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石河子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新餐厅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2020/11/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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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新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分包编号:BTJY00CGGK2020251-02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25日
目 录
TOC \o "1-3"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7
一、总则 17
二、招标文件 20
三、投标文件 22
四、投标保证金 2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7
六、开标 28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9
八、履约保证金 33
九、代理服务费、公证费 33
十、签订、审核合同 33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4
十二、保密和披露 3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37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70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79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5
一、投标文件格式 86
一、(一)投标文件封面 87
二、资格审查材料 88
一、(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89
二、(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90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9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1
三、(三)☆投标保证金 92
四、(四)制造商授权书 93
五、(五)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94
六、(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95
附:类似项目业绩表 95
七、(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96
须提供以下资料: 96
书面声明格式: 97
本供应商郑重声明: 97
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 97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97
(1)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时间须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7
八、(八)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99
三、商务文件 100
一、(一)☆投标函 101
二、(二)☆开标一览表 104
三、(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105
四、(四)☆售后服务承诺书 106
五、(五)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107
六、(六)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08
七、退还保证金申请函及开票信息 112
四、技术文件 114
一、(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115
五、服务文件 117
一、(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118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受 石河子大学 (采购单位)委托, 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对 石河子大学新餐厅餐厨具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BTJY00CGGK2020251-02
2.项目名称: 石河子大学新餐厅餐厨具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用途 |
第一包 |
新餐厅餐厨具 |
1批 |
详见本文件采购需求 |
8783829元(捌佰柒拾捌万叁仟捌佰贰拾玖圆整) |
8783829元(捌佰柒拾捌万叁仟捌佰贰拾玖圆整) |
新餐厅餐厨具 |
预算合计/最高限价合计 |
8783829元(捌佰柒拾捌万叁仟捌佰贰拾玖圆整) |
7.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公示发出后40日历日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鼓励节能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0月27日00:00(北京时间)至2020年11月10日23:59(北京时间)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付费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7日11: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17日11: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 月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本项目采购人: |
石河子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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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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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董韵 |
联系电话: |
0993-2058967 |
采购代理机构: |
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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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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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马伟 |
联系电话: |
0991-8859860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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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
石河子大学新餐厅餐厨具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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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人 |
名 称:石河子大学 地 址: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 联 系人:董韵 联系电话:0993-2058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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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F 联 系 人:马伟、汪洋 电 话:0991-8859860 17699111818 电子邮箱:xjcxd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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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购内容 |
名 称:兵团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电 话:0991-2890148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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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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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封面 |
投标文件封面; |
资格审查材料 |
按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中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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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 |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售后服务承诺书; ☆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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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文件 |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①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 <1>☆技术明细表(详细描述货物技术指标及性能,包括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 <2>同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彩页、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以及产品检测报告和认定证书等技术资料); <3>☆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②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 ③货物安装方案及验收标准; ④质量保证措施和保证交货期措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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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文件 |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①货物售后服务: <1>货物的保修期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 <2>响应时间和技术支持情况; <3>培训方案及内容; ②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及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③服务项目偏离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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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应满足要求: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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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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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是。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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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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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答疑接受时间 |
2020年11月14日00:00(北京时间)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伟 联系电话:0991-8859860 17699111818 提交方式:将疑问或澄清文件、授权人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资料递交至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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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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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7日11:00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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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提交的文件 |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第1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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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文件份数 |
□采用见面开标: 投标文件包括: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b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nbttf) 3份(光盘介质),做好标示,密封提交; 其中,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应密封。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未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3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采用不见面开标: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4.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格式为PDF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存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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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采用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采用不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17日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 10分钟 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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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 2人 评委确定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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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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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写):人民币175000元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圆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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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银行账号:146001516010004631 行 号:3068810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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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注: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网银转账的形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并汇入至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如未从基本账户缴纳的视为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3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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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采用综合评分法,加分幅度: 详见本文件评审办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加分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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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6%的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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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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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评审方法 |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注: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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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以公对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不予认可。 交纳金额:合同金额10% 收款单位:石河子大学 开户银行:中标后提供 银行账号:中标后提供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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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代理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交纳金额:按本项目采购需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条款所述执行 收款单位: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银行账号:146001516010004631 行 号:3068810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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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场地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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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合同公证费 |
金额: / 中标人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公证处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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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付款途径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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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中标金额100%的款项,10%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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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交付日期 |
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4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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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交付地点 |
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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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保修期 |
不少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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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争议的解决 |
若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发生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采购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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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样品要求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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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现场陈述 |
?不需要。 □需要,陈述要求如下: 陈述要求如下: 1、陈述内容: 2、陈述人员: 3、陈述时限: 分钟。 4、陈述形式: 5、其他:(1)依照签到顺序依次进行;(2)投标人可放弃陈述,但需要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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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项目预算 |
本 石河子大学新餐厅餐厨具采购项目预算为 8783829元(捌佰柒拾捌万叁仟捌佰贰拾玖圆整)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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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其他 |
1、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每包的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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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方法中资格审查要求在密封的投标文件外随身携带以下资格检查资料: (1)授权委托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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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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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疑问,请与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中进行下载。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说明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
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
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3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投标人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针对本项目下载了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BTZF)。
3.6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3.7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7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