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学校采购厨房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XCHW2020-072
采购人: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9514"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319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10
HYPERLINK \l "_Toc19921"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5
HYPERLINK \l "_Toc28072"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9
HYPERLINK \l "_Toc17791"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38
HYPERLINK \l "_Toc12055"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6506"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63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学校采购厨房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13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HW2020-072
项目名称: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学校采购厨房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元,一包:27073元,二包:116770元,三包:206157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采购为三包,供应商必须针对一个包里所有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报价,不能只对一个包里的部分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一包:厨杂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保鲜盒 |
环保191# |
15 |
无 |
2 |
菜墩 |
柳木,直径45公分,厚度10公分 |
5 |
无 |
3 |
菜刀 |
2#,铁制 |
8 |
无 |
4 |
砍刀 |
1#,铁制 |
1 |
无 |
5 |
小保鲜盒 |
环保190# |
20 |
无 |
6 |
料缸 |
加厚不锈钢28# |
20 |
无 |
7 |
笊篱 |
加厚不锈钢32# |
5 |
无 |
8 |
塑料白框 |
环保型43*58*46mm |
10 |
无 |
9 |
蓄水桶 |
1吨,塑料 |
1 |
无 |
10 |
硅胶垫(蒸馒头) |
环保型,600*400mm |
30 |
无 |
11 |
榨水车 |
24L,带静音轮 |
4 |
无 |
12 |
大盆 |
加厚不锈钢60# |
15 |
无 |
13 |
小盆 |
加厚不锈钢40# |
10 |
无 |
14 |
炒勺 |
1KG,不锈钢勺头,不锈钢把手 |
3 |
无 |
15 |
大铁铲 |
加厚1米,加厚铁铲头,木制把手 |
2 |
无 |
16 |
1米汤勺 |
加厚1米,不锈钢勺头,木制把手 |
4 |
无 |
17 |
小勺 |
2两,不锈钢勺 |
10 |
无 |
18 |
不锈钢水瓢 |
特厚5斤,不锈钢把手 |
3 |
无 |
19 |
锅刷 |
木质,散头 |
3 |
无 |
20 |
肉叉 |
木把,尖头 |
2 |
无 |
21 |
磨刀石 |
580*120*46mm |
2 |
无 |
22 |
白色垃圾桶 |
环保直径50公分 |
4 |
无 |
23 |
不锈钢桶 |
特厚45# |
5 |
无 |
24 |
环保垃圾桶 |
环保型脚踏式,500*300*600mm |
5 |
无 |
25 |
货架 |
1200*700*1800mm |
5 |
无 |
26 |
紫外线 |
挂墙式 |
2 |
无 |
27 |
灭蝇灯 |
挂墙式 |
2 |
无 |
28 |
留样盒 |
400克,环保型 |
50 |
无 |
29 |
餐盘 |
特厚304不锈钢,五格 |
300 |
无 |
30 |
餐勺 |
304钢,17.5公分长度 |
300 |
无 |
31 |
筷子 |
合金,27公分长度 |
300 |
无 |
32 |
小汤碗 |
铂金304钢14# |
300 |
无 |
33 |
面碗 |
铂金304钢16# |
300 |
无 |
34 |
不锈钢夹子 |
304钢11寸 |
10 |
无 |
35 |
刀架 |
不锈钢 |
2 |
无 |
36 |
食品添加剂专用柜 |
800*300*600mm |
1 |
无 |
37 |
铲子 |
8公分,不锈钢铲头,木制把手 |
10 |
无 |
38 |
肉墩 |
柳木,直径45公分,厚度20公分 |
2 |
无 |
39 |
笊篱 |
32#,不锈钢网格,木制把手 |
4 |
无 |
40 |
菜筐 |
环保型,600*400*400mm |
10 |
无 |
41 |
磨刀石 |
细沙,225*75*46mm |
2 |
无 |
42 |
炒菜铲 |
加厚1KG,不锈钢铲头,木制把手 |
3 |
无 |
二包:排烟系统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不锈钢烟罩 |
15000*1200mm |
18平方米 |
无 |
2 |
烟筒 |
600*1000mm |
24米 |
无 |
3 |
法兰 |
600*1000mm |
25对 |
无 |
4 |
风柜 |
18KW |
1台 |
无 |
5 |
油烟净化器 |
40000风量 |
1台 |
无 |
6 |
安装及辅料 |
/ |
1项 |
无 |
7 |
运费 |
/ |
3项 |
无 |
8 |
食梯 |
二层二站 |
1台 |
无 |
9 |
油水分离器 |
1000*800*800mm |
1台 |
无 |
三包:燃气灶具厨房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主、副食库 |
|||||
1 |
四层货架 |
1200*500*1600mm |
台 |
4 |
无 |
洗碗间 |
|||||
1 |
双门高温消毒柜 |
1200*500*1800mm |
台 |
2 |
无 |
2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mm |
台 |
2 |
无 |
3 |
收餐台 |
1500*600*800mm |
台 |
1 |
无 |
4 |
三星水池 |
1800*600*800mm |
台 |
1 |
无 |
粗加工 |
|||||
1 |
三星水池 |
1800*700*800mm |
台 |
1 |
无 |
2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mm |
台 |
2 |
无 |
3 |
四层货架 |
1200*500*1600mm |
台 |
4 |
无 |
主炒间 |
|||||
1 |
单炒单温灶 |
1200*1150*800mm |
台 |
1 |
无 |
2 |
大锅灶 |
1300*1300*800mm |
台 |
3 |
无 |
3 |
双门蒸饭车 |
24盘 |
台 |
2 |
无 |
4 |
电饼铛 |
45型 |
台 |
1 |
无 |
5 |
电烤箱 |
一层一盘 |
台 |
1 |
无 |
6 |
双通荷台 |
1800*800*800mm |
台 |
1 |
无 |
7 |
面案工作台 |
1800*800*800mm |
台 |
1 |
无 |
8 |
保鲜工作台 |
1800*800*800mm |
台 |
2 |
无 |
9 |
双星水池 |
1200*600*800mm |
台 |
1 |
无 |
10 |
四层货架 |
1200*500*1600mm |
台 |
2 |
无 |
11 |
四门冰柜 |
1300*600*1880mm |
台 |
1 |
无 |
12 |
和面机 |
50KG |
台 |
1 |
无 |
13 |
压面机 |
75型 |
台 |
1 |
无 |
14 |
洗碗池 |
3300*600*800mm |
台 |
1 |
无 |
三楼售饭间 |
|||||
1 |
双层工作台 |
1300*700*800mm |
台 |
1 |
无 |
2 |
五格售饭台 |
1800*700*800mm |
台 |
2 |
无 |
3 |
打饭平台 |
3300*500mm |
台 |
1 |
无 |
二楼售饭区 |
|||||
1 |
五格售饭台 |
1800*700*800mm |
台 |
2 |
无 |
2 |
双层工作台 |
1300*700*800mm |
台 |
1 |
无 |
3 |
打饭平台 |
3300*500mm |
台 |
1 |
无 |
就餐区 |
|||||
1 |
四人餐桌 |
1600*600*800mm |
台 |
83 |
无 |
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调试完毕。
供货地点: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学校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13层;
3.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包,?:500元/包。
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一套(现场报名)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直接打印的本项目磋商公告A4版:
(3)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的表格: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磋商时间 |
拟报价包号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4)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未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山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13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13层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学校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99号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方式:13835159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13层
联系方式:0351-2892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文辉、吴晓荣、杨利平
电 话:0351-2892099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货物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人。
6.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磋商前会。如果召开磋商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8.2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下列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资格部分)
*1.磋商函(在磋商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磋商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正本中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开标时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带原件备查”;
*5.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纳税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带原件备查”;
*6.供应商缴纳所属日期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的最后一次社保金凭证(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带原件备查”;
*7.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当天的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留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
*8.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带原件备查”;
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有效的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有效证书。
*9.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回单(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为基本户汇出且汇出银行全称、账号必须与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开户银行、账号信息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形,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带原件备查”;
*10.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11.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
*12.第三包需具有太原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登记证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部分文件。
以上备注“带原件备查”部分的证件必须带原件,若磋商现场审查原件时未能提供,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商务技术部分)
1.*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明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3.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企业简况;
5.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7.*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产品图片及主要介绍;
8.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9.*质量保证承诺和质量保证体系。
10.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的。
11.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表格内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双面打印、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建议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装订采用胶订形式,不建议采用活页装订,要求编排页码。
8.4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一包:400元,二包:22000元,三包:4000元。
收款人名称: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19035526106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联系人:杨靖 联系电话:0351-2892099
(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6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包装、交验、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
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11.5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u盘,Word版)一份。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或提供相应资料,须
按照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1)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于一袋内,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封套上写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报价单位名称:
报价单位地址: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在启封前经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退回供应商。
13.磋商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供应商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4.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开启仪式
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递交标书前由签到供应商派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密封结果并签字确认。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6.组建磋商小组
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7.初步审核
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
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D、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范围、内容、承诺等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磋商
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5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8.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1成交供应商因无法履约合同的经采购单位同意,且总价不高于第一名报价,可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
21.评审过程保密
21.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25.1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
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0.违约处罚
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3.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对本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最终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7.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述要求(如适用的话),均需作出响应。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磋商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货物的配置与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付款条件;
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评标方法
价格部分(3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
磋商报价部分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0分 |
商务部分(14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能提供截止开标前三年内至今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份,得4分,最多得12分。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须提供项目的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页、结算凭证或发票)。 同时,本款可作为分值认定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另外,本项需供应商提供合同案例的用户姓名及其有效的联系方式。【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定。】 近三年是指开标截止前三年。 |
12分 |
响应文件编制质量 |
A.响应文件的目录清晰、明确、准确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响应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C.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5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D.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响应文件以及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分 |
服务部分(10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
售后服务部分 |
A.根据响应文件中所附服务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是否提供包修、包换、包退、备品备件的供应保障承诺等横向比较打分,全面详细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B.库存和备品备件及供货时间的保证情况,采购明细内所有物资设备及备件库存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数量的1倍的得2分,一般的不得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C.本地售后服务网点及承诺,报价人在用户属地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并有迅速便捷的售后服务支持得1分,未设的不得分; D.承诺响应时间为需方提出问题2小时内由专业人员响应,如有需要,承诺必须12小时内赶赴现场的得02分。 E.承诺货物质保期为两年的得2分;质保期过后,能够提供终身保修或维护的得1分,最高得3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10分 |
技术部分(46分)由磋商小组专家各自认定得分为各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 |
||
货物技术参数 |
1、所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5分,所投货物每有一项技术参数存在负正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得到验证的视为负偏离。所投货物每有一项技术参数存在正偏离的加1分,加满10分为止。加分及扣分情况须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并在评定意见中注明加分及扣分理由。正偏离加分根据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
25分 |
货物详实性 |
所提供投标货物的详实性,能够客观反映产品性能指标,产品用途,产品使用方法等的产品彩页、说明书等,根据详实性,实用性进行综合比较,分三个档次5-6分、3-4分、0-2分。 |
6分 |
供货实施方案 |
A.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供货及组织实施方案的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进行打分,方案完善的得10-8分,一般的得5-7分,差的得1-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B.根据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综合对比打分1-5分。 |
15分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学厨房设备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符合条件并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其供货。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1 |
保鲜盒 |
环保191# |
15 |
2 |
菜墩 |
柳木,直径45公分,厚度10公分 |
5 |
3 |
菜刀 |
2#,铁制 |
8 |
4 |
砍刀 |
1#,铁制 |
1 |
5 |
小保鲜盒 |
环保190# |
20 |
6 |
料缸 |
加厚不锈钢28# |
20 |
7 |
笊篱 |
加厚不锈钢32# |
5 |
8 |
塑料白框 |
环保型43*58*46mm |
10 |
9 |
蓄水桶 |
1吨,塑料 |
1 |
10 |
硅胶垫(蒸馒头) |
环保型,600*400mm |
30 |
11 |
榨水车 |
24L,带静音轮 |
4 |
12 |
大盆 |
加厚不锈钢60# |
15 |
13 |
小盆 |
加厚不锈钢40# |
10 |
14 |
炒勺 |
1KG,不锈钢勺头,不锈钢把手 |
3 |
15 |
大铁铲 |
加厚1米,加厚铁铲头,木制把手 |
2 |
16 |
1米汤勺 |
加厚1米,不锈钢勺头,木制把手 |
4 |
17 |
小勺 |
2两,不锈钢勺 |
10 |
18 |
不锈钢水瓢 |
特厚5斤,不锈钢把手 |
3 |
19 |
锅刷 |
木质,散头 |
3 |
20 |
肉叉 |
木把,尖头 |
2 |
21 |
磨刀石 |
580*120*46mm |
2 |
22 |
白色垃圾桶 |
环保直径50公分 |
4 |
23 |
不锈钢桶 |
特厚45# |
5 |
24 |
环保垃圾桶 |
环保型脚踏式,500*300*600mm |
5 |
25 |
货架 |
1200*700*1800mm |
5 < 附件(1)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滨州医学院洗碗机采购项目
2025-04-12
滨州医学院膳食服务中心厨具设备采购
2025-04-11
阳信县第一中学阳信县第一中学农副产品采购网上商城超市直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10
阳信县第二高级中学2025农副产品采购网上商城超市直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09
阳信县职业中专阳信县职业中专农副产品采购网上商城超市直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08
滨州医学院滨州医学院教学科研楼及膳食服务中心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2025-04-08
滨州医学院教学科研楼及膳食服务中心加装电梯项目
2025-04-07
中共滨州市委党校(滨州行政学院)学员公寓综合楼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02
邹平市长山镇中心幼儿园2025年农副产品玉米油网上商城超市直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01
博兴县第三小学食堂饼干糕点采购网上商城超市直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5-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