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C包)中标结果公告.docx
2020-11-2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C包) | ||
采购单位 |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版纳州 | 公告时间 | 2020-11-2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10-30 | 中标日期 | 2020-11-24 |
中标供应商 | 云南永健食品有限公司; | ||
总中标金额 | ¥319.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诸翰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8810861 | ||
采购单位 |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景洪市港口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91-22110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滨港国际二楼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二期E13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88108619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532800-2020-0013
二、项目名称: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C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永健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城
中标金额(万元):31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糕点 |
品牌:详见附件 |
规格型号:60克 |
数量:详见附件 |
单价:2.35元/个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保卫、王清学、王云芳、朱兴成、杨英、曾丽、伍文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收费标准,以中标单价乘以拟采购数量为基准价计算后,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金额:3.132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景洪市港口路1号
联系方式:0691-2211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滨港国际二楼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二期E13
联系方式:18088108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诸翰宇
电 话:1808810861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C包)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WH-532800-2020-0013-0101)
招标人(盖章):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盖章):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C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以及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滨港国际二楼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二期E13)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C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供货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编号:WH-532800-2020-0013-0101
项目名称: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C包)
预算金额:c包采购预算:3400000.00元(叁佰肆拾万元整)。预算单价:2.5元/个。
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
付款方式:按实际需求数量月结或季度结算,具体方式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最高限价:2.5元/个。
采购需求:
1.配送期:三学年。一学年暂定200天,具体配送时间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时明确。合同一年一签订,中标方服务一年度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但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则终止合同。
2.配送数量:采购糕点(包含面包和蛋糕)约1360000个。具体配送数量根据配送天数和配送人数而定,最终按实际需求数量进行结算。
3.交货地点:供货至景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乡镇学校和城区学校)69所,其中:乡镇学校58所;城区学校11所。乡镇学校最远距离离景洪城区约145公里。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4、实施时间:2020年12月30日前。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6、分包情况: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分为A包、B包、C包。本项目为C包。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三个标段,但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后,则不能参加其他标段的投标。
7、采购内容:C包糕点(包含面包和蛋糕),采购清单表后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应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后,则不能参加其他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及CA办理完成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免费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网上已报名的投标人,并请于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或邮寄)下列材料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滨港国际二楼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二期E13)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并换取招标文件费收据: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
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一份。
3、招标文件工本费:400.00元/包,售后不退。
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要求的,将不再办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4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xsbnggzyjyxx.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选择“现场解密”的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其他注意事项:1、《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应对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进行加密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在开标会上使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未按指定方式上传或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未按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QQ:4009618998;数字证书办理地址:西双版纳州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要求: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
2、开标方式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现场解密”或“网上远程解密”开标方式。投标人对“在线开标”操作有任何疑虑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或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3、注意事项
3.1“网上远程解密”注意事项
3.1.1投标人选择“网上远程解密”的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此次投标。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3.1.2“网上远程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请投标人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xsbnggzyjyxx.com/)”→“学习园地”→“招投标学习区”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进行学习。
3.2“现场解密”注意事项
3.2.1选择“现场解密”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2.2投标人须在开标会上使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景洪市港口路1号
联系方式:0691-2211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滨港国际二楼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二期E13
联系方式:18088108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诸翰宇
电 话:18088108619
C包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技术参数 |
交货地点 |
1 |
糕点(包含面包和蛋糕) |
个 |
60克 |
糕点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执行《GB7099-2015》标准;《糕点、面包卫生规范》执行《GB8957-2016》标准。糕点: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面包、蛋糕规格60克/个。营养指标要求:面包:每100克面包中,蛋白质含量≥8.6克,脂肪含量≥6.6克,保质期≤30天;蛋糕:每100克蛋糕中,蛋白质含量≥4.8克,脂肪含量≥14.8克,保质期≤30天。 |
供货至景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乡镇学校和城区学校)69所,其中:乡镇学校58所;城区学校11所。乡镇学校最远距离离景洪城区约145公里。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 款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
1.1.2 |
代理机构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1.3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C包) 项目编号:WH-532800-2020-0013-0101 |
1.2.1 |
资金来源 |
公共财政预算 |
1.2.2 |
C包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3400000.00元(叁佰肆拾万元整)。预算单价:2.5元/个。 |
1.3.1 |
交货地点 |
景洪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
1.4.1 |
付款方式 |
按实际需求数量月结或季度结算,具体方式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
1.5.1 |
样品要求 |
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样品。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所投糕点的样品,每个品种数量不低于十个。 3.投标样品单独密封,在密封袋(盒、箱)上注明单位名称、生产地址,样品不退。 |
1.6.1 |
配送期 |
三学年。一学年暂定200天,具体配送时间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时明确。合同一年一签订,中标方服务一年度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但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则终止合同。 |
1.7.3 |
保质期要求 |
配送学校验收的糕点(面包/蛋糕)保质期应≤30天。 |
1.7.2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
1.8.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应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后,则不能参加其他标段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1 |
服务要求 |
1、 中标企业在景洪市内设立适当面积的配送中 心,完善配送设施、设备,实施集中配送服务,不得跨县(市)及以上配送。 2、新中标供应商暂未设立配送中心的,须提交一定期限内解决配送中心设立的承诺书。 3、中标企业应有一定规模具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以及车辆,能够保质保量配送到各个学校并做好售后相关服务。 |
1.10.1 |
违约金要求 |
投标人发生违约行为,影响合同履行的,违约金赔偿不得低于招标预算金额的20%。其余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明确。 |
1.10.2 |
验收要求 |
1、验收单位:首批次货物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配送的各批次由各个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验收。 2、验收标准: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货物进行交货,并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配送企业需提供每一批次产品的自检报告,没有检验报告不予验收,每学期提供不少于一次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 4.因本项目属于长期持续供货的方式,中标人需按学校需求,根据所提供样品的品种及口味进行选择性供货。 |
1.10.3 |
投标报价 |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本项目因配送天数和配送人数不定,投标时报投标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 3.投标报价(单价)为投标人在履行合同中所包含的各项费用金额,包含货物成本费、材料费、运费、管理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其它相关费用。中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服务,并做好约定的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4.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5.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一定中标。 |
1.10.4 |
中标企业不得出现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全西双版纳州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应商“黑名单”,并在全州通报。 1、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 供应商资质达不到要求的。 4、 招标采购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提供虚假招投标 材料的。 5、 配送配置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限期整改不到 位的。 6、 随意变更食谱,向学校提供不合格食品、原材 料的。 7、 擅自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配送食品价格高于当 地市场价格的。 8、 综合评价不合格,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9、 其他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 凡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供应商不得参与全西双版纳州辖区内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招标采购项目。 |
1.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2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景洪市义务教育阶段各校点。 |
1.13 |
分包 |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分为A包、B包、C包。本项目为C包。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三个标段,但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后,则不能参加其他标段的投标。 |
1.14.1 |
偏差 |
不允许偏差。 |
1.14.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开标前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如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有) |
1.14.3 |
招标人澄清的 时间和方法 |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USBKEY)查看澄清内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实时观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资料。 |
1.14.4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1.14.5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投标人自行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1.14.6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投标人自行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2.1 |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
1、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 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电子投标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 3、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2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4、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xsbnggzyjyxx.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5、选择“现场解密”投标人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投标人选择“网上远程解密”,无须刻录光盘。 6、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
2.2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日历天 |
2.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09时30分前,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委托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的服务柜台。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 款 人: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69875109999999-0180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银行保函: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三)保证保险: 在确认投标保证保险界面中,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未购买保证保险,需先点击【购买】按钮登陆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购买保证保险,购买后才能在此处进行分配确认;如果已购买保证保险则需要在下方选择购买开始日期和购买截止日期进行查询(注: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五天且实际购买保险的日期需在选择的日期区间内),页面会显示此时间区间内购买的所有保单信息,根据保额(保证金金额)和保单号等信息选择对应保单点击后方的【点此分配】按钮。 供应商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保证金提交的程序: (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 1.供应商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 2.供应商进入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登录投标系统后,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确认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如在系统内显示保证金未绑定的情况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说明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V2.0。 (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 1.供应商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在“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处填写保函相关信息并提交; 2.供应商携带保函原件到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办理提交手续,由该行代收保函原件后,并对已录入的保函信息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手续办理地点: 地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 (三)采用保证保险提交 登陆投标系统,点击【投标保险保单】下的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保险】,点击要参与的标段或包件后方操作下的【确认】按钮,进入确认投标保证保险详细页面。 在确认投标保证保险界面中,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未购买保证保险,需先点击【购买】按钮登陆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购买保证保险,购买后才能在此处进行分配确认;如果已购买保证保险则需要在下方选择购买开始日期和购买截止日期进行查询(注: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五天且实际购买保险的日期需在选择的日期区间内),页面会显示此时间区间内购买的所有保单信息,根据保额(保证金金额)和保单号等信息选择对应保单点击后方的【点此分配】按钮。 分配成功之后,可点击后方的【打印分配回执】按钮打印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信息确认回执。如果分配错误,可以点击后方的【取消绑定】按钮撤销分配。 技术咨询电话:010-86483801 注:为避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排队拥堵,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保函递交手续。 注:保证金缴纳回执应放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应位置 |
3.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否 |
3.2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 |
3.3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11月24日09时30分止 |
3.4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 |
3.5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09时30分 |
3.6 |
开标方式 |
1.开标方式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现场解密”或“网上远程解密”开标方式。投标人对“在线开标”操作有任何疑虑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或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注意事项 2.1“网上远程解密”注意事项 2.1.1投标人选择“网上远程解密”的须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此次投标。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2.1.2“网上远程解密”具体操作流程请投标人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xsbnggzyjyxx.com/)”→“学习园地”→“招投标学习区”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进行学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远程解密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2“现场解密”注意事项 2.2.1选择“现场解密”投标人还须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2.2投标人须在开标会上使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4.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总人数为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相关专业技术、经济类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5.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5.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家数:3家 |
6.1 |
重新招标情形 |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
7.1 |
开、评标相关材料 |
开标: 1.投标人选择“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无须提供以下证照资料; 2.投标人选择“现场解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应提交如下证照资料: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用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评标: 1.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详见样品提供的要求。 2.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评标办法中所需要的材料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此项非资格审查必须项,仅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打分,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原件资料需密封,并附有详细原件清单目录,此原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回。 |
8.1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行承担。 |
8.2 |
中标服务费 |
本招标项目中标服务费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
9.1 |
查询截止时间 |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稿。 |
10.1 |
关于中小企业 |
关于中小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小微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抵扣。 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将不予价格扣除。 |
10.2 |
关于节能、环保产品 |
关于节能、环保产品: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内容,需对应到“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非公示版)中的内容。 当期(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最新一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 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如有节能环保产品则附) (2)、单独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 (3)、单独列出所投产品中优先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单价和总价。(不包括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产品)。如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不予价格扣除。 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将不予价格扣除。 |
11.1 |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由于资料不实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须负法律责任。 |
11.2 |
知识产权 |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
一、 总则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景洪市教育体育局(招标人)的委托,已按照有关要求、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C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1 本项目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预算金额、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配送期、交货地点、保质期要求、质量要求及验收要求
1.3.1 配送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保质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验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1. 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人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2.3.2投标人自行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3.4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电子文件形式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实质性要求和响应
3.1实质性要求和响应,是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技术规范等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没有重大偏差。
3.2本项目招标实质性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 资格性审查条件不满足;
? 符合性审查条件不满足;
? 投标有效期不足;
?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只针对投标保证金;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3其他实质性要求是指: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诚信声明书,声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真实、不以
虚假资料投标、不以恶意低价中标、投标企业无不得存在的情形、并保证:我公司保证参与本次项目所供货的产品具有稳定的产品质量,近三年未发生过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我公司在参与过的学生营养餐类项目的配送和服务过程中无任何质量问题及不良记录。做出以上诚信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售后服务承诺书,保证满足服务要求和验收要求的全部条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以上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4. 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1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