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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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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费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费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5 15:45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费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0zfcg01226

二、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415号

342.7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一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晓娥,徐继援,刘国荣,马跃武,董尉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31号

联系方式:15117031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联系方式:0931-2909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望定

电 话:0931-2909250

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pdf
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 号:GJCS2020018 项目名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集采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0 年 11 月·兰州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六章 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 附件:1.“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投标供应 商用户手册 2. 招标文件固化工具用户手册 3.“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投标供应 商操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受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政 府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JCS2020018 2.竞争性磋商内容: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服务期:12 个月 3.项目预算:343 万元整。大写:叁佰肆拾叁万元整。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 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每日 00:00-23:59,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磋商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 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 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 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7.信息注册、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 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 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供应商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 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 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 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首页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 金信息或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方式: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 14:30 时前成功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网上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对迟于竞争性磋商截 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磋商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 14:30 时 磋商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二电子谈判室 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将固化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其对 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 10.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止。 11.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供应商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一管理。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 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 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供应商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供应商预 留的手机;供应商可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也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 2.0 系统自行查询。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 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 31 号 联 系 人:张嘉芮 联系电话:15117031192 集采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联 系 人: 胡望定 刘 沛 联系电话:0931-2909250 2909252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1.1 项目名称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GJCS22020018 2.1 采购人 采 购 人: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31号 联 系 人:张嘉芮 联系电话:09318358325 2.2 集中集采机构 集采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联 系 人: 胡望定 刘沛 联系电话:0931-2909250 2909252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1 联合体 ■不接受 7.1 考察现场、答疑会 ■不组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3.7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0.2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19.8 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应提 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其他文件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1 保证金 ■收取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保证金金额:20000元(贰万元整) 供应商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 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 一管理。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磋商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 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 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 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 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供应商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 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供应商预留的手机;供应商可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也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服务2.0系统自行查询。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 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 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 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 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24.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7.1 资格审查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 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 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 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竞 争性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8.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 文件提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 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响应文件要求成功 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网址: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 19.1 响应文件数量 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1份。 注: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 术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 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响 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谈判文件要求,于2020 年11月23日14:30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传提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网 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对迟 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哈希 值将不予接受。 11.1 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37 公布媒体 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38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应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 43 成交通知书 领取 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局九楼政府采购处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 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集采机构)是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集采 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2.4 “竞争性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由集采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 答疑会议纪要。 2.6 “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集采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7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评审报告、成交供应商确定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 有关文件、资料。 2.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9“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 目录》(财库[2013]189 号)。 2.10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电 文形式。 2.11. 知识产权 2.11.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11.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11.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性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2.11.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2.11.5 采购人、集采机构和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及其内容负有 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 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2 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3 关于联合体 若《竞争性磋商邀请》接受联合体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 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 商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性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 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4)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主体方必须在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其他联合体各方的信息。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 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 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 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3.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 拒绝。 3.5 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 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磋商)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 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 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 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 关于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提供本企业的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服务。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 供其他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应同时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 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 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 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除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 应商。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 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 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 动。 7.现场勘察 7.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 察。 7.2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 应商自己负责。 7.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 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 9.节能产品 9.1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 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范围内 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六章 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 10.2 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书面形式出具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 动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 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 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竞争性磋商的时间、地点 11.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和竞争性磋商的时间、地点见竞争性磋商须 知前附表。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2.1 在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采机构或者竞争性 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 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集采机构或者竞争性磋 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 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 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集采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有关竞 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 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3.5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文件 (4)商务偏离表/ 响应性方案 (5)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6)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 (7)报价表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2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终报价 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 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 15.2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 商在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 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21.1 款的有关要求。 15.3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商务和所有技术要求均必须满足的前提下,供 应商可进行多轮报价。 15.4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6.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 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7.保证金 17.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 证金形式及金额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 18.1 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7.2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 17.3 集采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 合同签定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 还的除外。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有效期 18.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 约束力,从本章第 11.1 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 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 希值)1份,以上所有内容均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 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 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文件。 19.6 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 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9.8 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如在竞争 性磋商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 效报价。 19.9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提 交的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封装和递交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前,将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提交到甘肃省公 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逾期提 交的的响应文件,集采机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进行上传。 21.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的修改和撤回均无效。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 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21.4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 按竞争性磋商须知第 20 条规定密封后送达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2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 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竞争性磋商 23.竞争性磋商要求 23.1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争 性磋商。使用钉钉软件参加会议。 23.2 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报价将不予开封。 24.竞争性磋商小组组建及工作 24.1 集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竞争性磋商小 组。 24.2 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工作,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综 合评审,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24.3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5.竞争性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5.1 从开始竞争性磋商,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 和比较报价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竞争性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 露。 25.2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 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26.竞争性磋商程序 26.1 竞争性磋商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竞争性磋商、报价、 推荐成交供应商。其中,竞争性磋商按本章第 31.1 款情形进行。 27.资格审查 27.1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无效,竞 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8.符合性审查 28.1 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 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 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未按磋商文 件要求递交的(以银行电汇方式递交的不审查此项);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29.实质性响应审查 29.1 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相符,没有偏离。 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9.2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 商文件规定认定。竞争性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 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30.澄清 30.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竞争性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合格有效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1.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1.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1.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4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1.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1.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1.7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1.8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价格部分(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投标商报价的平均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商务部分(45 分) (1)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分,最多得 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3分) (2)具有电梯维修相关证书得 3 分,否则不得分;具有空调维修安装资质得 3分, 否则不得分。(满分 6分) (3)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得 3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3分) (4)供应商具有物业企业信用等级 AAAA 级得 5 分;供应商具有 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 单位、AAA 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AAA 级中国投标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 企业证书,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每提供 1项得 1分,最多得 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满分 10分) (5)供应商类似业绩:近 3年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1 分,最 多得 10 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满分 10 分) (6)供应商拟派物业经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得 3 分;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 上文凭,得 3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住建部颁发),得 3分。(满分 9 分,物业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 2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否则不得分) (7)需具有高压电工证 4人及以上的得 2分;其中技工获得荣誉证书或优秀技工的有 1项得 1 分,最高得 2分。(满分 4 分) 3.技术部分(45 分) (1)供应商有健全的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 各制度设置科学合理,条理清晰明确得 5分,较科学、条理较清晰明确得 3分,基本科学、 条理基本清晰明确得 1分。(满分 5 分) (2)整体设想及策划: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 目标,供应商的管理模式能够切合实际,内容齐全且安全可行得 3分,较齐全且安全得 2 分,基本齐全且安全得 1分。(满分 3分) (3)供应商具有大型会议、活动接待经验、技术方案及人员调配方案(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的得 5分;无经验但有详细技术方案、人员调配方案的得 2分;无经验无详 细方案的不得分。(满分 5分) (4)餐饮服务要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有专门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 中管理人员(含专职安全员、现场带班的班长,质检员)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相关 管理人员须有餐饮服务业务经历和经验以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从业人员要配备合理。符 合以上条款得 5分,较符合得 2分,基本符合得 1分。(满分 5分) (5)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包含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程序、处理原则和准则、突发事 件的沟通、应急预案以及善后处理,除常规应急处理预案外需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预案,内容齐全且可操作性强得 5分,较齐全得 3分,基本齐全得 1分。(满分 5分) (6)供应商拥有高科技、现代化、信息化手段的物业管理应用系统,能实现将日常人 员管理、监督巡检、维修维护、工单派送等一切物业服务内容集中统一管理的电子化物业 系统管理平台。有得 5分,无不得分。(满分 5分) (7)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有完整且有针对性的服务质量目标,承诺及保证措施 的 2分,较完整得 1分 (满分 2 分) (8)全方面总结阐述:根据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服务重点的理解,前期准备工 作、人员配备、设备和备件、制度建设、风险预案、等服务内容做一个总结性的简要阐 述,依据现场阐述和回答评委提问等情况进行对比评分,阐述条理清晰、重点明确、关 键程序描述科学可靠,对专家的提问回答合理、可行得15分,阐述较科学、合理得 8 分, 阐述基本科学、合理得 3 分,其他不得分。 32.推荐成交供应商 32.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 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 集采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3.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 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 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3.3 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 33 条的规定。 33.4 每个供应商只能成交本项目一个标包。若出现两个标包磋商排名第一为同一供应 商情况,根据包号,第二标包按磋商排名,供应商顺延为第二名。 34.竞争性磋商终止 3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 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 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集采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 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 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集采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集采机 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集采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 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集采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 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竞争性磋商或者放弃成 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集采机构以及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 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甘肃 政府采购网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 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集采机构、 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 答复。 38.2 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集采机构事项的,集采机构将依法告知供应商向 采购人提出询问。 38.3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 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 38.4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5对采购需求的质疑,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8.6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供应商对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38.7 质疑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集采机构事项的,集采机构将依法告知供应商向采 购人提出质疑。 38.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可不予受理: (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3)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 加盖单位公章的; (4) 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 (5) 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 次质疑的; (6)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9.成交通知 40.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0.履约担保 40.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集采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 名义提交。 40.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 40.1 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1.签订合同 41.1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1.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1.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七、其他规定 42.采购代理服务费 42.1 集采机构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3.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43.1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九楼政府采购处领取成 交通知书,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其他规定 4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HT-(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甲方: 乙方: 集采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年 月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HT-( )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2)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 写: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号: 二、合同通用条款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 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 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项目需求的整个费用。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 31 号 三、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3%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为独立办公楼,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 31 号, 建筑面积为 24675.64 平方米。地上 9 层,地下 1层(停车场)。绿化带 10000 平方米; 控申、案管、办案工作区 1200 平方米、兰州市未成年警示教育基地 800 平方米、办案工 作区 600 平方米。设有院门出入口和办公楼出入口,大楼配备 3部电梯、高压配电室、多 托式空调和天然气锅炉房、消防设施、楼内外监控设施、机械式自动 停车场、职工食堂 等主要设备设施,内部设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档案室、活动 室、网络机房、办案区等, 是一座综合性办公办案楼宇。消控室 24 小时值班,保安 24 小时值班并负责对外来查询 和上访人员进行引导咨询。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中山林)为非独立办公楼,占汇金大厦 4、5、6层, 建筑面积为 2545.22 平方米,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 31 号。 一、管理总体要求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技术用房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 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平台。为进一步加强 和保障检察院办公大楼的安全、规范性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 采购人对成交人组建的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管理。成交人对物业 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采购人 有审核权。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选派和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 批权。在处理特殊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对物业管理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总体要求是“管理无缺陷,服务无盲点”,成交人在管理期间,项目要达到 全国物 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确保大型设备完好率 100%、业主投诉处理率 100%、绿化成活率 100%、 客户满意率高于 95%以上、职工食堂满意率 95%以上。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保洁服务 (一)服务范围 1、市检察院机关大院、中山林办案区楼内公共部位、设备设施及物件的保沽。包括 走廊、楼梯、扶手、墙面、地面、地脚线、办公室门、开关、消防箱、标识牌、宣传栏、 电梯门、电梯轿厢、地毯、垃圾桶;卫生间门窗、地面、洗脸 盆、洗漱镜、污水池、大 便器、小便器、隔断;水房管道、阀门、热水器;大厅地面、台阶、扶手、玻璃门、标识 牌、办事指南栏、门窗玻璃等。 2、市检察院机关大院院落、地下停车场、路面、篮球场、花坛、绿化 区的日常清扫 保洁;路灯、草坪灯、灯罩的清洁等;风、雨、雪后办公楼踏步 防滑、清扫及大型活动 后的清洁和垃圾清运。 3、控申、案管、办案工作区、兰州市未成年警示教育基地内部保洁。包括 大厅地面、 台阶、扶手、玻璃门、标识牌、墙面、地面、地脚线、办公室门、 开关、消防箱、宣传 栏、卫生间门窗、地面、洗脸盆、洗漱镜、污水池 、大便器、 小便器。 (二)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范围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灰尘,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楼梯扶手等 设施无灰尘,无污迹;每天所有开关、标识牌、暖气罩擦拭不少于 2次;每周所有灯具、 空调机口、通风口擦拭不少于 1次;每周墙面除尘 2次;每月天花板除尘 1次;每月花岗 岩、大理石、瓷砖地面清洗保养、打蜡、抛光不 少于 2次。走廊、门厅、大堂、电梯厅、 楼梯或消防梯地面、接缝、角落、边线 等处洁净,地 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 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 地面材质原貌。门框、 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 灰尘、无污渍、无絮 状物。 门框、门边缝部位光亮、无痕迹、无灰尘,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 楼梯 扶手、栏杆、窗台、指示牌 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 件 表面光亮、 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 指示牌、广告牌无灰尘、无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 消 防栓、消 防箱、公共设施 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报警器、火警通讯、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 喇叭无 灰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斑点、无絮状 物。消防栓外 表面光亮、 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无污迹。 天花板、风口、公共灯具内或外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接 缝、角 落、 边线等处无污渍、无灰尘、无斑点。走廊、楼梯窗玻璃、大堂门厅、电梯厅玻璃 保持洁 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水迹。平台、屋顶 无垃圾堆 积。服务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茶水间) 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 热水炉 外壳应无污迹、水渍。不锈钢台面无水迹、无污渍、无擦痕。不锈钢 水槽干净、无斑点、无污迹无杂物、水垢,落水口无污垢。冷、热水笼头表面光 亮、无 污渍、 无水垢。下水道无异味、定期滴入消毒液。 地下车库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污垢;空气流畅,无异味。车库管道无积灰、 无污 垢。 灯泡、灯管、指示灯明亮、无积灰。灯罩无积灰、无污迹。地面无积 灰、无积水。定位 杆、减速条无积灰、无污垢。反光镜干净、明亮、无污迹、水 渍。消防通道无灰尘、无 污渍、无杂物。 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 整洁。 电梯轿厢轿厢壁无浮灰;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垂直升降电梯轿厢四壁 光洁明 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擦痕,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停车场、绿地、花台、明沟、地面干净。明沟无杂物,无积水。外围通道地 面应保 持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灰、积水、无污迹、油渍、轮胎印,地面应保 持 原色。各类 告示牌、照明灯具、栏杆、立柱、反光镜等表面无积灰、无污垢、 无污迹。水池内无漂 浮物、无沉积杂物、无青苔、水保持清澈、无异味。绿地、 花坛、隔离带、周围无杂物、 无积水。 设备机房、管道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灰尘、目视无蜘蛛网、无污渍、 无水 渍。外墙目视洁净、光亮、无污垢。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无 污迹、无灰 尘、无划痕。 垃圾分类管理,垃圾箱循环保洁;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废 弃物收 集箱外侧表面光洁、无灰尘。废弃物收集箱内侧干净、无残留物、无异 味、 定时消毒。 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满溢。垃圾桶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定期 对通风口、明沟喷 洒药水,安排灭蟑螂、老鼠。 电器设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 亮、无 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2、卫生间必须干净、整洁 ,无异味,通气通风良好,使用正常。卫生 间手纸、洗 手液充足保障。公共卫生间坐厕内、小便器内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 无水渍、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水迹,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迹、无皂 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 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 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亮、无灰尘。卫生间内保持空气 清新、无异味。 3、根据季节变化按时清扫,随时保洁。遇雨雪天气时及时清理院内积雪、积水,楼 门口及时铺设防滑垫,设置防滑提示牌,确保无积雪、无积水、无杂物、无垃圾堆放。 4、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场及时清理;院内垃圾桶每天清理 1次,保证桶内 无垃圾存 留,夏季随时清理。 5、保洁人员要对保洁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报修。 6、承担保洁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清洁保洁设备、工具、服装、低值易耗品(拖把、 毛市、纸篓、卫生间手纸、洗手液、洗衣粉等)购置费。 二、会议和收发室服务 (一)服务范围:市检察院 7个会议室、1个报告厅、中山林办公楼 1个会议室,提供 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收发室分解信件和报刊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要按照采购人会务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着装统一整沽,坐站端庄,精神 饱满,彬彬有礼。语调温和亲切,语言文明礼貌,音量适中,普通话规范。严格遵守职业 道德,自觉遵守采购人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及保密规定。 2.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做好侯会室及会场布置、灯光检查、卫生打扫及卫生间面巾纸、 洗手液等配备工作。会前提前 1小时进入会场,检查会场整体效果和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备好茶水,如需使用空调,提前半小时开启,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3.在领导和与会人员入场前,站立在候会室、会议室或会议厅门口两侧,做好引导工 作。对已入座的领导和与会人员,及时递上茶水,茶水量一般控制在 8分。上茶水时应遵 循从左至右的原则,从翼侧依次力口水,原则上每 30 分钟 添加茶水一次。 4.会议期间,会议服务人员应时刻注意观察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 处理。 5.会议结束时,会议服务人员应及时打开通道门,站立两侧,礼貌送客,会后及时做 好会场清理工作。 6.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询问、议论、外传会议内容和领导讲话内容。 7.收发人员必需以认真态度做好收发工作,每月对各类报刊、杂志等分发情 况进行 一次清点、核对。机要函件、挂号、特快邮件、包裹等要件,要造册登记, 无丢失、无 差错。 8、收发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维护收件人的合法权益。严禁私拆他人信件。 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一)维护保养范围 1、市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共 3部电梯、所有空调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 养包括:主 机注油和滑沾、控制柜清洁整理;电梯机件润滑;轿顶上所有安全 装置,井道内导靴、 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加油、调整;保持导轨润滑、导靴运行正 常;厅门、轿门、门绞链、门吊板、门导靴检查并润滑;曳引机钢丝绳张力检查、平衡及 清洁。空调维护保养包括:空调系统及附属设施日常检修;主机房、主机、出风口机的清 洁除尘。 2、地下停车场为机械式自动停车场,共 196 个车位。机械式自动停车位维护保养包 括:主机注油和滑沾、控制柜清洁整理;机件润滑;保险装置、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加油、 调整;保持导轨润滑、导靴运行正常;曳引机钢丝绳张力检查、平衡及清洁。同时车辆停 放秩序的管理,安全监控、巡逻、值勤、登记等。 3、市检察院机关大院消防、水电暖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包括消控室值班,楼内消 防设施检查;办公楼供热站水软化处理、水质化验,换热片维护、清洗;办公楼地下室自 来水泵、自来水箱、消防水箱的维护、清洗等。 4、供应商承诺的其他服务项目。 (二)维护保养要求 1、地下室水箱每半年由专业人员清洗 2次。值班人员每天都要对自来水泵及水箱进 行检查,建立日志。各楼层开水器每季度清洗一次。 2、电梯必须委托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兰售后服务机构维 护保养, 提供 24 小时故障应急处理。轿厢内风扇、按钮、灯具、紧急呼叫装置 使用正常,负责电 梯维保期间的年检,每月对电梯进行不少于 2次养护。电梯 发生故障时,应在 5分钟内 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保证办公楼电梯 24 小时运行,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电梯 准确启动运行,停层准确。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电梯应经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应由专业资质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 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应有专业人员对电梯保养进 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并应做好日常电梯运行的巡检与记录。 3、空调必须委托有空调维修资质证书的机构维护保养,提供 24 小时故障应急处理。 空调使用期间,每月对主机房、主机及附属设施全面检修 2次、清洁除尘 2次;每年空调 使用前,对出风口机清洁尘 1次,随时排除故障。 定期对空调系统开机前进行检查,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记录运行参数,分 析运行记录; 定期检查冷却塔风机变速齿轮箱、淋水装置、循环泵、电器控制箱,保证冷却塔及附 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冷却水; 定期对空气处理单元、新风处理单元、风机盘管、滤网、加湿器、风阀、积水盘、风 机表冷器进行清洗和保养;定期清洗和更换空调机组的空气过滤器、冷凝水积水盘和冷凝 水管道; 定期进行循环泵、空调主机、冷却风机电柜主电路螺栓紧固,测试绝缘值, 作好记 录; 定期对空调系统主机、水泵、电机、管道、膨胀水箱、集水器、分水器进 行检查保 养; 各种管道完好,阀件及仪表齐备,无跑、冒、滴、漏; 保证冷冻主机及附 属设施的 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冷冻水; 保证采暖热水及附属 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采暖热水;对空调循环水质进行维护保 养和水质分析,保证水系统内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能量计费系统处于完好状态; 定期检查空调机组马达、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录运行参数;定期安排对新风量、排风 量的测定;应考虑定期安排对空气品质的测定;定期安排对风管系统的清洗。 4、地下停车场为机械式自动停车场必须委托原生产委托原生产厂家在兰售后服务机 构维护保养,提供 24 小时故障应急处理。轿厢柱上升降按钮开关、紧急呼叫装置使用正 常,负责 196 机械车位维保期间的年检,每月对机械车位进行不少于 2次养护。机械车位 发生故障时,应在 5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保证办案车辆在 24 小时停放运行正 常,机械车位运行平稳,启停运行准确。机械车位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应由 专业资质维修保养 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 证》,在有效期内安全运行;应有专业人员对机械车位保养进行监督,并对机械车位运行 进行管理,并应做好日常机械车位运行的巡检与记录。 5、检察院办公楼为独立天然气锅炉供热,对天然气锅炉保养要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 专业技术人员,规范管理并建立值班日志。 6、公共照明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同时每天一次巡检,路灯、电梯厅、楼道等公共 部位应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每月一次对泛光照明灯具、吊灯 外观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并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每天一次巡检公共电器柜电器 设备,遇有故障,应及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7、高压配电室为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 行。值班 电工要有电工职业证书上,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保证安全 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值班日值。 8、给排水系统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每天检查一次污水泵、提升泵、 排水泵、阀门等,曝气风机、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 冒、滴、漏;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职业资格;系统无 明显异味和噪声;污水排放达到 DB31/19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用户末端的水压 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 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 生标 准》的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 的 要求参照兰州市相关规定执行;定期对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 保养;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办公楼内各单位。 9、消防报警与灭火系统应对各项消防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施齐全、功 能运行正常:火灾探测器定期进行实效模拟试验,探测器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清洗,及时 更换失效的器件;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联动,检测各类消防系统各类运行参数和状况并作 记录;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整洁;消火 栓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消防带每半年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半年 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负责每年对消防灭火器进行更换检测。 10、安全防范系统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施齐全、功能运行正常:中央监控系 统中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画面分割器工作正常、整洁;录入设 备工作正常、整洁;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矩阵工作正常、线路 整齐、标识清楚;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持 7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 准执行。 巡更系统中工作站工作正常、整洁;巡更器具工作正常;巡更点位置正确、安装牢固、 工作正常。 报警系统中工作站工作正常、整洁;红外探头安装牢固、线路无损、工作正常、整洁。 对讲系统中无损、工作正常、整洁。 11、维护保养人员要定期对维护保养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按程序报修。 12、承担维护保养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维护保养设备、工具、服装、低值易耗品购 置费及防雷设施检测费、电梯年检费和灭火器更换检测费。维修配件费、材料费由甲方承 担。 四、绿化服务 (1)草坪绿化养护 服务项目:草坪修正、喷药施肥、浇水排涝、清除杂草垃圾等。 ①草坪修正:从五月到十月,半月修剪一次,具体视草皮生长情况而定。 ②喷药施肥:视病虫发生情况和草皮长势进行,使用品种为绿色环保化肥和 无害农 药。浇水排涝:浇水主要在夏季,排涝主要在梅雨季节。清除杂草垃圾: 清除杂草一般 在春季杂草高发时不间断进行,夏秋季则定期清除,清除垃圾则在 清 除杂草时附带进行。 (2)绿篱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修剪、施肥、松土、防止防治病虫害、浇水。 修剪: 春秋嫩枝萌发后进行修剪整形。施肥、松土:在开春后入冬前进行松土施肥,施用肥料以 有机复合肥为主。 病虫害防治:春季病虫高峰期喷洒保护剂,防治剂视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使用 品种为无害农药。 浇水:在草皮浇水时附带进行。 (3)乔木、花灌木绿化养护 服务项目:修剪、松土培土、施肥、浇水、病虫 害防 治。 修剪:一个月修剪一次。 病虫害防治:春季病虫高峰期喷洒保护剂,防治剂视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使用 品种为无害农药。 松土:在春季进行,培土在入冬前进行。施肥、浇水同绿篱同时进行。 (4)小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修剪、松土培土、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 修剪: 半月一次。 松土:在春季进行,培土在入冬前进行。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同绿篱同 时进行。病虫害防治:防治剂视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使用品种为无害农药。 (5)室内绿化 中标物业公司负责在建筑内各楼层厅、堂、走道、休息区、电梯厅等 公共部位;会议室、接待室;办公楼各处入口等位置按甲方要求装饰绿植。中标公司负责 负责对花木的养护,保证绿植无黄叶、枯枝、灰尘,同时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新绿植,做到 绿植符合工作氛围。 五、经市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本单位食堂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经营, 用餐人数:机关平时在食堂用餐的职工约 320 人,食堂面积:食堂面积约 800 多平方,食 堂设备:食堂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招 标方提供。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押金,承包期满后,在设备无损坏的情况下,招标方将设 备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 1、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 同物业服务期限 (2)服务方式:自负盈亏 (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兰州市检察院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市检察院领导, 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市检察院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供应商在 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就餐职工的问卷调查及检察院会议的决定,兰州市检察 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讧合同时还须与检察院签订饮食安全卫生 责任状。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供应商必须保留现场,市检察院有 权向卫生部门报告,供应商应积极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因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给市检察院 员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依法赔偿,市检察院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 押金和租金。 (5)供应商负责经营场所的卫生,执行法律规定和市检察院管理制度有关食品卫生 和物品摆放要求。经营场所应保持通风,卫生清洁,地面干净,做到无虫、无蝇,库存物 资要上架摆放,整齐有序采取防鼠措施,所有区域的门必须执行上锁管理。 (6)服务人员应着装整齐干净,必须佩戴专用的口罩、手套、帽子,使用专用工具 操作,严格按照消毒程序进行餐具、菜品、空间、地漏消毒,外来人员进入此区域必须进 行登记、穿工服、戴工帽、鞋套、口罩。 (7)供应商人员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禁止携带非清真食品和打火机进厂。 (8)服务期间发现供应商服务人员有传染疾病,供应商应立即隔离带病者并妥善安 排。 (9)供应商应每月度提供一次其主要原材料及调料的来源地和品牌,并经市检察院 认可。 (10)供应商必须是企业法人,并在市检察院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办理卫生许 可证等 相关证件。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供应商的员工,与市检察院不存在任何 雇佣、委托等 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 责。如用电、用水等 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供应商承 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 偿,市检察院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 人经营。 2、承包经营要求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或职工食堂承包工作经验,并且拥有 2人以上 厨师(具有中级技师以上),面点师 2人(具有中式、西式初级以上),牛肉面师 1人(具 有中级资格证以上),其他服务人员 7人,共 12 人。 ②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③供应商要严格按照《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管 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④经营范围仅限于餐饮服务,不得经营与超市同类商品。 ⑤供应商必须依法经营,缴纳有关税费,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⑥供应商应与其服务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若供应商与供应商服务人员发生劳动 争议或产生其他纠纷,供应商应积极处理解决,避免市检察院遭受影响,导致市检察院受 损的,供应商按市检察院损失的 2倍向市检察院支付违约金。 ⑦服务期间由于供应商或供应商员工导致市检察院或市检察院员工的人身或财产损 失的,供应商应及时处理,否则,导致市检察院相关损失的,供应商按市检察院损失的 2 倍向市检察院支付违约金。 (2)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要求: ①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固定供货商(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 购食品原料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生产商及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 件、每笔供货清单等。 ②不得通过任何渠道采购、食用进口食品以及小作坊生产食品。 ③应对食品原料供应商资质进行备案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合同、《工商营业执 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④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 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 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6、食堂应对所采购物资进行索证索票备案管理。 6.1 畜禽肉类应具有:餐厅畜禽肉类供货商应具有经营许可证明、产品合格证、动物 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进货凭证,上述应每 批进货都有。 6.2 涉及清真食品类原辅料应具有:清真监制证/标识、产品合格证、进货凭证。 6.3 蔬菜、水果、禽蛋类应具有:进货凭证。 6.4 预包装(定型包装)食品(如:米、面、油、豆制品、调味副食品类),应具有: 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三年有效期)、进货凭证。产品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 关规定,严禁采购“三无”食品。 6.5 初级农产品类、海产品类、干货、辛料类:原则上有独立包装的产品尽量避免使 用散装产品。因用量小需要购买散包产品的,应在固定渠道的供应商或大型超市处购买, 应具有进货凭证,独立包装产品必须提供有产品合格证。 6.6 所有物资应在固定渠道的供应商或大型超市处购买,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材质新鲜, 无腐烂、变质、生芽等,不可食用转基因产品. 6.7 粮油类应执行 GB1335-1986 标准的特制一等小麦粉(雪花一号粉)或执行 GB1335 -2006 标准的中筋二级小麦粉、执行 GB1536-2004 标准的压榨或浸出四级非转基因菜籽 油、执行 GB1354-2009 标准的三级粳米。 (二)供应商服务项目: 1.保证一天二餐供应。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 样化。 主食:不少于两种。菜类:早餐不少于 4 种,中餐不少于 6 种(三荤三素)。所供食品 明码标价且价格不高于同类职工食堂价位,不得随意或者变相涨价。 2.餐厅员工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在工作期间, 自觉接 受市检察院的监督检验。 (三)其他有关规定: 1.经营前市检察院对现有设备、厨具用具等财产进行评估,由供应商确认。合约期满, 解解除经营关系后,应将设备、厨具用具完整归还市检察院。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2.服务期间供应商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房屋及内部装修,需报市检察院审批 后方能实施,经费由供应商自负。承包期满,供应商不准拆除、改动动原有项目。 3.经营期间设备的维修好和有关厨具用具更新添置的开支由市检察院承担。 4.雇佣人员的体检、办证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征收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雇用零时工的社保费由供应商向有关部门交纳,正式职工的社保费由供应商支付。 6.市检察院将定期组织职工对伙食状况进行评估(无记名投票,投票过程供应商必须 参加),如达不到规定标准者,限期供应商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无法 达标则根据情节轻 重处以 1000-5000 元罚金,每年评估不合格达三次以上者,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 20%的押金。 7.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 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 (包括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并赔偿市检察院的一切损失。 8.供应商必须遵守市检察院作息时间,早餐开饭时间 8:10;中餐开饭时间 12:00。 9.供应商必须在所投标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按市检察院规定的加工、生 产销售的流程进行加工、生产和销售。 10.甲方如果认为服务期限需要延长,可以提出方案。 六、市检察院保安值班服务 1、服务范围:市检察院门岗、大厅、控申大厅、安管中心等所有区域。 2、服务要求 ⑴保安人员必须对市检察院所有区域进行每天 24 小时不间断的安巡查,并有专人值 班,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灾、防泄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⑵保安人员值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做好到市检察院办事人员、控告群众的礼仪 性接待工作,为办事人员提供必要的咨询及引导服务。 ⑶负责省市检察院大楼所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日常安全看护。 ⑷负责维护市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及时制止扰乱市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 的行为。 杜绝无关人员在市检察院办案区等随意进行拍照或摄像。杜绝在市检察院办公楼的墙壁、 门、窗、柱上 非法涂画及乱写、乱贴。一旦出现,应立即清除,并保持原貌。杜绝流浪 及上访人员夜间在市检察院门口外滞留。 ⑸负责市检察院大楼防盗监控报警系统及消防器材的管护和安全使用。 (三)办公楼地下停车场 24 小时值班服务。 ⑴每天 24 小时专人值班,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灾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⑵按有关规定管理车辆进出,确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设备设施及物品的安全。 五、人员要求及费用说明 1、管理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 证); 2、所有工作人员年龄搭配合理,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3、所有人员需根据国家规定购买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保险); 4、疫情期间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坚决服从甲方安排调度,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5、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及风险 5.1 根据《劳动法》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需承担全员劳务保障 费用(含工资、五险及意外险、培训、服装费、辞退补偿费等),乙方需保证服务人员由 省市区人才市场正规渠道招聘、保证从业人员素质,不合格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凡引 发的劳务关系纠纷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风险。 5.2 所有用工人员需提供缴纳五险以及意外险证明,提供本人在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 记录证明。 5.3 乙方需承担维护保养设备、工具、服装、人员年度体检、人员培训、低值易耗品、 购置费及防雷设备检测费、电梯年检和灭火器更换检测费等费用。 5.4 职工食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职工食堂实行自负盈亏,不得转包,实行限食材 (指定品牌)、限价格(合理价格)、限人员(不少于 12 人)。且人员不能发生安全责 任事故,不能发生食物中毒等情形,如发生一项将追究承包人责任并扣除保证金。 6、人员配备要求: 岗位 数量(人) 备注 项目经理 ≥1 项目助理 ≥1 会议服务员 ≥4 保洁员 ≥22 收发员 ≥1 水暖工 ≥2 电工 ≥2 绿化工 ≥2 秩序维护员 ≥14 消防监控员 ≥6 车库值守 ≥3 锅炉工 ≥2 厨师长 ≥1 副厨 ≥1 配菜 ≥2 面点 ≥1 小工 ≥2 洗碗工 ≥2 服务员 ≥3 合计 ≥72 六、顾客满意。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进行顾客意见征询,征询项目包括:顾客服务、 房屋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办公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等方面。还可 采取电话联系、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联谊活动、顾客联系函、顾客满意度测评等多 种形式,与顾客保持联系,征求顾客意见。意见征询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对整 改结果进行回访。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 件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 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 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1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 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 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 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 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竞 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 (3)签订合同和处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正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扫描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要求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必须在首页或逐页加盖供应商鲜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 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 告日期为准 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 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 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 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原件扫描 件); 无违法记录声明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磋商文件编 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 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其 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四、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文件 1.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 业绩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说明: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有 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此处盖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 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 机关 有效期 备注 3.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年限 已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规模 开/终验日期 担负的技术职务 获奖情况 4.主要人员表(附社保号及证明) 名 称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社保号及证明 各专业 主要人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五、商务偏离表/ 响应性方案 (一)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包号: 序号 包号 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 竞争性磋商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请在说明 栏填写偏离情况所对应的页码。 (二)响应性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本文件《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响应性方案,以便竞争性磋商小组对 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六、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 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报价一栏表 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完整详细阐述项目的服务总体方案。服务承 诺书不给出统一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格式,自行组织材料。 八、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编号: 包号: 币种:人民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本项目要求服务的全部费用和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报价表”为多页的,可以逐页签字盖章也可以在落款处签字盖章。 序 号 合 计 (元) 服务 期限 备注 1 2 3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九、报价明细表(供应商自行编制)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六章 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满意度问卷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1、您对集采机构在本次项目中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质量是否满意? A.满意( ) B.不满意( ) 2、请为集采机构本次政府采购代理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评分 A.优( ) B.良( ) C.一般( ) D.差( ) (选择“一般”及“差”答案时须填写理由以方便改进): 3、您认为集采机构哪些方面还需要进行改进? A.没有意见( ) B.(详细意见或建议):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格由供应商填写,请在相应的括号打“√”。自成交公示发 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递交给集采机构。 附件 1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 投标供应商用户手册 1. 准备工作 准备一台携有摄像头及耳麦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采用windows7 以上 版本,浏览器建议采用 360 安全浏览器,安装钉钉、办公软件(wps 或 office)。 2. 系统登录 网上开评标系统,供应商有两种登录方式:①账号+密码+验证码;②证 书+密码+pin 码 说明:①登录账号是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账号(11 位手机号码),密码是对应设置的密码。 ②证书登录的前提是对应的证书必须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 台做过 CA互认(绑定)的锁。(文锐、成兴、江苏翔晟、国泰新点、交易 通、金润) 用户注册、用户查询、密码重置、CA互认的操作请全部详见《CA互认 操作手册》。 甘肃省公共资源主体共享平台的链接地址 : http://ggzyjy.gansu.gov.cn/f/shuzikey/web.html 选择角色,登录系统。 3. 我要投标 找到要参加的项目,如图提示操作。 说明:确认投标标段时,切记要一次性勾选全部要参与的标段,不可分 批次操作,请谨慎操作。 确认投标-“进入网上开标厅” 下载成功。 4. 固化电子投标文件 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固化(具体 操作参见《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用户手册》)。 5. 上传哈希值(hash) 复制哈希值的方法有两种:①可在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导出之后的界面直接 复制;②在固化导出后的文件夹路径下,打开 txt 文档进行复制。 登录到开标系统,找到要参与的项目-“进入网上开标厅”-“点击提交 HASH编码”-粘贴-立即提交。 说明:①生成的哈希值被保存至区块链上,任何人无法篡改。 ②在开标前可撤回投标重新上传哈希值,以开标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 希值为准。 供应商哈希值上传成功,等待开标。 6.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之后,供应商登录到开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以上情况代表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前上传的哈希值为一一对应 关系,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出现上图情况,代表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 标前提交的哈希值不对应,请重新选择上传与哈希值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 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说明:哈希值需要在开标之前提交到开评标系统,并且当前生成的电子 投标文件对应唯一一个哈希值,在此期间电子投标文件但凡更改过任何信息, 生成之后的哈希值都会发生变化。 7. 确认开标结果 如果对本次开标结果无异议,需确认开标结果。 本次开标结束。 附件 2 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用户手册 1.系统安装 提示:如果您的电脑安装了 360 安全卫士之类的软件,在下载和安装过 程中请先关闭这些软件,否则在下载或安装过程中可能会被误判拦截,导致 下载和安装失败。 操作系统建议采用windows7 以上版本。 在线下载软件安装包(点击这里下载)。 打开安装程序( ),如果您没有关闭 360 安全 卫士等软件,请在提示窗口中选择“允许程序运行”。如下图所示: 2.使用说明 系统为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的设置和固化服务。 在您的电脑桌面上双击 打开系统,显示如下图所示界面。选择导入 您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下载的“固化后招标文件”,并设置“您的投标 文件保存位置”,当前项目的标段数量,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开始工作。 您也可以在右侧“打开历史固化项目”栏选择并打开以前做过的历史项 目。 如果您有一个新项目要在线开评标,您要新建一个投标文件固化项目, 先选择这个项目的“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注意:是扩展名为 zbvt 的文件, 要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下载。不是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 PDF 版式文 件)。 如果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方式,您要选中 ,系统将 容许您同时导入两个信封的固化招标文件。 点击“选择招标文件”按钮,打开文件选择窗口选中您下载的这个项目 的“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如下图所示: 选择完成后,您要选择当前投标文件对应的标段。 再设置固化后投标文件的保存路径及文件名,方便您找到自己的投标文 件。 完成上述设置以后,点击“确定”按钮,打开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例① 例② 完成投标文件的固化,需要完成 4部分工作:导入投标文件、填写网上 开标信息、导入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电子保函、导入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 信息。(注意:系统所需的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导入投标文件: 点击“请导入你编制好的投标文件”,选择您编制好的投标文件(PDF 文件),系统自动打开文件,您可以在系统中预览。如果上传有误,您可以 重新上传。(注意:必须导入您的投标文件!) 填写开标一览表: 如下图所示,您要按照“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内 容并上传对应的开标一览表电子版(表格格式与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不一定 如下图所示)。(注意:所有表格必须填写完整,不能漏填任一项! 为保证投标报价的一致性,供应商在填写完成开标一览表后,应将 填写完成的开标一览表原版打印,然后按要求在打印的开标一览表 上签字、盖章,并上传签字、盖章的开标一览表。) 如果当前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方式,您需要分别填写每个信封的开标信 息,并上传对应的开标一览表电子版,请注意报价或日期的单位(元、万元、 日历天、工作日、月、年等),不要填错了。如下图所示: 导入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电子保函: 您需要导入您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的扫描件, 用于开标时帮助工作人员核对保证金到账信息。(注意:必须导入此项内容!) 导入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信息: 您需要导入您的投标文件中的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及 授权代理人信息,点击“保存身份信息”按钮保存。 如下图所示。(注意:所有内容必须导入和填写完整,不能漏填任一项!) 完成上述 4项操作后,点击“导出固化文件”按钮。注意:固化后的投 标文件(扩展名为.tbvt)必须由当前“投标文件固化工具”软件自动生成, 不要进行任何人为修改操作,否则会导致其HASH编码(电子文件的指纹) 变化,将肯定无法通过系统核验,因此导致的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固化投标文件及其对应的HASH值已经保存到您设置的工作目录,投标 时请准确选择,防止投标失败! 单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开你的工作目录,显示固化后的投标文件及对 应的哈希值(HASH编码),您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在线投标时要打开 txt 文件拷贝并提交哈希值(HASH编码);核验投标文件有效性时,要使用 “固化后的投标文件(.tbvt 文件)”。如下图所示: 完成了投标文件的固化后,您就可在在线进行投标和开标工作了。(具 体参见《网上开评标系统用户手册》) 附件 3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 投标供应商操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931-4267890 2.技术支持工程师联系方式 姓名 手机号码 钉钉号 QQ 号 韦景霞 18693151517 同手机号码 648715640 宋承燕 19809311390 同手机号码 984837581 王和清 18298316426 同手机号码 1596718368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2.11. 知识产权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五、商务偏离表/ 响应性方案 (一)商务偏离表 八、报价表 九、报价明细表(供应商自行编制) 2020-11-12T01:31:26+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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