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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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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队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五大队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0-11-26 17:11
五大队食堂食材采购货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P[2020]-1108号

二、项目名称:五大队食堂食材采购货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操作 +
清流县佳嘉惠超市 三明市清流县朝阳路与龙城街交叉路口南侧(清流县中医院东侧约150米) 1282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A150199 - 其他农副食品 其他农副食品 / / 1 128250 1282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廖雄水

专家:荚永君、夏永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如中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0幢

联系方式:廖先生 15159000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联系方式:小叶15280592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

电 话:1528059259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发布时间:2020-11-26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