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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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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政府机关及政务服务中心餐厅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临沂市兰山区政府机关及政务服务中心餐厅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政府机关及政务服务中心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302201902000145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临沂远见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南坊南京路与卧虎山路交汇
联系人:刘涛 联系方式:15905492211
四、合同金额:145.88 万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联系人:毛沂萍 联系方式:8198169
2、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县(区、市)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街道(路、乡、镇)1号(村)环球阳光城A号楼10楼
联系人:沈友旗 联系方式:0539-8099095
附件:『临沂市兰山区政府机关及政务服务中心餐厅管理服务项目』 『查看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编号:SDYZCG-2019-069 甲 方: 临沂市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 方: 临沂远见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生成日期:2019 年 5 月 日 (甲方)所需临沂市兰山区政府机关及政务服务中心餐厅管理 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 SDYZCG-2019-069 ,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临沂远见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甲方提供餐饮服务场所、开餐必备的厨具、餐具;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用 具由双方共同登记造册,由乙方负责设施、设备用具的保养,服务期内若有人为 损坏或遗失现象发生,由乙方照价或折价赔偿(不包括自然损耗、使用年限到期 或不可抗拒的原因)。 2、厨具、餐具、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由甲方一次性配齐,乙方负责管理和使用, 新增加部分需另行申请。 3、主材、佐料、原料、低值易耗品等餐厅运营所有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采购, 甲方有监督抽查的权利。 4、为甲方的机关食堂和政务服务中心食堂提供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突出绿色、 营养特色,营造科学、健康、文明舒适的饮食文化氛围。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和质量(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等)进 行监督。 2、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所购原材料进行样品抽查。 3、甲方对餐厅检查时出现的不合理或不规范的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要求乙方提早或延后用膳时间。 5、甲方有权撤换违反规定的乙方工作人员。 6、甲方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入厨房。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原料质量、价格、饭菜质量、 数量、成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8、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账目进行稽核、检查和审计。 三、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维持餐厅开饭排队秩序。 2、制定开餐时间表,合理分流就餐人员。 3、协助乙方办理《卫生许可证》,配合乙方做好环境改造和协调工作。 4、甲方无偿提供厨房餐厅所用水、电、暖,并为乙方的员工免费提供宿舍。 四、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2、乙方有权拒绝超出合同,而又不合法律、法规的管理。 3、乙方有权在项目运作期间提出合理意见。 4、在硬件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有权提出添置或改造建议,甲方拒绝的,乙方 有权拒绝招标单位不合理、不实际的配餐要求。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 持证上岗。工作人员要做到体健貌端,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2、乙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帽子及口罩等。 3、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属于甲方的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借。 4、对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暑灭蝇。 5、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指定的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办公区域及其他 禁止区域,如违反,招标单位有权依规定处罚。 7、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8、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食物符合国家卫生和质量标准,严禁购买变质或霉 变的食物,食品一律生进熟售,严禁熟进熟售,如因食物卫生或质量问题,引发 食物中毒事件,经国家相关卫生部门检验,核实确属乙方食物原因或其他直接因 素所引起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 9、乙方必须保证将职工餐菜品按成本价销售运营,如需调整,必须征得甲方同 意。公务单间招待利润控制在 10%-20%之间,对机关以外单位和个人不准安排接 待。 10、为保证食材质量,中标单位必须使用省优以上产品:肉为金锣牌或者双汇牌、 油为玉皇牌、面粉为大仓、民信牌,酱油、食醋为巧媳妇牌,大米为东北优质大 米。 六、劳务方式与费用结算: 1、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管理期间,乙方配备区委机关餐厅工作人数 22 人, 政务中心餐厅岗位 16 人,后续工作如遇劳动量增加或减少等情况,双方可协商 增加或减少人员。费用共计 1458800.00 元/年,大写:壹佰肆拾伍万捌仟捌佰元 整。 2、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无息支付乙方管理费用,因财政集中支付障碍或其他不 可抗拒原因,造成物费用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托管期限时间 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下 一年度服务合同。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采购代理机构合同审核 章后,合同生效。 九、违约条款 1、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 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 索的权利。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双倍退给乙方。 2、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 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 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4、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日内, 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不可抗力条款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日内向 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 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 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 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临沂是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 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首先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 十三、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一份、代 理公司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临沂远见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临沂远见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沂市市北支行 帐 号: 帐 号:37001828201050151599 地 址: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南坊南京路与卧虎山路交汇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76000 电 话: 电 话:18053933736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人员配置 政务中心餐厅岗位明细 岗位 人数 备注 厨师长 1 大厨 3 打荷 2 面案 3 经理 1 服务员 2 保洁 2 洗碗工 2 合计 16 区委机关餐厅岗位明细 岗位 人数 备注 厨师长 1 大厨 5 打荷 1 粗加工 1 面点师 1 面案 4 洗碗工 4 经理 1 服务员 2 保洁 2 合计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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