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中医医院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26 16:56
项目概况 四川省绵阳市中医医院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1、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2、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转812、813、81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7012020001210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中医医院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1300000.00 |
最高限价 | 1300000.00元/年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三年,一年一签,经考核上年服务质量合格后续签,禁止转包和分包。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到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1、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2、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转812、813、816。 |
方式: | 1、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2、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转812、813、816。 |
售价: | 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0年12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开标地点: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 70 号华润中央公园 4 期 13 栋 3 楼 2 号)。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中医医院 |
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蒋薛;联系电话:0816-224390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绵阳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层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秋婷;联系电话:0816--26071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郭秋婷 |
电话: | 0816--2607188 |
|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编号:四川领丰政采招(2020)028 号
项目: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
中国·四川(绵阳)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绵阳市中医医院
共同编制
2020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第五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55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6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65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81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
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
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
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
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
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登陆页
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
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
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
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 号文件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
阅)。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绵阳市中医医院(采购人)
委托,拟对“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
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四川领丰政采招(2020)028 号
二、招标项目: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
三、资金来源:年初部门预算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进行采购,有关
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
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
本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
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
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
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11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
时间);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 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
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免费下载招标
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2、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
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 70 号
华润中央公园 4 期 13 栋 3 楼 2 号)。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 14 号
联 系 人:蒋薛
联系电话:0816-224390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秋婷
联系电话:0816-2607188
地 址: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 7
0 号华润中央公园 4期 13 栋 3 楼 2 号)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300,000.00元/年(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每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300,000.00元/年(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每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
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主营业务成
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管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
说明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
应商比较情况 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
逾期提供、拒绝或者变 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
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
同 小微企业)、残疾人
福 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和失信 企业扣分(实
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10%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原 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对“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或者
提供的工程、服务项目)的 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 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
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
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
阳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8 现场演示 无
9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0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2 投标保证金缴纳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
标保证金。
14 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履约验收
表》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
履约保证金。
15 合同分包 不允许。
16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招标文
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
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
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解释。
17 供应商询问、质疑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
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的对象 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
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出。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18
供应商询问、质疑联系
方式
采 购 人:绵阳市中医医院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 14 号
联 系 人:蒋薛
联系电话:0816-224390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创区
玉泉北街 70 号华润中央公园 4期 13 栋 3 楼 2 号)
联系人: 郭秋婷
联系电话: 0816-2607188
1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之日起两个工作
日内请中标供应商凭加盖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
复印件到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 系 人:郭秋婷
联系电话:0816-2607188
地 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 70 号华润中央公园 4
期 13 栋 3 楼 2 号。
20 供应商投诉
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市财政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 35 号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22023
21 政采贷融资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
金 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将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
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3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或金额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 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15200
元/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绵阳市中医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在“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报名
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通过合法途径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
(6)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7)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参加采购
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
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
履 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投标费用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
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
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15200 元/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
一次性付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
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
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
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
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
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格式;
(5)中小企业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6)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
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不足 15 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市政府采购上发布更正公
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招标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8.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
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如涉及,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
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
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
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
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
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
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14.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
明细表”及“投标报价承诺”。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
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
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
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3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技术应答,主要
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
务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见投标文件格式“服务部分”要求。
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具体
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要求)。
如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
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
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
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4.5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具体格式详见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部分。
14.6 其他部分。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
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
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
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 XXX.BBL 和 XXX.BJL)。
1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18.1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
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8.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投标人
机构数字证书。
18.4 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
n)将符合 18.1 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
18.5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18.6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
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原件扫描导入到《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
(实质性要求)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通过系
统在标书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最
终导出“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两个文件。“投标人资
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 XXX.BJL(文件后缀名为 BJL), “电子投标
文件”格式为 XXX.BBL(文件后缀名为 BBL)。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
cn)将符合 18.1 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
gov.cn)并在开标前预授权或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授权解密投标文件。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前,重新将其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
myzc.my.gov.cn)。
21.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
撤回投标。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2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未通过“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cz.my.gov.cn)”报名而获取了
招标文件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授权解密的;
(4)供应商投标代表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到开标现场签到的;
(4)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六、开标
23 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
件;投标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在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到场签到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3.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
督。
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
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
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
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2)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包括各项涉及报价的表格)与“开标
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经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但“投标函”中的报价
与“开标一览表”价格不一致的,将被视为多个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将作
无效投标处理。
(3)如遇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
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
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4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4.1 开标会开始。开标会主持人宣布采购人、会议记录人、现场监督等人
员,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并负责唱标;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
及“参加开标供应商登记表”宣布参加投标及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24.2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进行解密,同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
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
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
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投
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
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4.4 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投标人可以离场但须保持手机畅
通。
25 开评标过程记录及存档
开标过程由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记录,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代表和
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存档。
七、中标
26 中标结果公告
26.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
购网公告中标结果。
26.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
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
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6.3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7中标通知书
27.1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
建设项 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收取,本项目
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 15200 元/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
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7.3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和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未
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
huan.gov.cn)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合同编号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采购合同编号为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
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
知》(川财采〔2015〕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
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9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3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招标人同意后,可
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
31.3 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
购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
次充好现象的;
(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
善处理的。
32 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33 验收
33.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
目进行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
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
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33.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3.2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
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验收。
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九、支付货款
34 申请支付
34.1 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
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
府采购项目资金。
34.2 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目,
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购资
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垂管部门按照预算批复
单位要求办理。
十、投标纪律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5.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传;
35.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
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
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
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5.3 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6 投标人失信行为及处理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
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相
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
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
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该供应
商报价评审扣 3分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
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
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中标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中标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
依法予以处理。
37 投标人违法行为及处理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
规定》等规定办理。
38 供应商询问、质疑
38.1 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
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
人提出;
(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
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8.2 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
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
书格式及内容)。
38.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
对象的质疑。
38.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
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8.6 未按规定和要求递交质疑的,经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限期告知
后再 次递交仍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再受
理!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
被质疑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质疑书正本 1份,副本 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
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对采购
文件提出质疑,须提供报名及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
(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
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
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
供
应
商
资格要
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
①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
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
件扫描件);②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
件);③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提供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投标人是否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2018年或2019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若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的公司,或非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可提供内部的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由
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具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人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
回单(票据原件扫描件);提供困难的,投标人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原件扫描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的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负责人、
自然人本人)在
前 3 年内不得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
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投标人单位及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函(原件扫描件)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
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
开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授权代
表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附件 1:
商业信誉承诺书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
附件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承诺书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
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做出承诺。
附件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
记录的承诺书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方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方应作出此承诺。
附件 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
为)。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 号)的规定,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违法
行为处以 1000 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 20000 元以上罚款”)。
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
附件 5: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无行
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
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函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遵守招标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
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保证提
供的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第( )包总投标价为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________元/年。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
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履约,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
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
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
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投标
文件。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产品资格
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
满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应提供的
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无
资质性要求 无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第三部分——报价部分
(一)投标报价承诺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郑重承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且与本次投
标前一年内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对同一服务报价的最低报价相比,比例不
高于 15%。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名称(如涉及) 报价 单位 备注
1 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
元/
年
服务报价
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________元/年
大写:食堂劳务外包及托管服务________元/年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3、若本项目涉及有单价报价,在分项报价表中体现单价报价内容。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培训费、
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一切费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单位:万/年
序
号
服务内容/产品(如涉
及)名称
服务标准/产品(如涉
及)技术指标
单项价格
节能、环保
(如涉及)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
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否则作无效投标
处理。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2、产品(如涉及)在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注明,
如为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注明“节能产品”或“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如为环保清单内产品,须注明“环保产品”。
3、“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
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服务部分
(一)服务、技术要求响应表(第 包)
序号
服务/产品名
称(如涉及)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服务和产品(如涉
及)工作环境条件
相应证明
材料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的全部服务、技术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
项对照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服务要求,逐项、详细、真
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
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
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经营方案
(供应商自行编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
日期: 年 月 日
(三)服务实施方案
(供应商自行编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营业期限: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职务:系 (竞磋人) 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磋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自然人不提供。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竞磋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
项目有关竞磋、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
特此声明。
竞磋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附加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日 期: 。
(附加盖鲜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响应文件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响应文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
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
授权。必须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诚信行为声明函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郑重声明: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
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
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应答表(第 包)
序号 内容 招标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服务期限
2 履约、验收要求
3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4 后续服务要求
5 其他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
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
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售后服务
(投标人自行编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实施时间
合同
金额
完成
项目
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扫
描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后续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是在 .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 国 名 )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 , 其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现
在 。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或代理的 品牌 产品
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
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
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
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注:1、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
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
授权销售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
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扫描件。
2、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不需要
提供。
(九)综合评分所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请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提供打分所需的资料(在投标
文件已描述或提供了的,不必重复),不齐将扣相应分,不提供将不得相应分。
1、
2、
3、
....
第五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联合投标
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9〕141 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
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 10%、3%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
政策。
1、 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
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节能环保(如涉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04)185 号】《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006)90 号】《关
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
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财
库(2006)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以及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
告,结合工作实际,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
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
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说明:监狱企业不提供声明函,只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8
合
同
包
品
目
号
小型和微型企
业服务/产品
(如涉及)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全称
投标报价
(元)
价格评标
扣除金额
(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 8=栏目 7×10%(小、微企业);栏目 8=栏目 7×3%(联合体)。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如项目为单纯服务不涉及产品,则“品牌型号规格”栏不填。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10%的扣除;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联合投标的,如联合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如涉及)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合
同
包
品
目
号
产品名称 节能产品 环保产品
投标报价
(元)
价格评标
扣除金额
(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 7=栏目 6×3%,既是节能又是环保产品不重复计算优惠。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4. 产品名称应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应。
5. 产品在国家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在“节能产品”栏注明“节能产品”、“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在“环保产品”栏注明“环保产品”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论证;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
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
新版本。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绵阳市中医医院(甲方)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现有在岗职工 1163
名,开放床位 1078 张。医院食堂位于怀恩楼 19 楼,场地面积 1544.7m2,实际使
用面积为 1066m2。相应餐饮设施设备齐全,平均每日供应院内职工及病员就餐人
数约 1200 人。
二、劳务服务范围及人员配置要求
1、食堂经营采取“劳务外包+托管”模式:
甲方医院向乙方餐饮公司提供双方约定的劳务费(包括员工工资和保险费用、
托管管理费、税费以及其他一些双方约定的费用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餐饮产
品的就餐标准和相关的管理标准(包括能耗比、物耗比、入口率等)。餐饮公司
依据上述具体约定,负责配置相关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按照国家关于餐饮行
业和食品卫生、生产生活消防安全及相关管理和操作流程规范,提供专业的食
堂劳务制作和销售服务;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完成甲方要求达到
的管理目标;保证食堂安全管理等。
2、原材料采购:
食品原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
件,每批次所购买食品原材料应具有检验合格证、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
格证等检验报告,以保证食材质量;食品原材料价格由餐饮公司在市场广泛询价
基础上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原则上应低于或持平于市场批发价,同时餐饮公司向
甲方医院进行动态报价,在每月第二周周一上午报本月 16 日—月底各种类(粮
油干杂类、蔬菜类、肉类、蛋类等)食品原材料价格,在每月第四周周一上午报
次月 1-15 日各种类(粮油干杂类、蔬菜类、肉类、蛋类等)食品原材料价格,
经由甲方医院询价小组(纪检监察科、资产管理科、营养膳食科)进行询价比对
审核后方可执行。同时营养膳食科设专人进行每日食品原材料抽查验收,监督食
材质量及价格。
大宗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价格应在食堂设公示栏进行日常公开公示。
3、人员配置:
不少于 23 人,需配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配餐员、面点师、服务员、后
勤工等岗位,中标后按照实际报的岗位人数考勤,保证足员并押证到岗。其中
项目经理须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
4、菜品配置:
就餐对象主要为住院病人、职工等人员提供膳食服务,餐饮保障单位需按医
院作息时间为病人、职工供应早、中、晚及工作餐、点餐服务,并可根据职工和
患者及家属需要兼营小炒等业务,需下病区为住院病人进行订餐和集体送餐服务;
需配合医院开展营养治疗工作。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饭菜价格合理。
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保证按需供应,做到安全卫生,新鲜可口,品
种多样,早餐品种不少于 10 样,中餐、晚餐品种不少于 12 样。
5、劳务费:
(1)劳务费最高限价:总限价不超过年 130 万元/年(食堂加工制作成品销
售月营业额 30 万元以内,含工资、保险、税费、托管管理费等所有费用,根据
实际核定人数支付劳务费用。月超过 30 万元营业额,双方根据情况议定岗位增
设。)
(2)报价要求:岗位设置,人员经费(含工资及保险等)、托管管理费,
税费,需列出每个岗位价格。
(3)乙方聘用到甲方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聘用合同及相关资质证件
需事先交甲方备案;更换项目经理、厨师长、大堂经理等主要人员要事先报医院
管理科室同意。
三、设施及服务内容
1、医院提供场地和设施设备,监督乙方日常采购及制作质量;负责食堂
收支管理,按月支付承包公司劳务费用,同时将劳务费与满意度和管理指标挂
钩。
2、考核要求:根据满意度和管理指标进行每月考核。
2.1 医院每月按期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达到>90%,且各项管理指标符合要求,按月奖励劳务费的 5%;
满意度达到 85-90%,且各项管理指标符合要求,按月奖励劳务费的 2%;
满意度 75-85%为基本要求;
满意度为 70-75%,按月扣除劳务费的 2%(从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满意度<70%,按月扣除劳务费的 5%,连续 2 个月或累计 3 个月出现,
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奖励事项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即出现安全事故,当月奖励取消,另
外按规定追究相关处罚责任
2.2 设置管理指标:收支结余率>2%;水电气能耗<5%;低值易耗品物耗
<2%;入口率不低于 65%(实际操作中不能确保数值完全精确,允许在 63-67%
之间浮动)
计算收支结余方法:
收入包括:月度食堂加工制作成品销售营业额(含划卡、现金和接待收入);
支出包括:食品原材料、日常耗材(2000 元以下的设施设备)、水电气、
劳务费等所有支出。
管理指标在乙方进行劳务承揽的前两个月为适应期,从第三个月开始进行
严格考核,如有任意一项没有达到标准,即视为不合格,扣款 1000 元。
3、日常主要考核要点和奖惩条例:按照食堂管理相应制度执行(奖惩管理
办法(1、服务态度:有效投诉服务态度问题一次扣 50 元;2、服务质量:有效
投诉服务质量问题一次扣 100 元;3、清洁卫生:检查清洁不合格一次扣 50.00
元,同时承担上级和医院检查的扣款和相应责任;4、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
一次扣 50 元;5、安全责任:违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每项每次罚款 500 元,同
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6、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每天每人次一次扣 50
元。7、迎检责任:迎接上级各项检查发现问题,加倍处罚,同时由承包责任方
承担上级处罚责任。8、采购价格:发现同种类同规格食材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
一次罚款 1000 元。)
4、合同签订期限:三年,一年一签,经考核上年服务质量合格后续签,禁
止转包和分包。
5、合同终止条件:(1)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或不当操作引发食品卫生安全
事故;(2)因不具备或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而
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的;(3)因管理不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经相关部门
鉴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4)饭菜质量差,服务不到位,职工和病人不能接
受,满意度连续三个月低于 70%的。(5)违规转包和分包;(6)其他不可抗力情
形
出现以上情况任何情况之一,无条件终止合同,且由承包方承担相关的经济
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 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
食堂专职负责人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营和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所有员工均
持有效的健康证明。
2、 投标人需对团队人员购买基本的社会保险;服务团队人员生病住院、
伤亡等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3、 投标人需提供行政总厨、厨师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服务团队所有人
员的健康证明,中标后押证上岗服务。
4、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将聘用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健康检查证明、卫生
知识培训合格证和社保缴费证明交绵阳市中医医院存档。
五、商务条件
1、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入场并开展工作,逾期产生的
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
件进行履约验收。
3、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在次月 25 日内,采购人根据上月考核情况与投标人进行结算金额确定后,
投标人向采购人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发票,医院财务部门复核确认后通过银行
转账支付。
4、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4.1 中标人在采购、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
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原材料存在腐烂、变质,将及时
通知中标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中标人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数量的原材料。
4.2 采购人与投标人共同参与验收。食堂原材料库房由中标人派专人进行管
理,每天入、出库的原材料由中标人、采购人共同对质量、数量、价格进行验收
确认,每月末共同盘点库房实物。双方都必须对食堂原材料进、销、存采用专门
的软件进行管理,投标人承诺按照院方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
管理部门的工作。
4.3 每月按期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要求达到 75%及以上。
5、其他
5.1 投标人如发现遗忘拿走的饭卡或其它钱物,应当立即交给医院监管部门
有关负责人,严禁套支或藏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未约定的其他内容,将在合同中进行补充约定。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
评标办法。
2、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
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
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
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
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
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3、 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4、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8、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资格审查。
9、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
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
标资格。
10、 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
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
11、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四、评标程序
12、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13、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除本条规定和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
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且无法及时补足的情
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15、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投标文件编制设备相关识别码及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设备的 IP 地址。
16、符合性检查。
1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16.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3)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16.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服务)的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招标文
件第四章商务部分“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中投标产品(服务)资格资质性条件的;
(2)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
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利害
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如投标文件中如附外文资料,没有对
应翻译成中文或故意错误翻译的)、签署、盖章的(有招标文件评标程序中所列
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下列情形的除外);
(6)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7)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投标函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8)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指出现负偏离)招标文件第六章
的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产品(如涉及)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
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10)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采购、
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11)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
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12)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13)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
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
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
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 74 条规定情形;⑦根据计算机自动清标结果,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
情形。
(14)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1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弄虚作假投标情形;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7.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17.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17.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
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或修正后的价格超过采购预算或者项目
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18、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8.1 实物样品/现场演示(如有)
18.1.1 实物样品(如有)。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
品进行评定。
18.1.2 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演示应
对照采购要求进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现场演示进行评定。
样品评定或现场演示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特点确定。
19、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
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
复核。
2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
2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20.2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
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
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1、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
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22、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
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23、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24、 低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25、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2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267 综合评分明细表
27.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7.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3 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 分,直至扣完为止。
27.3 综合评分明细表(为便于评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制“综合评分所需资料
索引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评分因素类
别
1 报价 15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
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
准价/报价)*15 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财[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视、残疾人企业为小微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共同评分因
素
2 经营方案 10
投标人提供两个星期以上周
期的职工餐、加班餐、病人
餐、特殊治疗膳食菜单及设
计方案的(包括:菜品品种
及数量;菜单设计思路和荤
素搭配;餐饮菜单、规格等),
完全符合项目特点且满足项
目需求的得 10 分,每有一处
不足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
2.5 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
因素
3
员工配置及日常
管理、考核
4
日常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办
法:有详细的岗位人员配置,
设置合理,有详细的招聘培
训计划;管理考核有效可行
的得 4 分,设置较合理,基
本可行的得 2.5 分;设置一
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
完全不合理、不具有可行性
的不得分;未提供措施不得
分。
技术类评分
因素
4 服务实施方案 16
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
方案:有详细的食品安全监
管制度、考核管理体系制度,
制度合理,考核体系有效可
行的得 4 分,制度较合理,
考核体系基本可行的得 2.5
分;制度一般,考核体系一
般的得 1 分;完全不合理、
不具有可行性的不得分;未
提供措施不得分。
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有详细的食堂环境卫生及垃
圾处理管控措施,措施合理,
有效可行的得 4 分,措施较
合理,基本可行的得 2.5分;
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完全不合理、不具有
可行性的不得分;未提供措
施不得分。
③原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方
案:包括对原材料供应商的
资质、供货能力、供货渠道
的要求,菜品品质保障措施,
方案、措施合理,有效可行
的得 4 分,方案、措施较合
理,基本可行的得 2.5 分;
方案、措施一般,可行性一
般的得 1 分;方案、措施完
全不合理、不具有可行性的
不得分;未提供措施不得分。
④应急预案至少包含食品安
全、地震、火灾、停水、停
气、断电、突发性公共事件
(疫情、流感等)、食品卫生
事件等内容,应急预案内容
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4
分;预案较合理,具有基本
的操作性得 2.5 分;预案一
般,操作性一般的得 1 分;
预案完全不合理、不具有操
作性的不得分;未提供措施
不得分。
提供相关制度措施资
料
技术类评分
因素
5 设施设备 8
1、拟投入本项的食品安全监
测设施设备 1 个得 1 分,最
高得 4 分;(要求提供截止招
标文件发布前税务局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为准,提供发
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点餐系统
及订餐方案得 4分;(以提供
点餐系统及订餐流程详细资
料介绍及案例为准,否则不
得分)
共同评分因
素
6 人员配备 12
①项目经理:具有餐饮职业
经理人证书,得 2 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②食品安全管理师:提供具
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职
称,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
分。
③营养配餐师:提供持有国
家认证机构颁发的营养配餐
师资格证书,得 2 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④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
格一级高级技师厨师证书的
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⑤小炒厨师:具有国家职业
资格二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证
得 1 分,每提供 1 人得 1 分,
最多得 2 分,未提供的不得
分。
⑥大灶厨师:具有国家职业
资格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
师证得 1 分,每提供 1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未提供
的不得分。
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
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
件及该员工在投标单
位近一年的参保记录
共同评分因
素
7 综合实力 28
1、投标人近 3年经营项目,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
得 11 分。(以上同业绩不累
计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 3年来服务过的
单位出具的对其服务满意的
反馈材料,有 1 家得 1 分,
最多得 5 分。(提供合同及服
务满意度的反馈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提供正在经营
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
食品卫生等级 A 级单位得 3
分,食品卫生等级 B 级单位
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提供
该单位的食品卫生登记证明
扫描件)
4、获得省、市及以上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荣誉得
1分,最高得 3 分。(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5、提供企业获得 ISO9001 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获得
ISO/ IEC20000-1 的服务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获
得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获得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获
得 GB/T 27341-2009 和 GB
14881-2013HACCP 体系认证
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共同评分因
素
8 安全责任险 6
1、投标人已购买《公众责任
险》且年度累计保险赔付金
额在 5000 万元(含)以上
的,得 3 分;
2、投标人已购买《雇主责任
险》且年度累计保险赔付金
额在 80 万元(含)以上的,
得 3 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共同评分因
素
9
扶持不发达地区
和少数名族地区
0.5
投标人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
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0.5
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共同评分因
素
10
响应文件的规范
性
0.5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
微偏差情形的得 0.5 分;有
一项细微偏差扣 0.1 分,直
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
素
六、终止招标活动
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
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七、定标
29、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0、 定标程序
30.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
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指标得分顺序排列。
30.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采购
人。
30.3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应当将不
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
采购网公告。
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中标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中标候选
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
30.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若发现拟中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和报价不真实,因评标遗
漏经核实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条件不齐备的,出现违反投标人须知中“投
标纪律要求”相关规定行为的,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评审活动结束后发现评审过程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报告
财政部门处理。
30.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
料。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31、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
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
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
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
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
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 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九、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32、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
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
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
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
正进行的关系。
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
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3)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4)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5)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
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
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分因素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7)评审现场服从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8)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执行机构的请托。
(9)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
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
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10)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评委若违反纪律,将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
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情形
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
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
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二)项目验收办法
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
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
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
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
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注:本合同非格式合同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温馨提示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如涉及,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 投标文件格式
16 投标保证金
16.1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2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开标
23 开标
24开标程序
25 开评标过程记录及存档
七、中标
26中标结果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3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31 履约保证金
32 履行合同
33 验收
九、支付货款
34 申请支付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
36 投标人失信行为及处理
37 投标人违法行为及处理
38 供应商询问、质疑
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函
第一部分 投标产品资格
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报价部分
(一)投标报价承诺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二部分——服务部分
(一)服务、技术要求响应表(第 包)
(二)经营方案
(供应商自行编写)
(三)服务实施方案
(供应商自行编写)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营业期限: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系 (竞磋人) 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磋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竞磋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
特此声明。
竞磋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附加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日 期: 。
(附加盖鲜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响应文件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响应文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诚信行为声明函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二)商务应答表(第 包)
(三)售后服务
(投标人自行编写)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七)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八)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九)综合评分所需提供的资料
第五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
一、中小企业优惠
二、节能环保(如涉及)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如涉及)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二、劳务服务范围及人员配置要求
三、设施及服务内容
四、其他要求
五、商务条件
1、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2、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3、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4、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5、其他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二、评标方法
三、资格审查。
四、评标程序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七、定标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九、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