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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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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4224

项目编号: 宁鹏程飞招(采)【2020】第35号

项目名称: 宁夏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元): 13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采购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3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小微企业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担保融资贷款; (2)支持脱贫攻坚政策:通过 扶贫832平台 采购农副产品,为节省交通运输成本、保障产品供应质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区8个贫困县域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11-21 11:12:44 至 2020-11-27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持CA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交易主体在线办理网址:http://online.cwca.com.cn,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停止现场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4)请各投标人在网上登记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项目 澄清/变更公告 栏,所参与的项目有可能进行内容或时间的调整。调整内容仅在 澄清/变更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99号
联系方式: 09516077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10层
联系方式: 18295191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陈飞
电话: 0951607788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瑞
电话: 1829519151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宁夏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1.14修订.pdf

代理机构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1-21

政府采购公开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4224 招标编号:宁鹏程飞招(采)【2020】第 35 号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 (盖章) 代理人: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1 -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 24 - 第五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29 - 第六章 技术要求................................................................................................... - 32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 37 -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夏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委托,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宁夏公安 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4224 2.招标编号:宁鹏程飞招(采)【2020】第 35 号 3.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采购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 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宁夏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 供应商招标采购 农畜产品 批发服务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 1300000.00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小微企业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担保融资 贷款; (2)支持脱贫攻坚政策:通过“扶贫 832 平台”采购农副产品,为节省交通运输成 本、保障产品供应质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区 8个贫困县域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 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 - 经营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 银财富中心 B座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持 CA 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进 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 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交易主体在线办理网址: http://online.cwca.com.cn,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停止现场 办理。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 键。(4)请各投标人在网上登记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所参与的项目有可能进行内容或时间的 调整。调整内容仅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 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 -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99 号 联系人:陈飞 联系方式:0951-6077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 10 楼 联系方式:18295191515/0951-3915159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立娴 陈瑞 电话: 18295191515/0951-3915159 代理机构: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 年 11 月 21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4224 招标编号:宁鹏程飞招(采)【2020】第 35 号 项目名称:宁夏公安厅特勤局食堂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一年 2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卫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街 299 号 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0951-6077880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大厦 10 楼 联系人:王立娴 陈瑞 联系电话:18295191515/0951-3915159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 4 标前答疑: 答疑时间、地点:(不安排答疑,如有疑问请致电) 招标文件质疑截至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投标人应于自应知自己权益受 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前向代理公司一次性递交书面质 疑,迟于该时间或就同一事项进行二次质疑的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充文件、变更通知、答疑文件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 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不再另行通知。(质疑函格式范本详 见宁夏政府采购网质疑投诉范本) 5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6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 09:0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银川市金凤区 汽车大世界对面) 7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银川市金凤区汽车大世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6 - 界对面) 8 封套上写明: 致: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在 2020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9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1份(U 盘),投标文件须采用(胶装) 形式装订。 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2 中标服务费:详见(七)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招标 1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招标文件下载 后方可自动获取),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 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开标时系统查询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000.00(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16 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陈瑞 联系电话:18295191515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7 - 17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 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宁夏经济发展,经宁夏回族自治 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 合同线上信用融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0〕8 号),详见宁夏政府采购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cgp-ningxia.gov.cn/)“通知”公告栏。联系人:自治区财 政厅,宋晓雨,0951-5069348;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丁辉,0951-5189839。采购 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采购人应积极支持供应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 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在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18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 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 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 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 函〔2020〕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20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 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20〕1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20〕19 号)发布的清单为准。 19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 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 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 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本项目接受任何规模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但对于参加本项目的小型及微型企业在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8 - 计算价格分时,其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0 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按财库[2014]68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 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 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1 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按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在开标评审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9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3 1.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试行)》 (宁财(采)发〔2020〕205 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规定,自 2020 年 6 月 20 日起,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处理实行线上“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 和线下纸质文件同步受理,质疑投诉供应商需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 质凝投诉系统”,按照《工作规程》要求在线上系统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和证明材料, 同时线下提交送达相关纸质材料,质疑投诉的计算日期以线上系统确认发送时间为准。 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受理回复质疑、政部门理处理投诉时均登录“政府采购在线质疑 投诉系统”进行操作,质疑投诉供应商需登录“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接收质 疑回复或投诉处理结果,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不再以纸质件送达。 3.供应商质疑投诉文书须按照《工作规程》模板样式起草。对“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 诉系统”操作过程中的问题,请咨询宁夏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951-5069347、4008889973,对《工作规程》执行过程中的政策性问题,请咨询财政 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电话:0951-5013296。 24 依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 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自治区财政厅相继印发宁财(采)发 〔2019〕530 号、宁财便函〔2019〕804 号、1045 号、宁财(采)发〔2020〕307 号等 文件精神,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 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应当通过“扶贫 832 平台” 采购,为节省交通运输成本、保障产品供应质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区 8个 贫困县域(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 供应商提供的农副产品。 25 本项目要求中标(成交)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自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0 - 日内,中标金额的 3%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请交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特勤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99 号 账 号:2902002209067000148 开 户 行:工商银行西门支行 注: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供应商服务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1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人”是指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且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宁夏鹏程飞建设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 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5 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备注:以上 2.3-2.5 项资质证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单独提 供,未按要求提供的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人须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2 - 4.4 合同主要条款; 4.5合同格式; 4.6技术要求; 4.7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投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5.3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4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以发布变更公告形式通知 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6.1 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采购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以发布时间变更公告形式 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应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 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须包含所有设备、包装、运输、人工、安装、 调试、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3 - 11.2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标准 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 于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的标准。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采购人的利益 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2.6 项规定情形从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2.2 投标保证金采取下列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2.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 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中标服务费结算及保证金退款手续; 12.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采购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 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须知第 12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 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 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 签署。正本、副本、电子版应保持一致。若正本与副本、电子版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4 -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14.3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壹份和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 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副本再装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版 另外密封,并在封皮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15.2 密封袋均应: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8的要求在封套上注明相关信息; (2)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 15.3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 送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16.投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发 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 人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开标现场提出疑 义的资格并认可开标结果。 18.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 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5 - 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9.评标 19.1 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不少于 3 家,评标工作随即开始; 19.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委会组成: 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人,共 5人组成; 19.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和评审; (4)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19.4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评审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 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经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具体评标标准细则如下: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6 -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商务响应情 况 5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 款中有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加 1 分,最高得 5 分。 2 车辆与人员 等配备实力 6 投标人配有物流运输车,自有配送车辆(为封闭厢式货车)每 台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注:(1)以投标人名义自有的配送车辆应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 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证件没有或提 供的证件不齐全的车辆不得分。(2)若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 提供的车辆为总公司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投标单位提供 3 名分拣人员及 3 名配送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内) 的得 9 分,少一名扣 1.5 分。 备注:开标现场提供相应人员的健康证及其 2020 年 8 月份至今 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 位鲜章,副本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业绩要求 6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的同 类业绩。有一项得 1 分,得够满分 6 分为止(注:以上证明文 件,评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及相应中标通知书原件,投标文件 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不得分) 4 企业实力 4 投标单位具备保险仓库及冷藏仓库的能力,需提供仓库租赁合 同(自有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仓库储藏区域的内部照片,其 全部资料装入投标文件中,提供齐全的得 3 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 投标单位具有种植基地的,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自有提供土 地使用证)和基地现状图片装入投标文件中,提供齐全的得 3 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项目实施 重难点分析 20 A.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如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 监管机制、质量标准、检测标准及测试手段、质量保证措施、 货物保鲜方法等)分析准确,采取的解决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性高,得 15-20 分。 B.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 采取的解决方 案较合理,可行性较高,得 8-14 分。 C.一般: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 采取的 解决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1-7 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6 应急预案 10 A.投标人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恶劣天气、道路状 况、食品安全、供应保障、退换货等)针对性强,合理性好, 可行性高,得 10 分。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7 -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B.投标人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针对性较强,合理性 较好,可行性较高,得 7 分。 C.投标人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针对性一般,合理性 一般,可行性一般,得 4 分。 D.投标人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针对性差,合理性差, 可行性差,得 1 分。 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7 质量保证措 施及售后服 务承诺 20 A. 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包括配送货品的质量安 全保证,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质量标准、检测标准、 测试手段、质量保证措施,货物保鲜方法、送货到采购人所在 地的便利性、货源供应链、退换货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完 善,合 理性好,针对性强,得 15-20 分。 B. 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较完善,合理性较好,针 对性较强,得 8-14 分。 C. 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不够完 善,合理性一般, 针对性一般,得 1-7 分 D. 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不够完善,合理性差,针 对性差不得分。 8 供应配送方 案 16 A. 投标人的供应配送方案(采购人季节性采购需求变化、营养 均衡搭配方案、食品安全与保鲜、冷冻冷链物流、人力资源配 置、合理化建议等)完善合理,可行性高,承诺的配送时间能 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 11-16 分。 B. 投标人的供应配送方案较完善合理,可行性较高,承诺的配 送时间基本能满足采购要求,得 6-10 分。 C. 投标人的供应配送方案不够完善合理,可行性一般,承诺的 配送时间基本能满足采购要求,得 2-5 分。 D. 投标人的供应配送方案不够完善合理,可行性低,承诺的配 送时间不能满足采购要求,得 1 分。 E. 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评标要求: (1)资格审查部分: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对具备投标资格和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当由投标人签字确 认。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报价部分:本项目为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结算以每月实际采购的食 材价格为准,故无报价环节,现场不进行公开唱标。 (3)其它评审因素:由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并列举说明各投标人的响应 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8 - (4)评标委员会必须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进行评审,招标文件中未载明的评标 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5)评分办法采取各子项的得分总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 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0.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 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0.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1.2 发生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3 投标人的报价超出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2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2.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2.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2.5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2.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上述 22.1-22.5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的授予 23.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人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 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格的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要求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9 - 时,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中标服务费 24.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25.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 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人名称和电话等主要内容; 25.2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 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合同签订及履约 26.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出示中标通知书原件; 26.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3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 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由采购人随货物支付给投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收费依据按照原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价格〔2011〕 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0 - 5000-10000 万元 0.25% 0.1% 0.2% 10000-100000 万元 0.05% 0.05% 0.05% 100000 万元以上 0.01% 0.01% 0.01% 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 为 6000 万元,计算方式为: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1.1%=4.4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6000-5000)×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 万元 (八)质疑与投诉 27.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在 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9.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 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9.1 质疑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9.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9.3 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 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1 - 29.4 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5 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方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 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方章 等。 29.6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 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其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 依法予以处罚。 29.7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个工作日内 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8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具体见下附 表: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招标文件质疑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951-8639516 2 评标结果质疑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951-8639516 3 行政监督投诉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0951-5069348 30.质疑情形处理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 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0.1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 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2 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 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 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投诉情形处罚规定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2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七条 投诉人在全国范 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1 捏造事实; 31.2 提供虚假材料; 32.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 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九)保密和披露 33.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 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4.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投标相关资料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披露。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35.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 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 密责任。 (十)解释权 36.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 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但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 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一)合同的备案及公示 37.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或中标人)应配 合采购人将采购合同与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8.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 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3 -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二)履约验收 39.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的相关验收工作,具体验收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程序规范进行。 40.对于如软件开发等类型项目须通过指定的经过国家认定的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 (十三)其它规定 41.评标程序及结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或者招 标文件中规定不明确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4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包括商务、技术参数和交付或完工时间。 43.招标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4 -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1.术语的定义 1.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 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格”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 给卖方的货币数量; 1.3“服务”是指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 定的服务内容; 1.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1.5“合同主要条款”是指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 1.6“买方”是指“采购文件”中所述采购单位; 1.7“卖方”是指通过招标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述服务的入围供应商; 1.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1.9“验收”是指项目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1.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1“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是指买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卖方共同签署的最终 验收确认书; 1.12“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 织; 1.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 来源地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是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3. 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3.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 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5 - 应表一致。 4. 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 完成方式 卖方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项目服务。 6. 付款 6.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 在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付款方 式付款。 7. 附带(伴随)服务 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买方不再单独地进行支付。 8. 质量保证期 8.1 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的相关规定; 8.2 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则以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服务承诺为准。如果 在上述文件的规定中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对买方最有利的为准。 9. 质量保证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卖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10. 检验和验收 10.1 完成服务后,买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评审、验收; 10.2 项目成果须经买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11. 索赔 项目成果未通过买方组织专家评审的,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组织重新编制修订,并承 担赔偿买方的相关损失。 12. 卖方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12.1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买方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6 - 12.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 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13. 不可抗力 13.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 11 条和第 12 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 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卖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 付给卖方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 卖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 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 120 天,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3.4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 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5. 争议的解决 15.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 15 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将 向买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者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 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5.3 仲裁(或诉讼)费用除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5.4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 继续执行。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7 - 16. 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卖方发 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6.2 如果在买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第 16.1 条规定,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应当遵循 诚实信用原则,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服 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 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7.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 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 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 转让和分包 18.1 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8.2 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 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 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9. 合同修改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 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 通知 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 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21. 适用法律 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2. 合同生效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8 - 22.1 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 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将在委托和受托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2.2 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受托人、采购代理合同各执 份。 23.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 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注:最终以采购人提供的条款内容为准。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9 - 第五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就采购副食品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合同中乙方为甲方提供快捷便利的服 务,保证乙方作为合法经营者,在业务、销售及配送服务上得到保障,以促进和提高副食 品规范化管理水平。双方本着“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就有关合作事项,协议内容 如下: 一、副食品采购配送单位和名称 (一)采购配送单位: (二)采购配送品名: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配送的副食品每日进行质量检查、价格审查和卫生检疫,有权对质量和卫生不 合格的产品进行退货或更换。 2、监督乙方配送业务,要求乙方供货价格低于市场价,对配送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 抽查,以保证服务质量。 3、制定采购计划及配送货单,并于前一日转交乙方(每日 20:00 之前),由乙方负责按 订单进行配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出具的订单进行配送,不得擅自购买订单以外的物资。 2、保证配送副食品质量,如甲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 担因副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和相关的赔偿责任。 3、如甲方遇有突发任务需提供(送货配货)保障时,乙方要在最短时间内配合甲 方筹措所需副食品。 4、接到甲方的配送订单后,应严格按照订单进行配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送 货,必须在配送前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替代品,并在配送订单上做出注明,否则由 乙方完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赔偿等责任。 5、严格遵守配送时间,按照甲方要求时间送达到位。如需要改动时间,双方应提 前一天进行沟通协调,如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就餐时间,甲方有权不结算当款项。 6、配送的副食品种类和数量与凭据完全相符,甲方采购人员、供应商、食堂给养 员需在当日配送凭据上签字方可生效。 7、在配送过程中需有一名乙方负责人在场,出现问题与甲方负责人及时沟通。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0 - 8、在配送过程中,乙方人员、车辆出现伤亡等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 配送过程中出现未按甲方规定的配送程序配送,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生活的,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四、配送质量标准: 蔬菜、瓜果: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问题。新鲜蔬菜为 12 小时内采摘的,要清洗干 净,无泥沙、无枯黄叶。所有产品必须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 标准后再供应甲方。 肉蛋: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问题。新鲜肉为 5 小时内屠宰的,要无注水,无病菌、 无异味、无色变。所有产品必须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 品标准后再供应甲方。 调料干杂:包装类食品必须保证是新品,无腐烂变质问题,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得低于 1 个 月,不得使用小作坊生产产品。散装类食品无霉烂变质,干湿适度。 五、结算方式: 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 六、合作期限: 以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合约的修改、解除及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 书面修改建议及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做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双方 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解除合约时,双方停止业务往来,清理已合 作业务的款项,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责任归属 1、在配送过程中,甲方因食用乙方所供副食品出现中毒或出现其他不良反应等问题,乙 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追究乙方的刑事责 任,供货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不得与甲方相关人员私下进行加价、更换品名及返还财物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 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供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配送规定的配送质量标准实施配送,如发现乙方配送副食品存在质 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经济处罚;情节恶劣时,甲方有权在处罚后单方面终止 供货关系。 九、争议解决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1 -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由双方负责人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 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本合同一式 3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最终合同文本以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2 - 第六章 技术要求 采购品目如下(不限于,需根据甲方食堂要求进行供货): 食品类,大米,面粉,杂粮(玉米臻,花生,黄豆,燕麦,绿豆等), 肉类及蔬菜类有猪肉,牛肉,羊肉等肉类,青椒,芹菜,蒜苔等蔬菜类, 副食品包括食用油,干辣椒,调和面,酱油,醋等。 具体要求如下: 1、大米和食油质量要求: (1)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虫蛀结块挂丝、杂质异物、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 其 他感官性状异常,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 (变)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2)要提供 SC 认证、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 料)。包装食品:包装完整,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 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3)米类不含添加剂;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不低于 国家标准;小碎米总量不低于国家标准;不完善粒不低于国家标准;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 行。油类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标明“非转基因产品”。 所有的大米及油类不得含有转基因。(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可 自拟) 2、肉类食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 标准。 (3)每批鲜猪肉、猪骨、牛肉等鲜肉是项目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 提供证明,并注明保鲜期。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 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 须贴 SC 标志。 (5)家禽类产品按照国家标准采购。 (6)对货物(鲜肉、冷冻肉)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 格要求。 3、蔬菜瓜果类食品质量要求: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3 - (1)所有蔬菜瓜果均来自蔬菜生产基地。 (2)所有蔬菜瓜果须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证明材料) (3)所有蔬菜瓜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蔬菜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水 果可食用率达到 100%(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可自拟)。 (4)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要求。 4、副食品质量要求: (1)食品制造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料,不得添加有毒物质;不得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害、 腐 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所有货物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SC”标志,标明商品名称、 规 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3)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种类: 序号 名称 质量要求 1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 无变质, 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2 面粉 (1)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 定。 (2)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 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 产品批号等内容。 (3)面粉等级为中筋面粉(即普通面粉),产品有“SC” 标志,具 有产品合格证。 (4)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均匀、 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 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 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 持持久,挂碗现象 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 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 滑落。 4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 味与异味, 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4 - 醋虱 5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 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6 生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 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 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 异味。 7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 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 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 整、有韧性,蛋白澄清或者说明、透明、稀稠分明,无异 味。 8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 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 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 香滋味。 9 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 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大豆皮色呈各种大 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 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10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 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 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 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4、包装质量要求: 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 格、无毒、无公害、无污染、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 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 货物有包装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 齐、已拆封的商品,其中粮油产品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 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等相关信息。采购人发现商品出 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 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食品应清洁,符合企业相关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 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保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5 - 包装完整。对食品检查如下: 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有害、有 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 期限的食品。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供应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 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缺少重量(或超标含水量)进行扣减。 5、食品验收要求: 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 (清点)—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 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或在食用过程中 发现异味异样问题,采购人将立即通知中标人,并将问题产品作退货处理。 (3)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该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外,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供货资格。 验收记录:采购人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 中标人签名确认。中标人提供有毒、有害、不合格食品的,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 题,中标人必须负担全数医药费、损失费,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 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6、配送及供货要求 (1)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 标人负责。 (2)一般情况下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 包括所要采购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 (3)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材料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 点。 (4)采购人有临时加急订单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将订单货物送达,做到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6 - 随叫随到。 (5)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 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6)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 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 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事故,送卫生、检疫 部 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 履约保证金。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 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9)供货价格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检验检测、不合格 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投 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每一至两周 提供所供产品报价清单。 (10)中标人未按采购方要求供货或供货后不能完全满足采购方需求的,采购方有权终止 合同。 7、结算方式 由采购人每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一次(视具体情况定),价格已包含市场调查、货 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检验检测、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 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 一致。 (2)货物收货(验收)清单(验收人员签字)。 注:合同付款时间为向管理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查时间)。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7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 (盖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8 -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投标保证金…………………………………………………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9 - (一)投标函 致 (代理机构) : 1.根据贵公司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我们决 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 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项目 负责人为 (姓名,职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服务期限为 , 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 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日)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 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公司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 子版 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单位开户行: 账 号: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0 -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服务期限 备 注 注:(1)投标价格为投标人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3)本表所填的内容应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 时将以本表为准。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1 -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属性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2 -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6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3 -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服务方案和相应的 服务承诺等。) 备注:投标供应商服务方案需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4 - (六)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5 - (七)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 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供货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装订顺序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调整。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6 -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本身份证明适用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7 -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 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 ”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 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签字) 职 务: . 联系电话: .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8 - (八)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辅助材料或证明文件。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9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的声明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并依法申报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与采购人没有任何行政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益关系。我 (投标人全称)保证自参加 项目 (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 重大违法记录;未因我方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 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申请人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没有处 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处罚阶 段;无涉及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情形;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若在本次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 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我方将无条 件放弃投标资格及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带来 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50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51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52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53 - 政府采购政策适用性说明表(如有) 项目名称: . 序号 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 商标) 制造商/ 开发商名称 制造商/开发 商企业类型 适用价格扣除 条件(小型、 微型企业) 产品/技术价格 (万元人民币) 该产品/技术价 格在投标总价中 所占比例(%)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注:1、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有关规定,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环保产品、小 微型企业产品的,则应在本表中详细注明。此表应与“货物分项报价表”保持一致,如存在产品名称、 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制造商等不符情形,则不予认可该投标人小型或微型企业地位,不给予价 格扣除。 2、价格扣除的原则: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制造商/开发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开发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 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每项货物制造企业类型,内容失实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适用价格扣除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要求投标人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以及制造商的企业类型(中型、 小型或微型),并提供生产厂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6、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对拟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政策的投标产品及其报价、占 总价比重单独作分类汇总。计算错误的,不予认可该投标人小型或微型企业地位,不给予价格扣除。 7、评标时,按投标人分项表详细计算出小微企业报价金额、占比以及报价进行价格扣除。非小型、 微型企业不须编制此表。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54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书面声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注:1.投标人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没有提供此项声明的,将视同缺少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按无效投标处理。 3.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受惩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以查询结果为准, 本声明无效。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55 -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格式自拟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56 - 其它与投标有关的资料(格式自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八)质疑与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十)解释权 (十一)合同的备案及公示 (十二)履约验收 (十三)其它规定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第五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六章 技术要求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投标保证金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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