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ZFCG2020-010
1、采购条件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人)的委托,代理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新办案区和技术用房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ZFCG2020-010
2.2 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包含餐桌、实木餐椅、餐边柜、餐椅、电视机、床、行李架、床垫、衣帽架、装备架、地台、布草车等用品用具,被套床单等床上用品,饮水机、烧水壶、灶、电汤炉等厨房用具,百叶窗帘、棉麻窗帘等,品种数量若干。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清单。
2.3采购预算:569546.94元。
2.4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5交货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6 资金情况:已落实。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执行,满足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8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
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组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8-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19年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须提供验资报告);
3.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索取方式: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 11月27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时)及身份证原件至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接受邮购(请联系招标公司进行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4日14时00分~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24号
联系人:常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师
联系电话:15706979904
地 址: 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
邮政编码:653100
2020年1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