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职工餐厅后厨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26 10:20 】
一、项目编号:126337
二、项目名称:职工餐厅后厨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雅风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22号;
中标金额:5972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职工餐厅后厨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
餐饮服务地点:9071基地、9072基地。
餐饮服务为职工餐厅提供法定工作日、其它工作日内食品加工服务等工作,食材由甲方进行采购并支付费用,食材供货到现场;
服务要求:
除工作日正常供餐以外,甲方集中年休假、元旦、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及周末,由甲方根据工作任务和接待要求,负责统计具体用餐人数和时间安排,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协助完成。根据甲方要求,每一季度对菜品口味、菜系进行调整。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达到当地食品、工商、卫生等部门制定的标准,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详细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素娟、李开新、刘俊成、杨立成、赵馨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附件招标文件,51375.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地 址:四川省江油市华丰新村9号
联系方式:0816-3625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 址:四川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联系方式:0816-2483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华远
电 话:0816-2483302,15181665929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附件:职工餐厅后厨服务采购招标文件20201027(发售版)-备案版.pdf
1
[发售版]
招标编号:126337
职工餐厅后厨服务采购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绵阳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2020年 10 月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 2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27
第五章 采购需求 ............................................................ 36
第六章 合同文本 ............................................................ 4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6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职工餐厅后厨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
院物资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11月 24日 14点 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6337;
项目名称:职工餐厅后厨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7139373.50 元;
最高限价:7083000.00 元;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职工餐厅提供法定工作日、其它工作日内食品加工服务等工作,食材
由采购人进行采购并支付费用,食材供货到现场;服务标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达到当地食品、工商、
卫生等部门制定的标准,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除工作日正
常供餐以外,采购人集中年休假、元旦、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及周末,由
采购人根据工作任务和接待要求,负责统计具体用餐人数和时间安排,采购人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协助完成。根据甲方要求,每一季度对菜品口味、菜系进行调整。服务地点:9071基地、
9072基地。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共 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
4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 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
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10至 11:40,下午 14:10
至 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3.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向联系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已汇款证明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1)。
物资部工作人员姓名:赵华远
联系电话:15181665929/2483302, cqzhy2012@163.com;
3.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
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2已汇款证明材料: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等。
4.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付款请注明项目编号:“126337”和物资部工作人员姓名:“赵华远”。
付款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 2308 4151 0910 0007 095
税号:12100 00040 00087 061
地址及电话: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 64号 0816-2485688
5.以上资料无误后,物资部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文件电子版发送到供应商所留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1月 24日 14 点 10分(北京时间)
5
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中物院招投标交易中心(科学城九区动力部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
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关于开展政府
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
绝。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地 址:四川省江油市华丰新村 9号
联系方式:0816-3625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联系方式:0816-2483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华远
电 话: 15181665929,0816-2483302
邮箱: cqzhy2012@163.com
6
附件 1: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供应商全称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开票信息
单位全称:
税号:
备注 采购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推送到贵单位所留电子邮箱。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负偏离,否
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附表为准;
3.本项目不允许外资控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籍人员。
1.1.2 ★采购预算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1.1.3 ★最高限价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1.1.4 项目名称 职工餐厅后厨服务采购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服务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2年);
1.3.2 ★服务地点 9071基地、9072基地;
1.7
招标文件、开
标、评标工作
咨询
联系人:赵华远
联系方式:0816-2483302,15181665929,cqzhy2012@163.com
1.8
低于成本价不
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
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
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1.9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同时为以
上两种及以上企业的,价格不重复扣除)。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
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响应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响应协议合同总
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
1.10
节能、环保及无
线局域网产品
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本文件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分别以《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所发出的品目清单为准]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
采购的产品属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
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
应无效。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四章《综
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本项目不涉及。
注:
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
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产品品目(以下仅供参考):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A0201060401 液晶
显示器、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
式冷水机组)、A02052305 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
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A02052309 专用
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 、A020609 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A0206180203 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
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电热水器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A020910 电 视 设 备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
备(电视机)) 、A020911 视频设备(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 、
A060805 便器(坐便器、 蹲便器、小便器)、A060806 水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
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
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 , 应 当 优 先 采
购 符 合 国 家 无 线 局 域 网 安 全 标 准(GB 15629.11/1102)并通
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
认证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四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本项
目不涉及。
三、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在综合得分、报价、全部实质性要求、量化指标得分等各方面同等情况
下,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名在前(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
9
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
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1.11.1 核心产品
?本项目不设定;
□本项目设定,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xxx。
2.3
答疑会和现场
考察
不组织
3.4 联合体 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8 ★投标保证金
1.金额:14万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2.交款方式: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开户行:工行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2308415109100007095
3.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
为准)。
4.供应商应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扫
描件(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支票
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注:不满足以上 1、2、3、4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
投标处理。
3.9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天。
3.10.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3份,电子文档 1份,开标一览表 1份。
4.2.1 评标委员会人数 5人
4.3.1
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数量
3家
4.3.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顺序直接确定中标人。
5.1.1 合同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受采购人委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与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2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5.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定;
★?本项目设定,要求如下:
金额:中标金额的1%。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
账户信息: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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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合同公告和备案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合同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
网上公告。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合同将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备案。
7.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负责答复。
联系人:赵华远。
联系电话:0816-2483302、15181665929。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邮编:621999。
7.2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
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事实依据;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供应商质疑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负责答复。
4.联系人:陈仕波。
5.联系电话: 0816-2484675。
6.邮箱: 364748774@qq.com
7.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春雷街道办物资部新办公大楼。
8.邮编: 62199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
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7.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16-2482753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 64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
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1 信用信息查询
截止时点: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 标 人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
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ztbxx.caep.ac.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以上
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两个以上的自
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11
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使用规则: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次釆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列入中国工程物
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
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8.2 中标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成交金额
为基数按下列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
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迟交或拒交。本项目为
服务。
序号 成交金额(万元) 取费标准(服务)
1 成交金额≤100 1.5%
2 100<成交金额≤500 0.8%
3 500<成交金额≤1000 0.45%
4 1000<成交金额≤5000 0.25%
5 5000<成交金额≤10000 0.10%
收款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开户行: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
账号:2308 4151 0910 0007 095
税号:1210 0000 4000 0870 61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 64号
电话:0816-2485688
8.3
★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若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
若没有,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
业单位除外)
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
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
招标。
1.1.2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投标风险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10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1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其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其中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投标报价相同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
相同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
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 1.11.1条前述处理。
1.11.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1.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13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
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11.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
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
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投
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4)评标办法;
(5)采购需求;
(6)合同主要条款;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
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
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构提出询问,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询问事项。
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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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是
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以及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
3.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即可)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
证件名称除外。)
3.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3.3★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4★联合体投标
3.4.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
第 1~3.4项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3.4.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
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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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邀请”。
3.5★知识产权
3.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
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
使用权)。
3.5.4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3.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
分:
3.6.1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4)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承诺函
中统一承诺);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在承诺函中统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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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人提供声明,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承诺函中
统一承诺);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未处于禁止期内的的承诺函。
(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12)投标人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声明;
(13)商务条款偏差表;
(1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承诺、文件和资料。
3.6.2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本
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 “开标一览表”报价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6.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
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或服务)响应偏差表;
(2)投标产品技术内容的详细描述,包括(若有)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型号
规格、配置、功能描述、技术方案、实施方案、产品技术资料(如彩页)、验收方式和标准、
工作环境条件等;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6.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若
有)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3.6.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3.7投标文件格式
3.7.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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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8★投标保证金
3.8.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的一部分。
3.8.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
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3.8.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3.9★投标有效期
3.9.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
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
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9.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
件。
3.9.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
改投标文件。
3.1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3.10.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份数。
3.1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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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3.1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
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3.10.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3.10.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3.10.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3.10.7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目录第一页开始按自然数
逐页编码。
3.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3.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
称。
3.11.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单独密封。投标文
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3.12投标文件的递交
3.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
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
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
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12.2★本次是否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3.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1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3.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3.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开标、评标和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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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开标
4.1.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4.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4.1.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
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
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1.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独
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疑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1.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
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4.1.7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
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
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以及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
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
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
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
20
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
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疑义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
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说明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唱标内
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
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
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4.2评标
4.2.1评标委员会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2.3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4.2.4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
4.3中标
4.3.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2采购人应依法在法定时间内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3中标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4.3.4中标通知书
4.3.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3.4.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供应商
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4.3.4.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
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4.3.4.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绵阳市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领取。
5.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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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签订合同
5.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也可授权
采购代理机构代签采购合同,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5.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
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5.1.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
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2★合同分包
5.2.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该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
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
中标的标的物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
义务。
5.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5.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
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
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2.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
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
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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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
同一致。
5.5★履约保证金
5.5.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5.5.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5.6合同公告和备案
5.6.1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
购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5.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
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合同双方重新签订
合同。
5.6.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6.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7验收
5.7.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
5.7.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
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继续支付采购资金。同时保留追究中标
人相关责任的权力(包括要求中标人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资金)。
5.8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6.投标纪律要求
6.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单位、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单位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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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利益的;
(5)招标采购过程中与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6)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7)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订采购合同的(经整改后符合要求的除外);
(8)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10)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
(1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2)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
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其他违反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行为。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1)~(10)情形的,认定为投标
或中标无效。
6.2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询问、质疑和投诉
7.1询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质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
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处理。
8.其他
8.1信用信息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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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中标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若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
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
业单位除外);若没有,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
★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
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
内,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
格。
8.5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8.6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
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5
第三章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4)若为自然人: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2提供投标人 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
复印件加盖公章(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件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说明: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1年的法人,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 个
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的复印件
或扫描件或截图等;
4.2 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 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的复印
件或扫描件或截图等;
说明:
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②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 6个月的法人或组织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26
③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6.法规、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
提供承诺函。
8.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
地域范围内);
提供承诺函。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
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提供承诺函。
二、其他要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
27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
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
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6)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7)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本章“4. 评标细则及标准”。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
28
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
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
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
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
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与投
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
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
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
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
(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
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
(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
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5)技术、商务、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
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7)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3.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
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
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30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单位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
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
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
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
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
后,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
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
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
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1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9.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疑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3)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
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
理。
3.10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本条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
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中国工程物理
研究院财务部。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4.1本次综合评分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
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审内容及权
重
分值 评价标准
1 有效投标人的 40 经专家评审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 40 分;
32
投标报价
(40%)
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分”计算。
注:评审价格扣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投标人类似业
绩(5%)
5
1.自 2017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 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 1分,最高
得 5分。(每份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同一采购人的多份
业绩以一份计算。)
3
管理体系认
证)(2%)
2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0.5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0.5 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0.5 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0.5分;
注:以上证书的颁发机构必须是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
机构 。
4
企业综合实力
(3%) 3
投标人具备专门品质督导、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行政管理、财务
管理的部门,完整的得 3分,不完整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组织机构构架图;
②部门职能说明材料;③质量管控制度文件等。
5
人员配置
(20%) 20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每具备 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式烹调二级(技师)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的,
且担任过 1个项目厨师长的得 3分,最多得 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项
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项目甲方出具的任职资料或曾
经任职单位出具的任职资料,前款资料需能体现其担任厨师长职务。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每具备 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式烹调二级(技师)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1分,最多得 8分。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每具备 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西式面点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
证书的得 1分,最多得 2分。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为两个餐饮服务地点分别配备固定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得 4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6
服务方案
(30%)
30
1.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管控方案,包括:
(1)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团队成员组成及管理策划(至少含人员配备、
行为规范、岗位职责、人员工作计划安排、奖惩、员工培训计划等):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完全合理,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符合项目需求得 1
分,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的或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2)总体监控措施(含总体监控大纲、配合采购人进行原材料采购的相
应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完全合理,对本项目有
针对性,符合项目需求得 2分,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的或内容简单不能满足
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33
(3)质量控制措施(含食品质量控制措施、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卫生质
量控制措施 [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措施等]等):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完全合理,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符合项目需求得 3
分,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的或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
(1)食品安全及食品留样管理措施;
(2)资产管理措施;
(3)安全保障措施(如提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满足人员设备安全运行
的保障措施、食品安全转运措施);
(4)应急保障及处理措施(如突发水电气中断、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
处理);
(5)确保按时、保量供餐的保障措施;
(6)满意度调查及根据调查结果提升整体服务品质的动态化管理方案;
以上内容完全合理,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符合项目需求得 12 分,每
有一项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的或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4.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方案,包括:
(1)菜品制作、检验方案;
(2)定期开展新品品鉴活动方案;
(3)团队技术力量储备措施及多地特色美食提供方案。
以上内容完全合理,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符合项目需求得 12 分,每
有一项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的或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4
分,扣完为止。
5. 废 标
5.1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自身投标无效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
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 定标
6.1. 定标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评标委员会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评标委员会自主
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
告,并及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
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
35
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
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服从评标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3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注:本章所有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投标作无效处理。本章中甲方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采购人),乙方指投
标人。
为了确保甲方职工餐厅的有效运行,将职工餐厅后厨服务进行外包。甲方职工餐厅
分 9071基地职工餐厅、9072基地职工餐厅两点运行。
一、服务需求及标准
1.服务范围:
餐饮服务地点:9071 基地、9072基地。
餐饮服务为职工餐厅提供法定工作日、其它工作日内食品加工服务等工作,食材由
甲方进行采购并支付费用,食材供货到现场。
2.服务标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
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达到当地食品、工商、卫生等部门制定的标准,服从甲方的监督
管理和指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3.服务具体要求:
除工作日正常供餐以外,甲方集中年休假、元旦、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
等节假日及周末,由甲方根据工作任务和接待要求,负责统计具体用餐人数和时间安排,
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协助完成。根据甲方要求,每一季度对菜品口味、菜系进行调
整。
4.服务期限:2021年 1 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共 2年)
二、职工餐厅后厨服务人员测算
1.9071基地职工餐厅后厨乙方的工作人员(厨师)不得少于 33 人。
岗位 人数 备注
9071基地餐厅厨师长 ≥1
9071基地餐厅厨师 ≥9
9071基地餐厅墩子工 ≥11
37
9071基地餐厅凉菜师 ≥3
9071基地餐厅面点师 ≥9
共计 ≥33
2.9072基地职工餐厅后厨乙方的工作人员(厨师)不得少于 24 人。
岗位 人数 经费
9072基地职工餐厅厨师长 ≥1
9072基地职工餐厅厨师 ≥7
9072基地职工餐厅墩子 ≥8
9072基地职工餐厅凉菜 ≥3
9072基地职工餐厅面点 ≥5
共计 ≥24
三、工作岗位要求及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协调厨房和餐厅的场地、设施设备完好,负责每月成本核算。
2.负责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员工餐及住宿。
3.对乙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消防、保密及科学城食药监局和机关相关文件的培训,
并按要求执行。
4.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的厨房设备和餐具,由乙方提出,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5.负责食材供应,安排食品种类、数量。
6.定期对食品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甲方有权提出 9071职工餐厅、9072职工餐厅人员调整和流动。
(二)乙方职责
1.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后厨团队实施全面管理工作,有权调整不能
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满足服务保障,服务人员的配备、菜品种类等
2.负责参与验收购进材料质量、数量;制定菜谱和菜品制作;厨师各种人员的配置及工
作安排,人员符合行业的安全健康要求。
3.协助甲方抓好食品安全、餐食具的消毒工作,新菜品开发、成本控制,监督菜肴的原
料购进,搞好半成品加工、成品制作、成品出库等各个环节把关工作。
4.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市场调研,应在配合甲方所指定经营菜品种类的基础上进行加工
制作。协助甲方进行日常运营生产销售及成本控制。
5.乙方为所聘厨房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
外伤害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8
6.乙方应制订详细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作业规范和质量安全卫生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等。
7.后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质量、进度、安全、
保密等规定。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
8.乙方加强对后厨人员管理,教育后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
人员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意识。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
权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10.乙方在服务外包期内的人员变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人员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和
工作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1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问题将要求乙方进行立行整
改,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而不承担
违约责任。
12.建立、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与服务标准,并接受甲方监督。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
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许可证件。
四、双方约定
1.乙方直接从事管理,不得对外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违反此约定,且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因终止合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甲方备案。人员如发生变动,须提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
式报甲方备案。
3.乙方负责厨房、餐厅、食堂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若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
价赔偿。对因违反设备操作规定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相关管理单位文件执行并配合甲方搞好服务工作。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考核细则,不得在本单位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6.乙方必须严格把好原料进货质量关、数量关,每天要派出专业厨师配合甲方验收。
7.乙方必须保证菜肴的色、香、味、形,根据季节情况和客人的口味推出新品菜肴。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因食物中
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乙方必须注意能源节约,承包期间要做到随手关水、电、气,合理利用食材,杜绝浪
费现象。
39
10.乙方必须管好厨房工作人员、员工宿舍及宿舍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
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意识,并纳入综合考核中。
11.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加强日常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培训
及劳动合同管理;确定人员岗位的类别、数量、职责;负责人员的薪酬、考核、奖惩等。
12.合同期限为 2年,每年 12月底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厨师团队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
合格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职工餐厅后厨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 2《厨房外包考核标准》。
40
附件 2:
厨房外包考核标准
第一节 采购环节
一、采购验收要求
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
要求。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
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采购主要食品验收标准
采购的主要食品验收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采取两种验收方法:资质验证、外观验
证。
(一)标准产品的资质验证主要有外包装完好、是否具备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
是否有效等。
(二)外观验证
1.标准产品的外观验收标准:
①大米:颜色呈乳白色,无霉变、异味,无异物。
②面粉:粉状,洁白有光泽,无异物、无杂质。
③食用油类:色泽均匀一致,澄清、透明,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2.非标准产品验收时主要注重外观。
①蛋类:蛋壳清洁完整,打开蛋后蛋黄鼓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
稠分明。
②蔬菜类:新鲜,无破损、腐烂。
③水产品类:体表色泽正常,无腐败、异味。
④肉类:新鲜,体表色泽正常,无腐败、异味。
第二节 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
41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根据属性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
6.加工用工具及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
7.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
明显的区分标识。
第三节 备餐及供餐要求
一、热菜供餐要求
1.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
应。
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
二、凉菜配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
行加工。
2.凉菜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3.凉菜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
在无人工作时开启 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4.凉菜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
下次食用前必须要加热。
7.操作人员进入凉菜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
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42
8.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9
10
三、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
行加工。
2.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3.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
设施内存放。
4.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5.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
用保鲜膜分隔。
6.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1小时。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 70℃。
3.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藏或冷冻,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4.奶油类原料应冷藏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在高于 60℃或低于 10℃
的条件下贮存。
1.保存温度低于 60℃或高于 10℃、存放时间超过 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
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2
3.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符合“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
温度应不低于 70℃。”的要求,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1.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2.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
43
2.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宜按照《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
3.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4.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符合 GB14934《食(饮)
6
7.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七、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
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
八、食品留样要求
1.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 100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
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 100g,并
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九、贮存要求
1.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
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
3.冷藏柜、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
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
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十、
1.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2.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44
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
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1.人员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
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记
2
3.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关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
整改措施。
4.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 2
45
第六章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密级:
合同编号:
服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 职工餐厅后厨服务采购
甲方单位: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乙方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46
甲
方
单位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
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
识别号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乙
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
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
识别号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47
一、合同组成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提供
职工餐厅后厨服务。
合同组成文件: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
2.合同书;
5.乙方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各文件解释顺序为: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
标文件。
二、范围与内容
1.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职工餐厅提供法定工作日、其它工作日内食品加工服务等工作,食材
由甲方进行采购并支付费用,食材供货到现场。
2.服务标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
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达到当地食品、工商、卫生等部门制定的标准,服从甲方的
监督管理和指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3.服务具体要求
除工作日正常供餐以外,甲方集中年休假、元旦、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
节等节假日及周末,由甲方根据工作任务和接待要求,负责统计具体用餐人数和时间
安排,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协助完成。根据甲方要求,每一季度对菜品口味、菜
系进行调整
三、职工餐厅后厨服务人员
1.9071基地职工餐厅后厨乙方的工作人员(厨师) 人(以投标人响应为准)。
岗位 人数 备注
9071基地餐厅厨师长
48
9071基地餐厅厨师
9071基地餐厅墩子工
9071基地餐厅凉菜师
9071基地餐厅面点师
共计
2.9072基地职工餐厅后厨乙方的工作人员(厨师) 人(以投标人响应为准)。
岗位 人数 备注
9072基地职工餐厅厨师长
9072基地职工餐厅厨师
9072基地职工餐厅墩子
9072基地职工餐厅凉菜
9072基地职工餐厅面点
共计
四、服务期限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共 2年)。
五、履约保证金
金额:中标金额的1%。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包括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
账户信息: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六、合同金额、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含税)? 元(大写: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
服务的所有费用(含两年期的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管理费、利润、员工劳保费及
税费等)。
2. 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次月甲方根据上月考核结果与乙方进行结算。考核结算
金额确定后,乙方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与考核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
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
3.支付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上月考核结算金额等额票据后以银行转账方式
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度相关费用。
七、职工餐厅后厨服务考核要求
1.依据采购人厨房外包考核标准,按照合同附件3:《907X基地餐厅厨房外包工作
49
周检查考核表考核》、《907X基地餐厅外包工作( )月检查考核汇总表》要求进行考
核。9071基地、9072基地分开考核,以两地得分较低者作为本月供应商整体服务考核
结果,同时作为本月结算依据。经每月考评得分≥85分发放全额外包服务费,低于85
分按以下标准扣除外包服务费:
当月厨房外包服务费=应支付的当月外包服务费×(1-扣除百分比)
(1)当月检查得分≥90分为合格,当月厨房外包服务费全额发放;
(2)当月检查得分85~90分给予书面警告,进行整改,整改后当月厨房外包服务
费全额发放;
(3)当月检查得分80~85分,当月外包服务费扣除百分比1%~2%;
(4)当月检查得分75~80分,当月外包服务费扣除百分比2%~3%;
(5)当月检查得分70~75分,当月外包服务费扣除百分比3%~5%;
(6)当月检查得分65分以下,当月外包服务费扣除百分比5%~6%;
(7)未列入考核内容的项目,同样考核,列入其他项目。
(8)整体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主要单项连续3次检查不合格,次要单项连续5
次检查不合格,发生前述任一情况,甲方均可以扣除乙方一个月外包服务费,不予支
付。
2.人员流失的岗位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充人员上岗,如出现未及时补充人员上
岗的情况,乙方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100元/天·人。平均每月出勤率不应少
于97%。
3.乙方连续两个月考核得分<75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服务地点
9071基地、9072基地。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厨房和餐厅的场地、设施设备完好,负责每月成本核算。
2.负责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员工餐及住宿。
3.对乙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消防、保密及科学城食药监局和机关相关文件
的培训,并按要求执行。
50
4.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的厨房设备和餐具,由乙方提出,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5.负责食材供应,安排食品种类、数量。
6.定期对食品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甲方有权提出9071职工餐厅、9072职工餐厅人员调整和流动。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后厨团队实施全面管理工作,有权调
整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满足服务保障,服务人员的配备、菜品种类等。
2.负责参与验收购进材料质量、数量;制定菜谱和菜品制作;厨师各种人员的配
置及工作安排,人员符合行业的安全健康要求。
3.协助甲方抓好食品安全、餐食具的消毒工作,新菜品开发、成本控制,监督菜
肴的原料购进,搞好半成品加工、成品制作、成品出库等各个环节把关工作。
4.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市场调研,应在配合甲方所指定经营菜品种类的基础上进
行加工制作。协助甲方进行日常运营生产销售及成本控制。
5.乙方为所聘厨房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意外伤害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制订详细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作业规范和质量安全卫生控制措施及应
急预案等。
7.后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质量、进度、
安全、保密等规定。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
8.乙方加强对后厨人员管理,教育后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提
高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意识。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
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10.乙方在服务外包期内的人员变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人员工作能力、工作质
量和工作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1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问题将要求乙方进行立
行整改,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而
51
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建立、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与服务标准,并接受甲方监督。在规定时间内协
助甲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定许可证件。
十一、双方约定
1.乙方直接从事管理,不得对外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违反此约定,且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甲方备案。人员如发生变动,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
面形式报甲方备案。
3.乙方负责厨房、餐厅、食堂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若发生人为损坏,乙
方需照价赔偿。对因违反设备操作规定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
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相关管理单位文件执行并配合甲方搞好服务工
作。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考核细则,不得在本单位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6.乙方必须严格把好原料进货质量关、数量关,每天要派出专业厨师配合甲方验
收。
7.乙方必须保证菜肴的色、香、味、形,根据季节情况和客人的口味推出新品菜
肴。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因
食物中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乙方必须注意能源节约,承包期间要做到随手关水、电、气,合理利用食材,
杜绝浪费现象。
10.乙方必须管好厨房工作人员、员工宿舍及宿舍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场所的环境
卫生;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意识,并纳入综合考核中。
11.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加强日常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
培训及劳动合同管理;确定人员岗位的类别、数量、职责;负责人员的薪酬、考核、
奖惩等。
52
12.合同期限为2年,每年12月底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厨师团队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条款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的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要求;
2.乙方作为保密、安全、质量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保密、安全、质量负责;
3.乙方及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把甲方的技术资料和最终成果以及在签订或履行
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相关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乙方也不得将成果用于宣传;
4.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在甲
方发送合同解除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3 %的违约金,若此违
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赔偿款,乙方因此获得的收益、律师费、诉讼费等);
5.如果乙方原因造成泄密或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的解决方法
1.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合
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拨、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经费;
2.因乙方原因,乙方提交的服务绩效经验收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技术
标准或验收标准的,由乙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闭环。若乙方未按时整改或
经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送
合同解除通知后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3 %的违约金;
3.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该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
的,不足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对其受到的损害向甲方要求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由双方协商解
决,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6.若合同的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禁令和政府
的法令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拒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
延执行或终止。受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电传或电话等形式
53
通知另一方,并在一月内通过权威部门开具不可抗拒的证明;
7.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同意解除本次委托的,可终止合同;
8.凡本合同之外未明确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直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附件 3
907X基地餐厅厨房外包工作周检查考核表
日期: 编号:
标准
项目
分值 扣分标准 实际得分 扣分原因
仪容仪
表
着装整洁、挺括;帽子戴好,
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
不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
操作人员应戴口罩。接触入口
食品人员做好洗手消毒工作。
10
每发现一人不
合格扣 2分
6S达标
1、各类标识清楚,物品摆放与
标识相符。
2、地面、墙面、各类台面、设
备设施表面无明显污渍。
10
每发现一处不
合格扣 5分
消毒 厨房抹布、菜墩、刀具消毒 10
每发现一处不
合格扣 5分
食品验
收
按采购验收要求验收各类主副
食、蔬菜、肉类、鱼类、蛋类
等食品。
15
每发现一处不
合格扣 5分
食品加
工与切
配要求
严格执行食品操作规范,生熟
分开。严格控制成本,合理使
用食材,随手关水、电、气,
杜绝浪费现象。
15
每发现一处不
合格扣 5分
54
备餐及
供餐要
求
按作业文件要求操作 20
每发现一处不
合格扣 5分
食品安
全管理
检查情
况
环境卫生;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餐饮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
个人卫生;健康管理;食品采
购;食品贮存、违禁食品
20
每发现一处不
合格扣 5分
缺项、未整改项
-30
本页小计
食品安全管理员: 厨师长: 质量监督:
907X基地餐厅外包工作( )月检查考核汇总表
考核时间:
日期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加、扣分
项
整改情况
乙方
签字
第一周
仪表仪
容、6S
达标、消
毒、食品
加工
按行业要求着装、6S
达标、食材验证、炊
具消毒、食品加工、
切配、备餐、供餐服
务等
其它项
目
发生食品卫生事件,
整改不到位等
第二周
仪表仪
容、6S
达标、消
毒、食品
加工
按行业要求着装、6S
达标、食材验证、炊
具消毒、食品加工、
切配、备餐、供餐服
务等
其它项
目
发生食品卫生事件,
整改不到位等
第三周
仪表仪
容、6S
达标、消
毒、食品
加工
按行业要求着装、6S
达标、食材验证、炊
具消毒、食品加工、
切配、备餐、供餐服
务等
其它项
目
发生食品卫生事件,
整改不到位等
第四周
仪表仪
容、6S
达标、消
毒、食品
加工
按行业要求着装、6S
达标、食材验证、炊
具消毒、食品加工、
切配、备餐、供餐服
务等
其它项 发生食品卫生事件,
55
目 整改不到位等
检查考核结果
质检人员
中心领导
5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按本章给定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使用其他格式文件导致没有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响应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改变给定格
式但不影响实质响应的,可以继续进行评审。没有给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二、本章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
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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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副本)
XX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2020年 XX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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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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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
法代理人,参与“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包号(如有):xxxx)的投标,以本公
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合同签署及执行等事务)。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注:
1.供应商委托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是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仅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即可。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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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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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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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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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函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被禁止参加的);
(九)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满足根据本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已经
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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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
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2020年 XX 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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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响应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
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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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函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项目(招标编号: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
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
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份,电子文档 1 份,用于开标唱标
的“开标一览表”一式 1 份。
四、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是我方账户转出的。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2020年 XX 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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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XX
序号 产品名称 投标总价(万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投标
声明
职工餐厅后厨服务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含两年期的人员工资、社保、
保险、管理费、利润、员工劳保费及税费等)。
2.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一览表除了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需准备一份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或复印件单独密封提交。
4.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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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项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简要描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
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任何有选择或
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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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商务条款偏差表
招标编号:XXX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人响应条款
偏差说明
(优于、满足或不满足)
1
2
3
4
5
……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未在上表中
予以列明的,视为投标人承诺其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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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技术服务响应偏差表
招标编号:XXX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条款 投标人响应技术指标
偏差说明
(优于、满足或不满足)
1
2
3
4
5
……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未在上表中
予以列明的,视为投标人承诺其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2020年 XX 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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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我单位参加贵部组织的“XXX”项目(招标编号:xxx)招标活动,承诺如下:
□我单位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
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
□我单位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
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明细如下:
序
号
投标人关
联人
姓名
投标人关
联人
职务
院内关联人
姓名
院内关联人
职务
院内关系人
单位
投标人关联人与
院内
关联人关系
□我单位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
注:
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包括岳父
母、公婆、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
2.如上述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罚。如获成交,
同意采购人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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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关联关系企业报备说明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我单位参加贵部组织的 “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包号:xxxx) 采购活动,承
诺如下:
□我单位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在岗职工及其相关亲属在我单位投资或入股。
□我单位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在岗职工及其相关亲属在我单位投资或入股,我单位承
诺,若我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我单位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按下表要求,提供报备。
职工关联关系企业报备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发生业务关系或经济往来
等情形的院内单位名称
企业内关联
人姓名
企业内关联
人持股或投
资情况
院内关联
职工姓名
院内关联职
工姓名身份
证号码
院内关联职
工姓名所在
单位及职务
关联关系情
况说明
备注
注:
1.相关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如上述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管理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罚。如获成交,同
意采购人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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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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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提供投标人自己实施的项目业绩。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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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服务方案
包括(如有)但不限于:投标技术服务方案、实施方案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和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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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如涉及)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77
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78
十七、其他材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于自己有利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