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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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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图书馆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0〕300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0-11-24

招标详情

四川省图书馆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0〕300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24 17:11

项目概况 四川省图书馆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0〕300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c.gov.cn/ )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077737
项目名称 四川省图书馆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0〕300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7104072.00
最高限价 7104072.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25日到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c.gov.cn/ )上报名。
方式: 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平台(http://202.61.89.70:81/TPBidder/memberLogin?type=zfcg)获取
售价: 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图书馆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4号
联系方式: 02886715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联系方式: 028-61323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丹丹
电话: 028-61318949

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077737 (服务类) 四川省图书馆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 采招〔2020〕300 号)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成都)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四川省图书馆 2020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服务(相关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9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 62 第九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66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四川省图书馆物业服务公开招 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0〕300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 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0777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图书馆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 招〔2020〕300 号) 注: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和招标项目名称中的项目编号均为本项目的有 效招标编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 四、项目简介: 第一包:物业服务; (详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第四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 17:00(北京时间)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交易各方 主体—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平台中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下载。(网址: http://ggzyjy.sc.gov.cn/)。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供应商凭下载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下载 成功供应商名称、分包编号、下载成功时间),作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依据(投 3 标资格不能转让)。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可在 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联系电话:028-86752259,86955567(信息处) 下载招标文件成功的供应商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与投标 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 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 外)。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做好电子投标文件、文 件传输、CA 绑定(激活)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问题及时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 (028-86744466),否则自行承担其不利后果。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12-15 09:00(北京时间)。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电 子化平台,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送达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不予接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5 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s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单位名称:四川省图书馆 项目联系人:刘柳 联系电话:02886715060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 4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5号 网址:http://ggzyjy.sc.gov.cn/ 3 采购预算 预算总价 7104072 元/年,本项目一招三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7104072 元/年,本项目一招三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 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 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 评标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 完成 是□ 否? 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举行□ 不举行? 标前答疑会 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8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原色电子件。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 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 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 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9 信息安全要求 10 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 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 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 定。 11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 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2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 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1份电子投标文件至“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电 子化平台”。 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文件(U盘)1份。 14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按照《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 在相应签章位置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电子 印章,同步生成加密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1)投标人必须按电子化平台规定的要求在开标截至时间前上传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 (2)未按招标文件和电子化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 化平台将无法识别,视为无效投标。 3、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存储在 U 盘中到开标现场递交。 15 电子开标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登录电子开标系统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需携带 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所用 CA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如现场解密 失败,可开通远程解密通道。如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解密时, 可现场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开标。 1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 履约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四十八条“采购文 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 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 号)第一条第(四) 款“规范采购保证金收取及退还。能够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 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再 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的规定,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如果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因 项目特殊,采购人不能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 合法权益的,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双方依法自行约定, 并由采购人自行收取。 本项目是否收取:不收取 □ 收取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图书馆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银行账号:4402208009008800467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合同签 订前; 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及时退还。 1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胡丹丹 联系电话:028-61318949 1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28-61318949 2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登录四川省政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府采购中心电子化平台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2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技术指 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 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 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 疑。 23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 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28-61323019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5号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 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 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 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 疑。 2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5932 028-86723190 2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26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 )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 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27 其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8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统称。 2.4 “投标人”是指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招标文件成功的供应商。 4.合格的服务 4.1 参加政府采购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行业、 地方标准。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 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4.2 若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 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5.投标费用 5.1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5.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6.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 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6.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9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6.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 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 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 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 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10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五)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信函、电子 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下载招 标文件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 责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 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 8.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被 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若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 料。 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 11.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4. 知识产权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4.4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 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5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 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5 条。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 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报价是固定不变 的,在投标过程中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15.2 服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 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指标、参数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 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方式。 (2)所提供服务详细的服务指标和参数、范围。 (3)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服务参数表; (5)服务工作环境条件; (6)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7)服务验收办法(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质量和服务要求等)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3 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原色电子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原色电子件(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 业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原色电子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原色电子件; (6)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原色电子件(按照第五章的要求提供); (7)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 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9)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按照第五章或评分办法的要求提 供); (10)商务应答表; (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4 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 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 13 (2)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 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5.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条。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 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 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1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进 行电子印章。 19.2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电子印章(签章位置加盖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和内容应完整。 20.电子投标文件 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4 投标人按照《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在相应签章位 置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同步生成加密和非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 20.2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20.2.1投标人必须按电子化平台规定的要求在开标截至时间前上传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以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 20.2.2未按招标文件和电子化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化平台将 无法识别,视为无效投标。 20.3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存储在U盘中到开标现场递交。 20.4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 按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签章规定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2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加密后上传至系统中,同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开标现场递 交。 21.2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21.2.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1.2.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1.3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下载招标文件成功的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编 号、分包编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分包编号一致。但是, 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分包编号一致, 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 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要求: 21.4.1 投标人必须按电子化平台规定的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以 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 21.4.2 未按招标文件和电子化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化平台 将无法识别,视为无效投标。 15 21.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凭单位 CA数字证书(投标人 办理“CA数字证书”的方法见《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手册》) 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1.6制作生成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存储在 U盘中到开标现场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系统中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或 重新上传,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做任何修 改、补充、撤回。 22.3 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 还。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 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3.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23.3 开标时,电子开标系统自动同步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 应商解密后进行唱标工作。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可 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 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 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 87 号令第 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 23.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16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宣读错了的, 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 开标程序 24.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 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代表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 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 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唱标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 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同时,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 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 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 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 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 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 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看。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其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7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依法 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登录四川省政府 采购中心电子化平台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中标。 28.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 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 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8.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 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 的方法等内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 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28.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 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8.5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 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 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8.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 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 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0.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 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是否收取详见第六章。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 19 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6.2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6.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书》报四川 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同 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 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 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0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 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 理协议,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 其他采购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 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使自己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询问和质疑,由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规定作出答复。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 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21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 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 填写,但应当注明。 22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 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 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 标价为人民币 □投标单价为人民币 □优惠后的折扣报价________元/%(大写 ______)。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分,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 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 未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 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五、我单位没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 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单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未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24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XXXX。 日 期: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25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电子印章:XXXX。 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日 期: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26 27 四、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 XXXX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XX政采招[XXXX]XX号 包件号(如有分包)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报价(元/%) 1 2 3 合 计(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电子印章并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例:下浮 5%的报价,即报价为下浮到 95%。本项目适用于下浮到 95%的 报价。 28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XXXX 投标日期: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实质性要求) 招标编号: 第 XX包 序 号 服务内容 明细 单项价格(单位:元) 备注 1 2 3 总 价(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 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 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XXXX 29 投标日期: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30 31 六、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招标编号: 第 XX包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填写框。 投标日期: 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32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33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 收 附件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原件原色电子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 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34 九、服务内容(相关产品)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招标编号: 序号 包 号 服务内容(相关 产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项目服务标准 注: 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35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原件原色电子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附件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个人电子印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年 XXXX 月 XXXX日。 36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运用此表时该格式不得变更和删减否则评审小组不予认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7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运用此表时该格式不得变更和删减否则评审小组不予认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3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服务(相关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 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服务(相关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招标文件中原件原色电子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生 成电子件(彩色扫描或照片)作为投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签署电子章后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禁止复印件扫描或拍照。 39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章审查工作由采购单位委派本单位工作人员 1 名-3 名,凭《采购人资格 审查、评标授权书》在开标结束后立即进入评标室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评审委 员会不负责审查本章内容。本章审查工作结束后,根据其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开 展评标委员会评审工作。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条规定所作出的承诺函原件原色电子 件。 2、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原色电子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原色电子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原色电子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原色电子件。 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 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色电子件。 5.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原色电子件。 40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原色电子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原色电 子件。 7、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原色电子件,或者提供 承诺函原件原色电子件承诺中标后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 1 1注:招标文件中原件原色电子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电子件(彩 色扫描或照片)作为投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签署电子章后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禁止复印件扫描或拍照。 4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技术(服务)概述及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四川省图书馆位于成都市天府广场西侧、人民西路 4号,总建筑面积 52000 ㎡,其中地上 34000 ㎡,地下 18000 ㎡;建筑层数 10 层,其中地上 8 层,地下 2 层;有 30 个阅览室、多个密集书库、专用书库、研讨室、展览厅、报告厅、 会议厅、数字体验区、多媒体室、培训室,可容纳文,500 万册,65 万册古籍文 献,最大日读者接待量 1万余人。 馆内配有先进的 ALEPH文献管理系统、恒温恒湿系统、气体水雾消防系统、 无盲区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检系统、供配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及分体 空调、给排水系统、红外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 11套系统。 是中国西部大型综合性公共图书馆,国际图联成员馆和世界银行资料存放 馆,巴蜀文化、古籍文献研究中心,中国西部重要的公益性文献信息基地,承担 着四川省总书库(巴蜀书库)、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国家数字图书馆四川分馆、 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的四川分中心等职能。 (二)物业服务内容 1、保洁、消毒服务; 2、会议接待服务; 3、绿化日常养护服务; 4、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 5、业务辅助服务; 6、食堂服务; (三)总体要求 1、物业范围:四川省图书馆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绿化日常养护、会务 接待、职工食堂、日常维修和高压值守、业务辅助、其他服务。 42 2、四川省图书馆是大型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人民群众学习的重要场所。因此, 对安全性、规范性要求特别严格,物业管理服务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 3、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重仪表、树立形象。 4、馆内时常举办大型活动,必要时要适当增加人数满足各项活动的服务需求, 而不另外增加费用。 5、不得擅自改动馆区内所有房屋、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 6、遵守四川省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服务质量差的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 的惩罚措施,或另行派遣。 7、部分岗位(业务辅助用工)由采购人指导中标人进行招聘,业务辅助工工资 由中标人承担,劳务合同由中标人负责签订。 8、此次招标费用含食材费用。 9、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按季度向采购人递交全面的物业服务书面 报告,若考核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在要求整改期限内仍未达标的,根据 双方约定扣减费用。 10、投标人项目质量管理需满足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11、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在职期 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应执行国家和 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说明:按照招标文件承诺函内容进行 承诺。) 12、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并提 供服务单位出具的书面综合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证明资料. 13、投标人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相关业态及维护信息管理系统成功案例:操作 系统接收任务需求,指派相关维修人员执行,并监控任务执行状态,系统自动记 录维修所有任务类型,工作频次、时间、维修任务执行状态,系统自动生成任务 发出数量。通过信息化系统赋能维修工作,实现全程可追溯的管理诉求,为馆提 供更加高效准确、及时有效的优质服务。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具有使用。 14、四川省图书馆是大型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最大日读者接待量 1万余人,随时 可能出现常见急症和意外伤害的发生,持有红十字救护员证的人员具备基本急救 理论及日常意外的处理方法,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救护,等待 120到来,为病人 争取到宝贵的时间,投标人拟派遣到本项目的部分服务人员需具有红十字救护员 证。 二、项目清单 序号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 1 1 物业服务 3年 43 三、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求 A、保洁、消毒服务 1、总体要求: 负责四川省图书馆大楼内的所有(外租区域除外)地面、壁面、书墙、天花 板、门窗、电梯、楼梯、扶梯、卫生间,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文 献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研讨室、多媒体室、自修室、少儿室、盲人阅览室、报 告厅、展厅、书库、书架、桌子、椅子、沙发、机房、库房、车库、卫生间以及 食堂及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泥沙、无积水、无杂物、地 面整洁、门窗光洁明亮、无四害。承担全馆粗重物件搬运,临时性场地、物品清 理,其他杂务性突发性事务的处置。 1.1对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包括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期刊室、研讨室、多 媒体室、自修室、少儿室、盲人阅览室、报告厅、展厅、星光大厅、读者广场、 自助借还机以及桌椅、沙发、电脑等)和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区域每天保洁 2次。 长假提前半天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1.2 对各办公室、会议室实行零干扰服务,利用非工作时间每天保洁 1 次。 无会议期间,会议室每天保洁一次,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保洁工作,各项设施恢 复到位。 1.3书库书架的清洁:开架书库每天清洁两次,闭架书库一天清洁一次。闭 架书库内的书架要求每个月至少清洁一次。 1.4 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保养清洁,楼梯、扶梯要做到干净无尘,扶梯 的扶手无污渍;电梯壁面保持光亮无尘,要求每天清洁数 2次,消毒 3次。 1.5卫生间的保洁:保持地面整洁干净,无水渍、无异味,要求每天不间断 清洁,及时更换清洁用品及消毒。 1.6停车场保洁:停车场要求地面无泥沙、无尘埃、无积水、保持干净,每 天清洁一次。 1.7 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门要求及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 作,有效控制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 1.8雨水井、化粪池定期清掏,井池不得有淤积、堵塞、漫溢等现象,每月 检查一次,每半年清理一次。 1.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整体加强场馆消毒。 2、具体要求 2.1在场馆开放期间,对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广场、道路、设施(各类标 识牌、路标、果皮箱、休闲椅)等每天进行巡回保洁,阅览室、办公区、楼梯、 44 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地下室、天花板、天台、内外墙面、书架、桌椅、 沙发、停车场、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 见废弃物、污渍,对相关场地、材料和设施进行保养处理(抛光、打蜡、清洗、 冲洗等)。对地下层环境、设施进行巡回保洁。针对场馆实际情况,每月对管井、 下水道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场馆排水、排污管道进行清疏。负责 场馆外立面定期清洁。对场馆内公共环境、展区、卫生间、设施(各类标识牌、 废品回收箱、休闲椅设施等)进行巡回保洁及消毒。 2.2在休馆期间,对馆内设施进行巡回清洁。巡回对场馆内各类地面(石材、 木地板、地毯、胶地板等)进行落蜡及清洁养护处理。巡回对场馆内各类特殊材 质(不锈钢、石材、铜材等)进行去污、抛光、上光、打蜡等专业养护。 2.3巡回对场馆各建筑物天台进行清洗、保洁。巡回或根据实际天气情况, 对建筑物天面排水沟进行及时清理、清疏。巡回对场馆各建筑物天面相关设施(出 风口、玻璃天面、铝扣板等)进行清洁及消毒。 2.4每天一次对项目办公用房(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等)及公共场所进 行保洁、消毒及垃圾收集。 2.5每周定时对贵宾室、接待室、会议室等地毯进行吸尘、保洁、清洗。 2.6 每天及时收集场馆内、展馆及食堂垃圾集中清运至图书馆垃圾暂存站。 2.7 每周结合实际情况,配合专业公司对场馆蚊、蝇、鼠、蟑、白蚁等进行 预防和灭杀。 2.8 贵宾室、接待室、会议室应在每次使用过后及时清洁。 2.9 建筑外建筑内玻璃清洁每年不少于 1次,高空清洁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工 具、器具、作业人员安全等中标方自行解决。 2.10定期对消防蓄水池进行彻底清洗。 2.11每半年定期对场馆相关集水井进行清疏、捞渣工作。 3、其他要求: 3.1 有常用的环卫工具和设施,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每天 应有专人巡检和不定时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卫生间除定时清洁外,还应根据读 者流量巡回保洁,保证卫生间洁净无异味; 3.2馆内及建筑物外围道路及广场除正常定时清扫外,应根据读者流量不定 时清洁,确保容貌整洁。零修合格率 100%。 3.3保洁人员的呼叫响应时限为 3-5分钟。配合专业公司定期消毒杀灭四害 及防白蚁、防蛀专业消杀。中标人负责本馆所属区和街道的“门前三包”、“垃 圾处理”、“垃圾车垃圾桶”等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一切事项。 3.4中标人负责检查所有卫生间、贵宾室、接待室、会议室的消耗品使用情 况。每天定时检查和添加消耗品。 45 B、会议接待服务 1、总体要求 配合四川省图书馆各职能部门,提供与会议、展览开幕、节日庆典、学术交 流等活动相关的一切服务。 1.1布置会场,准备会务物资,设立报到桌,水果、西点、咖啡、矿泉水、 纸、笔等,提供会务茶水、录音、投影、电脑、横幅制作、欢迎牌制作和特殊商 务服务,以及参会宾客的迎送和指引服务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2提供会务接待后勤保障。根据会务需求量及时补充会务用品的数量、品 种,严格管理会务物品。按规定对非一次性使用的会务用品进行清洗、消毒。 1.3日常巡查会议室,检查会议系统是否完好。 1.4提供其它会务服务。 C、绿化日常养护服务 1、总体要求 负责馆内、外绿化养护、监管。 1.1 室外植物的摆放:根据图书馆的要求,结合现场环境,将植物布置到位, 并参照图书馆的意见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保证效果。 1.2派专人对植物进行养护管理,确保植物生长旺盛,叶片油绿、无桔斑、无 浮尘、根据不同季节以及图书馆的要求及时调整。 1.3 室外草坪内杂草定期或按实际情况进行修剪,有效防止病虫害。 1.4 协助提供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及重要展览活动时图 书馆大堂及其他活动现场的摆花及其服务工作,摆花品种、位置和数量由中标人 提出方案。 2、具体要求 2.1按植物生长习性、位置环境等因素进行科学养护。包括光照管理、温度 管理、水分管理、土壤管理、施肥管理、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等。 2.2清洗,清除植物体表灰尘,促进植株呼吸,增强光合作用。 2.3上蜡,增加叶面平滑植物的光泽度,不可处理幼叶,不可用力挤压叶片。 2.4修剪,适时进行修剪或疏剪,随时剪除枯枝、病枝、密枝,保持植株良 好的形态。 2.5更换,对室内摆设的植物,每月视其生长状况和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更换。 2.6 平时在入口门厅、阅览室、通道、七楼花园等公共场所保证一定数量绿 色植物和花卉。应精心养护各类植物,使其生长旺盛。 D、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 1、总体要求 负责全馆水、电、弱电(信息化系统除外)、高低压、空调、视听系统的日 46 常运行和维修申报等工作,物业工程部基本维修工具由中标人配备。 1.1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高 低压配电房、电梯、弱电(信息化系统除外)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维护。 1.2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本体的基本维护、日常维修和管理。 1.3 负责编制相关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1.4 负责对相关设备进行日常巡查,确保设备随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1.5 对弱电系统性能状态进行每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各项设备正常 运转。 1.6 保证给排水系统及直饮水设备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 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 每周检查;水箱、水池保持清洁卫生并每月消毒;每月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 检查、维修、清洁;每季度对排水管、下水道、沙井进行清理养护及清除污垢; 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2、具体要求: 2.1中标人应设立有专人值班的总维修报障台,统一指挥调度并跟踪记录完 成情况。 2.2日常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根据岗位核查)做到安全第一,热情服 务。照明、用电、用水等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一般应在 5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 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 100%。一般电气故障不过夜, 当天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处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采取临时应急 措施,保证阅览室书库和办公使用需要。 2.3 电梯应每天定时开关、定时检测,保证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协助维 保单位维修及质监部门的检测。(年检、维保费用采购人承担)。 2.4 确保办公、阅览、通讯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5 确保供水、排水、排污、供冷、供气管道、绿化喷淋及设施畅通完好无 损。 2.6 确保房屋、门窗、道路、家具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 修任务,零修合格率 100%。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在 5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处理, 及时排除各种故障。 2.7 日常维修的零部件、物料等由中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计划提出书面申请报 采购人按流程审批由采购人采购后中标人领用。 2.8空调系统运行前对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风机盘管、水 处理等设施设备日常进行系统检查。运行期间每日巡视 1 次空调系统,保证室 内温度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季节制定调试温度及开、关时间,保证良好的安全运 行状态。使空调区域的温度,相对温度符合要求的数值范围。按运行记录做好记 录,保证中央空调系统正常运行。空调开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定的操作程序, 47 认证正确的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各设备启动后应马上巡视一次,观察设备运转 是否正常。协助维保单位每年通过质监部门的检测(年检、维保费用采购人承担)。 2.9 对强弱电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高低压电气设备每天巡视维护和重点 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设备维修制度和配 电房管理制度;建立 24 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和节 能降耗措施,为甲方提出节能减排的合理化建议;协助维保单位对高压、电气设 备、防雷设施等年检工作。以上检修、保养均应做好计划和记录(年检、维保费 用采购人承担)。 E、业务辅助服务 1、总体要求 1.1 业务辅助人员是在四川省图书馆统一调配管理下具体执行各项业务辅助 工作的非编制图书馆工作人员,分为常设类型和临设类型。常设类型是按照四川 省图书馆日常业务安排长期驻场(四川省图书馆新馆)的业务辅助人员,临设类 型是根据四川省图书馆业务工作量变化增减而临时进场(四川省图书馆)的业务 辅助人员,临设类型辅助工要求按照四川省图书馆业务需求前一天通知,第二日 到岗。 1.2 业务辅助人员岗位类型按照工种不同分为普通业务辅助岗位和信息化业 务辅助岗位。普通业务辅助人员主要是执行图书馆传统业务(内务、服务)的人 员;信息化业务辅助人员是具有专业计算机知识主要执行图书馆信息化业务的人 员。 1.3要求辅助人员具备信息化学历证书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2、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常设类普通业务辅助工岗位 10个,常设类信息化业务辅助工岗位 10个,临 设类信息化业务辅助工岗位 10个,共计 30个岗位。 业务辅助工由采购人指导中标人进行招聘,招聘费用及业务辅助工工资由中 标人承担,劳务合同由中标人负责签订。 F、食堂服务 ▲1、能满足招标人全体职工全年早、中、晚(值班人员)就餐要求。 2、早餐品种多样,中餐、晚餐为两荤两素,所提供餐食的食材均通过正规 商超采购;为员工提供优质、美味、可口、新鲜的健康食品;提供方便、整洁、 舒适的就餐环境;提供中餐、面点、快餐、水果等丰富多彩的餐饮服务。 3、要配备主管、红案师、白案师、墩子师、面点师、服务生、收银员、采 购、杂工等专职人员,厨师有 2级以上厨师证。 4、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均有健康证,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制定严格的 食堂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48 5、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应该穿工作服、工作鞋、戴口罩等。 6、食堂所需燃料、水电、器具等由图书馆负责。 7、收费标准按四川省图书馆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G、物业项目岗位设置 为本项目拟配置的物业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 128 人。 物业项目岗位设置一览表 物业项目 岗位数(个) 备注 项目经理 1 项目经理具有类似物业 5年工 作经验,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 历。 主管 1 项目主管具有 3年类似物业工 作经验,同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 历。 保洁服务 50 包含保洁专项:其中玻璃工、洗 地工、厕所专项服务人员、不锈 钢清洁、消毒人员。 会务接待服务 7 绿化养护服务 1 不包含植物租摆养护 水电日常维修服务 8 (含工程主管) 空调日常运行服务 3 高压值守服务 6 人员需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作业证) 会议弱电调控服务 1 食堂服务 20 业务辅助工服务 30 共计 128 (二)其他采购需求 A、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四川省图书馆位于成都市天府广场西侧、人民西路 4号。 2、入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通知时间入场。(采购人将至少提前 5 天通知入场。) 49 3、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三包",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具备本地服务能力,提供 在本地网点分布清单,人员名单、售后服务电话等资料,并承诺服务网点提供长 期有效服务,详细说明投标人在本地服务的优势并提供证明材料;针对用户实际 情况,制定合理、可行、能满足用户要的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方案及售 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说明报价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 围、②维修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维修的时间及排除故障时间等,③提供产品的服 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B、服务期限、付款方式、验收标准等 1、服务期限:2021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 月 31日,共 3年。合同一年一 签,全年月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合同(项目预算为购买 一年服务的总价)。 2、付款方式: 2.1根据甲方月度考核情况,在无扣减的情况下,甲方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每年的 2 月 5 月 8 月 10 月支付清当年的服务费用,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增 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并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2.2 如果根据甲方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其费用不包括在项目金额内,另行 支付。 3、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 购需求质量要求、验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 省财政厅《四川省收标准、质保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带“▲”内容为本项目实质性需求。 5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当系统发生故障,电子评标无法进行时,采用非加 密投标文件方式评标。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 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1.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51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 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 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 87 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 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 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 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 52 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 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2 资格性检查。 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 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 资格。 3.3 符合性审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 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 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但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明确规定为无效投标的 情形); (二)投标文件的格式(明确规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语言、计量单位、 报价货币、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服务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 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五)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招标 文件明确为实质要求的); (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 时间、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53 (七)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 标无效,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 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 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54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 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5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 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 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 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 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 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 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4、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56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 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 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 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价格 10% 1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审规 则详见 投标人 须知附 表第 8 条。 2 信息化 管理 9% 100分 1、投标人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相关业态的 得 40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化日常维修案例的得 60 分。(1.提供购买物业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的 发票及合同原件原色电子件,或投标人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原件原色电子件; 2.提供服务过项目的业主开具的使用物业管 理信息化系统证明材料原件原色电子件和界 面截图原件原色电子件。) 3 管理体 系 3% 100分 1、投标人通过 GB/T19001系列或 ISO9001系 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40 分。 2、投标人通过 GB/T28001系列或 OHSAS18001 或 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30分。 3、投标人通过 ISO14001系列或 GB/T24001系 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 30 分。 提供有 效的证 书原件 原色电 子件。 57 4 项目整 体服务 方案 8% 100分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服务方 案【至少包含①物业管理服务理念;②项目管 理机构设置;③服务人员配置;④工作职能 设置】的措施具备全面性和可行性,并符合采 购人项目需求程度进行评审,完全满足项目 服务要求每具有一项得 15分,最多得 60分。 2、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有超出以上采购要求 内容的,每有一项加 10分,最多加 40分。 此项最高得分 100分。 5 项目实 施方案 22% 100分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实施方 案【至少包含①环境卫生维护方案;②会议接 待方案;③绿化养护方案;④日常维修及空 调运行服务方案及高压值守服务方案;⑤业 务辅助方案;⑥食堂服务方案】的措施具备全 面性和可行性,并符合采购人项目需求程度 进行评审,完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每具有一 项得 10分,最多得 60分。 2、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有超出以上采购要求 内容的,每有一项加 5分,最多加 20分。对 本项目实施方案重点、难点及应对方案进行 体现,每处 5分,最多得 20分。 此项最高得分 100分。 6 应急方 案 12% 100分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应急方 案【至少包含①针对火灾、水灾、公共卫生等 群体性事件、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②应急措施;③应急人员配置;④应急响应 时间及程序】的,每具有一项得 15分,最多 得 60分。 2.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有超出以上采购要求 内容的,每有一项加 10分,最多加 40分。 此项最高得分 100分。 7 人员配 备 20% 100分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 1 年以下(不含)类似物业项目管 理经验的得 1分;具有 2 年以下(不含)类 似物业项目管理经验的得 2分;具有 3 年以 下(不含)类似物业项目管理经验的得 3分; 具有 4 年以下(不含)类似物业项目管理经 验的得 4分;具有 5年以下(不含)类似物业 项目管理经验的得 5分;具有 5 年以上(含) 类似物业项目管理经验的得 10分。此项最多 得 10分。(注: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管理经 验证明材料原件原色电子件,不重复计分。) 58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5分,不满 足则不得分。 (3 )具有物业管理师证的得 10分,具有智能 楼宇管理师证的得 15分,此项最多得 25分。 此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主管具有 3年 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同时持有特种作业 操作证(电工作业)、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 20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维护人员,具 有机电一体化工程师证书的,得 10分。 4、拟派遣到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红十字救 护员证的,每个得 10分,此项最高得分 30 分。 (以上项目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原件原色电 子件和单位在职证明:在职证明是指不少于 6 个月银行发放的工资流水号) 8 业绩 15% 100分 1、投标人自 2017年 1月 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 类似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并提供服务单位 出具的书面综合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得 10 分,最多得 40分; 2、投标人在单个物业服务业绩中同时具有保 洁、会务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和 工程修缮管理、业务辅助及职工食堂服务服 务内容的,得 60分,不同时具有的,每有一 项得 5分。(1.提供合同原件原色电子件和合 同资金支付的银行票据原件原色电子件(至少 提供 6个月);2.提供服务用户满意的综合评 价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原色电子件)以上业绩不 得重复得分。 9 投标文 件规范 性、完 整性 0.5% 100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00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50分,直至该项分 值扣完为止。 10 扶持不 发达地 区和少 数民族 地区 0.5% 100分 投标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和注册地 在民族自治州(县、乡)的中小企业得 100分。 59 4.3.4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 标报价。 5、废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 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 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 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60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 择中标供应商。 6.2.4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 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 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 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 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5 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 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2.6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61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或者说明,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 向性意见,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 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 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六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 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62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由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科学合理签 订)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 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 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 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63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64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 子印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 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65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66 第九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 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 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期满后并符合该项目服务需求,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验收合格证 明书》。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 4.合格的服务 5.投标费用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1.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 14. 知识产权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6.投标文件格式 17.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 19.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0.电子投标文件 2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4. 开标程序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30.合同转包 31.补充合同 32.履约保证金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七、投标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 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 四、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实质性要求) 六、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服务内容(相关产品)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四章 投标人和服务(相关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服务(相关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技术(服务)概述及需求: 一、项目概述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5、废标 6、定标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九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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