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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卫生预防保健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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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卫生预防保健所关于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卫生预防保健所关于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ZHX2020-WZ-T-004

二、项目名称: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苏震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零元整 人民币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 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注:根据本项目类别自行选择并补充)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货物类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卫生预防保健所

地 址:

联系人:冯旗华

电 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SZHX2020-WZ-T-004

二、项目名称: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震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天灵路200号1幢501室

成交金额:贰拾万壹仟陆佰玖拾玖元柒角肆分(¥201699.7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香山中学二期部分教学楼

服务要求:保安员3人,食堂人员1人,保洁员3人

服务时间:8个月(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止)(因新医院2021年搬迁时间待定,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期限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旗华、钟原、吴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服务费率:成交单位按预算金额的1.5%向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本次成交服务费为3040.50元)

服务费账号:30530188000070877

账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科技城支行(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媒体。

采购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6日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30时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岀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卫生预防保健所

联系人:冯旗华

电 话:66312790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伍相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联系方式:6870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

电 话:(0512)68700399(TEL/FAX)13776094014

十、小型企业证明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605859357520c5c09a68f71c4f8081433de2b5513584SZHX2020-WZ-T-004的相关附件.zip
编号:SZYC2004-Y-21号

编号:SZHX2020-WZ-T-004号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卫生预防保健所

采购内容: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类别:服务类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十一月


目 录

1、?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3、? 合同主要条款

4、? 竞争性谈判程序及谈判小组成员组成

5、? 成交原则

6、? 附件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项目概况

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2020-WZ-T-004

项目名称: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贰拾万贰仟柒佰元整(¥202700.00元)

采购需求:保安员3人,食堂人员1人,保洁员3人。

服务期限:8个月(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止)。(因新医院2021年搬迁时间待定,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响应单位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 CA 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 CA 证书至苏州 CA 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点击“供应商”图标,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响应单位在开标时点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响应单位。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响应单位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采购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5.联系方式: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数额为:无

2.服务期限:8个月(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止)。(因新医院2021年搬迁时间待定,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期限为准)

3.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谈判代理机构支付预算金额的1.5%成交服务费(本次成交服务费为3040.50元)

4.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等相关规定媒体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6.苏州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565137

7.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卫生预防保健所

联系人:冯旗华

电 话:0512-66312790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伍相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楼

电话/传真:0512-68700399

电子邮箱:szhxzt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陈宗婷

联系电话:15162413013、13776094014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二、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谈判编号:SZHX2020-WZ-T-004号

二、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为确保采购质量,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3谈判采购项目: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4本次项目采购预算:贰拾万零贰仟柒佰元整(¥202700.00.00元)

5采购内容:

(一)人员要求:保安员3人(含一名保安队长),食堂人员1人,保洁员3人。

(二)保洁服务工作的要求:

1、保洁服务工作范围:中心建筑面积2916平方米,舟山花园服务站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2、保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救护证。

3、保洁人员年龄:不得高于50周岁。

4、日清日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确保室内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桌椅、病床、门窗等物体表面无灰尘,正确使用消毒液擦洗;玻璃明净,墙面无污染物,地面无血迹、纸屑、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天花板和墙壁及窗户无蜘蛛等,平时保持经常性干净、整洁。

5、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

5.1环境卫生?

①公共地域地面以上的门、窗、墙、消防栓、公告栏、栏杆、各类标识物等配套设施随时清洁保持干净。公用椅、凳、台每天清抹及消毒为2次,灯具清抹每月为1次。

②大厅、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每日早上清扫和拖地一次,下午下班前复清一次并清理杂物桶,平时应注意卫生保洁。

③病室及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每日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每日早上完整拖地一次,用优氯净消毒液擦洗床头拒、小方凳、病床,并注重卫生死角的保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用来苏尔拖地,擦洗门窗,墙壁等。

④行政区每日早上清扫和拖地一次,并做到会议桌椅、办公桌椅无灰尘,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保证橱柜等所有地方无卫生死角。

⑤每天有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对在岗保洁人员进行工作质量监管。

⑥所有天花板、灯管、玻璃窗、抽气风口等至少每月清洁一次。出入口的台阶及地面每周用水枪冲刷一次,室外露台、门厅、采光顶、雨棚定期清洁。对每楼层病室外走廊、护理站、电梯厅等地面每月进行洗涤、清洗。

5.2洗涤工作?

①负责被服、职工工作服、被单、窗帘、枕套、布类的洗涤、做到及时放消毒液清洗干净、无血斑、无臭味等。

②负责护理室一次性物品回收,做到及时、有效、操作规范。

③各项洗涤用品应符合医护要求,并按物品分类规定进行折叠、存放、并做到数量相符。同时要求做到节约水、电、洗衣粉、肥皂等其他消耗性材料。

④配合医院相关科室按院感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及日常垃圾。

6、工作时间要求

保洁员根据医院制定的工作时间:上午06:30-10:30,下午13:00-17:00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7、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辅助工作。

(三)保安服务的要求:

1、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不间断服务,每8小时一班,共计配备3名安保人员。

2、保安员需持证上岗。

3、保安队长必须持有高级(三级)保安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救护证、健康证,

响应单位提供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谈判现场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4、保安工作模式为三班二运转,保证24小时监控室不离人,上岗期间不得离岗脱岗。

5、每天有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对在岗保安进行工作质量监管。

6、保安人员年龄(项目经理除外):50周岁以内,男性,无犯罪前科。

7、每天不少于八次对消防安全进行巡查,同时禁止患者在医院内吸烟,发现吸烟者应当立即劝阻。每天17点至次日7点,每小时巡逻一次院内外安全并使用打点器进行数据记录备查,保证院内外安全且保证无人科室门窗及灯光、空调等的及时关闭,秉持节省不浪费能源的原则。

8、门卫人员每天对大楼周围环境卫生和汽车库、自行车棚内卫生清扫,并负责院内外花坛浇水、除草。

9、保安每天需对院内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确保在规定的停放区域内有序停放。

10、保安人员每天进行报刊、信件、快递的整理收发工作。

11、对出现医闹、伤医行为时,保安应立即到达现场,并及时制止。对于情节严重,人员不够时,应向公司报告情况,申请增派应急人员,协助处理,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12、院部如有重物采购运输,保安需协助搬运。

13、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辅助工作。

(四)食堂人员工作要求:

1、食堂人员性别:女性;年龄:50周岁以内,必须持有健康证。

2、工作时间:7:00-13:00。

3、就餐时间:10:45-12:45。

4、食材采购:每天早上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食材的采购,保证食材的新鲜及安全。

5、提供餐数:每天提供一顿午餐,共计80人份左右(其中舟山花园服务站的午餐需要装饭盒)。每顿提供饭、一大荤、一小荤、一蔬菜、一汤。

6、清洁工作:食堂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需有食堂人员打扫。

6.1将餐桌上剩余的食物倒入垃圾筐内,每日餐前餐后清洁餐桌。

6.2厨房的窗户玻璃要定期清洗,擦拭。

6.3每日用拖把将饭堂全部地面清扫两次以上,保持清洁。

6.4用清洁布清洗厨具2次以上,直至洁净。

6.5清洗后的厨具待晾干后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

6.6清洗后,用拖把将工作间全部台。柜面擦拭干净。

7、食堂安全管理:

7.1饭堂地面须经常保持干净,以免员工用餐时摔倒受伤。

7.2厨师应谨慎用化学调味剂。

7.3严把采购关,不使用过期、变质、不安全的蔬菜、调味剂及肉制品

7.4注意用电、用水,特别是电气设备。

7.5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8、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检查方法:

按照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平时由保健所分管领导、保安保洁公司管理现场监管,定期、不定期实施督查、考核,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现场打分,结果与保安保洁费支付挂钩。

(六)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考核

分值

备注(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可加分)

(一)

保安服务(35分)

岗位设置、人员数量、素质符合合同要求,及时更换考核较差或严重违归的员工

4

 

 

制定岗位制度、培训上岗制度、巡查制度、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上墙

3

 

 

人员定岗定责,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

 

 

各岗位有交接班记录、有岗位工作记录;记录完备,保存完好

3

 

 

保卫人员在执行勤务时,统一着保卫服装,佩戴有效证件,配带规定的保卫器械

3

 

 

值班、巡逻执勤认真严格,无漏岗、串岗现象。各类事件登记、记载齐全,情况处理及时有效

5

 

 

在岗人员精神饱满,服务热情,熟悉岗位职责

3

 

 

进出车辆引导有方,指挥车辆停放有序,无乱放、乱停车辆现象

3

 

 

门卫人员每天对大楼周围环境卫生和汽车库、自行车棚内卫生清扫,并负责院内外花坛浇水、除草

3

 

 

全天候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共秩序良好,无安全事故

5

 

 

(二)

保洁服务(35分)

岗位设置、人员数量、素质符合合同要求,及时更换考核较差或严重违归的员工

4

 

 

执行保洁时间到位

2

 

 

在规定服务时间内全体保洁人员着装统一

2

 

 

保洁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到位,未损害客户利益,未造成不良影响

2

 

 

保洁人员遵章守纪,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盗窃等行为

2

 

 

保洁工作有计划流程,保洁设备、工具、药剂齐全。

2

 

 

各出入口地台无脏杂物、无污迹

3

 

 

各走廊、过道、楼梯、无浮尘、无水迹、无污迹

3

 

 

各公共区门窗、地面、卫生间,干净、无污迹;垃圾桶放置合理,清倒及时、外表干净、无积垢、无臭味

3

 

 

内玻璃窗、镜面等明净、光亮、无积尘、无污迹、无斑点、金属、不锈钢按规定时间上保护剂

3

 

 

排污管道、地沟定期清理,保持畅通

3

室外场地、道路干净、无脏物、无垃圾;各类设施、各种宣传栏(牌)、告示牌、指示牌表面无积尘、无污迹

3

 

 

被服、职工工作服、被单、窗帘、枕套、布类的洗涤、做到及时放消毒液清洗干净、无血斑、无臭味等

3

 

 

(三)

食堂服务(30分)

就餐时间: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清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

迟到早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下班时间在岗

3

人员着装、卫生:符合招标文件工作人员着装及个人卫生情况要求

3

服务态度:按照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打分

3

沟通情况:定期、按时与采购单位沟通菜单、菜品情况

3

菜单执行及时效:考核人员根据饭菜供应准时情况及菜单品种执行情况打分

3

烹饪口味:考核人员根据烹饪口味打分

3

食堂卫生:考核人员根据食堂饭菜、环境、餐具等卫生情况打分

4

食品安全:考核人员根据食品综合安全状况打分

4

六、质疑与投诉:

1.关于本项目质疑和投诉事项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

2.谈判响应单位在依法获得磋商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质疑,应按谈判文件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提出(谈判响应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3.提出质疑的谈判响应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谈判响应单位。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原件)接收。

5.质疑联系人:张薇

6.联系电话:13776094014(TEL/FAX) 68700399

7.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8.谈判响应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谈判响应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谈判响应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谈判响应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9.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

七、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谈判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缴纳人身意外险,若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谈判响应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成交单位在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服务合同:

①严禁将承包的管理服务内容转包他人;

②未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服务人员;

③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待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

3.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4.采购单位有权检查监督成交单位对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质量,如发现不合格的服务人员,有权向服务单位提出调换,服务单位应及时派员到位,必要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服务单位于48小时内迅速处理并更换人员,直至更换合格为止。

5.谈判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通讯、对讲机、工具、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薪资、加班、福利)、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公伤保险金〉、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1测算时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项目费中已包括公共责任险(第三者险),成交单位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谈判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应将在服务期限内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进行调整的情况包含在内,采购人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相关服务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人事关系,用工事宜由成交单位负责。谈判响应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并支付工资(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社保缴费部分不得低于服务所在行政区域社保管理部门规定的当前最低缴费标准)一并包含在成交价中,未能按以下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和报价的将做为无效报价:

(1)响应报价明细表中人员工资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020元。

(2)人员社保费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缴费标准费用,社保每月每人857.156元。高温费每年每人1200元。

(4)管理费、税费及其余相关利润由谈判响应单位自行考虑。

(5)报价金额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响应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精确到分。

(6)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6.相关法规要求:

6.1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7.谈判响应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响应单位自行解决。每天及双休日因工作而产生的加班费用,由成交单位向服务人员支付,含在响应总报价中。

8.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磋商代理机构支付预算金额的1.5%成交服务费(本次成交服务费为3040.50元)

服务费账号: 30530188000070877

账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苏州科技城支行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9.凡涉及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内容为准。

10.磋商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张薇 13776094014/68700399(FAX)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订成册)

1、报价部分

(1)谈判响应报价表(见附件格式);

(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见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格式)以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响应单位证明其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响应单位不得进入下一步技术评审部分);

2、技术、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服务方案;

(3)单位情况介绍(各谈判响应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介绍);

(4)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及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人员名单、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现场备查);

(5)保安保洁食堂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

(6)谈判响应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谈判响应单位必须提交1(1-4)、2(1-5)规定的资料,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谈判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谈判响应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响应单位的评审。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按要求签署,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与密封要求:

1.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谈判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字迹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章;

2.请谈判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制作谈判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谈判响应文件封面自行制作,封面需注明:采购编号、采购内容、采购单位以及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正副本等信息,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3.谈判响应文件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三本副本须各自装订成册后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密封档案袋表面同样需注明采购编号、采购内容、采购单位以及谈判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4.响应单位的被授权人须带身份证原件至磋商现场核实身份。

5.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日。

6.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已给定格式的,谈判响应单位应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7.一经递交,除非谈判响应单位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或条款有书面偏离或保留,否则应视为其全部接受和遵守。同时无论是否成交,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8.服务方(谈判响应单位)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方(谈判响应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服务方(谈判响应单位)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均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八、综合说明:

(一)响应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谈判文件的要求,若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单位负全责。

(二)磋商小组

2.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2.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2.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2.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2.2.5编写评分报告;

2.2.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2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2.3.3参与评分报告的起草;

2.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评审内容的保密

3.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3.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

(四)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

(五)凡涉及谈判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内容为准。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卫生预防保健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成交单位)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SZHX2020-WZ-T-004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 元(¥ 元)

以上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通讯、对讲机、工具、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薪资、加班、福利)、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公伤保险金〉、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服务地点: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地为准

项目名称: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期限:8个月(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止)。(因新医院2021年搬迁时间待定,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期限为准)

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乙方的响应文件;

(3)乙方在谈判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4)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

(5)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详见采购文件)

(2)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人员操作标准及劳动纪律: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5)劳动组织:详见谈判文件。

(6)乙方管理职责: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步骤:

①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待整个服务项目所需设备、人员全部到位,经甲方认可后开始进行管理服务,按季度进行检查及结算,自上岗后每满一季度并在对照考核结果,经检验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个季度的管理费(按成交价进行换算)。

②管理费每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按考核结果结算,每季度应结算的管理费=(合同总价÷8个月)×3个月-考核扣款;不足一个季度的,按实际结算。

③甲方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得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则无考核扣款。乙方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按当季度考核得分率计算考核扣款(季度考核扣款=季度考核费总额×(85-季度考核得分)/100)(采购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扣款约定继续有效)

注:1).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及相关材料;且在服务期间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并不予更正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新医院2021年搬迁时间待定,故根据实际搬迁情况,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

2.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库房、通讯线路,通讯费用乙方自理;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因甲方人员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乙方。

4.协助做好与新旧管理公司的业务交接事宜;

5.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提供服务处前,应提前向甲方提供乙方服务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入驻项目并正式履行项目合同。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或未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

2.乙方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安排在本项目内所有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或调整岗位。如确需作出调整的,乙方应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合适的替代人选,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作出调动。上述范围以外工作人员作出调整的,应在调整当月向甲方进行备案。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聘用各岗位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业务考察,如认为岗位人员技术能力无法胜任工作的,可要求乙方予以调换,乙方应无条件安排调换,直到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法达到招标书及合同相关约定或甲方各项要求的,项目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未达到甲方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安排到位,甲方不承担除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配置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配置给甲方的工作人员,如需在本项目内临时调配的,需书面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

6.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甲方要求,调换或增配服务人员的;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动、调整工作人员及甲方确定为关键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擅自调动服务人员未经甲方批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

7.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消防、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8.乙方应认真做好项目内及周边秩序的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准确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配合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保证整个服务区域的秩序良好稳定。如因乙方工作失误、反应不及时、处理失当造成服务区域工作秩序混乱的、造成损失的、产生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9.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假期等方面的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如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在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后支付。

10.乙方应认真管理和使用项目内各项设备,建立各类设备的管理档案资料,并每月向甲方上报备案。

11.乙方需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12.本合同自然终止或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情况出现时,双方按本合同交接管理的相关约定执行。

13.乙方应在长假之前,应做好长假期间的管理值班方案,报甲方批准。需提前做好计划。

14.乙方项目经理参加培训或有事请假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过甲方相关科室负责人同意并安排人员临时接替。乙方应确保管理、服务人员到位,甲方将对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抽查,人员应到岗但未到岗的或应到位未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

15.乙方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按国家、省、市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根据人社部门有关要求,从服务费中直接支付。

16.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性工作。

17.乙方在项目内安排的考察参观、上级检查、同行业交流等会议或接待活动需提前报甲方,并在不影响内部秩序及正常办公的情况下进行。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开展此类活动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再次出现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

18.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服务承诺。

19.甲方对乙方在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过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整改到位。

七、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取消此次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3.乙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提供)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4.乙方全权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见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九、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采购文件、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单位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同时须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备案机构及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开户行:

帐户:


四、竞争性谈判程序及谈判小组成员组成

(一)程序:

1.由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进行审查,未提供身份证原件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小组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的审查,只有通过审查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面的谈判及评审程序;

3.按照签到顺序,由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就产品的价格、技术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及商务条款等进行谈判;

4.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将在响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5.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条件、合格性评审办法,对谈判响应单位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5.1.1谈判响应单位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5.1.2谈判响应单位的实施方案;

5.2谈判小组应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5.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5.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5.5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6供应商应就实质性变动内容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在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无对应构成清单或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8谈判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结束后,不再组织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

5.9谈判小组应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如报价一致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成交单位,也可以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单位,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谈判小组成员组成:

1.谈判小组由3名成员组成。

2.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1名,专家2名。


五、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不超过采购预算且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合格性评审程序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和评价。

3.评委对谈判响应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经评委检查,如以下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响应单位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项条款内容不合格的,评委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原因。汇总所有评委评审意见并确定条款内容的合格性,如在某一条款评审内容中,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的,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一项条款是否合格。

4.评审内容条款汇总后有评审内容确定为不合格的,则该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且不具备成交资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响应单位作为成交候选响应单位。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谈判响应单位的最终谈判报价相同且均最低的,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在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单位中确定成交侯选响应单位。

5.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响应单位的最低谈判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响应单位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响应单位递补,以此类推。

6.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响应单位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1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响应单位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响应单位,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应由失信响应单位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6.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响应单位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响应单位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7.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给予评审加分:

7.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7.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提供小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提供小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如提供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提供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一个项目中包含多项货物采购的,按其中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或价值部分给予价格折扣。

注:

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

评审是否合格(填“是”或“否”)

不合格原因

1、合格谈判单位的资格条件;

2、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响应;

3、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及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人员名单、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现场备查);

4、保安保洁食堂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

5、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内容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内容);

6、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技术内容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内容)


六、附 件

附件1:谈判响应报价表(参考格式,谈判响应单位可根据下述格式自制表格进行响应)

谈判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SZHX2020-WZ-T-004

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谈判响应总报价

人民币 元(¥: )

服务时间

优惠条款

其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谈判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通讯、对讲机、工具、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薪资、加班、福利)、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公伤保险金〉、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测算时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不得低于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否则作废标处理。响应项目费中已包括公共责任险(第三者险),成交单位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谈判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应将在服务期限内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进行调整的情况包含在内,采购人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相关服务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人事关系,用工事宜由成交单位负责。谈判响应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并支付工资(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社保缴费部分不得低于服务所在行政区域社保管理部门规定的当前最低缴费标准)一并包含在成交价中,未能按以下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和报价的将做为无效报价:

(1)响应报价明细表中人员工资每月每人不得低于2020元。

(2)人员社保费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缴费标准费用,社保每月每人857.156元。高温费每年每人1200元。

(4)管理费、税费及其余相关利润由谈判响应单位自行考虑。

(5)报价金额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响应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精确到分。

(6)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附件2、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格式)

采购内容: 采购编号:SZHX2020-WZ-T-004

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序号

条目

价格

备注

1

人工成本

2

安全生产

3

社保费用

4

办公设备

5

服装

6

损耗

7

保险费

8

税金

9

管理费

10

员工餐费

11

其他

...

合计

大写:人民币

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说明:

1.报价表包含响应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条目举例如下:履行期内人工、税务、材料、管理、维护、保险、等企业支出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响应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等。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备注栏内有要求的。

3.人工成本计算法为总人数合计,不等于开标一览表的综合单价。


2.偏离表(技术、商务):要求对商务及技术中所有偏离逐一进行列明

项 目

采购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商务偏离

 

 

 

技术偏离

 

 

 

 

 

 

 

 

 

 

 

 

 

 

 

谈判响应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项目人员表

项目人员表

采购内容: 采购编号: SZHX2020-WZ-T-004

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注:请按以上格式自制表格填写后响应。

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谈判响应单位情况表

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额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9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9年 万元

 

 

营业面积

(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谈判响应单位谈判响应承诺书

谈判响应承诺书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谈判邀请函,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次谈判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明细见《报价表》。

2、如果我们谈判商务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愿意提供邀请方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谈判响应单位。

5、我们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照预算金额的1.5%支付成交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

7、如果我们成交后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取消成交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8、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谈判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谈判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 编号为SZHX2020-WZ-T-004号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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