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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江苏汽车高级技工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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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稿时间:11-24】

受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其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JSHCZX-2020128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2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X-2020128号

2、项目名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0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所有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2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能正常运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2020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2020年9月-2020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 11月24日至2020年 12月1日(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3、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资料费3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有

本项目组织供应商现场勘察,过时不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勘察确认函、身份证原件签到出席,并向采购人领取经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现场勘察确认函原件无须装订,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同时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

现场勘察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9:30-15:30

2020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

过时不候(北京时间,提前电联)

现场勘察地点:仪征市月塘镇石柱山路18号

现场勘察联系人:相老师联系电话:15952718690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2263852076@qq.com,联系电话:17201928861)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地 址:广陵区扬霍路1号

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4-87203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

联 系 人:唐磊 联系电话:17201928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磊

电 话:17201928861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rar



JSHCZX-2020128号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 放 日 期:2020年11月2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四章 项目需求20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9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其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JSHCZX-2020128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2月4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CZX-2020128号

2、项目名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0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所有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2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能正常运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9月-2020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2020年9月-2020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 11月24 2020年 121日(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3、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4、售价:资料费3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4日15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西入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本项目组织供应商现场勘察,过时不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勘察确认函、身份证原件签到出席,并向采购人领取经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现场勘察确认函原件无须装订,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同时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

现场勘察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9:30-15:30

2020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

过时不候(北京时间,提前电联)

现场勘察地点:仪征市月塘镇石柱山路18号

现场勘察联系人:相老师 联系电话:15952718690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2263852076 @qq.com ,联系电话:17201928861)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地 址:广陵区扬霍路1号

联 系 人:老师 联系电话: 0514-87203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3楼

联 系 人:唐磊 联系电话:17201928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磊

电   话:17201928861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112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汇城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1.5%×60%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 【2017】4 号文《 关于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1)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形式支付,提供发票。

(3)成交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但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如有);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6、联合投标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协议》及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按要求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可以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几方共同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将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4事实依据;

  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4.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

2.9 诚实信用

2.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9.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2.2 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根据质量考核的结果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采购人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有效期满且全部服务人员撤场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2.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


项目名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仪征校区食堂厨具及通风管道服务采购

编号:JSHCZX-2020128

甲方(采购人/买方):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所乙方提供货物的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 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产品配置与报价文件;

(3)供货一览表; (4)技术参数响应表;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应缴纳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两年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由乙方向甲方申请退还,甲方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的,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质保期

8.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_________

9.2 交货方式:_________

9.3 交货地点:_________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10.3 甲方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合同价款的20%,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5%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两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包括家具生产材料);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6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______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3、交货、调试和验收

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发货前,乙方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2 货到甲方后,甲乙双方须在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产品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14、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乙方发货时,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经初步验收即视为货物交付。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货物的,甲方应按未付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货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货款中扣除。

15.4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5 乙方所交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拒绝接收的货物按退货处理。乙方按所退货物的价格+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20 %赔偿金。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解决

17.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7.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一份。



甲方: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概述

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设备清单中的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通风管道(通风管道长度勘查时自行测量估算,后期超出不再另行计算)等与交付使用相关的所有工程量。

二、投标人要求

1、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2日内完成交付并具备验收条件。

2、中标人质保期内每学期上门不低于2次免费保养,该项目设备质保期不低于3年。


三、技术需求

1、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2、图纸: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参数

单位

数量

参考图片

备注

一楼食堂——男、女更衣

1

六门更衣柜

900*420*1800

经过高温除油、酸碱防锈、高温防腐拉丝防腐等工艺处理论,外表光滑整洁,内外无毛刺。柜体无缝可翘,每格配防盗锁具。

2

 

2

六门更衣柜

900*420*1800

经过高温除油、酸碱防锈、高温防腐拉丝防腐等工艺处理论,外表光滑整洁,内外无毛刺。柜体无缝可翘,每格配防盗锁具。

1

 

一楼食堂——主食库

1

米面架

1200*500*200

板材:横档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厚1.2mm;
排档管材38*25*1.2mm不锈钢方管焊接而成;
立柱管材:50*50*1.2mm不锈钢方管制作。

4

 

一楼食堂——副食库

1

四层货架

1200*500*1550

层板:采用*SUS304/2B不锈钢厚度1.2mm; 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2mm;
脚通:光亮不锈钢φ43×1.2mm
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每层承重330kg,可调节 平板式机制冲压成型,承受力强,焊接连接,坚固耐用,易清洁;

2

 

2

平板推车

650*900*800

采用*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层板δ=1.2,把手δ=1.2,冷弯,车架采用国标40×40×40不锈钢角钢,脚轮采用易得力4寸静音脚轮,两只带刹车制。

1

 

一楼食堂——粗加工

1

三星水池

2100*700*800
+150

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为1.2mm;斗厚1.2mm,斗深350mm;挡水板厚1.2mm,横通采用38*25方管,厚1.2mm;立管采用Φ48不锈钢管,厚1.2mm;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

1

 

2

不锈钢去水器

 

盖子及底部均为*SUS304/2B不锈钢1.2mm,配下水管。

3

 

3

不锈钢去水器

 

盖子及底部均为*SUS304/2B不锈钢1.2mm,配下水管。

1

 

4

双层工作台

1800*600*800

台面: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
台面下安装木工板;
层板:采用*SUS304/2B不锈钢板,不锈钢板厚度1.2mm,
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2mm;
脚通:不锈钢方管 38*38*1.2mm;
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2

 

5

挂墙洗地龙头
配花洒喷头

LB-225AHN (11M)

挂墙安装组件;3/8’ 内径EPDM软管, 300 PSI水流量, 带花洒喷阀.最大压力300 PSI, 最大温度100oC.支架为3mm钢板;带棘轮装置以保持软管拉出长度, 以小力轻拉可自动收回胶管。流量14.74LPM/3.89 GPM指标,松开把手自动关闭
开放式涂层钢洗地龙头,抛光镀铬喷阀
喉管:自动回卷伸缩,环氧敞开式卷盘软管长11米
适用于墙壁、天花板或台面下安装

1

 

6

四层货架

1200*500*1550

层板:采用*SUS304/2B不锈钢厚度1.2mm; 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2mm;
脚通:光亮不锈钢φ43×1.2mm
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每层承重330kg,可调节 平板式机制冲压成型,承受力强,焊接连接,坚固耐用,易清洁;

1

 

一楼食堂——主厨房

1

双星水池
(靠背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