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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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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江区2020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编号:LZZC2020-C3-060026-GXZJ) 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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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ZZC2020-C3-060026-GXZJ

二、项目名称:柳江区2020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柳州市驾鹤路1号

成交报价:人民币肆拾玖万肆仟柒佰捌拾元整(¥4947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柳江区2020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柳江区2020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一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为期三年的柳江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技术服务。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秦燕军、李星霖、韦祖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采购”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柒仟肆佰贰拾壹元柒角整(?7421.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地 址:拉堡镇乐都路341号

联系方式:0772-722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B座 810室

联系方式: 0772-3988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晓玲

电 话: 0772-3988795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2020年11月10日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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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LZZC2020-C3-060026-GXZJ 采购单位: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5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19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46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56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编号:LZZC2020-C3-060026-GXZJ)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 州市潭中东路华信国际 2 单元 810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LZZC2020-C3-060026-GXZJ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圆整(¥500000.00) 采购需求: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一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为期三年的柳江区学校 食堂“明厨亮灶”技术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市潭中东路华信国际 2单元 810 室)。 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获取磋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且 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9 点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4 3.地点: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柳州市潭中东路华信国际 2 单元 601 室) 4.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9 点 30 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柳州市潭中东路华信国际 2 单元 6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及《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电汇、汇票、本票、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接收磋商保证金账户名称: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光支行, 银行账号:7080 0500 0000 0003 3330(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地 址:拉堡镇乐都路 341 号 联系方式:0772-722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潭中东路 17 号华信国际 B 座 810 室 联系方式: 0772-3988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晓玲 电 话: 0772-3988795 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及采 购编号 项目名称: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LZZC2020-C3-060026-GXZJ 2 13.4 采购预算 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圆整(¥500000.00) 3 13.2 磋商报价 磋商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4 3.1-3.5 供应商资格要 求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5 11.1 响应文件的组 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供应商可按“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 6 16.1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一正两副)、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合 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 U 盘或光盘(电子文档一份) 7 16.2 响应文件的装 订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一正两副)、商务文件、技术文 件组成(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 U 盘或光盘(电 子文档一份)。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 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 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可按“第四章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要求填写。 8 16.6.1 响应文件包装、 密封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一正两副)、商务 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 U 盘或光盘(电子文档一份)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中】一起密封封装。同时 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密封以文件袋(信封)无明显缝隙露出袋(信封) 6 内文件且封贴处有密封签章为合格。递交时应为 1 个密封袋。 9 16. 6.2 外包装封套标 记 按“第四章响应文件外包封封面格式” 写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北京时间 时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0 14.1 竞标 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1 15.2 磋商 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须足额缴纳) 竞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竞标人基本帐户以 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光支行 银行账号:7080 0500 0000 0003 3330 注:磋商保证金应在竞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 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者空白栏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或采购 编号及所竞标段(如有)等,以便于本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磋商保证金,未 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及所竞标段(如有)的,视为未按磋商文件缴纳磋商 保证金,竞标将被拒绝。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竞标人单位全称,不得填 写个人姓名,否则竞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保证金到我公司银 行帐户时间为准,因此竞标人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本 公司帐户上的时间。为能使竞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户,竞 标人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数日(具体时间由竞标人自行考虑)办 理磋商保证金事宜。 15.6 保证金 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7 12 18.1.1 18.1.2 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逾 期递交或未交到规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柳州市潭中 东路华信国际 2 单元 601 室)。 注: 递交响应文件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3 19.2.1 19.2.2 磋商时间及地 点 磋商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 时 30 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代理机 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柳州市潭中东路华信 国际 2 单元 601 室) 14 20.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29 代理 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第二十九条“特别 说明”中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 8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应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 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 “服务”系指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采购对象。 2.6 “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 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质疑和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截标前 5天,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 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 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2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9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6.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 响应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否则,响 应无效。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磋商,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 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审查后的评审报价最低一方 为有效供应商;当评审报价相同时,则以最后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最后报价也相同时, 则以售后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项目需求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 (6)评标方法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 5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的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 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2 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 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3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10.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 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收受人,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 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 响应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11.1.1 资格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须加盖竞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以下各项必须提供且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民办非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 2020 年 8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 印件;(上述月份均为零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税务申报表复印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 2020 年 8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 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 2020 年 8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 2019 年度供 应商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1.1.2 商务文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须加盖竞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1)磋商书(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2)磋商报价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3)分项报价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4)保证金证明(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 (7)诚信声明(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 (10)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11)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12)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11.1.3 技术部分(所有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须加盖竞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1)设备配置清单(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2)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3)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11 (4)服务方案(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5)服务承诺(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6)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7)供应商根据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的评审要素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格式自拟)。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 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件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 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 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13.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3.2 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最 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13.3 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提供的采购成本、服务、检测费、技术费、人工费、保 险、税金、培训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4 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14.竞标有效期 14.1 竞标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竞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竞 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 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5.磋商保证金 15.1 竞标人须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否则,其竞标将被拒绝。 15.2 磋商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须足额缴纳); 保证金形式:竞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竞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 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帐户:(交款后将磋商保证金银行单据复印件按要求放入响应 文件中) 开户名称: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光支行 银行账号:7080 0500 0000 0003 3330 12 注:磋商保证金应在竞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 凭证的用途或者空白栏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及所竞标段(如有)等。以便于本公司工 作人员确认磋商保证金,未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及所竞标段(如有)的,视为未按磋商文件缴纳 磋商保证金,竞标将被拒绝。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竞标人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姓名,否则 竞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保证金到我公司银行帐户时间为准,因此竞标人缴纳磋商保 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到达本公司帐户上的时间。为能使竞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前 到户,竞标人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数日(具体时间由竞标人自行考虑)办理磋商保证金 事宜。 15.3 磋商保证金应竞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5.4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 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返 1 份合同原件到代理机构处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否则由此造成延误 退付磋商保证金的责任由成交人自负。(保证金不计息) 15.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转包或 分包给他人的; (6)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15.6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6.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6.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一正两副)、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合并装订,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 U 盘或光盘(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 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 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 响应文件封面要求可按“第四章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填写。 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 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3 16.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 是加盖公章(自然人除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 供应商负责。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竞标人应将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合并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 U盘或光盘一并装入一个竞标文件袋中】一起密 封封装。同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字均可),密封以竞标文件袋(信封)无明显缝隙露出袋(信封)内文件且封贴处有密封签 章为合格。递交时应为 1个密封袋。 16.6.2 响应文件外包封套标记: 按第四章“响应文件外包封封面格式” 写 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北京时间 时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6.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 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 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 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竞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8.1.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9时 30 分。逾期递交或未交到 规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4 18.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市潭中东路华信国际 2单 元 601 室)。 注: 递交响应文件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 18.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有关专家 2人,专家确定方式:评审前由采购代 理机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 19.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 磋商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时 30 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19.2.2 磋商地点: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市潭中东路华信国际2单元601室)。 19.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 参加磋商。 磋商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 证原件;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 19.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20.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20.1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2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 20.3 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20.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 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0.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15 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 21.2 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1.3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 保证金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 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 商公章(自然人除外)。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 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分别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 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1.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 的,视同放弃响应。 21.5 最后报价 21.5.1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16 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 得少于 3 家。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未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最后报价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1.5.2 根据财库【2015】124 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 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5.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21.5.4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6.综合比较与评价: 21.6.1 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 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6.2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 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21.7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 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1.8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 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1.9 本项目是以采购预算总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可 以不予以评审。当全部最后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 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 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技术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若仍相同,则依次按信誉等级、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技术指标、服务期、 故障响应时间等的等级优先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或磋商小组集讨论决定。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 17 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 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采购。 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本须知第 15 条款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授 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 (3)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竞标有效期、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未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8)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 (9)未全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项目为货物类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或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 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 25.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 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6.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 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 18 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其 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全部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 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五、签订合同 27.履约保证金 27.1 无。 28.签订合同 28.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 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 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全部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 政国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 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 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8.3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 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存档;另 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其他事项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 务采购”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9 中标金额 (万元) 费率 服 务 类 型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0.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 编制,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0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 服务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数量及单位 1项,具体内容详见设备配置要求表的要求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 设备配置要求表 1.本表中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 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供应商选用其他品牌型 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服务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填写设备配置清单和技术规格偏 离表。供应商须根据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提供一一对应的技术响应偏离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 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序 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功能要求、性能及服务技术指标 1 监视器 台 38 50 寸液晶监视器,全高清,1080P 2 网络摄像 机 台 78 1.摄像分辨率:200 万; 2.采用 1/2.8 英寸 CMOS 图像传感器; 3.支持 ROI,SMART H.264/H.265,灵活编码,适用不同带宽和存 储环境; 4.摄像机支持红外功能,并且红外监控距离不小于 90 米; 5.信噪比不小于 59dB;支持宽动态功能 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1 学校食堂加工区域< 100 ㎡ 采用全服务模式建设柳江区下属学校食堂 3年期“4+2”设备配套网络专网租用服务。 套 18 2 100 ㎡≤学校食堂加工 区域<150 ㎡ 采用全服务模式建设柳江区下属学校食堂 3年期“6+2”设备配套网络专网租用服务。 套 1 3 监控平台扩容 与现有明厨亮灶平台进行对接,并满足本 期“明厨亮灶”项目的数据存储一个月的 需求。 套 1 21 6.具备人脸检测、区域入侵检测、越界检测、进入区域、离开区 域、徘徊、人员聚集、逆行等功能; 7.支持网络断开、IP 冲突、移动检测、视频遮挡、场景变更、电 压检测等事件报警; 8.支持 HTTP、TCP、ARP、RTSP、RTP、UDP、RTCP、SMTP、FTP、 DHCP、DNS、DDNS、PPPOE、IPv4/v6;QoS、UPnP、NTP、Bonjour、 802.1x、组播等网络协议; 9.可在-40℃~+60℃的温度范围内正常运行工作;工作湿度≤ 95%; 10.支持 DC12V 供电,且在不小于 DC12V±25%范围内变化时可以 正常工作;具备 IP67 防护等级; 11.支持报警 2进 2出,音频 1进 1出,128G SD 卡; 3 支架 台 78 壁装支架 4 电源 个 78 输入:AC110~240V,50/60Hz,输出:12V/2A 5 公安级定 制机柜 个 19 6U 标准机柜,带风扇,设计及制造符合 BS15954、IEC297-2 和 EIN4194 国际工业认证标准。表面防静电喷涂采用高硬度粉面, 达到了 BS6497 国际标准。防护等级设计依据 GB4208-1993 标准, 满足 IP20 等级。 6 电源线 项 1 电源线 7 网线 项 1 超五类网络线 8 硬盘录像 机 台 18 1.嵌入式 linux 系统; 2.支持不少于 4路网络视频接入,网络性能接入≥40Mbps,储存 ≥40Mbps,转发≥80Mbp; 3.具有不少于 1个内置 SATA 接口; 4.支持 1路 VGA,1 路 HDMI,支持 VGA/HDMI 视频同源输出; 5.支持 4路 1080P 解码; 6.支持 6M/5M/4M/3M/1080P/1.3M/720P 分辨率; 7.支持 1个前置 USB2.0 接口、2个后置 USB3.0 接口; 8.视频压缩标准支持 Smart H.265/Smart H.264/H.265/H.264/MPEG4/MJPEG; 9.支持按时间、按事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录像的检索、回放、备份, 支持图片本地回放与查询; 10.支持远程配置管理 IPC,参数设置、信息获取、对同一型号 IPC 批量升级等; 11.支持 4个百兆带 POE 供电以太网口,1个百兆以太网口; 12.IPv4、IPv6、HTTP、UPnP、NTP、SADP、SNMP、PPPoE、DNS、 FTP、ONVIF(支持 2.4 版本)、PSIA); 22 9 硬盘录像 机 台 1 1.嵌入式 linux 系统; 2.支持不少于 6路网络视频接入,网络性能接入≥40Mbps,储存 ≥40Mbps,转发≥80Mbp; 3.具有不少于 1个内置 SATA 接口; 4.支持 1路 VGA,1 路 HDMI,支持 VGA/HDMI 视频同源输出; 5.支持 4路 1080P 解码; 6.支持 6M/5M/4M/3M/1080P/1.3M/720P 分辨率; 7.支持 1个前置 USB2.0 接口、2个后置 USB3.0 接口; 8.视频压缩标准支持 SmartH.265/SmartH.264/H.265/H.264/MPEG4/MJPEG; 9.支持按时间、按事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录像的检索、回放、备份, 支持图片本地回放与查询; 10.支持远程配置管理 IPC,参数设置、信息获取、对同一型号 IPC 批量升级等; 11.支持 4个百兆带 POE 供电以太网口,1个百兆以太网口; 12.IPv4、IPv6、HTTP、UPnP、NTP、SADP、SNMP、PPPoE、DNS、 FTP、ONVIF(支持 2.4 版本)、PSIA); 10 交换机 台 1 8 口百兆 11 交换机 台 18 5 口百兆 12 连接线 条 38 HDMI 连接线 13 PVC 管 项 1 25-32 管/4 线槽/10 线槽 14 水晶头 个 300 超五类 RJ45 15 存储录像 机 台 1 1.存储盘位≥24 盘位的专业存储设备; 2.采用 linux 操作系统,64 位四核处理器, ≥4G 内存,并可扩 展 128G 高速缓存,≥5个千兆网口; 3.具有至少 3个电源模块,能独立进行工作,支持热插拔; 4.支持 2T、3T、4T、6T、8T、10T 硬盘;支持企业级、监控级硬 盘;支持 SATA、SAS、SSD 混插;支持硬盘热插拔; 5.支持监控级和企业级硬盘创建 RAID;支持 Raid5、Raid5EE 等, 支持全局热备和局部热备;支持 Raid 即建即用;支持逻辑卷的 动态在线扩展; 6.支持 RAID 误操作恢复功能,当 RAID 组中某块正常的硬盘被误 拔掉之后,可在 1小时内再插上,该硬盘能恢复到原 RAID 组中; 7.设备支持对录像的某个时间点进行添加标签,便于后续查询; ★8.可支持通过浏览器进行视频浏览、回放和下载;并可支持多 画面同时段录像同时回放,或不同时段录像同时回放;网络下载 录像速度不低于 90MBps; ★9.支持录像数据恢复功能,当硬盘的录像索引区域被破坏导致 23 无法查询并回放录像文件时,样机可重新建立录像索引区,使录 像文件可被正常查询并回放; 10.当设备中某组 Raid 损坏时,该 Raid 组上的前端通道可平均 分配到其他 Raid 组中,实现录像负载均衡; 11.支持断网续传功能,断网时间内前端设备 SD 卡中的录像会在 网络恢复后传到设备中; 12.支持大容量文件系统,可创建超过 30TB 以上文件系统; ★13.可每 5秒对视频流进行一次丢帧检测,当检测到丢帧时, 可发出报警,并生成报警日志; 14.支持 https 协议对设备进行访问; 15.支持当硬盘被非法访问时报警提示; ★16.可支持对多个磁盘分时上电; 17.支持 N+M 集群,确保整个集群环境的稳定; 18.当图片直存的数据库被破坏时,可进行恢复; 19.最大支持同时进行 1024Mbps 音视频码流存储、1024Mbps 音视 频码流转发、384Mbps 音视频码流回放; 20.支持符合 GB28181、Onvif 标准协议的设备接入; 16 硬盘 块 16 6T-256M 缓存-3.5 英寸-SATA3.0 接口 17 安装调试 服务 项 1 提供 19 所学校的综合布线设计、安装调试及培训,及与“明厨 亮灶”系统对接 18 运维服务 项 1 前端及平台的维护,3年维保 19 线路租赁 服务 项 1 提供 78 路监控前端的高清视频图像采集能力,保障图像清晰流 畅,保证所提供的网络线路为专线网络,不能与互联网产生数据 交换。提供三年的网络运维服务。 商务要求表 ★报价要求 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的设备、劳务、技术服务费、交通、维护、保险、办公场 地、管理费、税费、利润、交通维护、人员进退场及现场勘査、送达及安装设 备和乙方所需硬件等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为期三年的柳 江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技术服务。 ★质保期 1.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及相关设备产品免费保修期三年, 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运维、系统软件升级、故障 处理等。项目所采购设备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2.质保期内所有设备及配件免费保修,质保期外的服务费用由业主和中标人另 行商议。 ★交付时间及 交付地点 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为 期三年的柳江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技术服务。 24 2.交付地点:柳江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响应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如在服 务过程中发生问题或故障,4 小时内响应,接通知后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一般问题或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 24 小时修复,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 48 小时修复,如无法修复成交供应商提供替换设备(成交供应商负责)。 2.运维服务期: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平台运营服务从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 起计算 3年,运营期间日常维护、升级、故障处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在服务计划中要从 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体系、服务承诺、培训及支持服务方案等方面进 行明确的说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 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结算,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 全款给中标供应商。 ★履约及质量 保证金 1.供应商在申请支付合同款之前,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采购单位足额缴纳质 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项目运行和服务均任何无质量问题,供应商可以申 请退还质量保证金,采购单位在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如验收结果不合格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又不能及时整 改的,质量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 为记入诚信档案。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做出详细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详 细内容。 2.《设备配置要求表》中带“★”项的服务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供应商必须 满足或优于,否则被视为无效竞标。 3.根据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竞标。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 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标过程 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5.服务期满且支付完所有款项后,本项目建设的设备归采购人所有,网络传输 资源归成交供应商所有。 6.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如擅自转让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照合 同相关违约条款约定处理。 7.培训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有责任完成对所有系统产品等进行培训,包括现场培训、集 25 中培训、专项培训及多媒体演示培训,并提出详细的培训方案。 (2)培训师资、教材: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给采购人,最 后以采购人认可为准。对于所有培训供应商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的实际工 作和教学经验的工程师和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授课。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 材(提供电子文档)必须是中文,否则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3)现场培训:在设备系统安装调试、故障处理过程中,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 行实际的操作和故障处理培训。 (4)集中培训:供应商必须协助采购人对各产品设备使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供应商应提出详细的培训及支持服务方案,提供师资力量,对用户分别按系 统管理员、操作员、管理人员等进行集中培训,讲授说明设备产品、应用软 件的使用、安装、配置、维护和应该注意的事项,使用户能够尽快地熟悉系 统的性能。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5)培训费用计入竞标总报价。 8.项目验收要求:项目通过所有性能测试,功能指针达到要求时,可由供应商 提请项目验收申请。 供应商的资信要求表 政策性加分条 件 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除外)的产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 响应产品在清单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响应文件中提 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竞标产品在清单所属的品目),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国家政策的要求。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政策。 5.使用广西工业产品相关政策。 质量管理、企业 信用等要求 详见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要求 26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一正两副)、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电子文档 U 盘或光盘(电子文档一份) 响应文件外包封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北京时间 时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27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8 目 录 1、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民办非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 2020 年 8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转账专用完税证”复印件或“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 印件;(上述月份均为零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税务申报表复印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 2020 年 8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保费 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 2020 年 8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 2019 年度供 应商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9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 自然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附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注册登记 证书等); 30 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1 目录 1.商务文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须加盖竞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1)磋商书(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2)磋商报价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3)分项报价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4)保证金证明(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 (7)诚信声明(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第四章附件格式填写); (10)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11)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12)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2.技术文件 (1)设备配置清单(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2)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必须提供); (3)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4)服务方案(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5)服务承诺(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6)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7)供应商根据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的评审要素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格式自拟)。 32 磋 商 书 (格式) 致: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 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 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5.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天(日历天)。 6.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委托提供代理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 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7.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9.与本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3 磋商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 人民币 (¥ ) 服务期限: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否则其竞标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报价应包括服务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 运 输等全部费用。如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竞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项目实施过 程中在本次采购范围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无偿负责, 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所有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价:元 项号 名称 数量① 单价② 合计金额①×② 1 2 总报价:人民币 (¥ )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为期三年的柳江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 技术服务。 注:总报价金额包括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的设备、劳务、技术服务费、交通、维护、保险、办公场地、 管理费、税费、利润、交通维护、人员进退场及现场勘査、送达及安装设备和乙方所需硬件等费用及合同 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保证金证明(格式) 进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者空白栏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及所竞标段(如有)等, 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竞标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个人姓名,否则其竞标无效。 2.进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明被视为无效或竞标无效的,后果由竞标 人负责。 3.若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在保证金递交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竞标人足额交纳的磋商保证 金,其竞标无效。 3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名(或盖章): 注: 1.内容填写要明确,竞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不得转借、转让。 3.身份证复印件要清晰。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广西昭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现授权 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文件编号)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 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竞标、开标、评标、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 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所在部门: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名: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内容填写要明确,竞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不得转借、转让。 3.身份证复印件要清晰。 38 诚信声明(格式)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参加项目竞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 资料、填写数据及所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同时我在此所作的 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并愿意对在竞标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承担责任。 本企业提交的所有竞标资料如有不实,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39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4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41 商务条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号 商务条件 磋商文件要求 竞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1 报价要求 2 服务期限 3 质保期 4 6 ... ... 供应商承诺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相同的为无偏离,优于采购要求的为正偏离,差于采购要求的为 负偏离,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42 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 式: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价 (元) 合同 金额 (万元) 时间 附: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同类型信息化运营项目案例的服务业绩,以响应 文件中的合同书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合同中的同类服务。 在填写时,如本表不适合竞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设备配置清单(格式)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及数量 性能及指标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44 技术响应表(格式) 序号 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竞标文件具体响应 偏离情况 1 2 ... N 注:供应商根据该服务所投入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响应情况与采购 需求相同的为无偏离,优于采购要求的为正偏离,差于采购要求的为负偏离,在“偏离情况”栏注明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45 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格式)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 工作经验 年龄 在填写时,如本表不适合竞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46 服务方案(格式) 由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中的评分点自行编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47 服务承诺(格式) 注: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及评审办法中的评分点要求 自行承诺,所作的承诺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如提供虚假承诺 或在中标、成交后不按其承诺履行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4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49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及范围:柳江区 2020 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服务项目一项;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为期三年的柳江区学校 食堂“明厨亮灶”技术服务。; 4.交付时间及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 5.报价要求: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的设备、劳务、技术服务费、交通、维护、保险、办公场地、管 理费、税费、利润、交通维护、人员进退场及现场勘査、送达及安装设备和乙方所需硬件等费用及合同 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第二条 合同标的 序号 名称 数 量 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备注 1 2 3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按计划与合同协议约定完成本项目,并有权对乙方工作情 况进行监督。 2. 根据项目进度,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按修改意见完成服务 工作。 3. 乙方配备的项目投入人员应得到甲方的认可;对派遣到甲方的服务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检查与 奖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5. 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产品和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严格履行合同文件(含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保证甲方项 50 目的相关工作质量和进度。 2. 必须严格实施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 优于或等同于响应文件所承诺资质的服务人员,并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 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须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要求或同 意,项目负责人不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 化,须取得甲方同意。 4.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报告、资料、文件等内容及服务成果后,甲方即对上述内容享有 充分、完整和排他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报告、资 料、文件等内容及服务成果。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 范围。 5. 乙方服务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如乙方因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当甲方出现无故拖欠费用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缴,若甲 方仍未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 第五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服务交付成果均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 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交付清单和质量合格证,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付。 2. 乙方负责服务交付成果、产品的运输。服务交付成果、产品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定。服务交付成 果、产品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按乙方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时间;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成果或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甲方应当在产品或服务成果提交并安装、测试、检验完后 5 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 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 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 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 后 10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6.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 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服务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服务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决定。 第八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磋商文件和本合同附件,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服务成果质保期:按乙方承诺,但是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1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当服务成果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合同的最终结算金 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等材料向 采购人申请结算,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给中标供应商。 第十条质量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在申请支付合同款之前,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采购单位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 期内项目运行和服务均任何无质量问题,供应商可以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采购单位在 15 个工作日内无 息返还。 2.如验收结果不合格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又不能及时整改的,质量保证金将 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 履约保证金:无 第十一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并达到或优于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标准。 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磋商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 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服务响应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或 故障,4 小时内响应,接通知后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问题或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 24 小时修复, 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 48 小时修复,如无法修复成交供应商提供替换设备(成交供应商负责)。 4.运维服务期: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平台运营服务从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 年,运营期 间日常维护、升级、故障处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在服务计划中要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服务体系、服务承诺、培训及支持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说明。 6. 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成果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 上述的服务成果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维护范围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按承诺履约或达不到服务承诺的,按每违反一次从支付成交甲方租赁费 中扣除处罚金额,处罚金额 100~1000 元不等,由甲方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及违约情况确定。累计满三次, 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 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 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服务费用,并赔 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咨询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 52 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付出的所有咨询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提供的交付成果或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 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5.因包装、运输引起的交付成果或服务成果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6.乙方若逾期完成租赁设备安装的,从逾期当天起的前十天按 500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天后 按 1000 元/天向甲方支付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逾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 乙方所提供的维修人员如在校内出现挪用或偷窃行为,乙方负责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并撤换该维 修人员,甲方有权在当月租赁费中扣除 3%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交付成果或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交付成 果或服务质量进行验收。交付成果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交付成果或服务不符合 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调查取证、鉴定费、差旅费、律 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 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 变更、中止或终止。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乙方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第十八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响应承诺书; 4.成交通知书。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5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54 合 同 附 件 (服务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55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 (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 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 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验收书一式三份(采购人一份、成交供应商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56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采购项目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有关 专家 2人。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竞标人的报价、技术 方案、运维服务、履约能力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评标委员会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竞标处理。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满分 10 分) 竞标报价 (1)以进入详评的最低的磋商报价为 10 分。 竞标人有效最低磋商报价(金额) (2)某竞标人报价得分= ×10 分 某竞标人有效磋商报价(金额) (3)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 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竞标,对其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 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磋商报价×(1-10%);除上述 情况外,评标报价=磋商报价。[竞标人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并对该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 予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在声明函 后。 (5)残疾人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该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竞标产品提供企业按《中 57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 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 技术分 (满分 55 分) 设备性能分 (满分 20 分) 《设备配置要求表》中带“★”内容为本系统的重要技术指标、功 能项,其相关技术参数需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 告进行证明,每有一项 5 分。满分 20 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 加盖厂家公章)。 设计方案分 (满分 15 分) 根据供应商设计方案是否完善合理,是否符合采购需求,是否具有 一定的先进性、可靠性等内容进行评分。设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控中心建设设计及与食品安全应急直报系统对接实现方式; (2)监控系统网络设计方案,符合项目需求的监控管理平台功能 及系统拓扑;与食品安全应急直报系统对接的实现方式; (3)管理系统设计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包括系统架构、关键技 术应用、性能、功能、安全、数据结构以及系统界面设计。 一档(4分):监控系统网络设计方案和与共享平台对接方式没有 明显错误,监控管理系统功能和集中存储管理能够基本满足本 项目需求;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关键技术应用、总体性能设计、 总体安全设计、数据结构设计、系统界面设计的合理性、科学 性一般的,没有明显技术错误,技术方案较简单可行,系统功 能配置基本达到要求。 二档(7分):监控系统网络设计方案、对接方式满足项目需求, 监控管理系统功能和集中存储管理有较全面的描述,较好满足 项目需求;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关键技术应用、总体性能设计、 总体安全设计、数据结构设计、系统界面设计的合理性、科学 58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性良好的,技术方案论述基本准确,系统功能配置齐全,方案 满足本次项目要求。 三档(15分):设计方案、对接方式详细可行,监控管理系统功能 和集中存储管理有全面详尽的描述,方案整体性、可靠性、先 进性、兼容性较好;监控业务及管理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关键 技术应用、总体性能设计、总体安全设计、数据结构设计、系 统界面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优秀的,技术方案论述准确,系 统功能配置齐全,满足相关文件的规范和规定,系统设计能紧 密结合建设理念。 实施方案分 (满分 20 分) 一档(5分):供应商对项目环境、特点的认识不够清晰,总体设 计内容基本完整,简单的实施建设方案,基本能响应项目需求。 二档(10分):供应商对项目环境、特点基本了解,基本掌握项目 关键点,能提出项目建设措施和建议。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思 路和逻辑基本清晰。提供的实施建设方案一般,方案简单明了, 能针对项目提供专业建设团队,团队人数≥8人,团队中包含 有通讯类或集成类工程师≥3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高级)” ≥1人(上述人员需提供供应商 2020 年 8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其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 三档(20 分):在满足良好的基础上,供应商能深入分析并解决项 目的难点与关键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项目建设措施和建议,合 理可行、完整。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思路和逻辑清晰。提供完 善的实施建设方案,且供应商建设团队经验丰富,团队人数≥ 12 人,团队中包含有通讯类或集成类工程师≥5人、由工业和 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系统集成项 目管理师(高级)”≥1人(上述人员需提供供应商 2020 年 8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 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运维服务 分(满分 21分) 运维团队分 (满分 15 分) 一档(4分):运营维护售后服务承诺满足采购招标要求,拟投入 运维团队人员少于或等于 5人,能够满足项目维护基本需要。 二档(7分):运营维护售后服务承诺满足采购招标要求的,提供 项目本地运维服务方案,拟投入运维团队人员大于 5人,其中 包括工程师(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认证, 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类)中级职称人员 3名,提 供项目备品备件的; 三档(15 分):运营维护售后服务承诺优于采购招标要求的,提供 59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在本地设有服务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 印件),拟投入运维团队成员人数大于 8人,其中包括工程师 (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认证,信息、通信、 网络、系统集成专业类)中级职称人员 5名,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发的“信息安全管理师”1人。提供项目备品备件的,提供 7×24售后服务热线。 (以上拟投入人员须提供本单位 2020 年 8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其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否则不予以计分) 维护方案分 (满分 6分) 一档(2分):有基本维护方案和故障处理流程,基本满足项目要 求。 二档(4分):维护方案和故障处理流程合理,较好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6分):针对项目服务要求制定维护保障方案,故障处理流 程、应急时间响应制度科学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巡检计划 安排妥当、检查内容比较全面,很好满足项目需求。 4 履约能力 分(满分 14分) 信誉分 (满分 8分) 1)供应商 2017 年 1 月 1日以来获得省(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部 门颁发的“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一次得 2分,满 分 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否则不予加分;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荣誉牌匾或相关部 门出示的批文证明材料)。 2)供应商或其总公司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的, 得 2分。(提供奖项或牌匾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业绩分 (满分 6分) 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同类型项目的服务业绩,以 响应文件中的合同书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合同中的同类服 务,每提供一项得 2分。 总得分=1+2+3+4。 三、评标标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 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 荐。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 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推荐成 60 交候选供应商;进入详评的供应商为五家(含五家)以上的,可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 应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第二、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进入详评的供应商为四家 (含四家)以下的,可推荐前两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 为成交候选人。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并按 照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五、签订合同 六、其他事项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报价要求 ★服务期限 ★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一正两副)、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合并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报价要求 服务期限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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