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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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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ZCJG-2020017
项目名称: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32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32万元。
采购需求: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冷冻库、冷藏库、压缩机组、四层货架、双层工作台、电磁开水器、电炸锅、可倾式电磁汤锅、电饼铛、洗地水龙头、杀鱼台、单星水池、土豆去皮机、切菜机、锯骨机、双星盆台、洗手池、四门碗柜、洗碗机(配工作台及洗手池)、集汽罩、蒸饭柜、集汽罩、双星水池、大锅灶、双炒单温灶、油烟净化一体机、六人餐桌椅、双门消毒柜、售饭台、餐厨垃圾处理器、三层餐车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投标人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所投产品电磁开水器、蒸饭车、电炸锅、电饼铛具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设备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类);制冷设备须提供CCC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 投标人提供燃气维修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资质证书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yzjc8223378@126.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人将报名费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西侧)大门向北50米,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
地 址: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
联系方式:13773336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联系方式:0514-88261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张成宝 电 话:13773336869
项目联系人:胡玲 电 话:0514-88261798
附件1:附件1:BYZCJG-2020017招标文件(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docx

附件2:附件2:BYZCJG-2020017确认函(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doc

编号:BYZCJG-2020017

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11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

第四章项目需求25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关于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12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ZCJG-2020017

项目名称: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32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32万元。

采购需求: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冷冻库、冷藏库、压缩机组、四层货架、双层工作台、电磁开水器、电炸锅、可倾式电磁汤锅、电饼铛、洗地水龙头、杀鱼台、单星水池、土豆去皮机、切菜机、锯骨机、双星盆台、洗手池、四门碗柜、洗碗机(配工作台及洗手池)、集汽罩、蒸饭柜、集汽罩、双星水池、大锅灶、双炒单温灶、油烟净化一体机、六人餐桌椅、双门消毒柜、售饭台、餐厨垃圾处理器、三层餐车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投标人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所投产品电磁开水器、蒸饭车、电炸锅、电饼铛具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设备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类);制冷设备须提供CCC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 投标人提供燃气维修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资质证书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1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yzjc8223378@126.com邮件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投标人将报名费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西侧)大门向北50米,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

地 址: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

联系方式:13773336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联系方式:0514-88261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张成宝 电   话:13773336869

项目联系人:胡玲 电   话:0514-882617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BYZCJG-2020017号项目

2、投标人

2.1 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 满足投标邀请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1)代理服务费为:中标价格*1.5%

(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现金形式支付;

(4)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4.3在服务期间,如遇政策改变,规定必须增加的内容,中标方需增加相应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不变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2020年124日)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人员工资、保险、税金、培训、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耗材等一切相关费用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2.6.1项目总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税金、培训、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耗材等一切相关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完成的政策性调整、各种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项目完成期内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12.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项目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对本项目总体思路的理解描述、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成本控制措施、项目的服务承诺

13.4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保证金

16.1根据宝财购【2020】4号,宝应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项目免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6.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请勿在2020年1215日下午14:30分前拆封”),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9.3投标文件中需要备查的原件须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字样,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标结束后退回。若无法提供需要备查的原件,需提供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的公证书原件。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拒绝。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开标

23.1 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由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薄上作纪录无误后,采购人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人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 在评标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采购人和评委会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时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条件。

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8.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28.1.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采购人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8.3.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采购人将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向采购人、代理公司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质疑处理

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0.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之日。

30.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0.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0.4质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0.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0.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0.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0.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0.4.5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

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

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ggzyjyzx/xzzq/list.shtml

30.5采购人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8 诚实信用

30.8.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0.8.2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0.8.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8.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0.8.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31、中标通知书

31.l中标结果确定并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

32、签订合同

32.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34.2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中标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


项目名称: 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编号:BYZCJG-2020017

甲方(采购人/买方):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

乙方(供应商/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所乙方提供货物的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 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产品配置与报价文件;

(3)供货一览表; (4)技术参数响应表;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乙方向交易中心申请退还,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质保期

8.1 质保期 3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__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_____

9.2 交货方式:__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_______

9.3 交货地点:_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_____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10.3 甲方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5%在叁年质保期(质保期第一年付至合同价97%、第二年付至合同价99%、第三年付至合同价100%)。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5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6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_3__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3、交货、调试和验收

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发货前,乙方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2 货到甲方后,甲乙双方须在 3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产品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14、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乙方发货时,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经初步验收即视为货物交付。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货物的,甲方应按未付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货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货款中扣除。

15.4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5 乙方所交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的赔偿金。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解决

17.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宝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7.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宝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宝应县安宜实验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技术参数:

附件(1)

序号

名称

规格

参数

数量

1

冷冻库

3000*2800*2900

技术要求:冷库墙板、顶板要求:100mm聚氨脂冷库板,外侧1.0mm彩钢板,内侧1.0mm型不锈钢板,聚氨脂发泡密度不低于42kg/m3,材质要求防火等级B1级。冷库地板要求:100mm聚氨脂冷库板,外侧1.0mm型彩钢板,内侧为3mm压花铝板,聚氨脂发泡密度不低于42kg/m3。冷库门要求:门厚100mm,无门槛设计(扫地门)。聚氨酯发泡密度不低于42kg/m3,门框带防冻加热带,冷库门带安全锁。门口处带冷库专用皮门帘,阻隔冷气。机组位置放于通风无太阳直晒处。温度范围:-10℃~-18℃(可调)照明灯:每个冷库安装两套30W防水LED冷库专用灯。

1

2

冷藏库

3500*2800*2900

技术要求:冷库墙板、顶板要求:100mm聚氨脂冷库板,外侧1.0mm型彩钢板,内侧1.0mm型不锈钢板,聚氨脂发泡密度不低于42kg/m3,材质要求防火等级B1级。冷库地板要求:100mm聚氨脂冷库板,外侧1.0mm型彩钢板,内侧为3mm压花铝板,聚氨脂发泡密度不低于42kg/m3。冷库门要求:门厚100mm,无门槛设计(扫地门)。聚氨酯发泡密度不低于42kg/m3,门框带防冻加热带,冷库门带安全锁。门口处带冷库专用皮门帘,阻隔冷气。机组位置放于通风无太阳直晒处。温度范围:0℃~5℃(可调)照明灯:每个冷库安装两套30W防水LED冷库专用灯。

1

3

压缩机组

配套

功率:8kw谷轮压缩机,预留散热排风量:2800m^3/h,压缩机采用世界名牌压缩机配置,使机组在各个应用范围都具有最佳的性价比,高效的COP性能表现,为经济节能的最优选择,维修故障率低,噪音低,包含控制系统的多种可选方案。

1

4

压缩机组

配套

功率:4kw谷轮压缩机,预留散热排风量:2800m^3/h,压缩机采用世界名牌压缩机配置,使机组在各个应用范围都具有最佳的性价比,高效的COP性能表现,为经济节能的最优选择,维修故障率低,噪音低,包含控制系统的多种可选方案。

1

5

四层货架

1200*500*1600

技术要求:304优质不锈钢板,立柱φ48*1.5㎜圆管,横格支撑及层板304优质不锈钢板304材1.5㎜,全不锈钢调节腿。★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4

6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面板采用304不锈钢板,厚度1.5mm,台面下垫衬木板,并有加强筋,层板为厚度1.5mm不锈钢板,支架、通脚φ38×φ38×1.5mm不锈钢,下带四个38*38mm可调ABS防滑子弹脚,支架横通φ38×φ25×1.2mm。★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2

7

电磁开水器

650*540*1810

高效节能型,功率12kw 电压380v,采用304不锈钢,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电磁节能加热,带三级过滤功能。内胆全发泡, 微电脑智能控制,无需人工管理;高效节能,电磁步进式加热烧开,连续供水;带压力桶和过滤器,高精过滤,水质超国家标准,饮用更健康;六重安全设计,使用更放心。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范围内必须包含电磁类单元。★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1

8

电炸锅

容油量600L

油水分离电炸锅,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节能油水分离型,全不锈钢发热管。容油量600L。功率:15kw;设有温控装置 自动切断电源 油水分离,最高温度0-400度。 提供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电炸锅类设备明细单元。★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1

9

可倾式电磁汤锅

1450*900*1100

电磁加热系统;三夹层锅体,效率高,隔热好;间接加热方式,可避免食物发糊状况;按钮式自动倾斜、复位锅体;使用多功率变频技术,精准控制8档火力,超静音系设计,营造清爽安静的烹饪环境;整机使用优质不锈钢制造,加强结构设计,确保安全及坚固耐用;机芯采用灌封防潮技术,防水设计,有效防止虫、水、油污侵蚀,确保机芯经久耐用。控制面板具有超温保护,自动故障检测的功能,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电动操控汤锅可90°可倾斜锅体,方便出汤、放料、清洗。功率25kw电压380v容积200L;提供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电磁类类设备明细单元。★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1

10

电饼铛

640*780*800

电源:380v ;功率:5kw;工作温度:120-250度;设有超温保护装置,自动切断电源,双温双控,特质不粘锅铝面,全不锈钢机体。提供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电饼铛(电热铛)类设备明细单元。★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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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地水龙头

15m

转盘直径37cm,转盘内有弹簧装置,软管可自动回卷,4mm加厚托臂,两道冲压加强筋,优质软管,耐高压,可输热水,可持续喷水,减轻手部负担,全钢高压喷枪,水量可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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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

80L

配防电墙和漏电声光报警系统,双重安全保护,减少漏电、触电隐患。智能高纯镁芯,抵御腐蚀。高密度聚氨酯发泡层,保温更持久。功率:220V 3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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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鱼台

1200*700*800

台面304 不锈钢*1.2mm;池斗 201*1.0mm,深 度 35cm. 框架为 304不锈钢方管 50*50*1.0mm,配高 身冷热水龙头,纯铜材质,防臭落水。★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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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星水池

1000x800x850

技术要求:槽体1.5㎜厚304优质不锈钢板,立柱¢43*1.5㎜,脚横撑¢32*1.5㎜,可调不锈钢子弹脚¢43,不锈钢下水口。★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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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去皮机

0.75KW/380V

用料:304不锈钢板,局部采用铸铝件,外部底座采用不锈钢材质,配有自动进水、电源提示灯、定时开关,出料口为铸造件,入料口配有安全盖,配有放盖方可开启功能,设备带有安全保护,另配有接污筐,材质为不锈钢。电机功率:0.75KW/380V;每小时240KG;适用于土豆的脱皮与洗净。★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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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菜机

1160×530×1000

304不锈钢制造,机身重量:135KG,切割长度:1-60mm(可调),产量:300-1000kg/h,电源:220v单相,马力:2.5HP。片盘尺寸:3mm,丝盘尺寸:3mm,丁盘尺寸:12mm,皮带宽:118 mm。本机为双头型切菜机,可同时工作,通过更换刀盘或双调频调节输送带与斩刀速度,可切出各种不同规格的片、丝、丁。整机采用优质不锈钢制造,卫生,变频调速简单直接。功率380V 2KW。★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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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骨机

功率:220V 3kw

500型,锯条规格:3330mm*16mm,锯条速度:26m/s,带轮直径:420mm。可距高度520mm,可距宽度380mm,平面式机身设计,不锈钢封板,符合食品卫生并易于清洗;不锈刚机门,表面特殊处理,容易清理及保养;锯带压力张紧装置, 便锯带安装及调整;锯带稳定装 置,锯切时锯带稳定不会游走;厚度调整板加强设计,便于调节加工厚度,移动时不会摇动,附有安全压杆设计,增加锯条安全防护条,高低可调节,提高工作安全性机器;防水性佳, 容易清洗,安全卫生;大马力,具有结构紧凑、外形美观、操作简便、数率高、耗电大小、清洁保养容易、锯骨效果好等优点。滑动脚轮,方便一人移动机器。功率:220V 3kw。★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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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盆台

1200*700*800

台面采用201,1.2mm不锈钢板制作;星盆: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立柱:φ38*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脚;配不锈钢调节脚;排水:采用溢流和2”下水线。★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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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池

600*600*800

板材:304不锈钢板材用料:层板1.5mm不锈钢板;边框折成25*25方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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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碗柜

1200*500*1850

柜身:采用国标SUS2012板1.2mm磨砂贴膜不锈钢板;柜门采用双层吊辘挂式结构,滑动灵活、轻便,不易嵌入垃圾,清洁卫生;立柱:Ф51*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调平脚。★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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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碗机(配工作台及洗手池)

5000*1000*2000

进口尺寸:700mm,出口尺寸:750mm,单缸尺寸:700mm,喷淋尺寸:700mm,烘干尺寸:700mm,洗涤能力:3270碟/小时,加热模式:电加热、蒸汽加热、燃气加热,功率:57.8KW/380V(电) 12KW/380V(蒸汽) 21.8KW/380V(燃气)三相五制,清洗缸水箱容量:87L,清洗缸电热管:9KW,清洗缸水泵电机:2.2KW,立体式喷淋电热管:36KW,传送速度:1.5m/min,传送功率:0.4KW,进水管径:6分(20mm)排水管径:2寸(50mm),进水压力:1.055kg/㎡~1.76Kg/㎡,最好为1.4Kg/㎡,超过1.76Kg/㎡需安装加压阀(由其它提供),进水温度:10-50℃,进水硬度:0.034~0.103克/升,电缆线规格:国标35平方毫米(三相四线),变频调速设计,大容量抽屉式不锈钢筛盘和大型深筛篮均可拆卸下来方便清洗;门开关,防干烧保护及过热过载多重保护系统的设计;自动进水系统,自动温度控制系统,清洗水箱自动缺水断电保护系统、马达过载保护系统、双喷淋三道传动系统设计、烘干模块的加入,以及双喷淋的设计,避免水痕造成二次污染。出入口配备启动/停止/紧停开关装置,方便操作人员控制机器的运行;门有双重保护,内置卷簧及门挂钩,保证操作者安全;出口端装有限位开关,防止餐具因未及时卸载而造成破损。★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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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汽罩

4800*980*1650

说明: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0mm,配防爆灯。(排汽风管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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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饭柜

1220*710*1470

1、整体发泡保温效果好;2、内胆顶层斜坡式设计,防止蒸汽滴落污染食物,自动进水;3、全部采用304材质铜头电热管;4、新型多气囊,嵌入式硅胶门封,密封牢靠。全不锈钢机体,耐腐蚀、清洁方便、细菌残留降至最低。节能、安全,操作简便。自动进水,使用成本低,整体优质不锈钢制造,豪华美观。清洁卫生,耐高温多气囊嵌入式硅胶门封,密封更牢固。冲压成型不锈钢蒸盘,支承条经久耐用。功率:380V 12kw*2。提供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蒸饭车或蒸汽炊具类设备明细单元。★提供设备符合国标GB4806.9-2016不锈钢接触饮食安全标准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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