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审判办案后勤保障项目采购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000000 | |||||||||||||||||||||||||||||||||||||||||||||||||||||||||||||||||||||||||||||||||||||||||||||||||||||||||||||||||||||
项目背景 | 为保证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我单位职工就餐问题,同时保障食堂物资采购公开、透明。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公司承担我院食堂原材料配送及相关服务。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不存在“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核实为准);若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则对此项资格不做要求。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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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项目服务要求 (一)产品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配送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标准,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2、蔬菜、水果类:必须保证形体饱满、色泽鲜嫩、无腐烂、无变质、无泥水、无农药超标等情况; 3、鲜肉类:来源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肉联厂,保证新鲜,无异味、无私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现象,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附有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标志; 4、冻品、干货类:原料新鲜、品质良好、冰衣未融化、外观完整、色泽新鲜,无异味; 5、面点:色泽均匀,无杂质,无酸味、美味、其它异味,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 6、调料:外包装上注有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重量等标识; 7、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 8、海鲜、河鲜产品是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 9、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10、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11、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若采用定型包装,标识要求应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 (二)送货及人员要求 1、供应商送货时必须佩带采购人配发的出入证件及专用供应商送货制服。不得雇用无健康合格证和有精神病史的人员从事送货工作。按采购人要求,用统一配送器具进行送货; 2、运输工具:具备专用冷藏车、运输车辆进行配送,运输车辆及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虫害、有害物质等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有腐蚀性物质,不得与气味浓郁的物品混运; 3、服务标准:按时送货,按标准送货,按合同执行; 4、数量保证: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验货数量为准; 5、送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要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按时前把所配送的食品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由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入库; 6、人员要求: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业务,按食堂每天制订的采购单进行配送。跟单员工应相对固定,如更换,需事先通知采购人并获得认可。 (三)其他要求 1、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2、供货方若因采购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采购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采购方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商方当天总货款的5%;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直接解除服务合同。 3、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 (四)责任要求 1、投标单位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投标单位所供货的食品造成采购单位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投标单位责任,投标单位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采购方可解除其供货合同。 2、要求在卫生局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验收要求 1、按采购人定版的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经采购人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供应商送货时需向采购人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 2、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料。 3、中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格来源的食品。 4、中标人不得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5.中标人不得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物质的动植物。 6.中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产品以及无生产名称、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7.中标人不得提供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 | |||||||||||||||||||||||||||||||||||||||||||||||||||||||||||||||||||||||||||||||||||||||||||||||||||||||||||||||||||||
商务需求 |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只需在投标一览表 投标总价 一栏里报填报唯一的 折扣率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 折扣率 ,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 2、 折扣率 填写要求 (1)填写要求: 0<折扣率 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废标处理。 (2)填写的 折扣率 应为小数,如0.95、0.80、0.78; (3)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 折扣率 ,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 折扣率 ;填报了2个或以上 折扣率 的,其投标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4) 折扣率 缺填、漏填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以上月中农网5日、15日、25日对应食堂物资价格的平均值作为食堂物资参考价,食堂物资参考价每月更新一次。 4、折扣率=食堂物资结算价/食堂物资参考价。食堂物资结算价根据实际物资供应数量及对应物资的食堂物资参考价*供应商所报折扣率确定。 5、投标总价(折扣率)为全包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 6、配送供应商的物资商品销售价格需经过双方每月确认一次。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向采购方提供每月价格表,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执行。确认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双方有异议,需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如遇台风、暴雨、供货紧张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10%)持续超过7天,需临时调整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作为结算依据。 7、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格式自定),证明低价不会影响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或者导致不能诚信履约,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总价(折扣率)低于80%,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②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委会判定,如评委会认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③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8、本项目支付上限为100万元,本项目合同期限内超出此支付上限,将不予支付。 (二)付款方式 1.根据每月实际配送货物所需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上月结算价款-相关扣除费用。供应商提供的货款发票,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采购方确认后予以支付。若提供假发票,除补开真发票外,采购方可解除合同,且采购人保留向税务及公安机关举报的权力。 2.具体付款方式按根据市财政局规定执行。因中标人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应当继续履行完成任务。 (三)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招标结果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二个月,采购方将对中标方总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最多可以续签合同2次,每次1年。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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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
附件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审判办案后勤保障项目采购(定稿).docx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审判办案后勤保障
项目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整体情况
为保证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我单位职工就餐问题,同时保障食堂物资采购公开、透明。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公司承担我院食堂原材料配送及相关服务。
(二)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以上规范或者标准、要求有更新的,以更新后的标准执行;内容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较高的要求和标准执行;与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执行。
(三)项目采购范围
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蛋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调料及其制品等,具体货物清单以实际需求为准。
(四)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招标结果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二个月,采购方将对中标方总体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最多可以续签合同2次,每次1年。
%1、 项目服务要求
(一)产品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配送产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标准,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2、蔬菜、水果类:必须保证形体饱满、色泽鲜嫩、无腐烂、无变质、无泥水、无农药超标等情况;
3、鲜肉类:来源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肉联厂,保证新鲜,无异味、无私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现象,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附有检疫合格证明、检疫合格标志;
4、冻品、干货类:原料新鲜、品质良好、冰衣未融化、外观完整、色泽新鲜,无异味;
5、面点:色泽均匀,无杂质,无酸味、美味、其它异味,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
6、调料:外包装上注有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重量等标识;
7、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
8、海鲜、河鲜产品是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
9、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10、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11、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若采用定型包装,标识要求应符合GB7718-2011的规定。
(二)送货及人员要求
1、供应商送货时必须佩带采购人配发的出入证件及专用供应商送货制服。不得雇用无健康合格证和有精神病史的人员从事送货工作。按采购人要求,用统一配送器具进行送货;
2、运输工具:具备专用冷藏车、运输车辆进行配送,运输车辆及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中防虫害、有害物质等的污染,不得靠近或接触有腐蚀性物质,不得与气味浓郁的物品混运;
3、服务标准:按时送货,按标准送货,按合同执行;
4、数量保证: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验货数量为准;
5、送货时间: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要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按时前把所配送的食品按质按量送达指定地点,由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入库;
6、人员要求:专门派一名员工跟单办理业务,按食堂每天制订的采购单进行配送。跟单员工应相对固定,如更换,需事先通知采购人并获得认可。
(三)其他要求
1、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2、供货方若因采购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采购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供货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采购方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商方当天总货款的5%;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直接解除服务合同。
3、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
(四)责任要求
1、投标单位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投标单位所供货的食品造成采购单位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投标单位责任,投标单位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采购方可解除其供货合同。
2、要求在卫生局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三、验收要求
1、按采购人定版的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经采购人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供应商送货时需向采购人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
2、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料。
3、中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格来源的食品。
4、中标人不得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5.中标人不得提供腐烂、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食品及其原料以及含有毒物质的动植物。
6.中标人不得提供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产品以及无生产名称、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7.中标人不得提供未取得法定资质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
四、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只需在投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栏里报填报唯一的“折扣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
2、“折扣率”填写要求
(1)填写要求: 0<折扣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废标处理。
(2)填写的“折扣率”应为小数,如0.95、0.80、0.78;
(3)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一个“折扣率”,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折扣率”;填报了2个或以上“折扣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4)“折扣率”缺填、漏填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3、以上月中农网5日、15日、25日对应食堂物资价格的平均值作为食堂物资参考价,食堂物资参考价每月更新一次。
4、折扣率=食堂物资结算价/食堂物资参考价。食堂物资结算价根据实际物资供应数量及对应物资的食堂物资参考价*供应商所报折扣率确定。
5、投标总价(折扣率)为全包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发生的费用。
6、配送供应商的物资商品销售价格需经过双方每月确认一次。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向采购方提供每月价格表,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执行。确认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双方有异议,需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如遇台风、暴雨、供货紧张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10%)持续超过7天,需临时调整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作为结算依据。
7、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格式自定),证明低价不会影响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或者导致不能诚信履约,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①投标总价(折扣率)低于80%,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
②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委会判定,如评委会认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③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1、 本项目支付上限为100万元,本项目合同期限内超出此支付上限,将不予支付。
(二)付款方式
1.根据每月实际配送货物所需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上月结算价款-相关扣除费用。供应商提供的货款发票,发票公章必须与公司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采购方确认后予以支付。若提供假发票,除补开真发票外,采购方可解除合同,且采购人保留向税务及公安机关举报的权力。
2.具体付款方式按根据市财政局规定执行。因中标人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应当继续履行完成任务。
五、监督管理
为加强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中标供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对中标供应商的价格水平、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管理。
1、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中标供应商资格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3)恶意质疑投诉的;
(4)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中标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
(5)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6)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
2、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供货服务合同:
(1)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2)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3)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
(4)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一次的;
(5)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三次的;
(6)不按要求提供报价三次的;
(7)虚高报价三次的;
(8)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9) 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
(10)经2次以上(含2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
(11)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
(12)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六、履约考核
1.采购人有权每一个月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服务质量、服务响应及时性、服务人员到位情况等进行一次履约评价,对供应商的服务问题情况进行考核扣款,并从应当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进度款中进行扣除后支付,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和修正;
2.当中标供应商履约评价在60分以下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此时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七、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评分细则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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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部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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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
评分方式 按公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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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部分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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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配送服务方案 |
6 |
1. 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专家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进行评分。 2.评分标准: (1)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具体; (2)配送服务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3)配送服务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4)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得100%,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70%,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40%,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10%,其它情况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质量保证方案 |
6 |
1.评分内容: 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专家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进行评分。 2.评分标准: (1)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全面具体; (2)质量保证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3)质量保证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4)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得100%,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70%,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40%,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10%,其它情况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3 |
公司对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 |
6 |
1. 评分内容: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物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评分标准: (1)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全面; (2)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具体; (3)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科学合理; (4)项目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得100%,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得70%,满足以上两项要求得40%,满足以上一项要求得10%,其它情况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三、商务部分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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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专业检测能力 |
5 |
1. 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拥有的检测设备情况(自有或租赁): 1、自有检测仪器20台或以上,得100%; 2、自有检测仪器15-19台,得60%; 3、自有检测仪器10-14台,得20%; 4、自有检测仪器10台以下不得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检测仪器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对应的检测仪仪器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检测人员配备情况 |
5 |
1.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的检测人员配备情况: (1)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6名(含)以上的,得100%;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3-5名的,得60%;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1-2名的,得20%。 2. 证明文件: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和相关人员劳动合同。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3 |
蔬菜、禽类、肉类、水产、蛋类、干货类等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
7 |
1.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具有CMA和CNAS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蔬菜、肉类、水产、禽类、银耳、河粉、腐竹、干香菇、白莲子、花生米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各一份),缺一份不得分。 2. 证明文件: 提供与具有CNAS和CMA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和上述产品检测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4 |
蔬菜种植基地情况 |
5 |
1.评分内容: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蔬菜基地: 考察投标人拥有自有(或租赁)蔬菜种植基地面积情况:面积≥1500亩的,得40%;500亩≤面积<1500亩的,得20%;面积<500亩的,得10%;本小项最高得40%; (2)基地环保情况: ①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蔬菜种植基地周边无污染的空气或废气排放的检测报告,得20%; ②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蔬菜种植基地土壤检测报告得20%; ③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蔬菜种植基地灌溉水源检测报告得20%。 以上累计最高得分100%。 2.证明文件: (1)投标人按上述评审要求提供有效的蔬菜种植基地的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证明文件; (2)投标人按上述评审要求提供蔬菜种植基地的周边无污染的空气或废气排放的检测报告、蔬菜种植基地土壤检测报告、蔬菜种植基地灌溉水源检测报告; (3)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5 |
信息化管理 |
4 |
1.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行开发或购买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须具备食材溯源、订单处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产品管理功能,全部具备得100%,其余情况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提供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明复印件或购买软件的发票复印件,及系统功能截图。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6 |
配送保障能力 |
5 |
1.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或租赁的粤B牌冷藏车辆数量:每提供一辆自有冷藏车的得10%;每提供一辆租赁冷藏车得5%;本项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1)自有车辆同时提供车辆照片、检验有效期内的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类型应为特殊结构车辆(含重型箱式货车、轻型厢式货车))和购买发票; (2)租赁车辆同时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照片、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类型应为特殊结构车辆(含重型箱式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租赁发票(发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2个月的); (3)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7 |
管理体系认证 |
3 |
1.评分内容: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 (4)具有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 (5)具有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0%。 本项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规定年审或未提供以及无法判断是否清晰有效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8 |
冷库和保鲜库情况 |
3 |
1.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配送点自有或租赁冷库和保鲜库情况: (1)容积≥300立方米,得100%; (2)200立方米≤容积<300立方米,得70%; (3)100立方米≤容积<200立方米,得40%; (4)容积<100立方米得10%; 2.证明文件: 自有冷库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冷库转让合同或冷库安装合同;租赁冷库提供租赁合同;2020年冷库库温的校准报告,如合同未体现冷库容积的,需提供由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容积测绘报告扫描件(测绘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且需体现冷库容积)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9 |
食品安全保险 |
3 |
1.评分内容: 投标人2019年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购买的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 (1)保险金额≥10000万元,得100%; (2)6000万元<保险金额≤10000万元,得70%; (3)2000万元<保险金额≤6000万元,得40%; (4)保险金额≤2000万元,得10%; 2.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合同(或保单)及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10 |
同类项目业绩及履约评价 |
6 |
1.评分内容: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食材配送项目,且经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0%,最高100%。 (同一采购单位连续续签的不重复计分) 2.证明文件: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等),以及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的相关证明文件(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须在项目合同服务结束时间之后,证明文件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不计分。) 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11 |
公司荣誉 |
6 |
1.评分内容: (1)投标人被评为质量服务诚信单位AAA的得20%; (2)获得中国冷链物流百强企业称号的得20%; (3)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得60%;获得省级或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得20%。 以上累计计分,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12 |
疫情防控 |
5 |
1.评分内容: (1)投标人为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得60%; (2)投标人承诺为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19年12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稳岗企业,得40%。 2.证明文件: 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证明材料:需提供名单查询网页链接或名单网页截图或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需提供稳岗企业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投标无效处理。 |
专家打分 |
13 |
诚信评价 |
5 |
1.评分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2.证明文件: 须提供《诚信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不提供不得分。如被认定提供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
专家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