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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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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BYZ2020-071
首次公告日期: 2020-10-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 重新上传采购文件#filename#招标文件--食堂食材采购项目#_#pdf#_#3c87000c-02d6-4655-86f4-410873b04522
更正日期: 2020-11-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供电所附近
联系方式: 武强 13292066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5号
联系方式 : 杨小雪 0310-8298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小雪
电话: 15690010553
五、附件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2021年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YZ2020-071 采 购 人: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3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参数要求..............................................................................2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2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6 第六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45 第七部分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57 说明:本招标文件共 59 页(含封皮和目录),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 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领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如未提出,所有责任 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Z2020-071 项目名称: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米、面、油、肉、蛋、奶、水果、蔬菜、调料等,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周期: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7日00时00分至2020年09月23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gzy.hd.gov.cn/)“供应商登录”栏目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 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 “供应商登录”栏目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 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责任自负。报名及下载文件的操作 流程可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下载 中心自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8031630。 未经注册登记 的供应商,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相关手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供电所附近 联系方式:武强 13292066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 5号 联系方式:0310-8298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雪 电 话:15690010553 3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2021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HBYZ2020-071 3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参数要求” 4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供电所附近 采购人:武强 联系方式:13292066990 5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5号 联系人:杨小雪 联系方式:15690010553 电子邮箱:hebeiyuzhong777888@126.com 6 包标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详见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供货周期 一年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详见 资格审查表 12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13 是否允许提交 备选方案 不允许 4 1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0000.00 元(大写:肆万元整)。 2.交款方式:必须以转账、电汇、网银形式交纳到指定账户,且应 当从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一经发现从非基本账户交纳,投标 无效,一切后果自负;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交款账户: 户 名: 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丛台支行 虚拟帐号:100462139095 注:1)用途栏注明:XXX项目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转账成功后,须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 (http://www.hdsggzyjyw.com),“投标人登录”中的 “保证金缴纳”模块进行确认。 4.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日前到达指定账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 的时间为准。 5.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的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持相关资料退还;如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生投诉的,相关单位的保证 金待调查结案后按处理意见退还。退还时需供应商提交本公司保证金 缴纳证明原件以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条款: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6.未按照本款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15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标书和纸质版标书并行的方式,要求纸质 版标书与电子版标书保持一致,如有差异视为无效投标。纸质版标 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 盘)一份;电子版标书:自 5 行至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dsggzyjyw.com/下载中 心下载阅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按照要求制作电子 标书。 1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17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9 投标语言 中文 20 投标报价 各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 种风险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该价格应包括: 1、运杂费用: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检测费、 试验费等; 2、售后服务费用:产品质量跟踪检查以及伴随服务的费用等; 3、各项税金等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注:供货期间的 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 21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及递 交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2开标室 22 投标截止及开 标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2开标室 23 代理服务费收 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 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人。 24 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2200000.00元(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投标报 价应不高于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5 发布媒体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 26 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采购 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 采购人有权拒绝。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 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 联系电话:0310-8298393 通讯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英才路5号 注: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行。 27 付款方式 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8 特别说明 1、供应商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 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供应商在提 疑截止时间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视为对招 标文件条款没有任何异议。 2、以上内容中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3、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9 电子系统投标 说明 1. 关于电子招投标: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电子化招标 投标试 运行期间,暂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现场同步进行的运行机制。投 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纸质投标文件, 并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同时,按要求制作与纸质文件 正本完全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加密、上传,由专人负责网上 同步开标。具体操作方法 请 登 录 “ 邯 郸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网 站 ( http://www.hdsggzyjyw.com)“下载中心”栏目, 下 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 7 2. 投标单位必须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到现场参与开标,需带电脑笔记本、 加密 CA 现场电子签到解密。因网上系统故障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 致投标人解密失败时,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8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有程序均按国家有关 法律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采 购人为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3. 定义 3.1 “采购人”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法人或组织。 3.2 “业主单位”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需求单位的法人或组织。 3.3 “招标代理人”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所述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 采购代理机构。 3.4 “投标人”系指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要求规定的独立法人。 3.5 “投标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 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合格投标人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 招标方式 5.1 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投标委托 7.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2、招标文件说明 8. 招标文件构成 8.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参数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第七部分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8.2 除 9.1 内容外,采购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 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 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 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 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 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 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人将以招标补充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解答和 澄清。 9.2 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 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均以书面补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收到该补充文 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 文件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五天,采购人可主动对招标文 10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 约束作用。 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能会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 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要求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 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 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2.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 印制的资料,但与投标实质性内容有关的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 时以中文为准。 12.2 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 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11 五、供货方案 六、特殊应急预案 十、售后服务承诺 十一、质量保证措施 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需的各种资质、证书、证明材料若系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公章。 14. 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内容编写并按顺序胶状装订成册。投 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14.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 得自行增减内容。 14.3 投标人需按项目要求的投标内容详细编制说明材料。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应该用人民币投标,不得低于列明的条件进行报价。投 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的税费和一切费用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 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15.2 投标方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项目的重要性,提供给 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恶意竞标或明显偏低的报价,有可能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 15.4 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人注意,否 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 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2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 人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 然适用。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方式、数额提 交投标保证金。 1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 拒绝。 17.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 退还,不计利息。 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业主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 额退还,不计利息。 17.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全部使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内容不得有任何涂改,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先后顺序逐页编码并编写目录,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 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 为准。 18.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注明处均应加盖投标人 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和签字。 18.4 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13 18.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 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盖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不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内容应与正本内容一致。 18.6 未按要求编写和盖章签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装订成一册。 投标文件正、副本可合并包装和密封,封袋(盒)上写明:密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和“请勿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开标时 间)之前启封”字样,封袋(盒)应保证其密封性,封袋(盒)口底侧(接缝 处)贴封条保证密封性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作密封章。 20.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 章)。 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采购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 回给投标人。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 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提交,并在文 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 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 23.5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对 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邯郸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直接进 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 标文件,并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 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23.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的,视为逾期送达(因邯郸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络技术问题导致无法 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5、开标 24.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 投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4.1.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的; 24.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4.2.1报价函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24.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4.2.3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2.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 的; 24.2.5拒绝接受按第27条原则修改报价的; 24.2.6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24.2.7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4.2.8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5 24.3 至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停止开标,采购人重新 组织招标;招标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24.4 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进行。 24.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规 定的时间参加开标,投标人的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投标授权书原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并由采购人工作人员验证 确认。 24.6 唱标人应如实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投标报价、供货期、质量标准等“开标一 览表”的主要内容。 投标人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即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 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采购人代表、监 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 24.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采购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 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25. 电子投标文件 25.1 全程电子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 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自带笔记本、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来现场开 标,具体操作请参考开标操作指南。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方须 通过“开标工具”准时在线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进行签到, 开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以及按流程对投标报价进 行确认和签字。 25.2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 字证书(或其它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供应 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25.3 供应商应制作并密封递交一份备用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U 盘承载。备用电 子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电子交易系统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一致时 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出现问题,以不加密电子响应 文件为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均出现问题,以纸质响应 文件为准。 16 25.4 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及相应位置进行(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系统,并进行数字证 书(或其它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名)签名确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 系统上成功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可自行下载响应文 件并查看所上传文件的完整性,确保递交的响应文件正确无误。 25.5 开标过程中,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25.6 除因邯郸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络技术问题、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 无法恢复供电或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导致无法解密电子投 标文件以及无法签字确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 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6、评标 26.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6.2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 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候选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 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 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 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 和材料。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 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 开标后,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 17 不进入后续评审。 29.2 评标委员会将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 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 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 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 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 应性的投标。 30.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0.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 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0.2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一律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0.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 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4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 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废标处理,并 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估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载明的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标明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列顺序,推荐 一名候选中标人。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31.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 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如不足三家投标,采购人 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8 31.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评标 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 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7、定标与合同授予 32. 定标与合同授予 32.1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一名中标 人。 32.2 如果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的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 (2)合同价不能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执行;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4)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在技术上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 32.3 本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采购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 标无效,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投 标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2.4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33. 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3.1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 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3.2 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 力,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中标通知书 34.1 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文件被接受,具有实施本项目的 资格。 34.2 在中标人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后,该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9 34.3 对招标结果,采购人不负责解释。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地 点与采购人及需求业主单位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否则按中标人放弃中标处 理。 35.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5.3 采购人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采购人、业主单位按照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量订立书面合同。 35.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5.3 款的规定与业主单位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 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选定综 合得分在前的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业主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双方合同。 35.5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选择中标单位和对中标单位的服务组成进行合理化修 改,但不宜对合同其他重要条件做改变。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执行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 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 取。 (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在签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 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b.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37. 其他说明 37.1 保密要求: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 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并签订保密协议。 37.2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0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情况 1、项目说明 1.1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为规范食堂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质优 价廉和安全卫生,更好地维护师生的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原材料供应商。 1.2 本项目供应期限为壹年。 2、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购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2021年食堂食材供应商。列入统一配送的食材为 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包括米、面、食用油、肉类、蛋类、奶类、水果、蔬菜及厨房烹 饪相关食物原料等厨房用品)。 二、合格供应商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供货能力,供应商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 定,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 2.2必须具有“两证”:营业执照、健康证(至少两位工作人员健康证)。 2.3原料生产厂商还须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 2.4所供商品要符合国家检疫标准,有当批次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2.5供应商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禁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物值不符,如出现此类情 况,中心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6每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行政部门对各客户产品例行质量、卫生检测,所 需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如果在检测中该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对该产品处罚费用全部由 供应商承担。 2.7各供应商必须时刻保证通讯畅通,供货及时,若供货不及时给食堂造成损失,由供 应商承担赔偿。 2.8能够垫付前期的费用。 2.9所供原料包装符合卫生要求、符合膳食科具体使用的规格标准要求。 三、服务要求及其他 21 1、项目技术服务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 1.1.本次采购配送货物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初加工。(鸡鸭鱼类去除内脏,蔬菜类去 皮、去烂叶等。) 1.2.原材料说明 食堂各类原材料是制作员工工作餐的基本原料,包括六大类近百个品种,涵盖蔬果、肉 食、水产品冻品、干货、调味等多个方面。 1.3.原材料分类 (1)蔬菜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 (2)肉禽蛋类 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禽蛋; (3)水产品冻品类 常见鱼虾贝类,水发冷冻品等; (4)干货类 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 (5)大米、面粉、食用油和其他调味品类 大米、面粉、食用油和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 (6)小食品及水果类 1.4 原材料配送 1.4.1蔬菜类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人书面、邮件开出的菜单的 品种及数量为准,供应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 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供应商保证当日7点30分前将各类蔬菜配送至招标方指 定地点。 1.4.2肉禽蛋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邮件告知肉禽蛋类供应商肉禽蛋类 需求计划,供应商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 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肉禽蛋类供应商根据菜谱上的每日需求,当天配送。 1.4.3水产类配送方式同肉禽蛋类配送方式。 22 1.4.4干货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和其他调味品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 面、邮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2日内书面、邮件告知采购人准备情况,每周根据需要配 送当周产品。 1.4.5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 按采购方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 1.5原材料验收 1.5.1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 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1.5.2.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 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 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1.5.3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 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 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 工。 1.5.4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 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 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蛋类须保证3日内产品。 1.5.5水产类须保证鲜活。 1.5.6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 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 着物或衍生物。 1.5.7调味品,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 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23 1.5.8预包装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 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 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 之二;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 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1.6原材料供应责任 1.6.1食材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方食堂正常开餐的,供应商以当日需求 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采购方,同时采购方将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罚没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合同期内发生第一次罚没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的3%,第二次及以后,每次罚没所缴纳履约 保证金全额的5%。 1.6.2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 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原材料不合格部分货品总价款五倍金额的 罚款。因食材不符合要求影响采购方食堂正常开餐的,合同期内发生第一次罚没所缴纳履约 保证金全额的3%,第二次及以后,每次罚没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的5%。 1.6.3食材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批次货品十倍总量价款赔付采购方,同 时采购方将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罚没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合同期内发生第一次罚没所缴纳履 约保证金全额的5%,第二次及以后,每次罚没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全额的10%。 1.6.4上述情况发生三次后,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6.5原材料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 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36小时, 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1.7原材料供应管理 按照招标方食堂管理制度执行 2、其他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 网点服务能力。满足采购人食堂供货资质要求、具备较强供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供货价低于 周边同期同类食材市场价、实力强、信誉好、满意度高的企业。 24 2.2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在采购人食堂食材供货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 其它违规行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有其它 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 2.3供应商在配送食材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 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2.4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 的物资。 四、所供原料的具体要求及食品原材料质量标准 4.1 所供原料包装符合卫生要求:符合膳食科具体使用的规格标准要求。 4.2 所供商品应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4.3 满足所需原料数量 4.4所供原料,有每批次合格检测报告。 五、其他注意事项 5.1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转让其它商家供货。 5.2所有中标商直接对相关科室负责,实行统一采供,集中结帐,服从相关科室采供的调 整,按时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5.3供应商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禁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物值不符,如出现此类情况, 后勤管理处膳食科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 付给卖方的价款。 (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机械和/或其它 材料。 (4) “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 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 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 “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的单位。 (7) “卖方” 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公司或其它 实体。 (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资 料表中指明。 (9) “日”指日历日。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来源地 3.1 本款所述的“来源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 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成的,其基本特 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4. 标准 26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 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 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5.1 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由对方或对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 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 必须的范围。 5.2 除了合同本身和履行本合同之外,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应使用合同 条款第 5.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如果对方有要求,另一方在完成合同后 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对方。 6. 知识产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 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7. 检验和测试 7.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 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 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 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 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 助,买方不应为此承担费用。 7.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 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7.4 买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 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 制或放弃。 7.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 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 27 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 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7.6 货物抵达现场后,由买方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检验部门(第三方)对货物的 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部门发现质量、规 格、数量等有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 90 日内向卖方 提出索赔。 7.7 如果在保证期内,根据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 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 向卖方提出索赔。 7.8 合同条款第 8 条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8. 包装 8.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 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 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 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 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检验检疫局的规定进行熏蒸 处理,并出具有关熏蒸证明。 9. 装运标记 9.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 记: (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发货标记(唛头) (4) 收货人编号 (5) 目的港 (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用 kg 表示) (8) 尺寸(长×宽×高用 cm 表示) 9.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 吨(t)或 2 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 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 28 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的标注“小心轻放”、“此端 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 10. 交货 10.1 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卖方应按照规定的条件交货。 10.2 卖方应在货物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 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日期等通知买方。 11. 运输 11.1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交货现场相应的运输、仓储、保管 等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 12. 伴随服务 12.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 规格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产品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 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 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2.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 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2.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 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3. 备件 13.1 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 所承担的义务; (2)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 有足够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 29 纸和规格。 13.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4. 保证 14.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 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 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 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 产生的。 14.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 到达现场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条款资料表),以先发生的 为准。 14.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4.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 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4.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 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5. 索赔 15.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在合同条款第 15 条或合同的其它条款规定 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 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 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 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产品来更换有 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 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15 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 30 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6. 付款 16.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7. 价格 17.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伴随服务收取的价格在本合同中给出。 18. 变更指令 18.1 根据合同条款第 31 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 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 交货地点; (4) 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 18.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 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 必须在收到买方变更指令后 30 日内提出。 19. 合同修改 19.1 除了合同条款第 19 条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 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0. 转让和分包 20.1 除联合投标体事先约定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2 除联合投标体事先约定外,卖方不得分包合同货物和对分包货物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20.3 按联合投标协议对合同货物进行转让和分包的,联合体各方不能解除履行本合同 责任和义务。 21. 卖方履约延误 21.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 2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 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 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 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31 21.3 除了合同条款第 25 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22.2 条的规定取得 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 23 条的规定被 收取误期赔偿费。 22. 误期赔偿费 22.1 除了合同条款第 25 条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 务,卖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 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0.5% 计收,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5%。一旦达到误期 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 28 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3. 违约终止合同 23.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 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 22 条的规定同 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 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①“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 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②“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 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3.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 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 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4. 不可抗力 24.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 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 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 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4.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与事件 32 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 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120 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 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5.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5.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 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 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6.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6.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 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 的生效日期。 26.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 30 日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 格和条款予以接受,对于剩余的货物,买方可: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 (2)取消对所剩余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 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7. 争端的解决 27.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 60 日 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27.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或 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 27.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7.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7.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8. 合同语言 28.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的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 同语言书写。 29. 适用法律 29.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0. 通知 33 30.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 址。 31.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1. 税和关税 3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1.2 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及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2. 合同生效及其他 33.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 其实质性内容。 32.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2.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34 二、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并根据其采购申请和要求,通过公开招 标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中标人,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一、甲乙双方应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作为本合同的基础。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本合同内容和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其他附件应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二、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三、供货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前甲方指定位置。 四、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1、按产品检验报告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承诺执行。 2、甲乙方双方可在此验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通用的规范化标准及行业相关 标准,经友好协商,形成新的验收标准。 五、付款条件和方式: 付款条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自行制定。 付款方式: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自行制定。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 3%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支票日期为准),每逾 1 日甲方向乙方偿 付欠款总额 3‰的滞纳金。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产品或服务)、项目规格、工程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谈 判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延误时间并造成项目损失的,由 35 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退换,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时,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 3‰的滞纳金,逾期 超过 30 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本合同的履行。 5、经使用单位确认乙方改用非要求材料的,按原要求材料总货款的 5 倍处罚。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 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 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60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事宜。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正式合同的组 成部分。 十、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招标 代理、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 3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2020-2021年食堂食材 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 标 人: (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37 目 录 (格式自拟,需对应页码) 38 一、投标函 致: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我单位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 经详细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授权 (姓名、职务),全权代表 我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货物,投标总价为 邯郸市蔬菜批发市场最高批发价的 %(折扣报价)。 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 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 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 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鉴): 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39 报价单 投标报价 邯郸市蔬菜批发市场最高批发价的 %(折扣报价) 供货期 质量标准 注:1.供应商需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费用,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均视为已含进总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 再另行支付; 2.例如最高批发价为10元,投标人折扣报价98%,投标人实际结算价格为10*98%=9.8元; 3.折扣报价超过100%,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 (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印鉴) 日 期 : 年 月 日 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会现场需单独提供一份原件。 4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的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 证号: )为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 的投标,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文件,参加 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如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会现场需单独提供一份原件。 42 三、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表中全部内容: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 财务状况(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财务报表); 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开标现场审核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且均需加盖公章 43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需提供: 1、交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五、供货方案(格式自拟) 六、特殊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七、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八、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如:至少两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工作人员健康证等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45 第六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为规范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 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 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项目特点确定专家性质及名额,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并临时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正式委托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 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但在招标质询、澄清过程中投标方如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 需回避的,应及时向采购方或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该评委回避的书面申请。核实后确 实符合回避条件的,及时更换该评委。 三、评标原则和评标纪律 3.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2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3.2.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或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的权利,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 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2.2 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3.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3.2.4 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 标结论如有异议,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 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说 46 明并存档。 3.2.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 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2.6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 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2.7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8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 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3.2.9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 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 3.2.10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 任。 四、评标程序和内容 4.1 评标前准备工作 4.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招标项目的目的、性质、范 围和主要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 及了解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4.1.2 采购人应当负责评标会的事务性工作,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 要信息、数据以及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必要时将由采购人代表介绍招标项目的基 本情况。 4.1.3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民主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 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 4.2 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条“投标人资格” 条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是否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同 时,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法人资格、营业范 围、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有资格履行合同。经上述资格审查合 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经上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47 4.2.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 4.2.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 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 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 和关键的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甲方的权力,或保留、反对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 而纠 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2.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 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 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8)投标文件内容中有与招标内容及招标需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 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其它废标条款。 4.2.4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 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3.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 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 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本评标 细则第 4.3.2 款的规定对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的错误所进行的核实修正除外。 48 4.3.2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修正 4.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算术性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的表格中出现单价与合价有出入 的,则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 (2)如果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表上的合计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 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3)如果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有出入,以投标函中的 投标报价为准。 (4) 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 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 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 标价评议。 4.3.2.2 按上述4.3.2.1 款算术性错误修正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 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后 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4.4 详细评审 4.4.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4.2 评委会将根据以下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按评标细 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排在前一名者为 中标候选人,其余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 则 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49 (2)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总分 100 分 2.1 报价得分(满分 30 分) 评审 项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投标 报价 30 分 1、本项目不设下拦标价,报价超出上拦标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低于社会成 本价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最高限价为2200000.00元(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得 标准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标准分。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各投标供应商报价部分评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上述公式进行计算价格 得分(若有)。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 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 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仅是构成 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为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 受 6% 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说明: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低于企业成本的投 标报价,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则投标人须做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其投标应做无效处理。 50 附件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1 附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附本函必须同时出具中小微企业认证证明材料(当地相关部门出具或网上截 图,网上截图需提供网址),未出具中小微型企业认证证明的,视为声明无效。 ④供应商如果不是中小微型企业此部分可以不填。 ⑤残疾人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6%的价格扣除,须提供相关 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扣除。 (注:未按本条要求提供材料的,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52 2.2 详细得分(满分 70 分) 序 号 评审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文件 编制情况 5分 内容详尽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得5分; 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得3分; 内容不详尽但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得1分。 2 供货方案 20分 方案科学合理、优于其他投标人得20分; 方案较好得13分; 方案一般可行得6分。 3 特殊应急 预案 10分 特殊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得10分; 特殊应急预案较科学合理得6分; 一般、基本可行得3分。 4 售后服务 承诺 15分 售后服务承诺细致、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的得15分。 售后服务承诺较细致、满足用户要求得10分。 售后服务承诺基本满足用户要求,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备的得5分。 5 质量保证 措施 20分 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完善可行,有针对性得20分; 质量保障措施较科学、较完善可行, 能满足实际使用得13分; 质量保障措施一般得6分。 注: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评分办法所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 位公章),如: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等,作为评委对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的评分依据, 未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内容与复印件不一致的, 该项不计分。 2、对证明材料文件或证件,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伪造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除报价得分外其他分项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分值的打分无效。 5、未按照规则打分无效。 以上项目合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服务方案指标优劣排列。 五、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 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 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荐得分排序前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 53 低者优先。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其他建议。 评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1 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54 六、资格后审、符合性检查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 号 项目内容 评审标准 通过(√) 不通(×)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提供营业执照)(含 相关经营范围) 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3 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证明 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4 财务状况(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 月的财务报表) 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5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6 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8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有且合法有效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备注: ①以上要求证件文件,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无原件视为无效证件。 ②如果有关证件因正在办理年检等原因无法取回,需由原发证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 ③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审查人签字: 55 符合性检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单位 通过(√) 不通过(×)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总报价唯一 只有一个有效总报价且未超过 拦标价 5 供货周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8 其他 投标文件的其他方面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要求 结 论(投标单位全部通过“√”视其为通过符合性评审) 备注: 1.评标委员会应对有效供应商的上述检查因素查验是否合格,合格者划√,不合格者划×,同时还 应核对提供文件的投标性。 2.对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者,不应进入最后投标。 评标委员会签字: 56 七、定标: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一名 中标人。 八、其他 各位评标人员应认真﹑客观﹑公正对待每个投标人,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漏任何 评标信息,如违规违纪者,将严肃查处。 评标中,如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相同或高度相似之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 认定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 也不 影响招标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 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采购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 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 57 第七部分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本页为最后一页)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说明 3、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5、开标 6、评标 7、定标与合同授予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五、供货方案(格式自拟) 六、特殊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七、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八、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六部分评标、定标办法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符合性检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 (本页为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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