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食用油采购竞价公告(二次挂网)
1、 招标人: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2、 项目编号:LHTY-20201118-002
3、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
4、 招标采购物资名称及内容
1、 招标采购物资名称:食用油
2、 规格、型号:见下表明细
3、采购数量:见下表明细
4、质量要求:中标人要保证食用油的质量。在保质期类。
5、交(提)货地点:张家港联合铜业公司食堂仓库。
6、供货时间:中标者自2020年12月1日~2021年5月31日。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必须由食堂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电话通知为准。
7、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送货后,应按投标要求保证供货物质量。
在供货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退货次数不得超过2次,否则取消供货资格;退货更换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日。
8、作价方法:买卖双方约定的价格不能因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和政策性调
整而变化,附件清单中的单项价格为闭口价。
9、投标报价:大米报价,包括食材、运费、人工、利润、包装、制作、各
种税费、劳保、仓储、装卸费、检测费、加工费及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0、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需方结算单开具正规发票,按每月结算。
11、报价有效期为每批次。
12、投标人须对附件1中所列清单中物资的单价、金额、合计总金额等逐一
填报,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外面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投
标人公司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邮寄或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4、由本公司招标办按招标程序确定开标时间并组织人员进行议标,中标人
接通知后与本公司综合部招待所签订供货合同。
15违约责任:如有一方发生不可免责的责任导致本次招标的供货合同不能
执行,该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其他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内容执行。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张家港市范围内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5、投标人介绍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司印章)。
3、委托人还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及近两年的纳税证明(企业成立不满两年,提供缴税日起的纳税证明)。
4、 投标标文件使用简体中文。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6、根据自己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提供服务方案。
7、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8、投标人的总体情况应在投标文件以书面或彩页作出说明。
9、中标单位签署供货合同时交纳保证金5000元。
七、中标人确定
以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价确定为中标人。
%1、 投标时间
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02日止。(标书受理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
%1、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及联系人:
标书提交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200号,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质量计量部(企管部);邮编:215624
招标联系人:殷玥 联系电话:0512-58533020 传真:0512-58574100
业务咨询联系人:综合部 张秀峰(0512-58533062)
2020年11月25日
食堂食用油明细表 |
||||
序号 |
品名 |
重量 |
进货量 |
备注 |
1 |
福掌柜大豆油 |
10L/桶 |
40桶 |
非转基因 |
2 |
福临门调和油 |
5L/桶 |
12桶 |
非转基因 |
3 |
福临门玉米油 |
5L/桶 |
12桶 |
非转基因 |
4 |
福临门葵花籽油 |
5L/桶 |
12桶 |
非转基因 |
5 |
川菜王菜籽油 |
5L/桶 |
12桶 |
非转基因 |
审批人: 审核人: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