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新疆日报社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SQYZB-FW2020019

二、项目名称: 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年)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1、负责新疆日报社职工500人左右的用餐托管服务,主要为职工食堂供应职工(周一至周天)全年365天的早、中、晚三餐。外卖、小吃、接待用餐、宵夜等其他需要食堂提供的相关服务。 2、报社新址食堂最少配备服务人员34人。后期根据报社用餐人数及实际需要的服务人员按比例做增加或减少,服务托管费用相应做增加或减少。 1 年度 / 最终报价:2168580.64(元/年) 新疆塔林鼎尚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北亭路12-2号 916502045762490281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1、负责新疆日报社职工500人左右的用餐托管服务,主要为职工食堂供应职工(周一至周天)全年365天的早、中、晚三餐。外卖、小吃、接待用餐、宵夜等其他需要食堂提供的相关服务。2、报社新址食堂最少配备服务人员34人,后期根据报社用餐人数及实际需要的服务人员按比例做增加或减少,服务托管费用相应做增加或减少。 详见招标文件 2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华,杨军平,李玉红,张明江,刘胜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附件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的收费金额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日报社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6号新疆日报社

联系方式:0991-5593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903室

联系方式:0991-4659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芳

电 话:0991-4659594

2020年11月02日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doc

    480.5K

施 工 监 理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SSQYZB-FW2020019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招 标 人:(公章)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秀芳

联系电话:0991-4659594

目 录

TOC \o "1-1" \h \u 招标公告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6

第三章 服务需求 39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招标公告

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往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二、项目编号:SSQYZB-FW2020019

三、采购内容:

1、负责新疆日报社职工500人左右的用餐托管服务,主要为职工食堂供应职工(周一至周天)全年365天的早、中、晚三餐。外卖、小吃、接待用餐、宵夜等其他需要食堂提供的相关服务。

2、报社新址食堂最少配备服务人员34人。后期根据报社用餐人数及实际需要的服务人员按比例做增加或减少,服务托管费用相应做增加或减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预算金额:250万元/年(资金来源:自筹

七、服务期限:2年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有固定的餐饮团队、食堂工作人员、厨师团队及完整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和良好的餐饮服务及供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具有类似餐饮服务规模的丰富经验;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903室,报名需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3日16:00,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公寓楼22层会议室

十、招标人: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朝; 联系电话:5593511

十一、代理机构: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秀芳;联系电话:0991-465959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1

项目名称: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项目编号:SSQYZB-FW2020019

项目预算:25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

处理。

服务地点:水磨沟区鸿园北路500号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报社新址

服务期限:2年

2

1.2.1

采购内容:1、负责新疆日报社职工500人左右的用餐托管服务,主要为职工食堂供应职工(周一至周天)全年365天的早、中、晚三餐。外卖、小吃、接待用餐、宵夜等其他需要食堂提供的相关服务。2、报社新址食堂最少配备服务人员34人,后期根据报社用餐人数及实际需要的服务人员按比例做增加或减少,服务托管费用相应做增加或减少。

3

1.3.1

资金来源:自筹

4

1.3.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

1.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6

1.5.1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有固定的餐饮团队、食堂工作人员、厨师团队及完整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和良好的餐饮服务及供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具有类似餐饮服务规模的丰富经验;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1.5.2

联合体协议书

需要

2、不需要(√)

8

3.1

投标报价方式:直接填写报价

9

6.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4.1

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递交方式:电汇或转账

账户名: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犁铧街(兵团)支行

账号:30703201040005997

投标保证金和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现金形式交纳,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11

5.2.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件1份(包括投标文件电子(word格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

12

5.5.1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22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3

7.1

开标时间

时间:2020年11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22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4

9.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

16

答疑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3日16时前,书面加盖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逾期递交的视为无答疑。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政采云专家库抽取4人,招标人代表人 1 人

评委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19

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 15日结算上月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予以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20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5 %;

履约保证金递交: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完成时止。

项目完成,甲方10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1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21

中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


1、总则

1.1、概况

1.1.1、本招标项目的概况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中说明。

1.2、招标范围

1.2.1、本招标范围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说明,投标人除非接到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补充》,否则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招标范围。

1.3、资金

1.3.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说明。

1.3.2、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说明。

1.4、招标方式

1.4.1、本项目招标方式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说明。

1.5、合格投标人

1.5.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说明。

1.5.2、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招标人做好评审工作。

1.6、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按本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组成。

2.1.2、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应注意有“拒绝评审”字样的条款,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2.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向招标人提问,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期前48小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中写明。

2.3.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项目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规定,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3、投标报价

3.1、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s "1,1950,1952,0,,10"项说明。

3.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采购预算,未按此规定填报的投标人,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

4.3、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返还。

4.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5、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文件:正确填写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附件、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本文件第四章的附件所列的文件,但可以按同样格式加以扩展。

5.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人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6、投标人概况

7、岗位及人员配置

8、近三年(2017年9月至今)企业业绩

9、商务条款偏离表

10、技术条款偏离表

11、菜谱设计

12、服务方案

13、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4、安全防范措施

15、卫生保障制度

16、培训服务及人员规范要求

17、投标保证金

1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5.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5.2.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2.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用蓝黑墨水笔或炭素笔书写,但建议最好用打印方式编制投标文件。

5.2.3、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签字或盖章。

5.2.4、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2.5、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单位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印签。

5.3.1所采用的字体,以能够供评委识别看清为准。

5.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5.4.1、投标人必须将全部投标文件密封装袋,并在封套正面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即 “投标文件”封袋。否则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文件”需分别密封装袋。

5.4.2、投标文件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否则整个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5.4.3、投标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在 年 月 日 开标前不准启封”、“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文件”字样。

5.5、投标文件递交

5.5.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时间及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违反的将视为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5.5.2、招标人事先约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5.6、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5.6.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5.6.2、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同样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并且密封袋上应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5.6.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5.7、投标文件的澄清

5.7.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非改变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澄清,但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5.8、投标文件格式

5.8.1、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四章。

5.8.2、投标人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后面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评标及定标方法

6.1评标委员会

6.1.1招标机构将按照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6.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专家库中熟悉相关技术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熟悉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之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6.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2、本招标项目评标定标奉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评标中各评委若发生意见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决定。

6.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以评分方式对投标文件提出的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述标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估,满分共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70分,经济部分30分。

6.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不通过初步评审,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如果投标文件初步评审造成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数量没有竞争力,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业主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投标文件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

标准

1

投标函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

开标一览表必须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一致;

6

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本项目的预算的;

9

投标文件编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

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的;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无效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

6.3.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6.3.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6.3.2.2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审查是否有算术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2)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6.3.2.3、在评审过程中,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6.3.2.4、采用 综合评估法 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文件详细评分表》对通过初评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其中商务、技术部分70分,经济部分30分。


《投标文件详细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1

经济部分(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审评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价格折扣: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11]181号,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2

商务技术部分(70分)

投标人基本情况(5分)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企业形象、信誉等情况(可附业主评价良好的记录证明等材料)的综合评审。

类似业绩

(10分)

近3年内(2017年9月至今)每提供1个类似餐饮承包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10分。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将视为无效)。

岗位及人员配置

(12分)

厨师、面点、切配、洗碗、保洁、服务员、管理人员配置科学合理,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2、配备的厨师中,有1名高级厨师的,得2分;有3名中级厨师(含1名面点师)的,得2分;有2名中级厨师(含1名面点师)及以下的,得1分,满分4分(提供健康证及厨师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缺1项不得分)。

3、餐饮管理员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得1分;餐饮管理员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须提供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菜谱设计

(6分)

菜品设置(品种、价格、搭配、份量)合理。优得4-6分;良得2-3.9分;一般得1-1.9分;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方案

(12分)

服务方案科学、先进、合理,服务流程完整规范,组织管理严格,人员组织计划完善,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分档评分,优得8-12分,良得4-7.9分,一般得1-3.9分,差得0分。

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0分)

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手段完善。优得7-10分,良得4-6.9分,一般得1-2.9分,差得0分。

安全防范措施(5分)

安全防范措施健全,有针对食品安全、用水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执行标准和出现事故的处理方案及责任范围相关内容。优得4-5分,良得2-3.9分,一般得1-1.9分,差得0分。

卫生保障制度(5分)

卫生保障制度健全,餐厅及厨房卫生质量控制手段完善。投标人能从厨具、餐具卫生、就餐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服务人员个人卫生等方面提供合理的管理方案。优得4-5分,良得2-3.9分,一般得1-1.9分,差得0分。

培训服务及人员规范要求(5分)

有员工培训机构,得1分;每年对员工开展安全、技能培训2次及以上的,得2分;用工规范,从业人员“三证一档”健全,得1分;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得1分。

备注:1.评委应在认真理解本招标文件和项目有关情况后,做出需自己负责的按上述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评审。

2.投标人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算术平均值。

6.3.3.5、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商务、技术部分与经济部分得分之和,如果出现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顺序优先在前。

6.3.3.6、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底顺序确定出各投标人排名顺序。

6.4、定标原则

6.4.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与经济部分得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招标人从三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中标人。

6.4.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时的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开标时间、地点

7.1、招标工程开标的时间、地点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说明。

7.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但请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以证明其身份。

8、开标会程序

8.1、标前会

8.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监督人参加。

8.1.2、标前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8.1.3、招标人在标前会现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唱标人。

8.1.4评标委员会主任职责是宣布评标纪律、总分、中标人等内容。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如果参与评标则与其他评标专家的权利相同。

8.1.5开标会主持人职责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会程序主持招标会。

8.1.6记录人职责是对整个招标会情况进行记录。

8.1.7唱标人职责是公开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8.2、开标会

8.2.1、请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名报到。

并由监督人查验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4)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备注:1、以上资质证件未要求原件的均可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2、未通过资质查验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受。

8.2.2、开标会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

8.2.3、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是否完好。

8.2.4、开标会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5、监督人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与标志进行核查。

8.2.6、开标会主持人征求各投标人有无书面补充材料,但不能对标书实质性内容更改。

8.2.7、唱标人按送达时间逆顺序启封投标文件,宣布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8.2.8、投标人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8.3、评标准备会

8.3.1、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提供评标时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其中包括:招标的目标、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8.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据《投标文件完备性及符合性审查标准》进行初评。

8.5、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评的投标文件依据《投标文件评审标准》进行详评。

8.6、招标代理机构汇总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

8.7、招标人宣布各投标人最终得分并按有关条款规定宣布中标人。

9、投标有效期

9.1、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内完成,如果不能完成,招标人应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0、授予合同

10.1、招标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招标人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1、合同签订

1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设计合同。


第二章 合同条款

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址职工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合 同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一、定义

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文件,包括所有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答疑记录、澄清说明、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的所有其他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责任。

5、 “甲方”、“买方”、“招标方”均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采购单位)及社会代理公司。

6、 “乙方”、“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二、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乙方(中标单位)为甲方(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提供早、中、晚餐及其它甲方认可的服务项目。

第二条 经营地点:乌市水磨沟区鸿园北路500号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报社新址

第三条 经营范围:负责新疆日报社职工500人左右的用餐托管服务,主要为职工食堂供应职工(周一至周天)早、中、晚三餐,外卖、小吃、接待用餐、宵夜等其他需要食堂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服务托管期定为二年(合同期内,新疆日报社每季度对中标企业提供的餐饮服务等进行定期、不定期考评,满意率达不到80%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到,不违反相关规定,新疆日报社综合审定同意后,与乙方可续签合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尊重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的人事安排,有权依据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食堂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食堂的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出入证及工作车辆出入许可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场地、厨房设施设备和因餐饮服务产生的水、电、暖费用,协助乙方确保水、电、暖、燃气等正常供应。

4、不定期抽检采购原料的农药残留指标。

5、监督、检查、考核乙方在餐饮管理过程中工作。

6、食材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采购食材进行监督,乙方保证成本不超过控制限价;

7、有重大就餐人员变动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食堂。

8、提前通知停水、停电情况。

9、餐饮垃圾的处理由甲方提供指定垃圾倾倒点,乙方具体负责倾倒。

10、甲方全力协助办理餐饮公司的环评工作、消防合格等工作。

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附件2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日常考核表的内容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表内容及考核结算扣减服务托管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承担经营活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经营行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2、乙方在经营食堂过程中,应依法经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安全,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乙方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做好食堂的服务经营管理,符合卫生标准。乙方在经营服务中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乙方应在用餐托管地点营业前,按照相关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食品安全许可证书。

4、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向甲方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餐饮服务,定期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5、严格落实食品72小时留样制,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饭菜留样应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并建立留样记录本。做好各种餐用具的洗涤、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记录存档一年。

6、乙方法定代表人是食堂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燃气的使用安全。乙方应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7、乙方应维护甲方餐厅良好的环境,经营活动不得破坏甲方的设施和环境、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8、乙方法定代表人是食堂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燃气的使用安全。乙方应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9、乙方保证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人员必须调离食堂。

10、乙方在合同期内须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意识,配合甲方做好民主参与管理的工作,参加甲方召开的协调会,听取员工对伙食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乙方应定期听取甲方职工对伙食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如因食品卫生、品种、质量、价格等问题引起不满的,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书面说明和解决方案。11、食堂的经营范围为职工伙食。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将该经营场所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不得向第三方分包、转包。

12、如因食品卫生、伙食品种和质量、价格等问题引起干部职工不满,必须做出正式的解释,提出解决方案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如加工出售的食品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不得加工出售政府明令禁止的食物,如有违反,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3、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用水、用电等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工作。接受甲方和社区的管理。自觉维护经营场所内的所有消防安全设施,严禁把消防设施作消防以外的用途使用,一经发现,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由于以上事项产生问题,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14、必须按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管理工作,聘用员工须“三证”齐全,督促和保证所有员工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5、加强对乙方员工和财产的管理,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6、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并不得因此影响食堂的正常服务以及正常工作秩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17、应取得食堂经营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必需的证照,并将该证照的复印件提交给甲方备案。在期限届满前及时续办。乙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 30 天仍未办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在食堂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支持和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向甲方追究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8、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甲方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19、甲方承担原材料购买费用,乙方提供原材料采购服务,乙方必须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选定供货商,乙方做好原材料验收和保管工作,乙方提供采购服务的食品原料必须按照食品卫生要求索取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地卫生部门产品检验合格证),建立购进台账制度,对所采购的食用油、米、面、蛋、禽、肉类及餐辅料进行严格把关并做好登记工作。甲方有权监督验收食材质量。乙方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或在日常供应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0、食品保管必须作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按照4D厨房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乙方对食品安全、质量负责。

21、必须做好公共餐具、用具的消洗管理,接受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甲方对餐具、用具的卫生检测。规范操作规程,提供洁净的餐具及用具,确保饮食安全。由于餐具、用具不洁而造成疾病的感染和传播,乙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接受停业整改、罚款等相关形式的处罚。

22、应对食堂的厨具设备、燃气供气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厨具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修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正确使用食堂内一切设备设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需维修的,乙方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并及时告知甲方进行维修。乙方应对食堂内一切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负责。

23、做好食堂隔油池和排污管道的清理疏通相关工作,固定食堂的格栅网,不得将残渣排入污水管,保证该系统的畅通无堵塞,隔油池无油渍外溢,抽排系统的风管应每半年清洁一次。

24、应爱护经营场所的相关设施, 不得自行拆移各种设施、设备。合同期间如需调整,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调整变更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因使用需要对该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有损坏,必须按原样修复或按被损坏时市场价进行赔偿。

25、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按时撤出该经营场所,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房屋设施时,若对房屋设施有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合同期内乙方投入的镶嵌在经营场所房屋主体内的设施设备无偿赠与甲方,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发包该食堂的经营服务权,乙方符合续约要求并有意愿续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合同。

26、食堂保洁用品、用具(洗洁精、洗衣粉、拖把、扫把、抹布、垃圾袋、胶皮手套、餐巾纸、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袖套、围裙)等低值易耗物品,由乙方承担。

27、因食堂属于人员密集型重点部门,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用水、用电等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工作。由于以上事项产生问题,经营企业负全责。

28、合同期满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出该经营场所。逾期不退出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履约保证金的 5%收取场地占用费,逾期 5 天以上(含 5 天)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该场所,有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9、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法定代表人是食堂安全责任人,食堂安全管理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上岗。所有厨务工作人员必须经本地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身体合格并获发健康证,方能持证上岗。

30、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4人(性别不限,年龄在18岁-50岁之间),均为乙方自行招聘,但从业人员必须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本、健康证、无犯罪证明等的复印文本),并需在甲方备案。乙方工作人员中不得有犯罪记录、身份不明、不符合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人员,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宗教活动,不得穿戴宗教服饰;且与甲方无聘用关系,乙方自行承担用人风险。后期根据报社用餐人数及实际需要服务人员按比例做增加或减少,服务托管费用相应做增加或减少。

31、乙方不得随意调整管理人员,减少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减少从业人员数量,减少饭菜品种和份量。管理人员、主厨、副主厨、面点师及炒菜师傅半年内不得更换(身患重要疾病、触犯法律法规等情况除外);如确需调整的,必须以相同资历人员替换。

32、乙方用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住宿、人员工资、社保、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与员工签订就业合同,依法缴纳签约员工的社保、购买意外伤害险;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并不得因此影响食堂的正常服务以及甲方的正常秩序。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应开展以岗前任职、安全规程、消防技能、服务技巧、业务技能提升等不同内容层次主体的培训,每年全员培训不得少于2次。

33、乙方工作人员除受到乙方的制度约束外,还应当自觉执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4、乙方应无条件满足正常及特殊时期的餐饮保障任务。乙方须执行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按时供餐、保障供给。如遇停水、停电、停燃气的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供餐的,必须提前报告甲方,告示员工推迟供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开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开展其他经营活动时,经营活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票据使用中不得使用甲方的标志、名称或字样。

36、甲方工作人员就餐、购买副食品必须采用甲方指定的就餐卡刷卡方式进行,不得采取其他方式。如乙方采用就餐卡刷卡以外方式结算的,甲方发现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

37、甲方与食材及餐辅料供应商结算时,乙方应协助对账核实。

第七条 伙食供应及相关要求

1、供应餐食时间:全年365天供应(暂定每周六、周日供应午餐、晚餐,后期根据新疆日报社需要增加早餐)。

(1)早餐时间:9:00-9:50

(2)午餐时间:13:40-14:50

(3)晚餐时间:19:30-20:30

2、满足就餐人数:用餐人数先期按500人核算,后期根据报社用餐人数及实际需要服务人员按比例做增加或减少,具体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3、保障外卖、接待用餐、制作小吃、夜宵等其他甲方需食堂服务的内容并不再增加人员和费用。

4、供餐要求

(1)标准(成本价):27元/人·天,非甲方工作人员就餐费用另行约定。

(2)每天的饭菜品种自行确定,每周应有相应的菜谱,每月四周应有20%以上品种的变换,每周四向甲方报下一周菜谱。

(3)早餐用餐标准暂定5元,包括:2种主食(馒头、花卷、包子、油条、油饼、菜盒子、牛肉面、酸汤米线等),4种粥汤(牛奶、奶茶、豆浆、豆腐脑、小米粥、白米粥、紫菜蛋花汤等),2种小炒(1荤1素),2种凉拌小菜,鸡蛋(白煮蛋、茶叶蛋、卤蛋、煎蛋等每日轮换),各类咸菜。

(2)午餐用餐标准暂定12元,包括:2种主食,6种热菜(2全荤、2半荤、2素菜),1种特色小吃(拌面、臊子面、炸酱面、打卤面、抓饭、炒面、炒河粉、炒米粉、扁豆面旗子、揪片子汤饭等,每日轮换供应)。

(3)晚餐用餐标准暂定10元,包括:2种主食,4种热菜(1全荤、2半荤、1素菜),1种汤粥。

(4)在成本控制范围内,按甲方要求随时调整饭菜品种。

以上用餐标准,根据甲方要求可做相应调整。

5、就餐方式:甲方工作人员通过刷卡方式,按照支付供餐成本价标准进行就餐,甲方工作人员支付的就餐费用归甲方所有,用于食堂购买原材料使用。

6、乙方工作人员要求

(1)乙方工作人员应衣着干净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留胡须,勤洗头洗澡换衣,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工作时间穿好工衣,戴好工帽、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2)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

(3)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内吸烟,随地吐痰,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4)发现自己染病须及时报告,暂停工作。

7、食堂食品卫生

(1)蔬菜当天购进当天食用,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加工时先去掉老、黄叶再进行浸泡切洗。

(2)蒸煮米饭前大米要多次清洗直至白净,无砂粒才能进蒸柜,瓜果要去皮、洗净。

(3)肉食、鱼类等要保持鲜活。

(4)菜要炒熟煮透,油炸食品不能炸糊。

(5)熟食必须使用专一熟食工具,不得用手拿放,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6)剩食品必须采取保鲜纸遮盖进入雪藏柜冷藏。

(7)过餐蔬菜和变质变味食品不得再售卖。

(8)鲜菜、肉类、干货成品和半成品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放或放置地上。

(9)包装食品必须标识清楚,符合检验合格规定标准。

8、食堂餐具卫生

(1)打菜勺、饭勺、汤勺必须用盘托放,不能直接放在台面。

(2)用过的食具要经过初洗、清洁剂清洗、清水清洗、消毒四道工序处理。食具内外要干净干燥,无油迹、无洗洁剂。

(3)用餐前食具要集中整齐摆放,保持清洁,用洁净白布盖好,防止蝇叮,食具未经消毒不得回圈使用。

9、厨房卫生

(1)砧板、刀、锅、铲、桶、盆等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菜刀及砧板要生熟分开,熟食刀要每天用沸水消毒,砧板每班次必须用沸水消毒。

(2)切配完成及时清洗工作台面、地面及清理垃圾。

(3)洗菜池、洗碗池、货架、油烟罩、蒸柜、炉竈等每天须保证清洗干净。

(4)油盐、酱油等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盖好。

(5)特别注意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

(6)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两次对冰箱雪柜大清洁,每天小清理,保证清洁卫生。

10、餐厅卫生

(1)地面须保持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2)桌面台凳于餐前、餐中、餐后均要及时清洁,保持干净无尘。

(3)墙壁、门窗、风扇、灯管等定期清洁。

(4)每周两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等。

(5)专人负责回收食具,剩饭剩菜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第八条 餐厅设备的处理方法

1、场地内一切设备属甲方所有,由乙方使用,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现象,由乙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第九条 经营服务要求

乙方应依法经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安全。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乙方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食堂的服务经营管理。乙方在经营服务中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乙方与甲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予以遵守。

第十条 安全生产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照《中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生产经营,制订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员工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等。

结算方式

1、服务托管费用为每年 元,大写: )。每月为 元,大写: )。

根据甲方用餐人数及实际需要服务人员按比例做增加或减少,服务托管费用相应做增加或减少。

2、按月结算,每月 15日结算上月服务托管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予以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3、乙方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完成时止。项目完成,甲方10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1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 债权、债务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以甲方名义或日报社职工食堂名义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合同、协议,乙方所发生的所有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员工劳动报酬及人身安全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有食堂人员的工资、住宿、酬金、社保费及其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纠纷或人身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该场所,并免于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遭受的损失: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造成严重后果;或擅自将餐厅的经营权进行分包、转包。

2、乙方擅自加建、扩建、拆建、拆改变动、装修房屋。

3、损坏经营场所的房屋主体,或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将房屋修复。

4、乙方利用该经营场所进行违法活动、存放危险(或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和干扰。

6、逾期未交纳应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7、乙方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在对外的宣传、经营活动以及票据的使用中使用甲方的标志、名称或者字样,或者作出任何有可能使第三方认为乙方是甲方的代表、雇员或者代理人的行为的。

8、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国家、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变化),致使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除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及其它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按次支付 10000 至 30000 元的违约金。如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限内,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年托管服务费20%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需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获得甲方同意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继续提供饮食服务,不得擅自离场,否则所有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日承担违约金20000万元。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请求后的 15 天内给予明确答复,超过15 天未答复的,乙方视同甲方不同意终止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投入的设施设备作为违约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30万元给甲方。

5、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影响单位员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如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正常提供餐饮服务,影响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秩序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乙方按次承担违约金1万元。

6、甲方对乙方采购的食品原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乙方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有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或乙方未按规定向供货商索取有关证件的,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次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

7、甲方应支持乙方开展正常经营服务,如因甲方的重大过失,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开展服务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8、乙方对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餐饮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小组提出的合理意见及建议要予以认可并改正。

9、因乙方员工的行为给甲方的声誉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的,按次承担违约金2万元。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食堂工作人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予以更换,逾期未更换的,每逾期一日未更换的应承担1000元违约金。

10、合同期内乙方经营的餐厅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乙方经营的餐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较大的财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乙方在甲方组织开展的年度综合考核中,若考核不及格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诉讼费、仲裁费、诉责险保险费、向第三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各项费用等。

第十六条 与本合同经营服务项目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责任书、评估考核标准等)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与本合同相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纠纷,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 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日常考核表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就餐职工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饮食服务中心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检查考核人员: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人员。

二、检查范围:菜品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等。

三、考核办法:

食堂考核周期为一年,从合同起始日期开始计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满分100分,每周检查的得分计入所剩分数。

饮食中心每周将卫生检查、维稳检查等评比结果汇总,测算各食堂最终分值。

同样问题犯第二次,扣分加倍,以此类推。

一个记分周期内食堂累计扣分超过50分时,则该食堂停业。

四、食堂日常管理: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通报整改,情节较重的,经饮食服务中心会议讨论给予相应处罚。

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并被有关部门认定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终止合同并将追究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2 新疆日报社(新疆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日常考核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罚款(元)

备注

索证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经甲方审核,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规范

3分/项

600-1000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3分/项

600-1000

食用油脂、乳品、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杯子和筷子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所有食材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3分/项

600-1000

人员

员工是否办理《健康证》并在有效期内

3分/人

是否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不留胡须、不涂指甲油、勤换工作服

1分/项

上班时间是否有吸烟现象,是否按要求“三戴一穿”保持仪表整洁

1分/项

50元/人

员工文明礼貌对待就餐师生,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态度、行动

1分/项

是否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事情

1分/项

50元/人

食堂员工是否参加宗教活动

10分/项

5000元/人

后堂

库房内脏、乱、差,有个人物品

1分/项

库房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5分/项

原料存放、制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有过期、无标签、变质食品),库存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按“五专”要求保存

2分/项

300-500

添加剂"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

使用腐烂、变质、感官差的原料

2分/项

生、熟、半成品食品的存储冰柜、容器、工具等混用

2分/项

食品、调味料是否存放在标准容器内,并设有标识,不得有彩色袋子包装

1分/项

后堂地面、台面、各种用具、各类设施设备是否清洁

1分/项

凉菜间达不到“五专”

2分/项

 

凉菜间"五专":专人加工、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备

后堂是否打开无纱窗窗户,防鼠、防蝇、防蟑工作是否到位

1分/项

餐具

餐具保洁合乎规程

1分/项

餐具、厨具不干净,不消毒,不保洁

1分/项

800-1000

未按要求送洗餐具

2分/项

800-1000

破坏公物(保温箱、送碗箱、桌椅等)

2分/项·次

200-500

留样

食品留样时间、品种、重量是否合格(留样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为100克)

5分/项

2000元

售饭

有无出售变质或色、香、味不佳的食品

5分/项

未按电视台提供的卡机设备售饭

1分/项

私收现金

每次1000元

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售饭,卫生是否合格

1分/项

有无存放杂物和私人用品,工作台、场地卫生是否合格

1分/项

紫外线按规定时间工作是否合格

1分/项

餐前餐具集中摆放,价格牌摆放到位

1分/项

未按规定自行更改饭菜价格、品种

3分/项·次

未使用电视台卫生标准的包装袋、餐盒、杯子、筷子等外带餐具

1分/项

大厅

地面、洗手池、餐厅周边是否干净整洁,室内外是否有张贴广告

1分/项

桌面残渣、剩饭、杂物及时清扫,餐前、餐后一致是否合格

1分/项

卫生间按照开餐时间提前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地面、墙面、洁具无污渍无异味

1分/项

安保

是否有安保人员大厅及后堂值班,前厅后堂是否有可疑人员进入,后堂是否有未经登记进入的人员,后堂无安保人员时是否锁门

1分/项

100-200

是否有专人维持就餐秩序(不容许就餐者在餐厅内从事与就餐不符的活动)

1分/项

记录

各种记录是否按规定填写(按未写项目和天数扣分)

0.5分/项·天

300-500

投诉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