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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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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的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的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1900-13-202011-131206-0001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虎门新东城食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沙太路205号 ;中标(成交)金额 1200000;备注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A

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

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五金模具科研及检测中心一楼饭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莫新乐、黎伟峰、申益初、易可姿

采购人代表名单:黎家威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元):50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意见: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东莞市虎门新东城食府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41号

联系方式:0769-85473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楼A501室

联系方式:0769-22331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话:0769-22331990

十、附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6日

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441900-13-202011-131206-0001

采购单位:

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 年 十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

一、投标邀请函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一、说明 9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9

2.定义 9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9

4.合格的服务 9

5.投标费用 10

6.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10

二、招标文件 10

7.招标文件的组成 10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11.投标文件格式 12

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2

13.投标报价说明 13

14.投标货币 13

15.投标有效期 13

16.投标保证金 13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17.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5

18.投标截止时间 15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5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6

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16

21.开标 16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17

23.投标文件的评审 18

六、合同授予 24

24.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4

七、合同签订和履行 24

25.合同的签订 24

26.履约保证金 25

27.中标服务费 26

八、询问、质疑、投诉 26

28.询问 26

29.质疑 27

30.投诉 27

九、其他 28

3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32.适用法律 28

33.招标文件解释权 28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书 29

第一章 商务需求书 30

第二章 技术需求书 30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3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6

一、价格文件(独立成册) 47

二、商务技术文件 49

第一章 商务文件 50

第二章 技术文件 62

三、唱标信封 73

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80

五、询问、质疑函格式 8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函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

2.采购编号:441900-13-202011-131206-0001

3.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饭堂外包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五金模具科研及检测中心一楼饭堂

采购预算不含食堂餐饮费1,2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

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公示

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20年1104日至2020年1111

6.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04日至2020年1111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501室。

2)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建议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或供应商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对供应商名称及相关信息

3)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4)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已登记的除外。

5)供应商请在项目开标前自行完成以上供应商注册及建档工作,否则因供应商未完成注册和建档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112509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2509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20年112509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址(即: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10.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

采购人: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9-821123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501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331990

邮箱地址:gdzk66@163.com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书》。

1.2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

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4日期:指公历日。

2.5时间: 指北京时间。

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7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邀请函

4.合格的服务

4.1本招标项目为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 ,中标人应承担协助采购人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

4.2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其它标准。

4.3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

4.4知识产权

4.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5.投标费用

5.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2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7.1.1 投标邀请函;

7.1.2 投标人须知;

7.1.3 采购需求书;

7.1.4 拟签订合同文本;

7.1.5 投标文件格式。

7.1.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2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于

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8.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第三方机构的译本为准。

9.2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

10.2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2.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

序号

投标文件类型

投标文件名称

份数

装订

包装

1

正本

价格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2

副本

价格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3

唱标信封

1

单独密封包装(内附电子存储设备)

12.2投标文件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3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所有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2.4电子文件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光盘储存,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12.5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2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7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12.8投标文件要求盖章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报价说明

1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采购需求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少报无效。

13.2本项目固定采购预算不含食堂餐饮费1,2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投标人报价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3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

13.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所需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3.5若投标报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存在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

13.6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14.投标货币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如投标人参与多个子包的投标,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包号

项目名称

保证金金额

A

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

20,000.00

(人民币万元整)

16.2提交投标保证金办法:供应商应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且提交人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供应商可以按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账号:3100 1019 0010 0379 96

说明: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者交纳金额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由专业担保机构或金融机构出具;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投标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④投标担保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必须交给代理机构处,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担保函的签收时间为准。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5.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6.5.2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7.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饭堂外包

(3)2020年11250930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4)投标人名称;

(5)联系人;

(6)联系电话;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照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封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4投标样品(如有):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须在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按17.2款要求标记。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18.2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18.3投标截止期满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出任何的补充和修改。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21.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1.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1.3 开标程序

21.3.1 开标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1.3.3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3.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1.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5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21.5.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2款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1.5.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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