康,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菜肴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整改。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供餐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如因投标人供餐行为出现过失而致使招标人遭受任何损失的,投标人应负责全部赔偿。
3、招标人负责对食堂相关废旧物品的处理,由此产生的收入由招标人承担或归招标人所有。
4、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员工工作能力欠缺、工作失职、不适合工作岗位,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投标人应遵照招标人要求。
5、招标人负责每月对投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菜品质量等)。
6、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投标人的服务费用。
五、管理、服务要求
1、食堂原(辅)料等物品的采购工作均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检查、入库登记及保管等义务。
2、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经营活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制定服务人员计划以及后续的可行性方案,包括项目人员组建、培训、到位情况以及平稳进场、出现应急情况的人员安排以及各项承诺等。
4、投标人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当日清理,定期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四害消杀和烟道清洗等专业服务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负责委托和承担相应费用,投标人应做好相关台账和配合),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每餐营业结束后,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必须对厨房、食堂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保证炉灶、原料台、工作台干净整洁,将厨房垃圾、泔水及其他废物存放到指定容器及地点。投标人应每周一次对厨房、食堂进行大扫除,保证食堂卫生清洁。
5、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
7、服务过程中不得人为破坏招标人的设施和环境、影响招标人正常的运营秩序。
8、投标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岗位必须对水、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台账登记并签字确认。每天营业结束后,厨师长或食堂主管要对食堂电源、天然气、水、门窗等设施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并在登记簿上签字方可离开。
9、保证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人员必须调离食堂,在没有完全康复前不得上岗。
10、保证做好仓库物资的保管工作必须作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11、做好公共餐具、用具的消洗管理,接受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对餐具、用具的卫生检测。规范操作规程,提供洁净的餐具及用具,确保饮食安全。由于餐具、用具不洁而造成疾病的感染和传播,投标人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应协助投标人做好洗碗设备维护、药剂提供及消毒保洁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
12、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管理意识,针对员工进行定期专项培训,并能从洗、切、烧各环节进行严格把控,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品加工流程中的不当行为引起食物中毒,投标人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3、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上岗,挂工号牌,遵守礼仪及职业道德要求。
14、油烟机滤网的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由投标人负责清洗。
15、每年清洗厨房烟道不少于六次,需由专业清洗公司清洗并出具正规发票,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清洗完毕后,投标人需负责验收并登记。
16、项目经理需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服务管理经验,对食堂进行定位和可行性分析;统筹管理食堂的运营等工作。
17、厨师长主打菜系以杭邦菜为主,有创新意识,专业经验丰富,能够指导他人,有自己的特色为佳,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及以上,年龄在50岁以内。
18、面点师具有等级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能制作多种中式糕点及西式糕点。
19、包厢高宴服务员、送餐服务员和窗口售卖员形象良好,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应变能力,并经过礼仪服务等专业培训。
18、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清理、制作食品,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其他
1、招标人的物业管理单位不负责食堂范围的工作。
2、根据招标人的业务会议安排,会有超出正常数量的与会人员的用餐情况。招标人会提前通知安排。
3、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定期公布账目情况。
4、招标人负责全部食材、辅料等消耗品的采购及选择定点供应商。
5、投标人必须无条件的遵守招标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同时符合医院膳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度。
6、投标人的餐饮服务只针对招标人内部使用,不允许对外经营服务。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员工的人员费用核算基数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