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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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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0年11月23日 08:3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仙居县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8:33
评审专家名单杨光、娄旭东、陈伟青、张云亮、徐波
总中标金额¥69.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贵
项目联系电话1395851667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仙居县泰和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文贵13958516673
代理机构名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万先生0576-89325635
附件:
附件1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小微企业声明函2.jpg
附件3国税食堂公开招标文件(正式).docx

一、项目编号:TZXYGKZ-2020-5(招标文件编号:TZXYGKZ-2020-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仙居县飓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工业路79号

中标(成交)金额:69.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仙居县飓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光、娄旭东、陈伟青、张云亮、徐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的68%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7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

地址:仙居县泰和南路1号

联系方式:王文贵13958516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联系方式:万先生0576-89325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贵

电 话: 13958516673

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ZXYGKZ-2020-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


地 址:仙居县泰和南路1号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8

第四章招标需求 20

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2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8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ZXYGKZ-2020-5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单价

(元)

预算

(元)

简要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年

70万元

70万元

见招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报价时,按1年服务期报价,并在三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无。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0 11 21 09 00分止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空或0元为无需交纳);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112109 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1)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项目采取不见面钉钉直播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软件观看,同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现场递交(递交人员的健康码必须为绿码):递交投标文件后,如参加后续开标的,应佩戴好口罩,不得随意走动;

②通过邮寄方式,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组织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如投标人不提供邮寄信息的,则采购组织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如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含邮寄延误送达),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

邮寄地址: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收件人: 余宏成

联系电话: 0576-89325635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3)本项目通过“钉钉群直播”对开标过程进行在线直播,钉钉直播群二维码“ ”。各投标人代表可提前注册钉钉账号,加入本项目钉钉直播群,采购代理在开标前一个小时将申请加入的供应商拉入钉钉群,如有疑问联系采购代理:0576-89325635。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 11 21 09 00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开标室开标

九、供应商询标相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1. 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将联系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询标,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供应商应提供电子邮件或传真,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包含询标内容的询标记录表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或传真。

3. 供应商须将必要澄清或说明填写在询标记录表中,填写完成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后以传真、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4.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询标记录传真号码:0576-89325635;电子邮件地址:564237128@qq.com。本传真、电子邮件仅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的必要澄清或说明,不接受其他事项。

十、业务咨询

机 构

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仙居县福应街道东门村东陈垟1号楼易创青年社区4楼

网 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文件下载、公告查询)

咨询事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备注

项目联系人

万先生

0576-89325635

0576-87821579

项目协办人

余先生

0576-89325635

0576-87821579

十一、采购需求咨询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

地 址

仙居县泰和南路1号

咨询事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备注

采购需求等

王文贵

13958516673

质疑联系人

王文贵

1395851667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要 求

1

项目名称及数量

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三

2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4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5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7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转包:否

分包:否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是否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10

是否提供演示

否。

11

是否提供样品

12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 1 ;副本各6份

13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4

投标保证金

/

15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6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17

付款方式

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

19

投标文件的接收

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工作日内接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独提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的;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材料也均通过邮寄方式。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

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次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的68%计取具体如下:

中标金额P

代理服务费

P*1.5%*68%

3.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21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方和采购人。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采购人: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质疑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质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4)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6)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2.技术及商务文件

(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2)厨师班人员组成情况表,提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厨师长简历表(格式自拟);

(4)投标人根据评分办法编制的各项内容(缺项的得0分);

(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6)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7)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报价信息,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或装订易脱落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A4纸规格分别竖面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方提倡双面打印或书写。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按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分类分别单独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

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人员工资、奖金、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交通费、住宿费、办公通讯费、厨师班人员伙食补偿费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七)串通投标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5.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

6.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7.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0.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一)开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2.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查验、核实,由采购人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

3.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

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由工作人员在评标结束后寄回无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

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报价明细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唱标人、记录人和中心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二)评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

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及各疫情防控类承诺书。

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6.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7.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确认记录;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8.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9.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三)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以电话方式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无法联系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四、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

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方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见前附表。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七、合同款的结算

合同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价格分(20分)

投标报价

2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资信、商务分(15分)

体系认证

3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的有效认证,每获得1 项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投标人业绩

3

类似项目成功经验。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一个项目计1分,同一业主的多次同类项目按一项计分,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标书制作质量

2

投标文件制作装订、编目,完整性、满足度

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

7

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厨师)高级技师(二级)证书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具有(厨师或面点师)高级技能(三级)证书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以上项目组人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一人员按等级高的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分(65分)

服务计划

5

投标人的食堂服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服务目标),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5

食堂环境卫生等方面服务内容(包括餐桌、地面、餐具、排水沟、设备设施、工具、员工仪表等)

5

保证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班次调配、效率等)以及应急就餐方案

3

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的卫生防疫、消防、人身安全保证措施及奖罚承诺。

3

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的制定。

应急措施

2

出现特殊、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如临时加菜、非工作日的加班、抗台任务等特殊情况的加班处理)、纠纷处理措施等。

员工稳定措施

2

员工稳定承诺、培训及有关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拟派食堂厨师长答辩(现场由评委出题并限定时间

4

答辩人的综合实力

4

答辩人的专业素质

4

答辩人的技术能力

4

答辩人的实践经验

现场实际操作情况,由采购人统一提供原材料,由拟派人员(厨师、面点师、帮厨,不超过三人,)现场制作(参加现场制作人员须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实),评委试吃。

6

味感:口味纯正、主味突出、调味适当、无糊味、腥膻味、异味等。

6

质感: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滑、爽、软、烂、脆等特点。

6

观感:主副料配比合理、刀工细腻/规格整齐、汁芡适度、色泽自然、装盘美观。

6

营养卫生:营养配比合理,成品中不允许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物品,调料仅限使用:老抽、黄酒、盐、大蒜、姜、蒸鱼豉油、生粉、椒、米糠油、葱;讲究餐具盒盘饰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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