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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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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未开始]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MASCG-2-F-F-2020-1151)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示未开始]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MASCG-2-F-F-2020-1151)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2020-11-20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2020-066(MASCG-2-F-F-2020-1151)

二、项目名称: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百味鲜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西埠镇盛家口巢宁路18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2144218.00元(综合费率8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

和县政务中心及行政次中心食堂粮油、蔬菜、鲜肉等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继红、周华庆、余莉、丁守海、汪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32163.2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联系电话:0555-249951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和州路,和县政务中心1楼

联系人:卫子岳

电话:180565675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联系方式:ahsyzt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雨骋

电话:0555-2499519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夏敏

电话:0555-5335008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zip

  • 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pdf
0 项目编号:F-2020-066(MASCG-2-F-F-2020-1151) 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 料配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十月 1 / 56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0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格式) ..................................................................... 20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 ....................................................................... 31 一.技术标开标一览表 ................................................................................................ 33 二.投标函 .................................................................................................................... 34 三.服务一览表 ............................................................................................................ 36 四.对合同条款的响应(格式) ................................................................................ 36 五. 对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的响应(格式).......................................................... 36 六.服务技术方案 ........................................................................................................ 37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 38 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 ............................................................................ 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 40 一.商务标开标一览表 ............................................................................................... 41 二.报价一览表 ........................................................................................................... 42 第八章 评标办法 ..................................................................................................... 46 第九章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 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2020-066(MASCG-2-F-F-2020-1151) 2.项目名称: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261.49 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261.49 万元 5.采购需求:和县政务中心及行政次中心食堂粮油、蔬菜、鲜肉等食材配 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须 在有效期内且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或“散装食品销售”;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 3 / 56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 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网址: http://zbcg.mas.gov.cn)。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 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累计记分达 5分到 9分(含 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累计记分达 10分到 19 分(含 1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累计记分达 20分到 29 分(含 2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累计记分 30分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个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zbcg.mas.gov.cn/ 3.获取方式: ( 1 ) 投 标 人 登 陆 马 鞍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 网 址 : 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 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 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 标,必须从网上获取该包别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4 / 56 (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 4.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且 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网址:http://zbcg.mas.gov.cn/。同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以及电子光盘一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 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3.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 知》(马公管办〔2020〕10 号)文件要求,应注意以下事项。若本项目有现场 陈述答辩、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 开标现场招标人代表不超过 1人、投标人代表不超过 1人、招标代理机 构不超过 2人。 3.2 到场参与开标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一天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相关实名制注册。开标当天,应携 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并自行考虑开标现场所在地疫情防 控期间对入场人员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承担由此 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5 / 56 名称: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和州路,和县政务中心 1楼 联系人:卫子岳 电话:180565675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 2899 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 6楼) 联系方式:ahsyzt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雨骋、时友琴 电话:0555-2499519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夏敏 电话:0555-5335010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6 / 5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 2 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4 投标文件递交至: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5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 分包与投标响应:本项目共一个包别 7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八章 评标办法” 8 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 9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 □是 ?否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汇款请注明项目名称):账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 账号、金额、到账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 ?是 □否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 5%(对于信誉好的企业可以由招标人有权为其降低交纳比 例) 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主动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纳保证金或向招标人出 具保函,逾期不交纳的或无法出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履约完毕、验收合 格后退还,如不能按期履约完毕,招标人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具体详见第四章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七条 11 投标文件数量: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如有分包,则分包编制、分包上传):1份 开标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如有分包,则分包制作、分包递交):1份 7 / 56 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有分包,则分包制作、分包递交):技术标 1 份、商务标 1份。 注: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代理机构提交 2 份纸质版和 1 份电子版投标文 件(须与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中出的投标文件格式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 给出的格式不同,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12 投标文件密封: 1.纸质版投标文件编制与封装: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技术标、商务标必须 分别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 称、技术标(商务标)。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外封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2.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密封: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 外封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3.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分别封装。 1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以下原件或者“公证”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原件或“公证”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4 本项目是否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是 □否 1.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计算标准:中标金额*1.5% 2.中标服务费以现金、或汇款支付(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如 下:) 账户名称: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40500795088818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 银行账号: 1560901021000012938 注:中标服务费已包含在预算范围内,投标人报价时请充分考虑上述费用。 1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 16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若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公司(分 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分支机构)上级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 金,视同投标人缴纳。 17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资金已落实。 8 / 56 18 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 19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20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自行踏勘现 场。如投标人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 评审过程中,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投标时,自行决定是否另行携带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单方面 承担由于未携带证明材料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2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 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购〔2012〕142 号)有关规定:中小型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参加本项目投标,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 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 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 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 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 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 9 / 56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招标资格并上报和县公共资 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6.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 23 本项目中标人的业绩可能会以中标公告附件的形式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 称、金额、签订时间、业主单位等。请各位投标人诚信竞争,并考虑商业信息曝光 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 24 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关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详见“第九章 网上 递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要求” 25 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以后”,包括本数;所 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 26 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 27 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包含投标人投标响应内容及提供的资料)都是 真实的,并可以进一步提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料(包含投标人投 标响应内容及提供的资料)的原件。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 资格,且投标人承担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在马鞍山市投标或被限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等后果。 28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外,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行 决定是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9 放弃投标: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投标,请投标人将放弃函(包括公司名称、放弃 原因、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等加盖公章)发至 ahsyztb@126.com。 30 质疑函接收方式:纸质书面形式实名递交。 联系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通讯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10 / 5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 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订。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述相关服务。 2.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及本项目要求。 3.2 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3.3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应仔细阅 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 3.4 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http://zbcg.mas.gov.cn)。 3.4.1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投标人有意参加投标的,请按网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3.4.2 投标人未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下载招标文件而从其它途径获取招标 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3.4.3 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的项目,即使投标人在该项目某个包别成功获取招标文 件,但不能代替其他包别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参加该项目其他包别的投标,还需成 功获取其他包别的招标文件,否则对应包别的投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本次采购发生的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在 5 个工作日之内向安徽双赢 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费用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双赢公 司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投标风险 5.1 投标人一旦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 件和规定。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 11 / 56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必须清晰,如因提供的 资料难以辨认,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各项: 6.1 国家对本次投标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6.2 安徽省及马鞍山市、和县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6.3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双/赢公司对招标人拖欠中标人合同款不承担任何连带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 中标人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招标人主张或要求。 8.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时,需要按照《马鞍山市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进行网上用户登记。 9.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别或者不分包别的同一项 目投标: 9.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9.3 总公司与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的; 9.4 同一总公司下的多家分公司(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投标的; 9.5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因本次招投标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合同纠纷),有关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则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招标文件不做电子签名(适用纸质版投标文件)。 1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双 赢公司。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构成 1.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格式) 12 / 56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八章 评标办法 第九章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要求 1.2 招标人根据本节第 2 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包括招标文件 修改和招标文件澄清),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 有可能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 2.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双赢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 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 2.2 招标人或者双赢公司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 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者双赢公司不承担投标 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责任。 2.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双赢公司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或者双赢公司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 中文。 1.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2.1 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 A4 规格制作并装订成册, 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适用纸质版投标文件)。 13 / 56 2.2 投标文件应牢固装订成册(适用纸质版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编排目录、标明连续页码(适用纸质版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按顺序编制。 2.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 2.6 如投标人投标多个包别,投标文件应单独编制。各包电子投标文件资料不得相互替 代使用。评委会评审时只根据对应包别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进行评审,不在其他包别的 电子投标文件中寻求资料。 2.7 投标人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或部分内容无法查看的,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 标,由此造成的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 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委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3.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 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3《开标一览表》是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 3.4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可能 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3.5 投标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扫描、影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 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6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请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 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4.1 在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投标人盖章的地方,投标文件都必 须盖投标人统一对外的公章(与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下同);凡是标明由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投标文件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签章)。 4.2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盖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统一对外的公章。在有授权文 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 投标无效。 4.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14 / 56 5.投标报价 5.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投标人在填写投标 报价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 5.2 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 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5.3 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投标人须清楚地报出采购清单中的 每一项服务内容的合理价格,不得以免费服务或将一种服务价格包含在其他服务价格中为由 而报出不合理价格。 5.4 投标人应负起审慎调查的责任,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一经 报价,除了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违约的情况外,不得以投标文件中没有列明细目为由要求增加 或调整报价。 5.5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外,投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列 为选购项,否则,评标时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其总投标价,但在授予合同时,这部分价格将 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而不予支付。 5.6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见招标公告。 6.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是否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 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要求如下: 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 分。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己的名称汇出,不得请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 不得从个人的账户代汇。 6.3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6.3.1 异地电汇; 6.3.2 本地转账; 6.3.3 网上支付; 6.4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接收以现金、银行汇票及转帐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 称不一致的(若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其上级单 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同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 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如有相关事业单位必须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的,需提供 相关证明。 15 / 56 6.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6.6 为了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当提前 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前投标人需自行查询到帐情况。如因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对投标造成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 当中标人具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中规定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3)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或资料;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 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串通投标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投标人的其他不正当行为。 6.8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计息退还;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计息退 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7.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 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8.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 启投标文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应向 双赢公司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 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交易系统中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3.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16 / 56 3.3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解密的; 3.4 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3.5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不应当接收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必须以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双赢公司,使招标人或者双赢公司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在信封上注明“补充”、 “修改”或“撤回”字样,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评标委员会 1.1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5 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委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招标人代表 2 人和评审专 家 5人)以上单数: (1)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2)技术复杂; (3)社会影响较大。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委会成员名单 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2 招标人或者双赢公司应当从省级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 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 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招标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六)开标 1.开标。双赢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唱标。 2.1 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适 用纸质版投标文件) 2.2 宣读包括投标人名称以及双赢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 3.双赢公司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 (七)评标 具体评标细则详见“第八章 评标办法”。 17 / 56 (八)推荐中标人和授予合同 1.推荐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 有分包,则分包推荐),向招标人推荐 1-3 名中标人。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或者双赢公司将当 场宣布评审结果并告知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确定中标人及合同的签订: 2.1 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 1 名中标人。 2.2 当某包别第一中标人中标资格无效后,招标人按下述办法递补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2.2.1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依据评委会推荐意见对排在该包别第二中标人进行公示, 公示期无异议,签订采购合同。 2.2.2 该包别第二中标人如已是其他包别的第一中标人,则不对其进行公示。直接对该 包别第三中标人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签订采购合同。 2.2.3 该包别第三中标人如已是其他包别的第一中标人,则不对其进行公示,招标人重 新采购。 3. 双赢公司自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投标人主动登录马 鞍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中标人须按要求交纳相应服务费 后,持授权书、身份证,主动到双赢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单 方面承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 不得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该中标(候选)人承担赔偿责任。 4.履约保证金:在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前,中标人需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如不能按期履约完毕,招标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合同签订、见证 5.1 合同的组成: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中标通知书 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向提出任何不合理 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5.3 招标人、中标人合同自签订后送双赢公司见证。合同一式柒份,建议正反双面打印, 甲乙双方、见证方各两份,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一份。 5.4 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18 / 56 心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5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或履约过程中,经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同意,可以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人中标价的 10%。 6.如果中标人逾期未能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中标人签订 合同后未履行合同的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采 购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收缴其投标保 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排序,确定下一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质疑与投诉 1.本项目质疑、投诉的处理依据《安徽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 2.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 3.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询问应通过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zbcg.mas.gov.cn)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采购业务”中“网上提问”,对招标 文件提出询问。 3.2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应以纸质书面形式提出,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不 予受理。 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4.1 质疑应以纸质书面形式实名提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4.2 投标人书面质疑应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 假日休息)向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9 / 56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 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不符合要求 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按质疑不成立处理。 5.质疑投标人是指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 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条的规定,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保密和披露 1.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 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2.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 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招标人在认为适当时或任何第三者向招标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招标人 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服务内容等 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 20 / 56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格式) (合同内容可以不仅限于以下条款,经甲、乙双方约定可以补充)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并同意在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见证下, 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1.1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 形成的文件为准): ①招标文件(名称 : 编号: 包别: ) ②乙方的投标文件 ③附件: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招标开始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乙方 在评审答疑时及招标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招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 料及附图;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 1.2 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 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 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招标文件执行; ③甲方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总金额、工期、免费质保期 3.1 合同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综合费率:大写:百分之______________ 3.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入场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3日内入场_。 4.付款方式: 。 5.乙方服务期满后,由甲方按照合同履约时的现状及管理相关标准组织验收。 6.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应提供认真、周到、细致、安全、标准的服务。 21 / 56 6.2 乙方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达到管理标准。 6.3 服务出现质量问题,因此而涉及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质量要求及标准:符合实施方案编制规范、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 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前向和县公管局提供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 或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项目验收合格后为止。 履约保证金信息: 账户名称: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纳税人识别号: 11340523MB0528016K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 号: 12256001040017534 7.2 乙方发生以下情节,甲方将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如乙方毫无理由地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 赔偿。 3)因乙方自身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终止履约的,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5.3 履约保证金返还:合同期满后扣除违约金后的余额无息返还。 8.违约责任: 8.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8.2 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 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8.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4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甲、乙方无法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8.5 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提供的服务不满足要求。 (2)不服从甲方管理; (3)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任务。 (4)乙方因自身因素影响工作,未达到编制质量标准,未通过评审,甲方要求乙方限期 22 / 56 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8.6 上述违约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8.7 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招标人根据其条款规定,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 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自 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一票否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 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一票否决,解除合同。 10. 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交甲 方查验。 (2)乙方所有技术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证书原件。 (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服务过程的全程监督。 (4)乙方的项目负责人调整,应提前 3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出示新来项目 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并将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案。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若有转包或分包现象,一经查实,甲方将解除 合同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1.合同的修正、变更和终止 11.1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12.2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11.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 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 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11.4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 其他原因无法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 1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13.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乙方与甲方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 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乙方与甲方任何一方可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合同一式八份,必须正反页打印,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后生 效,并报在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见证。甲方四份、乙方、县财政局各一份、 23 / 56 见证方二份。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243000 邮政编码: 电话:0555- 传真:0555- 电话: 传真: 管理人员名单、手机号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甲 方: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乙 方: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见 证 方: 单位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如有) 24 / 56 合同附件 1: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价 (万元) 采购周期 (日历天) 中标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 期 履约保证金 (万元) 总 额: 其中:1.已退还: 2.本次申请退还: 中标人 工程进度比例: (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单位 工程款(货款) 拔付情况: (公章) 负责人签署意见: 年 月 日 履约监管 □合同已经局备案; □根据形象进度退还比例; □已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招标单位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项 目须提供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中标后招标人原因未能履约; □其它: (监管股签字): 年 月 日 局长审批 年 月 日 25 / 56 合同附件 2: 采购验收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以 下 验 收 记 录 由 采 购 人 填 写 验 收 内 容 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约 是 延期 延期 30 天以上 货物服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约定 的要求 是 否 货物服务是否按招标文件约定的 服务范围履约 是 否 货物服务是否按投标文件的要求 内容履约 是 否 货物服务是否按投标文件的要求 履约 是 否 货物服务是否按投标文件响应的 服务标准履约 是 否 货物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是 高于 低于 培训是否到位、全面 是 否 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是 否 综合上述对本次采购合同 履约情况的评价 质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服务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效率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总体评价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是否通过验收 通过 不通过 对本次采购合同履约情况的其他意见和建议,请说明(可附页说明): 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采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采购单位、投标人各二份。 26 / 56 合同附件 3: 马鞍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中标人 中标人固定联系电话 中标人项目负责人 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手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总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依据 1、 采购文件 2、 投标文件 3、 国家强制性标准 4、 其他: 验收组成员 姓 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验收结论 合格 采购单位经办人签字: 采购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验收合格证明是付款依据之一; 采购单位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才能签字盖章; 公章必须清楚,盖单位内部科室章无效; 验收合格证明必须业主单位签收后方可办理付款。 27 / 56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招 1 家中标人对和县政务中心及行政次中心食堂食堂每天约 500 人用餐(早、 中、晚餐)所需粮油、菜类等的食材供应,服务期限为 1年。 二、服务需求 类别 货物名称 备注 粮油 大米(优质米、丝苗米、中籼米、晚籼米、糯米等),杂粮类 (玉米粉,荞麦面,小米等) 非转 基因 食用油(花生油、调和油、菜籽油等) 副食调料 面粉类:面粉、面条等;干货类:香菇、木耳、黄豆、绿豆、 紫菜、八角、桂皮、干辣椒、榨菜、梅干菜、干豆角、干扁豆、 干笋、海带等;调味类:盐、酱油、辣椒酱、豆瓣酱、牛肉酱、 胡椒粉、麻油、豆豉、料酒、醋、味精、鸡精、卤料、白糖、 虾皮等;豆制品:豆腐、豆干、豆腐果等 符合国家食品质 量安全标准 蔬菜 叶菜类、根茎类、瓜果类、菇类等 保 持 新 鲜 鲜肉 新鲜猪肉、牛肉、羊肉等 家禽 鸡、鸭、鹅等 蛋类 鲜鸭蛋、鲜鸡蛋、皮蛋、咸蛋等 水产 罗非鱼、汪丫鱼、河虾、草鱼、鲫鱼、鲢鱼、泥鳅等 日用品 餐巾纸,卷纸、洗涤剂等 符合相关行业标 准 参与扶贫 投标人应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定期定点完成相关扶贫工作。 贫困户的农产品及肉、蛋、家禽类的采购收集及配送 按相关扶贫政策 实施 三、商务要求 1、所有食材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中:粮油类、副食调 料、日用品、饮品等须拥有“QS”或“SC”食品生产许可。肉类、家禽、蛋类、水产类、奶 制品必须具有相对应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类产品应具有屠宰证明等相关产品证明,在供 货时供招标人查验。 所供应食材中,水产、家禽类为净菜,蔬菜类可使用率应达 90%以上, 如达不到该要求则全额扣除当日全部菜金。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国家 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规 范要求,所供产品质量为同类产品中一类以上产品,必须确保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 相关检验检疫。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材导致食物安全事故发生,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 法律责任。 3、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或商品,招标人除全部退货外,有权立即停止中标人供货,同 28 / 56 时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4 无定点屠宰证明、无卫生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5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 农药(残留)的。 3.6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3.7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3.8 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或食材。 3.9 其他可能存在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 4、中标人须建立并执行食品食材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 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主体资质证明,索要食品食材质量合格证明、检验 (检疫)证明、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专利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并对索取的证票分类 归档,建立食品食材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 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招标人定期核查。 5、报价及结算价要求: 5.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取综合费率方式报价。结算价参照“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零售 价,按照其平均价为基数报统一综合费率,其平均价定为综合费率的 100%。总投标价不得超 过综合费率的 100%。(如:某类物品“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上当日的零售平均价为 10 元/ 千克,若报价为综合费率的 90%,那么该类物品结算价为 10 元/千克×90%=9 元/千克。) 本项目总报价=预算金额*所报综合费率(如报价综合费率为 90%,本项目总报价为 261.49 万元*90%=235.34 万元) 最终结算以综合费率按实结算,本项目预算仅反映本次采购的大致规模。 5.2 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东路 150 号),如本项目成 交人与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有关联或和县安德利购物中心无某个品种的零售价则另行参照其 他同类超市类零售机构。 5.3 以上相关信息价由中标人提供(每天均须提供),招标人负责核实后确定结算价。 5.4 报价包含配送、运输、人工、装卸、税金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中标人不 得另行收取费用。 29 / 56 5.5 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人应遵 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招标人协商并在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 5.6 扶贫:根据和县本地的政策,在招标人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定期对全县等乡镇的贫 困户的农产品、家禽、肉类、蛋类进行采购收集,收集价格应控制在同类价格的 200%以内, 同时完成食材配送。投标人不得从扶贫类服务中获得任何利益,也不得将贫困户所收食材私 自流入市场售卖或赠送等。 6、服务地点:和县人民政府食堂及行政次中心食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服务期限内由招标人每季度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由招标人另行制定),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数量要求: 8.1 供货数量以招标人订单为准,具体结算以招标人实际收到的经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 为准。 8.2 如中标人已在货物包装外明示标准数量,经招标人检验实际数量低于该明示数量的, 招标人可扣除差异数量的 3 倍以下的货款。 9、供货时间:每批供货前招标人提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中标人发出订单,中标 人在接到订单后 2 小时内回复确认。 10、供货配送: 10.1 中标人在招标人指定地点、时间内完成供货,供货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中标人承担。 10.2 中标人按招标人约定时间准时供货,其中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等要求每日供货, 遇到临时需要时,中标人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供补货。 10.3 中标人擅自推迟送货,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10.4 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原料,必须经招标人食堂相关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 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 10.5 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有权拒收。 11、验收: 11.1 货物的生产与销售、运输装卸、验收及售后规范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 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 执行企业标准。 11.2 货到后,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对食材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依具体状况 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有权进行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 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及其他情况,根据复检情况严重性扣除未支付货款的 10%-50%,造成其 30 / 56 他损失的,中标人仍应予以相应赔偿。 11.3 若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 标人承担相应损失。 12、付款方式: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中标人需在次月 10 号前将上月费用开具发票及供 货清单明细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并核对清单无误后 20 日内支付货 款。 31 / 5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 项目名称: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 务项目 项目编号:F-2020-066(MASCG-2-F-F-2020-1151)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32 / 56 目 录 一、技术标开标一览表……………………………………………(页码) 二、投标函…………………………………………………………(页码) 三、服务一览表……………………………………………………(页码) 四、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页码) 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页码) 六、服务技术方案…………………………………………………(页码)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页码) 八、各类资质证书及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33 / 56 一.技术标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2020-066(MASCG-2-F-F-2020-1151) 投标人名称 采购需求及 相关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付款方式 _______(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注:1.不响应付款方式要求,为无效投标文件; 2.如投标人未在“____ ”填写内容,视为“响应”。 注:技术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技术标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34 / 56 二.投标函 致: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名称 : 编号: 包别: )的要求,经详细 审阅和研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1、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报价,提供所需的货物及服务 2、我方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义务的全部费用及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费用。 3、我方一旦中标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之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向安徽双赢招 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4、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 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做到以下承诺: (1)提供标准服务 (2)在招标人付款前,向招标人提供由我方开具的正规发票。 (3)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履约,否则我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3)对于接触到的招标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透露。 6、对于接触到的招标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透露。 7、服务内容: (1)我方保证做到招标人至上、诚实信用、热情耐心、服务周到及时。 (2)我方完全配合招标人完成该项目,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 (3)招标人有权直接与我方联系,要求我方上门提供服务,我方不以任何借口推托。 8、我方保证服务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9、我方保证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不针对招标文 件提出任何质疑和投诉。 10、我方保证接受招标文件中包括合同条款在内的所有条件,并受其约束,承担法律责 任。 11、招标人如需考察我方或用户,我方给予积极配合。 12、我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并同意可以进一步提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 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料的原件。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5 / 56 13、我方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报价的投标,评委会可以判定明显不合理, 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人。 14、我方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的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间我方 所发生的或我方服务区域场地内发生的或我方原因和责任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均应由我方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 15、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及我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都没有行贿犯 罪记录。 16、我方承诺我公司为(大型、中型、小型或微型) 企业。如承诺为中小微型 企业,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他相关资料;若未按要求承诺并提供 声明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可视为我企业为大型企业,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包括承诺的企业类 型与事实不符、未给予价格扣除)由我方自行承担。 17、公司申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开标之日起追溯),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目前无被限制投标或招标和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记录。 18、我公司承诺符合《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 管【2016】35 号)相关规定。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36 / 56 三.服务货物一览表 服务名称 服务提供商 数量 单位 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 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项目 1 项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四.对合同条款的响应(格式) 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过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名称 : 编号: 包别: )中所列合同 条款,我公司确认,对招标文件所列合同条款,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 部为“符合”。 合同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中要求 投标人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正偏离/负 偏离) 1 …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注:1.“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均需在“投标人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投标人响应情况 为“符合”。 3.如投标人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投标人响应情况为“符合”。 五. 对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的响应(格式) 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过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名称 : 编号: 包别: )中所列项目 需求及相关要求,我公司确认,对招标文件所列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 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37 / 56 序号 招标文件中要求 投标人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正偏离/负偏 离) 1 …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注: ①“符合”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性能指标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指性能指标低于招标文件的 要求。 ②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均需在“投标人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投标人响应情况为“符 合”。 如投标人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投标人响应情况为“符合”。 ③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在项目评审中有可能被视作不诚信投标人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同时评委会有权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服务技术方案 (内容格式自拟,须依据评审标准提交资料。为方便评审,建议按评审标准顺序提交相 关资料) 38 / 56 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 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所属区县(省、市、区):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委托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名称: 编号: 包别: )” 投标、评审答疑、合同签订以及合同执行等,可以用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后果 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或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章): 注:电脑打印的姓名不能代替签字(章)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2.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 提醒:如委托代理人无电子签章,请将授权委托书线下制作,原件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 39 / 56 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 (以下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或复印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队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 2、税务登记证(若投标人提供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无需另行提供 税务登记证) 3、2020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 2019 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 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1年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出具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期限为 2020 年以来(含) 任意一个月的相关完税证明或投标人纳税期限为 2020 年以来(含)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 证>),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 5、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出具自缴费期限为 2020 年以来(含)任 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或投标人缴费期限为 2020 年以来(含)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事业 单位、学校类上级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予以认可。 6、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预包 装食品销售”或“散装食品销售”) (二)需要提交的其他重要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评审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文件格式未列出的) 40 / 56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项目名称: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 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2020-066(MASCG-2-F-F-2020-1151)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41 / 56 一.商务标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2020-066(MASCG-2-F-F-2020-1151) 综合费率 大写:百分之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 总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注:综合费率和总报价的关系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42 / 56 二.报价一览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是否为中小型 企业 和县行政中心机关餐 厅、次中心食堂原材料 配送服务项目 年 1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备注:1.所报报价以元为单位时,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已含入报价中”,不留空白。 4.本公司对上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 / 56 附件 1: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名称: 编号: 包别: )采购活动,同意评审结 果公告中公示以下内容并承诺: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下服务为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提供的服务,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同期平均价格,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 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单 位 合计 (元) 价格扣 除比例 (3%或 6%) 扣除后的价 格 (元) 服务提供商 备 注 1 1 项 =小计价格* (1-价格扣 除比例) 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 明函》 合计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年___月___日 备注: 1.表中所列产品应为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投标人及所提 供服务的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须随本声明函同时提供,否则该服务不予认可为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该部分价格不享受中小企业折扣政策。 2.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对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服务提 供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3.投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对所投产品中为中小企业产品的部分进行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产品给予 3% 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附表: 中小企业对照表 致: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行业类 型: ;从业人员数量: ;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 ;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上述“从业人员数量”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以从业人员数量以填写 该“中小企业对照表”时的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为认定依据。 (2)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如投标人与货物制造商不是同一单位,应分别单独填写中小企业对照表。 44 / 56 (4)中小企业对照表为招标小组在评审中核实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的重要材料,请如实填写。 附: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5 / 56 附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名称: 编号: 包别: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 业的服务,由本企业承担相应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的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提供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监狱企业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如投标人与服务提供商均为中小企业,但不是同一单位,应分别单独提供声明。 3.提示:请声明企业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中小企业声明的要求,谨慎声明。 附: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名称: 编号: 包别: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服 务,由本企业承担项目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声明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醒:上文格式中所有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如无电子签章可线下制作,需按格式要求打后作为 原件,原件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 46 / 56 第八章 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1、开标会结束后,招标人或双赢公司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入评标环节。 2、招标人或双赢公司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 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技术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 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投标人提供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无需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 2020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 2019 年的年度 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1年的,无需提供);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出具税务部门出具的 纳税期限为 2020 年以来(含)任意一个月的相关完税证明或投标人纳税期限为 2020 年以来 (含)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出具自缴费期限 为 2020 年以来(含)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或投标人缴费期限为 2020 年以来(含)任意一 个月的缴款凭证),事业单位、学校类上级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予以认可; (5)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会结束后, 招标人或者双赢公司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入评标环节。 二、评标 1.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1.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 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7 / 56 1.5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6 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 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7 评标包括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人或确定中 标人等几个步骤。 2.符合性审查 2.1 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符合性 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技 术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直接判定投标人的不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一览表; (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未完全响应; (4)货物服务一览表清单及数量与招标文件给出的清单及数量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的,无需此件); (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 内且经营项目至少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或“散装食品销售”)” 的证明材料 2.2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 综合比较与评价 48 / 56 评委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1 评委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评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50 分。分两阶段进行评审,先对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 结束后,再对商务标评审。 4.2 第一阶段:技术标评审。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就技术、服 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评委会对通过初审的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评审 阶段,评委会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4.2.1 技术标评审(包括技术指标和商务指标因素)。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文件就技术、服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技术标总分:40 分)。评委对通过 资格初审的所有投标人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评分表。具体评分标准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财政部 87 号令》,结合项目具体特点编制。 4.2.2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项目 满分值 (分) 评分标准 1、服务方案 20 1、综合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配送服务整体设想 及拟采用的管理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排名:第一名得 5 分, 第二名得 4 分,第三名得 3分,其余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综合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材配送服务日常规划 及交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排名:第一名得 5 分,第二名 得 4 分,第三名得 3 分,其余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综合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食材进货渠道、食材安全及 可追溯性、备品的管理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排名:第一名 得 5分,第二名得 4分,第三名得 3分,其余得 2分,未提供的 不得分。 4、综合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货源短缺、 恶劣天气配送及 食物品质不良处理的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排名:第 一名得 5 分,第二名得 4 分,第三名得 3 分,其余得 2 分,未 提供的不得分。 注:以上排名均允许并列。 49 / 56 2、现场阐述 9 2.1 根据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现场阐述,从项目重难点、如何积 极配合相关部门展开扶贫工作及项目具体实施等方面,以及现场 评委会提问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打分:优:阐述答辩准确、条理 清楚、充分理解项目需求、合理的得 9分;良:答辩较准确、条 理较清楚、能够理解项目需求、较合理的得 6分;一般:答辩欠 准确、条理欠清楚、项目需求理解不够,欠合理的得 3分。 3、投标人业绩 4 3.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承担过一份食材配送的类 似业绩的成功案例得2分,满分4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及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 同甲方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复印件,验收合格 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须含合 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 委会不予计分。 ②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 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出具合同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 明材料的出具单位所盖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 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投标人实力 7 4.1 应急服务方案及服务响应情况:综合比较各投标人应急服 务方案及应急服务响应情况,服务方案全面,有针对性,且响应 时间最快的得 5 分,服务方案较全面,响应时间一般的得 3 分, 服务方案不全面,没有针对性,响应时间不及时的得 1分。 未提 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注:应急服务响应时间依据投标人注册地或投标人名称设立的服务机 构(含分支机构)距本项目所在地距离与承诺的响应时间进行比较,投标 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的不得 分。提供服务的机构地理位置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地为准,距离以投标 人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地地址至和县人民政府地 址的车程的距离来确定公里数,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百度地图(或其他 导航地图)车程距离截图为准。 4.2 投标人在类似项目中曾参与过扶贫(贫困户食材采购收 集工作)有关服务的得 1分,并承诺持续为本项目扶贫工作服务 的得 1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不予计分。 注: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文字、图片)不完整、模糊不清、不准确,造成评委会 的误评、错评及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文字、图片)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招 50 / 56 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马公管〔2016〕35 号执行。 ③以上排名均可并列。 4.2.3 技术标得分汇总: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标人的得分算术平均值,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投标人技术标最后得分。 4.3 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商务标总分:10 分)。 4.3.1 商务标初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人商务标进 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投标人商务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视为无效报价: (1)出现有选择报价或两个及以上报价方案; (2)商务标开标一览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货物服务报价一览表清单及数量与招标文件给出的清单及数量不一致的; (4)总投标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3.2 商务标评审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 分值(分) 评分内容及标准 1、价格分 10 按照相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 价格,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对所提供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部分进行价格扣除,中型企业服务给予 3% 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价格分计算。 4.4 评委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 原则如下: 4.4.1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 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合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合价之 和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 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 书面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2 商务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商务标开标一览表 为准。 4.4.3 如同时出现 4.4.1 条和 4.4.2 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商务标开标一览表为准。 51 / 56 4.4.4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 格进行任何调整。 4.4.5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人是接 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 4.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4.6 当所有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报价投标人数量仍不足三家时,该项目废 标。 4.7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 缺乏竞争性的,评委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三、汇总排序 1、将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再加上根据上面步骤计算出的商务评审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 最终得分。 2、按照投标人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人。最后得分相同的,按总投标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出中标人。最后得分及总投标价均相同的,则通过摇号决定中标人排序。 2.1 摇号程序如下: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单位的号码,按摇 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投标人的顺序,即号码大的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 2.1.1 具体程序: (1)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即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先摇号;实行网 上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按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即先递交投标文件电子 光盘的投标人先摇号。 (2)每次投标人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每个投标人摇号时摇号机 中的号码球数量相同。 (3)所有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人均须参加摇号,否则评委会有权将不参加摇号的投 标人视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并按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 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规定处理。 (4)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0。例:如进入摇号程 序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5 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 15 个。 52 / 56 【注:若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离开开标室,导致无法参 与以上摇号程序的,由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随机摇出该单位号码。】 2.2、不良信用记录 2.2.1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 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 档案的。 2.2.2 以上第 1-3 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第 4项“中国政府采购官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查询时间为项目开标当 日,招标人和双赢公司应当对所有中标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后留存。 2.3 评标结束时,评委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 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委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人名单或者经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委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评委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委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规定的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委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委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委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 53 / 56 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评委会进行重新评审。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 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委会进行重新评审。 2.5 评委会有权否决全部投标。 四、废标处理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 1.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1.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废标的情形。 2.废标后,代理机构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特殊情况处理 3.1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4 号)第四条及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和县公管局批准后可以 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原评审办法转为最低评标 价法,投标人商务标中报价转为竞争性谈判第一轮报价,原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由谈 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4.评标过程的保密 4.1 评委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 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书被拒绝。 4.3 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54 / 56 第九章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要求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现将有关要求告知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如何进行网上投标详见:《马鞍山 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http://zbcg.mas.gov.cn),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0555-5200194 2.制作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光盘投标文件: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 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zbcg.mas.gov.cn) 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 标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 4.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纸质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式签署盖章。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 规定地点递交不加密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以及 纸质的投标文件。 6.1 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登录马鞍山招标采购网上交易系统 (http://192.168.20.10/TPBidder/),从帮助中心下载安装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软件 提示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投 标文件无法上传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单方面承担。 6.2 由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用电脑配置、系统、软件的差异性,投标人使用投标文 件制作软件生成、上传投标文件前,应当进行预览,检查编制的投标文件文字、图片内容是 否完整呈现,否则因投标文件中文字、图片内容呈现不完整而导致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 风险由投标人单方面承担。 7.所有投标人应携带本单位 CA 锁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7.1 投标人携带了本单位 CA 锁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可导入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继续磋商。电子光盘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的,则作为投标文件无效处理,不 送交评委会评审。 55 / 56 7.2 投标人未携带本单位 CA 锁参加投标的,不予导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 文件处理,不送交评委会评审。 7.3 招标人应在所有投标人完成 CA 锁解密工作后,进行招标人 CA 锁解密工作。若招标 人未能成功解密,可导入所有已递交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继续评审;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无 法导入,或导入后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仍无法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送交评委会评审。 8.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 标文件为准。 9.开评标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停电、网络中断等情况致使开评标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 经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宣布该项目暂停,并将所有投标文件封存,待设备 恢复后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格式)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三、商务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 一.技术标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服务货物一览表 四.对合同条款的响应(格式) 五. 对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的响应(格式) 六.服务技术方案 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一.商务标开标一览表 二.报价一览表 第八章 评标办法 第九章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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