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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兰州医院(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甘肃省康泰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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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兰州新桥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兰州新桥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6 16:34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兰州新桥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0zfcg01599

二、项目名称

兰州新桥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甘肃启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445号1单元1601室

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甘肃启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兰州新桥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

1年

新鲜二级猪肉预计总量3000Kg;新鲜二级羊肉预计总量500Kg;新鲜优一级牛肉2800Kg;鲜一级品或冷冻优品5000Kg

符合国家标准

新鲜二级猪肉预计总量3000Kg;新鲜二级羊肉预计总量500Kg;新鲜优一级牛肉2800Kg;鲜一级品或冷冻优品5000Kg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金荣,袁建新,雷虹,张继业,白东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名称:甘肃启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445号1单元1601室。中标金额:优惠率17.5%(大写:百分之壹拾柒点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556号

联系方式:18993174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兰州中心20层2121室

联系方式:18509480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18509480630

附件下载
开标一览表.pdf 1111111招标文件--新桥监狱肉类采购项目.pdf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 肉类供应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2020zfcg01599 招标编号:GSHZ-2020-DL-03 采购人: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 目录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错误!未 定义书签。 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一、总则 ................................................................................................... 11 二、投标须知 ........................................................................................... 12 三、澄清和质疑 ........................................................................................ 20 四、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 23 五、商务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评标原则及办法 .................................................................................. 27 七、附件 .................................................................................................. 33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1-25 09:00:00(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fcg01599 项目名称:兰州新桥监狱 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新鲜二级猪肉预计总量 3000Kg;新鲜二级羊肉预计总量 500Kg;新鲜优一 级牛肉 2800Kg;鲜一级品或冷冻优品 5000Kg。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②由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业技术能力; ④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二)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②根据财政 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并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27 至 2020-11-02,每天上午 0:00至 12:00,下午 12:01 至 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 方式:2020年 10月 27日至 2020年 11月 2日,每日 00:00-23:59,社会公众可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 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 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 续工作。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1-25 09: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号)第六电子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 556号 联系方式:18993174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 16 号兰州中心 20层 2121室 联系方式:18509480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18509480630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1.1 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1.2 实施地点: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指定地点 1.3 采购内容:新鲜二级猪肉预计总量 3000Kg;新鲜二级羊肉预计总量 500Kg; 新鲜优一级牛肉 2800Kg;鲜一级品或冷冻优品 5000Kg(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货物需求) 1.4 采购预算:60(万元) 2 采购人(需方): 2.1 单位名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2 单位代表:白警官 2.3 联系电话:19893183032 3 采购代理机构: 3.1 单位名称: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2 联系人:李经理 3.3 联系电话:18509480630 4 付款方式:待签订购销合同时商定。 5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 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由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8-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业技术能力; ④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7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四)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有效期:90 天 7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退回方式: 1、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一) 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5000元整)。(投 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或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 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 局统一管理。采用保函形式缴纳 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集采 机构收退和管理。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 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 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 间为 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 标人要充分考 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 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 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 无效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供应商 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 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供应商预 留的手机;投标供应商可在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查询,也可登陆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2.0 系统自行查询。 (2)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 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 一致,不得以 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供应商在办理 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 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 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8 开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打印装订成册,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存档。 1)投标文件份数: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分别用标有“正本”和“副本”字 样的专用信封独立密封;开标信封(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 1 份;电子版 1 份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为 Word 格式及 PDF格式,且保证电子文档能正常 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页可列外),分别装订成册, 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9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改 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 格[2003]85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由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无任何质疑,领取 《中标通知书》 前一次性 支付给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 25日上午 9:00分之前成功上传提交到”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标系统”(网址: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电子 投标文件哈希值将不予接受。 11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六开标厅(电 子开标厅) 12 评标原则和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购方不向供应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评 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如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合同数量增减变更:合同商谈时,买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货物数量进行适 当调整。数量增减幅度在10%之内。 14 ★履约保证金: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9 15.1 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同时提供履约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 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 15 相同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处理办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 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6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应在其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超 过时效不予受理。 17 分包、转包约定: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如出现分包、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 保证金 18 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联系领取中标通知书。 19 需特别落实的政策功能: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0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构成本招标文件 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请按采购公告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0 (投标邀请书)、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投 标文件格式等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 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 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解释。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1 一、总则 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1.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 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1.1.2“采购人”和“需方”是指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1.1.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投标供应商”是指向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1.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1.1.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 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1.1.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的全部文件。 1.1.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 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 文件、资料。 1.1.9“货物”是指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 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等。 1.1.10“安装”是指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 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 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1.11“服务”是指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 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 的其它义务。 1.1.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 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 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1.1.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 真、电子邮件。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2 二、投标须知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招标文 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供应 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 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投标资料表”。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 截止期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 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 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 分。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 力。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为使投 标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集中采购机构可自行决 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投标时间。 2.3 投标文件 2.3.1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 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 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 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投标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 一步审查的要求。 2.3.2投标文件构成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3 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将使其参与 的全部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 样本资料等)组成,建议按如下顺序编制: 1)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条内容 (4)投标报价表(应详细列明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配置) (5)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人员情况表 (6)货物质量与售后服务承诺函 (7)投标单位承诺函、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等 (8)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 (9)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货物偏离表(附件5) (2)投标产品的品牌、序号、配置; (3)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4)产品介绍、质检报告等技术支持资料; (5)供货方案; (6)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资料。 2.3.3投标报价 1.本次报价按优惠率报价,完税价应包括生产(采购)成本、运输费、装 卸费、保 险费、配送仓储费、利润、税费、伴随服务费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 服务费等完成采购需 求的全部费用。不允许提供备选投标报价方案。 2.供应商依据投标前 3 天榆中街菜市场、焦家湾农贸市场、焦家湾冻货市场和绿色 市场调查价格为基准价,进行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一经确定,全年严格按成交优惠率执行。 合同履行期,每个供货周期的基准价以采购人市场 调研价格(榆中街菜市场、焦家湾农 贸市场、焦家湾冻货市场和绿色市场)与中标供应商报价取最小值,每个供货周期的结算 价格为:结算价=基准价× (1-中标优惠率%),1 个供货周期原则上为 1 个月,由采购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4 人、中标供应 商双方在确定每期结算价格前商定。货款结算一月一次。 投标供应商不得零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如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3.4 证明投标供应商资格合格的文件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方满意: a. 投标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配送能力或提供货物、服务的能 力; b. 投标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支持和服务; c.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即投标供应商基本帐户 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表明投标供应商基本资信情况的证明原件或其 原件的复印件; d. 本次投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2.3.5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 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在装运货物时出具原产地证书证实。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 证书、用户证明,包括: a.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要求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 和/ 或附加详细说明) b. 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至少要包括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指标的响应;(根 据需要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附加产品详细说明及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c. 提供项目实施计划,说明投标供应商将在被授标后,如何利用人力及其他资源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5 承担其合同项下整体的管理和协调责任。该计划应包括详细的合同执行计划,标明完成合 同所有关键活动的预计时间、顺序和内在联系。项目实施计划还应说明在合同执行期间, 需要买方和其它有关方所做的工作,以及建议采购人如何对有关各方活动进行协调。(此 项目实施计划将在中标后,加上买方的确认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一部分) 2.3.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由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 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 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一管理。采用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 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收退和管理。 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或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 金。采用银行电汇方 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 局统一管理。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由招标人或集采 机构收退和管理。 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 易局 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 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 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 提醒投 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 措施所需时间,以 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 标无效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供应商登记拟参 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 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供应商预留的手机;投标供 应商可在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查询,也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2.0 系统 自行查询。 (2)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 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 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 交。 (3)投标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 逐笔递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如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 投标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6 4)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3.7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在本投标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正式递交日期 起60日内有效。 2.3.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开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签字、盖章)打印装订成册,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存档,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 本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正本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一份)。(电子版投标文 件为 Word 文件和 PDF文件, PDF 文件内容:签字盖章后逐页电子扫描制成要与纸质版文件正本完全一致,不可缺 项漏项且保证电子文档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若拟使用签字章,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 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 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3.9 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请详细阅读) (一)网络及软硬件设施 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安装好 360 安全浏览器、WPS 或 Office 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 (二)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 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 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 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 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保证 金缴款凭证或保函,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 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 纹)。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7 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供应商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 标文件的指纹,32 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 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 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 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 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四)上传正式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 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 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供应商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 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 程解决)。 (五)确认开标记录 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等待开标组织人 员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函由代理机构确认有效性),如果对保证金核验情况有异 议,请加入“保证金到账异常信息查询”专用群解决。 (六)开标完成 开标完成后,投标供应商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 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 (七)在线质疑 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 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 (八)询标 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请投标供应商代表加入评标视频会议 (关闭专家摄像头图像)进行远程演示讲解或答疑。 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链接: http://ggzyjy.gansu.gov.cn/f/front/information/newsInfo?informationId=8822&se lected =1 网上开评标操作手册及视频下载网址: http://ggzyjy.gansu.gov.cn/f/fontDownload?downloadType=1 友情提示: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8 1、因是电子评标,请电子标书中的资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清晰,方便专家核看。 2、电子投标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处必须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及单位鲜章,最后加 盖电子签章。 3、在开标现场如因投标供应商个人操作等原因未能及时上传相关文件,将因此失去投标 资格。 2.3.10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投标供应商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 面形式向组织方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 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 回”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2.4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开标后,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投标报价表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2.5 评审 详见本招标文件“六.评标原则及办法”。 2.6 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在法定公示时间后且无 质疑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是正式中标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代理机构 将以书 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中将给出中标人应按本合同实施、 完成和维护项目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交付期、地点以及其他相 关事项。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合同授予原则 招标代理机构 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 通知书的投标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19 予排序在该投标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 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2.7.1 合同的签署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 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出的中标通 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 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采购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 金等措施,并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办理。此时可由采购人按照排 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8 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负责解释。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0 三、澄清和质疑 3.1 综合说明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 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 标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 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供 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 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 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供应商 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现场当面递交的形式。 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 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的规定,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一份提供。 投标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 购媒体上公布。 3.2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供应商应尽早购买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由澄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 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现场(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邮寄等形式)向 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 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被授权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和法人及被授 权投标供应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1 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GSHZ-2020-DL-03 项目澄清或质疑 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 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 质疑的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 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 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 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 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供应商 于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 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 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 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 件)和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 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GSHZ-2020-DL-03 项目 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受理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 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供应商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 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或在甘肃政府采 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 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 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供应 商自行承担: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2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四)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未现场提交,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 盖单位公章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 质疑函递交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509480630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3 四、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条件的要求,货物符合本项 目要求的 优质产品。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2)GB/T 9959.2-2008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 2 部分:分割鲜、冻猪瘦肉); (3)GB/T 9959.3-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 3 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 (4)GB/T 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 4 部分:猪副产品)。 (5)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6)GB/T17237-2008(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7)DB 62/T 2463-2014(甘肃省地方标准清真食品包装企业准则); (8)DB64/T 796-2012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清真(HALAL)制品包装通用标准); (9)GB/T 24616-2019(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10)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2)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大肉类: (1)供应商每次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 肉品肉质检验合 格证(原件)、猪瘟检验报告(原件)、甘肃食品电子一票通(原件备查)等有效凭证, 肉体须有动物检疫蓝章和肉品肉质检验章,确保货物食品安全。 (2)供应商所供鲜大肉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 物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 残留限量)的规定;兽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的规定。 (3)供应商所供鲜大肉品质好,气味正常,肉的色泽、PH 值、肌肉脂肪含量、肌肉嫩度 符合标准。 (4)供应商每批次供应的鲜大肉应该足斤足量,按压后立即恢复,外表干或湿润,煮沸 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体表面,具有香味。若经甲方抽查有大肉存在注水、不新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4 鲜等现象,将给予整批大肉退回。以上大肉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的,应无条 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并按时按要求更换大肉。若被退回次数达 到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另寻供应商。 牛羊肉类: (1)供应商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法》和《食物 卫生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牛 肉体盖有市场监管部门加盖的动物检疫章和肉品肉质检验章,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 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肉品肉质检验合格证(原件)、甘肃食品电子一票通 (原件备查)等,确保货物食品安全。 (2)供应商所供鲜肉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留限量)的规定;兽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的规定。 (3)供应商所供鲜牛羊肉品质好,气味正常,肉的色泽、PH 值、肌肉脂 肪含量、肌肉 嫩度符合标准。 (4)供应商每批次供应的鲜肉应该足斤足量,按压后立即恢复,外表干或湿润,煮沸后 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体表面,具有香味。若经甲方抽查鲜肉存在注水、不新鲜等 现象,将给予整批鲜肉退回。 鲜一级品或冷冻优品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 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肉质合格证原件,检 测报告原件等证件。 (2)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 净、新鲜、无异味。 (3)冷冻肉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原重量的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 净重量不少于原 重量的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 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 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以上牛肉类、鸡肉类应当符合清真肉食质量规范,未达到要求的,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 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并按时按要求更换。若被退回次数达到三次,采购人有权 解除合同,另寻供应商。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5 4.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4.1 服务标准 (1)供应商公司(企业)资质优良、证照齐全,本身具备仓储、配送 能力。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原材料储备、生产能力、库存、配送等方面因 素,各批次货物不 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货期或拒绝交货。供应商应保证给 采购人随时供货,并具有供货规 模一周用量的库存。 (3)供应商应按照中标约定,提供合格产品,确保食品安全。 (4)供应商需要提供三年内相关业绩。 4.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4.3 供货价: 供应商依据投标前 3 天榆中街菜市场、焦家湾农贸市场、 焦家湾冻货市场和绿色市场调 查价格为参照标准,1 个供货周期原则上为 1 周至 1 个月,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 在确定每期结算价格前商定。货款结算一月一次。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中标供应商应随货向采购人提供检验报告,并且采购人可随时进 行抽查检验,检查 内容包括气味、外观、包装和重量检验以及委托第三方 检测机构进行的理化指标检验等。 若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委托过程中所花 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抽检结果不合格,则中标 供应商应支付检验全部费 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2)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产品,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中标 供应商未能履行招 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 以次充好的产品,采购人有权退 货并记录在案,根据相关办法对中标供应商予以处罚或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承 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 损失。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订单 24 小时之内响应,按照订单中的 时间和数量要求, 不得随意增加或者减少订单中要求的数量。 (2)中标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注明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及总金额 的配货清单作为采 购人入库验收的凭证,中标供应商配送人员必须配合采 购人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 清单上签字确认。 (3)中标供应商应在每批次配送时将本批次货物的食品安全一票通、 生产厂家资质、检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6 疫检测报告等重要食品安全凭证交于采购人验收人员查验并留存。 (4)中标供应商配送货物所用运输工具必须为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相关 要求的冷链运输设 备,车厢内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定期消毒,运输车 厢内应使用抗腐蚀、防潮和易清 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运输车辆应有防晒、防尘和防雨设施。 (5)供应商应制定详细、合理、科学和有效的配送方案以便及时处置 配送途中所遇突发 事件,避免因突发事件导致供货不及时,延误采购人使 用。 (6)供应商应针对本招标项目提供物流配送、车辆数量、人员安排等 服务方案。 7.其他说明 (1)中标供应商配送货物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自行 应急采购补货,由 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所供产品,必须严格按招标要求(含 商标、名称、产 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如确 因市场流通或产品停产等原因需要变更的, 应提前 1 周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 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3)中标供应商随货提供的检测报告必须是中国计量认证检测机构出 具的带有 CMA 标 识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检测批次与实际配送批次必须一 致。 (4)中标供应商随货提供的检测报告必须是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 动物检疫合格证、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瘟疫检验合格证等。 (5)在合同执行期,采购人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实际采购需求, 可采用电商扶贫采 购、农校对接平台采购、扶贫直接采购和网上竞价采购 等方式采购相关标的,中标供应 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采购标的所列采购清单为主要品种,需配送投标文件中未涵盖的 品种时,其品牌和 价格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商议决定。 (7)本项目合同执行期结束后,如采购人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原因 未能及时招标签订 新一期采购合同时,经采购人提出,中标供应商同意后, 本项目合同可顺延执行,顺延 执行期不超过 3 个月。 (8)中标供应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遵照 合同约定,履行好 供货、验收、质保等合同义务。 (9)中标供应商若有违反招标文件内容的行为,应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 记入信用档案、没收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等相关处理。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7 六.评标原则及办法 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1.1 原则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 5 人,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二。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2 组织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 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投标文件的商务审查评价和技术部分审查评价。 2)招标代理机构:由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 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做好投标 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 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3)监督部门: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 行为的产生。 4)审核小组: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和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 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进行统计审核,并汇总计算总分。 2 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 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8 文件,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标 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 标准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 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 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 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 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 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 评标标准 1)评标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的规则和程序组织评标、定 标工作。 3)量化计分、综合评标。首先在保证满足需求、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投标商投标 文件中提供的货物价格、性能、主要货物相关要求、质保年限、售后服务承诺及资信条件、 合同履约、投标文件完整性等内容进行量化计分、综合评标。 4)具体评标办法详见 4.2 评标方法。 4 评标的程序和方法 4.1 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的初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 文件进行初步符合性审差,了解其对招标文件是否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重点把握以下 几点: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经营许可证;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29 (3)是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报价实质性不完整的; (8)投标文件的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重要技术指标和参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交付期、质保期未满足要求的; (11)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1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和授予合同的 决定进行影响; (13)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其它废标条件的。 如果投标人的标书未通过初步审核,评委会拒绝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2)投标的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价和比较。即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所载入的投标设备技术参数、技 术性能、采用标准、质量保证措施、技术资料,以及合理的投标报价、相近业绩、售后服 务、交付期等条款进行综合记分、择优选择。 4.2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 序,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 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拟中标供应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综合 评审 评审内容 分值 价格部分 (30 分) 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以优惠率报价最高者为评标 基准优惠率,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优惠率报价/评标基准优惠×30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 30分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0 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优惠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优惠率报价参与评审。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商务部分(25 分) 业绩 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2分,最高得 10分 (须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分 售后服务 (10分) 1.在项目实施地(含市级)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5分,在项 目实施地(含市级)以外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2分(此项以 证明材料为准); 2.服务承诺(5分):能够提供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更换方案且 合理可行者得 5分;较合理可行者得 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10分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5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所有附件齐全,没有 偏差情形者得 5 分;有一项偏差者扣 1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 完为止 5 分 技术部分(45 分) 配送及贮存 能力 (25分) 1.配备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并完全满足贮存需要 的仓库得 10 分,仓库基本满足贮存需要得 5 分;无贮存用仓 库不得分(提供房产证明、图片等证明材料)。 25分 2.有高效的配送服务队伍,完整、合理、针对性强的配送方 案及组织配送实施计划,得 15分;有配送队伍,基本完整合 理的配送方案及组织配送实施计划,得 10分;有配送队伍配 送方案及实施计划,但不够完整合理、针对性不强得 5分; 没有提供不得分。 食品安全 应急方案 (10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食 品安全应急方案及其保障措施横向比较、综合评价独立打分。 有合理、完整、可行、科学的应急方案和重大或突发事件应 急保障措施, 应急方案及其应急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合理 者得 10分;应急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较全面、科学、合理者 得 6 分;应急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较差者得 2 分,没有者 不得分 10分 技术响应 (10分) 投标产品全部满足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 10 分,每负偏离一 项扣 2分,扣完为止。 10分 (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1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5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5.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 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 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纪录在案。 5.2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八之规定,采购人依法享有按评标 报告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 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须补偿由此给采购人带 来的损失后(即补齐与第二中标候选人之间的投标报价差额,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 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投标 供应商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 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2 6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 事人。 7 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 变更采购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 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代理机构将视项目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政 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9 关于投标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 即便未被及时发 现而使该投标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 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3 七、附件 附件 1:采购合同格式 附件 2:投标函 附件 3:投标保证金 附件 4: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 5: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附件 6: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 7: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 8:投标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附件 9:产品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函 附件 10: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 附件 11:投标货物偏离表 附件 1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13:投标单位承诺书 附件 14: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 附件 15: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附件 16:投标供应商(制造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附件 17: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附件 18:政策性文件 (以上附件内容详见后附件)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4 附件 1: 政府采购合同 (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 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5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 类供应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卖方:××××××××× 招标代理: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6 年 月 日 一、合同格式 甲方: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 关法规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 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二、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制造商名称 备注 1.合同总额包括货物清单所有产品运输保险、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 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 2.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日。 三、合同内容及验收标准 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现场核查。 2. 总额按合同期满的实际用量结算,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数量按时间实行总包干制,即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数量。 4.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7 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若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 6.如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采购人除部分或全部扣除卖方质 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中标人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 四、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于 年 月 日 前开始交货 收货单位名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采购人: 收货联系人: 交货方式:1、乙方送货上门,乙方将货物送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的指定地点,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 验收。此外,乙方应在交货前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收到货物时在收货清单上加盖公章或由合同约定的收货联系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 明进行签收,否则可以不交货物并不承担可能造成的延期供货责任。 五、包装 产品生产日期应为合格产品,乙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但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乙方均需确保无破损,无污 染,且方便二次运输。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 六、付款方式 (1)待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证明及发票,按月付款,即次月付清上月货款, 剩余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待货物验收合格正常使用 1年(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支付剩余 5%的合同货款。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8 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月,按厂家承诺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 行包换、包退、期满后可同时提其它承诺服务。 2.质保期内,如产品问题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3 日则质保期重 新计算。 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2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2 日内货物问题不能排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退换。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逾 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 5 ‰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20 日 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 违约总额的 5 ‰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 10 日 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 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 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39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 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它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 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五份,经供需双方和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招标文件中具体未尽事宜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附件: 招标参数、 售后服务、开标一览表、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0 此页无正文 供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需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字日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字日期: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签 字 日 期: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1 附件2: 投标函 致: 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GSHZ-2020-DL-03 的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 堂肉类供应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 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 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 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9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 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电 话: 单 位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2 附件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3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供应商地址)的(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职务)、(姓名)为本单位的合 法代理人,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 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 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 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 面)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 面)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 面)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职 务: 电 话: 电 话: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 件时与开标信封时,同时单独递交一份。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5 附件 5: 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优惠率% 服务期 投标保 证金 备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 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 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6 附件 6: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GSHZ-2020-DL-03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优惠率%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 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品牌和制造厂商指投标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商。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7 附件 7: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投标供应商名 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金 高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中级职称人员 账号 初级职称人员 成立时间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8 附件 8: 投标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件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49 附件 9: 产品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函 致: 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20年 月 日就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公 开招标(招标文件编号:GSHZ-2020-DL-03)事宜,我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作如下保证: 1. 交付期: 2. 质保期: 3. 产品质量承诺: 4. 售后服务承诺: 5. 技术培训承诺: 6. 包退包换承诺: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0 附件 10: 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 号 项目 名称 项目内容 (类似项 目) 合同金额 (万元) 已结算金额 (万元) 完成日期 业主名称、联系 人及电话 1 2 3 4 5 … 注:1. 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验收证书。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1 附件 11: 投标货物偏离表 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2021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GSHZ-2020-DL-03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说明: ?“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 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投产品的技术文 件,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技术文件。 ?投标供应商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 件的技术参数条款作为投标技术参数的应答,应按投标产品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并提供 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佐证的“正偏离”、“无偏离”,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可以不予认 可,并可判定投标产品对该条款的投标响应为“负偏离”;若投标供应商仅是简单复制招 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投标参数的应答,且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 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同时,未提供或未能有效提供所投产品的证明文 件,不能有效说明其性能、技术参数、质量或无法保证质量以及导致评审专家理解上的误 差,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④“说明”系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 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相对应的页码及条款号。如:检测报告第 x页第 x项。不按要求填写 “证明材料说明” 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招标文件要求参 数 投标货物实际 参数 偏离情况 技术支撑材料 所在页码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2 附件 12: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 致: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 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3 附件 13: 投标单位承诺书 致: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认真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后,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 2、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 4、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 5、不搞围标、串标,不排挤、损害其他投标供应商利益。 6、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 合法利益。 7、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8、保证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绝不分包、转包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记入信用档 案、没收保证金等相关处理,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4 附件 14: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 致: 甘肃惠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我方在参与投标前 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 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 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 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5 附件 15: 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致: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 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 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 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 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 特此声明。 投标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 定 地 址: 邮 编: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姓名(印刷体)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6 附件 16:投标供应商(制造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需要) 制造商投标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如果投标单位是中型、小型、微型生产企业须提供。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7 附件 17: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如需要) 投标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投标供应商企业 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如果投标单位是中型、小型、微型供应商企业须提供。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8 附件 18:政策性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59 财 政 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 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0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 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 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 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 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 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 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 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 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1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 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 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 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 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 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年 1月 1日起施行。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2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4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印发《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01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 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5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6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 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 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7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 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 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8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 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 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 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 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 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 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 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月 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2021 年度罪犯食堂肉类供应项目 招标文件 6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参照《财政部 民 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020-10-26T02:58:17+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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