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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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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2020年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原材料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GZCG-C-20100
  • 采购预算: 14,405,000元
  • 最高限价: 14,405,0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0-11-25至2020-11-26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关于2020年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原材料采购申请报告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局
  •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 联系电话:13595721858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莉
  • 联系方式:15008555500
  • 五、附件

  • 采购需求公示附件.pdf
采购需求公示附件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威宁自治县教育科技局拟对 2020 年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营养 餐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贵州省财政性资金、毕节市财政资金、威宁县财政资金。项目采 购预算为大写:壹仟肆佰肆拾万零伍仟元整(¥ 小写:¥14405000.00 元 ),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大写:壹仟肆佰肆拾万零伍仟元整 小写:14405000.00 元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 否(采购人确定)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采购人确定) 四、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五、采 购 人 1.采购人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科技局 2.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滨海大道 3.联 系 人:田老师 4.联系电话/传真:13595721858 5.电子邮箱: 六、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昌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关城市花园 3栋 1603 3.联系人:杨莉 4.联系电话/传真:15008555500 5.电子邮箱:/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6338798 详细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第二节 货物要求 一、货物范围 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有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达到相应国家合格验收标准与采购方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 以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0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 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 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 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 无 ,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项目名称:2020 年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原材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采购数量(g)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1 大米 100g/人/餐 220 2 食用油 16g/人/餐 110 3 各类蔬菜等 240g/人/餐 70.5 4 鲜鸡蛋 50g/人/餐 260 5 肉 35g/人/餐 780 6 合计金额:1440.50万元 1、大米必须符合 GB/T1354-2018标准,并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当年或 上年出产的优质一级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有生产日期、合格证,并有质量检验 报告。 2、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场(禁止采购公、母猪肉)并提供两章两证, 即:有 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 检验验讫印章、 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 明。且加盖相应印章(简称“两证两章”),建立猪肉溯源体系(禁止供应母猪肉及劣 质猪肉)。羊肉、鲜鸡鸭等也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质品质合格证,并建 好溯源体系。牛肉必须尊重当地回族民族习俗,信仰及饮食习俗,当地阿訇屠宰,不屠 宰公牛、病牛、孕牛,并建好溯源体系。 3、油、面粉:油必须符合 GB1536—2004标准,并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菜 籽油(一级(含二级以上)、压椤式非转基因油),感官较好、无添加任何杂质,除 菜籽香味外无其他怪味,加热后无剌鼻、呛人气味。有生产曰期、合格证、并有质量 检验报告。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86 标准,且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不得提 供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材。调味料类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且符合国 家标准。 4、蔬菜必须本地采购,无药残、无腐烂, 新鲜色泽好。蔬菜水果类,农药残留量不 能超过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每 批次产品进行农残快速检测,并建好溯源体系。 5、鲜鸡蛋必须本地采购、 保证在保质期内送至各校。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标 准。禽蛋、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标准,并建好溯源体系。 6、中标供应商要着眼于威宁县产业脱贫攻坚大局,与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 种养殖农户签订订单生产合同,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 7、所投产品价格包括货物的本价、运输、转运、人工、检验检测费用、保险费、包 装费、利润、税金、安全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8、提供食品原材料出产地地名、出产供应商资质材料及原材料的相关详细信息。 9、产品包装用适应于远距离运输,确保能将产品安全无损运抵发放地。食品不得被 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食品标签、说明书文字清晰。 三、其它要求: 1、货物验收:配送食堂的肉类、干杂等食材原材料由学校按实际配送批次验收,企 业供应商每配送一次,学校均要严格查看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可提供电子档)、出 厂日期、食品的新鲜度、色泽、气味等,配送企业无条件地接受学校对配送食材的质量、 数量、服务质量等配送的监管,若存在异常,中标供应商应立即进行妥善解决,否则学 校可拒绝接收。时令蔬菜每批次产品配送供应商进行农残快速检测,并建好溯源体系。 2、“校农结合”实施要求:中标供应商要着眼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产业脱贫 攻坚大局,要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种养殖企业、农村合作社有紧密合作的订单利 益联结合同,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农产品采购在本 省要占 80%以上。本县农产品进校园确保直销渠道畅通,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推挤当 地农产品。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农工、扶贫、发改等部门的支持,为贫困户 创业就业搭好平台、吸收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并逐年提高本地农副产品在学校开餐使用 比例。 3、现场查勘: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 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考察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投标 供应商自行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4、合同签订:中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贵州省政府采 购网公告;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采 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该项目的付款时间,并且在付款截止时间前将付 款凭证上传到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四)退出机制: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终止中标供应商对威宁彝族回族苗 族自治县农村学生营养餐食材的配送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 商承担。 1、出现违反签定合同(协议)条款中的行为,例如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供餐期 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2、使用劣质原材料、三无产品,经被查处或已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合同期间对配送服务严重不到位、延时、减量、拒绝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重大 问题,引起学生、学生家长及学校严重不满的。因中标供应商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等原 因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退出配送资格。 4、逃避政府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或违反《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其 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中标供应商除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外, 必须无条件退出食材配送。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致使本合同无 法继续执行,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三年 交货地点:以采购人具体指定地点为准。 二、验收标准、规范: 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法规进行验收。 三、中标供应商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具有组织采购大宗农产品供应能力、有具备经营和有配送大宗食品资 源条件、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中标供应商须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货源供应 充足、稳定、可靠。 3、中标供应商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有食品原料仓储和供 货能力。 4、中标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大米、面、蛋、生鲜肉食类、时令蔬菜水果类等必须符 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5、中标供应商建立配送应急预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无条件地确保按时将食材 配送到位,并为学校师生提供营养膳食和优质服务。供应商的送货工作人员要在配送服 务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对学校师生态度和蔼,尊重每一位师生,按学校要求做好配送 工作。 6、中标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的配送经验、拥有先进的食品安全监控系统覆盖企业生 产配送全过程;有先进的食材采购配送票证管理系统;供应商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县教 育科技局需求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的精准数据。 7、中标供应商须向学校提供 24小时畅通且有专人值守的办公电话,若出现产品配送 自身质量安全等问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应在 30 分钟内响应,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8、中标供应商每学期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和检查,并按要 求提供有关材料。 9、产品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自身质量发生安全事故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 校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并承担所产生 的一切费用。 10、中标供应商自接中标通知之日起一学期内必须建设完成合格的集中配送中心,设置 专业生产厂房,其中包括: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室、蔬菜储存保鲜库、肉制品保鲜库、干 货仓库、办公室等。中标供应商设备、设施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1、中标供货商须承诺设置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室并提供设备清单,所配送的食品必须 提供每批次合法合格的检测报告,每批次配送的食(物)品须留样保存,并及时做好留 样相关台账记录。 12、中标供应商要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校农合作促进精准脱贫的精神,扎实 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种养殖基地、合作社签订学生营养餐农产品供应合同。 13、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遵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 次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健康证交学校及采购人备案,所有办理及体检费用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中标供应商配送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具有 GPS 定位功能专用车辆以及食品专 用密闭运输容器。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 防止膳食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中标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学校,必须接受学校统一管 理,否则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运输过程中禁止人货混 装。中标供应商配送设备、设施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配送餐具应无毒、卫生、环保,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送餐具 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 PP 材质的塑料餐盒或不锈钢等其他符合工艺要求材质制成 的餐具。非一次性餐具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采用化学、热力或清洗消毒设备进行消 毒,餐具清洗消毒杀菌应充分彻底,洗涤剂残留量不得超标。消毒后的餐具应符合 GB14934《食(饮)用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一旦发生因餐具材质不卫生或餐具清洁 不彻底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学生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应的 经济和法律责任。 16、配送方式:粮、油、调料品、干货类等每周或半月配送一次;生鲜猪肉、牛肉、 水产品、蔬菜等原则上一天一送,特别偏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中标供应商与学校协商 确定。 17、配送时间:粮、油、调料品、干货类等提前一周送达。生鲜猪肉、牛肉、水产品、 蔬菜等在学校就餐日的前一天送达。 18、配送标准:.每人定量:每餐均为米饭加“三菜一汤”,菜谱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当 地饮食习惯,结合本地种植情况编制,经教育科技局主管部门审核。如因非瘟等不可抗 力造成肉价涨幅超过上年 20%的,可另行协商配餐标准。当猪肉价格出现明显回落后, 可减少鸡、鸭肉的使用餐次。如当地饮食习惯不食用鸡鸭的情况下,全部以 30 克猪肉 配制菜谱为准。配送企业菜谱品种要尽量多样化,大米、调味料、蔬菜的配送量均需要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商量配送,以学生吃饱为原则,杜绝浪费。 四、付款方式 具体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交纳 100万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 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 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分标准 1.资格性审查表:采购人负责资格性审查 2. 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第二节 货物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二节 商务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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