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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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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1102B-434)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1102B-434)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1102B-434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朴饵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塘沽区,自贸区(东疆港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 10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1年7月31日。投标人在服务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齐鸣,刘莉珍,刘达平,刘勇,郑开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5064.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的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包天津朴饵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 第二包及第三包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联系方式:022-24965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698049482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文件: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采购东丽中学等8所学校食堂劳务加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1102B-434).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其他附件文件:服务要求:食堂服务.pdf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一)服务内容:师生成品餐制作、分餐、配发服务及相应的学校食堂管理 服务。 (二)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为校内学生提供午餐供应加工服务,为校内教职工提供早、午餐供应加工服 务,合理安排各不同工种,完成供餐服务。 每个学校至少配备 2名《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厨师(滨瑕实验 中学至少配备 1名《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厨师)。每包至少配备 1 名《营养师》。 第一包: 序 号 学校名 称 配备服务人 员数量 配备服务人员 接受退休人员 比例 学生人数 教师 人数 每天供餐次数 1 东丽中 学 10 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995 170 学生包括午餐 1次,教师包括 早餐和午餐各 1次; 2 滨瑕小 学 13 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1327 101 3 钢管小 学 8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881 64 4 滨瑕实 验中学 5人 (接受 20%以 内退休人员) 465 56 合计 36 人 3668 391 (三) 供餐时间:早餐 6:40-7:40,午餐 11:30-13:00; (四)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一定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和团队,投入本项目的相 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颁发)及有效的资格证,并提供食堂工作人员的 保险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人需承诺,若我单位成交,2个月内达到 A级食堂备检要求。 4、承诺按照国家、天津市关于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天津市市 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教委等上级相关部门、学校规定的各项制度、 规范、要求、流程进行学校食堂的服务外包整体运营,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原件。 5、成交投标人所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 在有效期内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 6、对食材食品进行检验验收,确保食品安全。 7、投标人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卫 生安全问题受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承诺书原件。 8、成交投标人不得将食堂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租赁承包,一经发现,采 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菜品要由专人设计,确保每道菜品都能适合师生口味,得到师生认可。 10、厨房生产要严格按岗位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禁擅自越岗 操作。 11、须设有菜品质检员(可由厨师长兼任),负责菜品质量检验把关。 12、厨房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卫 生规程进行操作; 13、食堂配备烟感报警器、燃气电磁阀、灶台自动灭火装置及灭火毯、灭火 器等消防设施,成交投标人需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14、学校负责投入大型炊事设备,成交投标人合理使用学校提供的固定资产, 保证所使用房屋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和维护设备设施, 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按设备设施原值赔偿或修复。 15、电闸箱固定专人管理,每次使用以后及时关闭封板,以防蒸汽浸入或人 身触电事故发生。 16、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下班后切断电源,严禁 非炊事人员操作,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节假日长时间不用时用采取养护措施。 17、煤气设备固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现煤气泄漏及时报修, 下班前关闭管道阀门。 18、冷藏冷冻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冷凝器结冰不能超过 1厘米,发现制冷效 果下降时,及时除霜,属于机械故障、氟压降低时及时报修,严禁带病工作。 19、投标人清真档口负责人、厨师长及餐饮技术指导监督人员应充分了解少 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惯及相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 20、投标人应对应定期对清真档口管理和操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的清 真食品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培训,并建立人员培训档案。 (五)服务人员要求: 1、中标人所派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态度端正,服务热情,能适应本岗工 作,须持有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 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人员《健 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在服务期内,为避免劳动用工风险,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中标人须合 理设置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所配置服务岗的人员工资标准须符合天津市最低工 资标准,并为各在职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3、提供的服务人员具有高素质,没有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投标人须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中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全部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业务技能等岗前培训,须 按时为师生提供配餐服务。 5、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生病或非正常 死亡均与采购人无关,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 6、 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 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7、每月结算时,中标人须及时与学校核对派驻服务人员工资,对账无误后, 及时开具发票。 ★ 8、中标后项目经理无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 (六)服务单位要求 1、标准:中标人须遵照天津市教委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 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标准执行。 2、学生营养餐标准: ①中标人须派指定人员参照市教委下发的学生营养餐标准,提前一周制定科 学的食谱,经学校行政、家委会确认后,按餐谱提供膳食服务; ★②加工菜品至少二菜一汤,荤素搭配,一主食,一杂粮,做到均衡膳食, 荤素合理,在服务期内,尽力为学生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不断提升食堂供 餐满意率和学生的入口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严格遵循服务学校现有标准执 行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各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学生餐标标准提供一周学生食谱。 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一)服务内容:师生成品餐制作、分餐、配发服务及相应的学校食堂管理服务。 (二)服务人员数量要求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