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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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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招标详情

秭归县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一、项目编号

ZGZ1302-202001-01F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秭采计备【2020】XM0652号

三、项目名称

秭归县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昌市格瑞美食文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兰惠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6(%)

服务类

名称:秭归县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秭归县人民医院食堂分为职工食堂和患者食堂,开设中餐和晚餐,职工食堂每日预计就餐人数703人次,患者食堂每日预计就餐人数700人次。本次采购内容为:提供食堂运营所必须的人员(厨师、切配师、勤杂工等饮食加工等服务。厨师不低于2人,每3个月必须更换一次,保障职工食堂和病人食堂每天一日两餐(职工食堂每餐两荤两素一汤、病人食堂每餐一荤两素一汤)准时提供,节日卤菜为职工加工熟食售卖(每年不低于6次),食堂的食品、消防、现场安全并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杰,郑玉红,余晓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1-20

2、评审地点: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3号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收费金额:0.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供应商服务费由现场作业人员工资和提成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现场作业人员工资中标价:55.88万元,提成比例中标价:6%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人民医院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

联系方式:13872542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车管所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1369729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颜洪

电 话:13697290208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ZGZ1302-202001-01F 项目名称: 秭归县医院食堂劳务外 包服务 秭归县人民医院/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2020年 11月 9日 所属项目交易平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 一、 说明 ...................................................................................... 14 二、磋商文件 ................................................................................ 15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1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22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 23 六、 授予合同 .............................................................................. 29 七、质疑和投诉............................................................................. 30 八、项目验收 ................................................................................ 31 九、适用法律 ................................................................................ 32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 32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 32 第三章采购需求 .................................................................................. 34 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 38 一、磋商步骤 ................................................................................ 38 三、评审标准 ................................................................................ 41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 45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46 一、商务文件组成 ......................................................................... 47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 48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 50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 51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 53 类似项目业绩表 ............................................................................................................. 55 中小企业声明函 ............................................................................................................. 56 二、技术文件组成......................................................................... 58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59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秭归县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归县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月 20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1302-2020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秭采计备【2020】XM0652号 3、项目名称:秭归县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秭归县人民医院食堂分为职工食堂和患者食堂,开设中餐和 晚餐,职工食堂每日预计就餐人数 703人次,患者食堂每日预计就餐人数 700人 次。本次采购内容为:提供食堂运营所必须的人员(厨师、切配师、勤杂工等饮 食加工等服务。厨师不低于 2人,每 3个月必须更换一次,保障职工食堂和病人 食堂每天一日两餐(职工食堂每餐两荤两素一汤、病人食堂每餐一荤两素一汤) 准时提供,节日卤菜为职工加工熟食售卖(每年不低于 6次),食堂的食品、消 防、现场安全并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8、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 饮食经营;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电子响 应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 11月 10日至 2020年 11月 17日,每天上午 08:00至 12:00, 下午 13: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 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 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 11 月 17 日 17 点 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网上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 11 月 20 日 14 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茅坪镇屈原路 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宜市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免费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秭归县人民医院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 联系方式:13872542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车管所综合楼 5楼 联系方式:1369729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颜洪 电话:1369729020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序列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秭归县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2 采购人 名称:秭归县人民医院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 电话:13872542878 联系人:李双凤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车管所综合楼 5 楼 电话:13697290208 联系人:何颜洪 序列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4 监管部门 名称:秭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 22 号 电话:0717-2888050 名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 1 号 电话:0717-2990018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 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饮食经 营;(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 序列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扫描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 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 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磋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 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电子响应文件 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 不予采信。 6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 备选方案 □接受 ?不接受 8 样品提供的规定 □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 地点:/ 9 信息公告媒体 秭 归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序列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 http://ggzyjy.hbzg.gov.cn )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hubei.gov.cn)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1 磋商时间、地点、解 密时间 磋商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磋商地点: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茅坪镇屈 原路 1 号)八楼开标大厅 解密时间:60 分钟 12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 评审专家的确定方 式 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 3 人组成, 其中采购人代表/人和专家评委/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 13 磋商保证金 由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磋商 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金额:0.00 元(人民币) 1、该项目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1)收款单位: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秭归 支行 银行账号: 序列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2)收款单位: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秭归支行 银行账号: (3)收款单位:无 开户行:无 银行账号: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 号各不相同,但同一项目对应上述多个保证 金收取账号,供应商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任选其中一个保证金收取账号缴纳保证金 即可。 2、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 员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 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 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银 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金缴纳方式递交的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 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 为准。 14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5 磋商有效期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序列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6 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其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完 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副本三份,费 用自理。 17 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费用 800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18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 电话 / 19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磋商现场由采购人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 信用记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存档留存。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 □专门面向 ? 非专门面向 备注: 21 监狱企业类型 □小型 ?微型 序列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22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类型 □小型 ?微型 23 价格扣除比例 小型企业:10%、微型企业:10%(取值范 围:6%-10%) 含小微企业联合体:/%(取值范围:2%-3%) 一、 说明 1.1 适用范围 1.1 .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 相关服务的采购。 1.2 定义 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5“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利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 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 1.2.6“成交供应商”是指: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 供应商。 1.3、货物和服务 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 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 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 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 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 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1.4、磋商费用 1.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 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构成 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 文件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 (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补充 文件等。 2.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 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 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 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 件。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潜在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 前登录“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网员专区对应项目中进行网 上提问(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 作手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 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会 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在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 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2.2.2 潜在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 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在项目 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2.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项目所属 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会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 束力。 2.3.3为使潜在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 研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并通过 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 2.3.4 潜在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 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 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3.1.响应文件的语言 3.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供应商提交的支持 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简体翻译 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简体翻译本为准。 3.2 响应文件的构成 3.2.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 3.3 响应文件编制 3.3.1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3.3.1.1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和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 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3.3.1.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 件。 3.3.1.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 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3.1.4 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 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 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1.5 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 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 电子响应文件若无 CA 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3.1.6 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 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 电子响应文件若无 CA 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3.2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 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等磋 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3.3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 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3.4. 磋商报价要求 3.4.1 本项目人员工资最高限价 56 万元,运营收入提成比例最 高限价 6%。磋商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3.4.2 供应商须按本次采购约定的采购内容提供全面的服务。 3.4.3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包干价)。 3.4.4 磋商总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食堂现场人员工资、提成费预算、职工“三金”、意外伤害保险、休 假替班费、职工防护用品配置等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支付。 3.4.5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 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 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3.5 备选方案 3.5.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6 联合体 3.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与磋商。 3.6.2 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 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 件。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 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 商协议。 3.6.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 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6.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 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 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6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 3.6.7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7.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7.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3.7.3 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 业范围包含饮食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 料。 3.7.4 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 件。 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资格条件 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 3.8. 磋商保证金 3.8.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 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 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 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 求,其响应文件无效。 3.8.3 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 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 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 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 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 3.8.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 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 3.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6)供应商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供应商的磋商 保证金暂不退还。 3.9. 磋商的有效期 3.9.1 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 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 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不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 件。 3.9.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 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 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 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 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 须知第 3.8(条)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10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原则 3.10.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 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评审报价(专门面向中 小型企业的项目按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 评审的供应商,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供应 商不参与评审。 3.10.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 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 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 书进行加密并签章。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 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4.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 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3 迟交的响应文件 4.3.1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 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秭归 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负任何责任。建议尽早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 上传。 4.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响应文件。 4.4.2 供应商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栏目,点击 “投标文件撤回”按钮进行撤回,并可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 件。 4.4.3 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4.1 条、4.2 条进行编制、密 封和递交。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5.1 磋商小组的组成 5.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 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 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5.1.2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特殊情况下、 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 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 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5.2 磋商方法 5.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方法进行评审。磋商 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 价响应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5.2.2 本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 标准”。 5.3 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5.3.1 资格性检查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内容进行资格审 查,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 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 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审 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磋 商小组将不予采信。 (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 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 个审查阶段。 5.3.2 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为 无效响应文件: (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 织要求协同投标;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 证明; (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3.3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3.4 磋商报价的修正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 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 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3.5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 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 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 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 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 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5.3.6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 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 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 5.3.7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4 磋商 5.4.1 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 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 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4.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4.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4.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 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5.4.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 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4.7 符合下列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 5.4.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 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5.4.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4.1 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 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 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4.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4.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4.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 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5.4.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 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4.7 符合下列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 5.4.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 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5.4.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5 采购结果确认 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 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 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6 公示或公告 5.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六、 授予合同 6.1 合同授予标准 6.1.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成交供 应商。 6.2 签订合同 6.2.1 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按照磋商文 件规定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2.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七、质疑和投诉 7.1 质疑 7.1.1 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 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7.1.2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 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7.1.3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 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 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1.4 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 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7.2 投诉 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 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 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 7.2.2 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 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 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7.2.3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 7.2.2 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2.4 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 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2.5 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 予受理。 八、项目验收 8.1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 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8.2 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8.3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联系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 规定。 九、适用法律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 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10.1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所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2 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1.4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 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 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1.6 相关法律制度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1302-2020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秭采计备【2020】XM0652号 3、项目名称:秭归县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秭归县人民医院食堂分为职工食堂和患者食堂,开设中餐和 晚餐,职工食堂每日预计就餐人数 703人次,患者食堂每日预计就餐人数 700人 次。本次采购内容为:提供食堂运营所必须的人员(厨师、切配师、勤杂工等饮 食加工等服务。厨师不低于 2人,每 3个月必须更换一次,保障职工食堂和病人 食堂每天一日两餐(职工食堂每餐两荤两素一汤、病人食堂每餐一荤两素一汤) 准时提供,节日卤菜为职工加工熟食售卖(每年不低于 6次),食堂的食品、消 防、现场安全并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8、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具体要求 2.1食堂运营管理基本思路 满足职工、患者基本饮食需求,确保食物卫生清洁、花样众多、口味适合、 营养均衡,接待医院会议人员就餐。服务创新,以人为本,实现每日满意制。管 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并致力于将宣传健康饮食文化与医院文化有机结合。 2.2采购人负责场地提供、设施设备、经营理念模式制定、日常经营监督管 理(质量、安全、卫生、价格调整),物资采购以及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中晚两 餐生活。 2.3现场人员配置要求 1)厨师,负责炒菜、荤食加工、准备;厨师不低于 2人,每 3个月必须更 换一次,职工食堂与病人食堂厨师相互每个月更换一次; 2)切配师,负责摘洗、切配、蒸饭、操作间卫生; 3)勤杂工,负责库房管理、摘洗、餐具清洗与消毒、清洁卫生、病人病区 送餐和医务人员送餐等。 4)具体人员由成交供应商确定,但必须满足正常运营和临时性工作任务处 理,人员休假替代等。 5)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人员的体检报告(必须包 含新冠肺炎排查)、健康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人员更换必须提供所更换人员 的体检报告(必须包含新冠肺炎排查)、健康证。 2.4 供餐方式 1)春节期间只开放患者食堂,其他节假日两个食堂均正常开放,保障职工 和患者每天都能在食堂就餐。 2)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原材料每天中午、晚上按时、按品种搭配供餐。 3)供餐时间 中餐 11:30——13:30 晚餐 17:00——19:00 三、报价说明及付款方式: 3.1本项目供应商服务费由现场作业人员工资和提成费两部分构成: 1)现场作业人员工资包含厨师、切配师、勤杂工的工资、加班费及社会保 险费用; 2)提成费包含人员培训费、现场人员工作服、食品行业需要的防护措施用 具、熟食加工时加班费、临时性增加人员工资等项目范围内除现场作业人员工资 外的一切费用。提成费供应商报价为提成比例,最终按照运营收入×提成比例支 付提成管理费,采购人每月对管理、质量、满意率、服务态度、培训、送餐服务 等综合考核调整后发放(考核办法签订合同时约定)。 3)针对职工、病人提出的问题及时改进,本月内连续 3次被职工、病人投 诉饭菜质量问题将扣除 1%提成费。 3.2 本项目供应商报价设最高限价: 现场作业人员工资最高限价 56万元,提成比例最高限价 6%。 磋商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3.3付款方式: 每月 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现场人员工资、提成管理费)。每月按照营运 收入、提成比例以及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四、其他要求 4.1根据《省物价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61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交易平 台信息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供应商须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缴纳服务费后凭相关票据领取成交通知书。 4.2本次采购代理费 800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单位支付本次服务采购代理费。 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 定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商务 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 求。磋商小组决定其是否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供应商的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三)磋商及最后报价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 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 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 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 将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 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 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和进入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 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 (1)商务、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 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价格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 按本章第三节评审标准中“价格评议”的具体计算方式计算。因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 后报价。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总报价-小型、微型 企业产品报价*扣除比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产品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 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负责。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率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划分类型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五)计分办法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磋商小组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 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 应商(法律规定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情形除外),并编写 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有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1 资格性 检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营 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 饮食经营 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 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主体信用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 i tchina.g ov .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 ccg p.gov. cn) 等渠道查询的主 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根据《财政部关 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125 号) 的规定,开标现场由采 购 人代表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 reditchin 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 .cn)等渠道查询 供应商的主体信 用记录 。 2 符合性 检查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磋商响应性文件签署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在规 定区域加盖单位电子 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 章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资 格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 托书 磋商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唯一;磋商报 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 者 最高限价;磋商报价 合理; 服务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磋商保证金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违法违规行为 无磋商文件中的任一情形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 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 要 求 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检查标准 3 商务评 议 企业实力 1 5.00 供应商拥有美食 或者营 养健康研 发团队的,得 5 分。(上传相关证 明 资料供磋商小 组核验, 否则不 得分) 企业实力 2 7.00 供应商拥有合法 的餐饮 技能培训 机构或学校的 , 厨师、切配师等上 岗 人员经过培训 得 7 分。 (上传 培训证等相关证 明材料供磋商小 组核验 ,否则不 得分) 企业实力 3 6.00 供应商拥有专业 团队, 具有中国 烹饪大师的, 得 2 分;具有国家级评 委的,得 2 分;具 有中 国饭店业服 务大师的, 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上传人员证 书原 件彩色扫描 件供磋商小 组核 验,否则不得分) 企业实力 4 6.00 近 3年来供应商对 餐饮 美食的发展 做出过实质 性推 广活动,得 6 分。 (上传相关推广 活动的 现场图片 或推广合同等 证 明材料供磋商小 组核 验,否则不 得分) 企业实力 5 7.00 供应商有稳定的 餐饮一 条龙服务 人员(不低于 12 人),且身体健 康 ,在县级以上 综合医院 体检合 格,且新冠肺炎 排查阴性,办理有 健康 证的,得 7 分。(上传 相关证 明材料供磋商小 组核验,否则不得 分) 荣誉奖项 10.00 供应商在县级及 以上相 关餐饮比 赛中获得奖项 的,县级奖 1 分, 市级 将 2 分,省 级 3 分,国 家级 奖 4 分,可以累积 计算,本项最高 10 分 。(上传证明材 料供磋 商小组核 验,否则不得 分) 业绩 9.00 供应商承揽过类 似项目 业绩,具 有经营、管理 、 合作、制度体系等 经 验和实力的, 每提供一 个得 3 分,本项最多 9 分 (上传合同、考 核、 支付工资等 相关证明材 料供 磋商小组核验,否 则不得分) 4 技术评 议 项目理解 10.00 供应商针对对本 项目的 理解编制 技术文件,科 学 合理的得 0-10 分 。 总体服务方案 20.00 供应商针对本项 目的总 体服务方 案编制技术文 件,科学合理,可 行性 强的得 0-20 分。 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10.00 供应商针对本项 目的质 量、安全 保障措施编制 技 术文件,科学合 理, 可行性强的 得 0-10 分。 5 价格评 议 现场人员工资 5.00 磋商小组只对资 格和符 合性检查 合格的响应文 件 进行价格评议,报 价 分采用低价优 先法计算 ,即满 足磋商文件要求 且最后报价最低 (因落 实政府采 购政策进行价 格 调整的,以调整后 的 价格计算评审 基准价和 最后磋 商报价)为评审 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 分。其他供 应商的价格 分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 审 基准价/最终 报价)× 价格分。 提成比例报价 5.00 磋商小组只对资 格和符 合性检查 合格的响应文 件 进行价格评议,报 价 分采用低价优 先法计算 ,即满 足磋商文件要求 且最后报价最低 (因落 实政府采 购政策进行价 格 调整的,以调整后 的 价格计算评审 基准价和 最后磋 商报价)为评审 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 分。其他供 应商的价格 分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 审 基准价/最终 报价)× 价格分。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合同双方自行拟定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所属项目交易平台: 一、商务文件组成 1、商务文件目录; 2、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3、磋商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 4、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5、类似项目业绩表; 6、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 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 应商名称、地址),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 份。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货物、服务清单; 4.按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审阅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更正公告 (如有)及相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不存在 任何异议。 (3)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 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4)接受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保证金的约定。 (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 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适用于法人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办理 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单位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签章): 负责人(签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适用于其他组织 委托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 目编号)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 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供应商名称(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表适用于法人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磋商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磋商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磋商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员工人数 (2)磋商供应商销售此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 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 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政府采购中心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类似项目业绩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 人姓名及联系 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内容说明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 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如:网络建 设、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服务类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采购人)的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服务类项目) (采购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 加 (采购人)的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公司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年 月 日 二、技术文件组成 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 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审时具有优势。具体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理解; 2、总体服务方案 3、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文件要求,提供相 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服务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二是对应项目评审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 应程度和优势。 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以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 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6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5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 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 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 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序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3 房地产开 发经验 ≥200000 或,≥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 ≥300 或,≥1200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 明行业 ≥300 ≥100 ≥10 <10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 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六、 授予合同 七、质疑和投诉 八、项目验收 九、适用法律 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磋商步骤 三、评审标准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商务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类似项目业绩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技术文件组成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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