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CZFZFCG2020D043Q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配送时间 | 预算价 |
1 | 食材类:含蔬菜类、干货类、禽类、蛋类、豆制品类、肉类、水产类和冷冻食品等 | 1年 | 150万元 |
1.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一)成品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蔬菜类、干货类、禽类、蛋类、豆制品类、冷冻食品类、肉类、水产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供货周期:1年。
3.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直接送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16:00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2.获取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九、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
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③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0—4576851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
2.采购代理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荣芳
联系电话:0570-4815600; 手机号码:13757005073。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姜涛涛
监督投诉电话:13757048415
传真:\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
附件信息: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招标文件11.27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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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CZFZFCG2020D043Q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委托单位: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代理机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夏荣芳 审核人:夏梅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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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招标公告
受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委托,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就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CZFZFCG2020D043Q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配送时间 |
预算价 |
1 |
食材类:含蔬菜类、干货类、禽类、蛋类、豆制品类、肉类、水产类和冷冻食品等 |
1年 |
150万元 |
1.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一)成品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蔬菜类、干货类、禽类、蛋类、豆制品类、冷冻食品类、肉类、水产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供货周期:1年。
3.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直接送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16:00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获取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九、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
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③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0—4576851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
2.采购代理名称: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荣芳
联系电话:0570-4815600; 手机号码:13757005073。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一楼(加油站隔壁)。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姜涛涛
监督投诉电话:13757048415
传真:\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
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2 |
项目名称 |
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3 |
采购预算 |
150万元 |
4 |
供货时间 |
1年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6 |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
资信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技术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商务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
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
8 |
开标地点 |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
9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
10 |
采购结果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11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天内签订合同 |
12 |
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
13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
14 |
项目代理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100万元以内部份按1.5%计算,100万元以上部份按1.1%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2.专家费由中标人承担(以实际发放数额为准)。 3.场地费由中标人支付,场地费由中标人在开标结束时到交易中心办公室交纳(费用按中心规定支付)。 |
二、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招标代理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招标人”或“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招标的委托单位:江山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服务”系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本项目食材配送、运输、贮存以及其他类似的所有服务。
2. “货物”系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一切货物。
2.“▲”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5.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8.特别说明: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8.▲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招标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8.▲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 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公告;
9.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9.3招标内容及要求;
9.4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9.5合同草案;
9.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招标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有变更在本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
11.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本。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均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2.1【资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2.1.1▲投标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1.4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参照后附表);(法人参加此项无需提供);
12.1.5▲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投标人证件);
12.1.6▲第三方出具的近期纳税证明(网上下载即可);
12.1.7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C级或C级以上纳税信用等级证明(网上下载即可);
12.1.8▲第三方出具的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12.1.9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出具报告);
12.1.10▲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2.1.11▲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12.2【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2.2.1根据第四章评分标准提供技术文件;
12.2.2涉及评分的其他材料及原件。
12.3【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一本)
12.3.1▲开标一览表。
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本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3.5投标人已明知招标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招标人可能影响招标项目实施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13.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8投标报价
13.8.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3.8.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投标人在报价单中提供的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中必须包含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雇员保险、合同期内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13.8.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受理。
13.9投标有效期
13.9.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信文件”、 “技术文件” “商务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16.▲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文件1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技术文件1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和商务文件1包(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三部分单独密封,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9.2每个密封袋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2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1.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21.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22.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22.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2.2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22.3投标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装订、密封,未有效授权的;
22.4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22.5资信或技术文件中包含商务报价的;
22.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2.7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2.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废标的情形
23.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3.1出现影响招标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3.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3.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九、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24.2招标人按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信文件,若资信不具备资格,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不予拆封。
25.评标委员会
2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从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4名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由采购单位推荐,并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5.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6.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开标时,(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评标
27.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27.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8.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9.保密
29.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9.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十、授予合同
30.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30.1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公告期间,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2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0.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并经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签证、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30.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报监管部门查处,在监督部门查处结论中确认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0.6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十一、法律责任
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招标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1.3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1.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1.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二、其他
3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章 详细内容及参数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配送时间 |
预算价 |
1 |
食材类:含蔬菜类、干货类、禽类、蛋类、豆制品类、肉类、水产类和冷冻食品等 |
1年 |
150万元 |
1.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一)成品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蔬菜类、干货类、禽类、蛋类、豆制品类、冷冻食品类、肉类、水产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供货周期:1年。
3.中标后必须由中标公司自行实施配送,不得由分包商、加盟商、分公司、子公司配送(中标后提供所有配送及操作员工社保及身份证核查),如发现中标后由分包商、加盟商、分公司、子公司配送,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若中标人的供货要求经多次整改仍无法达到采购单位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配送具体内容清单及质量要求
序号 |
品名 |
质量要求 |
1 |
肉类 |
1.热鲜牛肉:颜色呈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2.热鲜羊肉:颜色呈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羊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
2 |
禽类 |
鸡、鸭、鹅的翅膀紧抱贴体, 胸肌肉丰满,有弹性,脚、爪的鳞片有光泽,皮肤黄净有光泽。 |
3 |
蛋类 |
正常新鲜蛋,外壳完整、洁净无异味。蛋壳无斑点或污浊。 |
4 |
水产、鱼类 |
颜色正常、健康,体态匀称,体表光滑,眼睛清亮,体表完好,严禁带有其它气味,大小适合,规格以要求为标准。 |
5 |
冷冻食品类 |
表皮光滑,无淤血,肉质有弹性、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以要求为标准。 |
6 |
干货类 |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易存放、食用方便,在质保期内。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
7 |
豆制品类 |
豆腐干、油豆腐要干爽有弹性;豆腐要新鲜无异味。 |
8 |
蔬菜类 |
1.需随货提供此次供货批次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或快速检测证明(或一票通凭证);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 2.蔬菜色泽具有本蔬菜固有的颜色和光泽,具自有的清馨味,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不得提供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腐烂、形态异常等菜。 3.投标人必须保证蔬菜是24小时内采收; 需承诺所供蔬菜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定标准,若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
特别要求: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 2. 包装要求:容器(一般用框)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严禁带泡沫箱、冰块、矿泉水放入包装中。 3.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商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4.禽类、蛋类、蔬菜类、水产类必须保证新鲜、无泥污,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蔬菜类必须提供当次供货批次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或快速检测证明(或一票通凭证);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 5.肉类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成品包装的货物须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厂址、净重、生产许可证号、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及规格等,包装应完好、无损坏、无挤压,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规要求。 7.散装产品严禁冷热混存,以免发生产品变质;不能掺杂使假,应表里如一,符合散装产品的相关卫生及质量要求;规格符合甲方要求,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供给甲方。 |
||
三、配送要求
1.中标人将订单内所需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双方就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确认后填写交货清单,经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
2.所有品种按除盛装器具净重过磅,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3.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审查同意并提供健康体检证复印件备案。
4.中标人应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供给采购人所需的食材,采购人对送达的食材当场进行抽查、验收。
5.对于禽类、水产类等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宰杀、去毛、剖等粗加工服务。
6.对于部分蔬菜类配送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去皮、无污泥等净菜处理。
7.采购人提前1天将次日采购清单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收到订货通知后,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供货。
8.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中标人应在接到订单当日内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9.采购人临时急需中标人供货,中标人应按要求60分钟内作出响应并配送到位。
10.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60分钟内送达。
11.食材类送货车辆须使用专用封闭式保鲜(冷藏)车辆进行配送,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
12.中标人不得提供以下产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类、畜类、水产类等货物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质保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13.中标人所供食材不得缺斤短两,发现一次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超过3次,取消供货资格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14.中标人必须讲究诚信和职业道德,所供食材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参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供货资格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15.中标人不得超越范围以外供货,不得搞商品搭售;
16.中标人不得开具虚假税务发票;
17.中标人不得向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
18.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食堂食材类定点供应的采购、验收、退还等工作;
19.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20.食材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四、验收标准:
1.农产品送货时:对蔬菜水产类产品,应提供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禽类、肉类、畜肉产品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
2.预包装食品送货时,应当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3.进口食品送货时,应当提供进口报关单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文件,同时提供中文标签(查验是否完整、合法)。
五、安全责任
中标人对所提供的食材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六、结算方式
在中标人正常供货的情况下,在供货期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实际购买的食材数量计算货款,原则上按1个月结算一次(先供货后结算,节假日顺延)中标人与采购单位核对当月账务并将双方确认的销售发票递交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后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人。
▲七、供应物品的报价
1.投标报价(下浮率)的确定:
本项目所报投标下浮率不得超出报价下浮范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在服务期限内中标报价下浮率为固定不变,无论市场价格怎么变化,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进行变更。报价应包含中标人提供食材价款、人员的劳务(劳动、社保、医疗、安全)、仓储费、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价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2.定价原则:
1). 若基准价高于中标方配送的其他单位同样货物单价,中标方需承诺以其配送其他单位的同样货物的最低单价进行结算。
2).生鲜蔬菜类以衢州农贸信息网(www.qznmxx.com)--当日价格--衢州今日菜价的价格作为当日结算基准价;若衢州农贸信息网当日菜价中无采购人采购的货品,则以萝卜白菜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lbbcol.com)上的相关货品售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上述两网站均无采购人需采购的货品,则以江山市云滨菜市场任意2家摊位的货品零售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结算价=结算基准价×(1-中标人下浮率)。
(结算价采用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八、特殊要求
注:中标供应商后续配送食材必须是参加投标的原供应商,不得由分包商、加盟商、分公司、子公司配送,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供货资格。
第4章? 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从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4名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由采购单位推荐,并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询标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视同默认招标结果,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招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评标原则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得分由资信、技术分和商务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
资信、技术分与商务分合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时,价格低者优先。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三、商务标评分标准(30)
序号 |
类别 |
报价下浮范围(%) |
基准价下浮率% |
比重分 |
分值 |
1 |
热鲜肉类 |
3%-8% |
8 |
||
蔬菜类 |
10%-25% |
8 |
|||
禽类、蛋类 |
5%-10% |
3 |
|||
水产类 |
5%-10% |
3 |
|||
豆制品类 |
5%-10% |
3 |
|||
干货类 |
5%-10% |
3 |
|||
冻品及其它类 |
3%-8% |
2 |
|||
合计 |
四、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报价 |
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各分项的有效报价的最高下浮率,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各分项报价下浮率/各分项基准价下浮率)×各分项分值的总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下浮率超出报价下浮范围(%)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0-30分 |
2 |
企业荣誉 |
提供近2年内行政机关颁发的荣誉证书 1.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荣誉每个得2分;2.获得省级荣誉每个得1分;3.获得市级荣誉每个得0.5分。 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
0-6分 |
3 |
企业实力情况 |
1.农残检测设备: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有独立的农残检测室的且投资达10万以上的(得3分);有独立的农残检测室且投资达5万-10万元之间的(得2分);有独立的农残检测室的且投资在3万-5万元之间的(得1分);本项得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得分。 2.有8项及以上快速检测箱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和实景照片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
0-5分 |
配送车辆: 1.投标人拥有完善的配送车辆服务保障体系,配备常温厢式配送车辆1辆(得0.5分),最多得3分; 2.配备冷藏厢式配送车辆1辆得1分,最多得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应一致或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以运输合同或运输协议作为凭证),开标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及运输合同或运输协议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
0-4分 |
||
仓配作业场地 1.具有固定仓配作业场地的证明材料,经营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4000(含)平方米以内的得1分(提供房产复印件证明);4000(不含)平方米以上得2分(提供房产复印件证明); 本项得分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最高得2分。 2.具备完善的多功能存储库及作业间,如冷冻库、冷藏库、常温库、鱼肉加工间、果蔬分选间,可根据其场所作业环境、作业流程等情况进行酌情打分(0-3分),提供相关照片,未提供不得分。 |
0-5分 |
||
投标人员工:1.拟指派服务人员中,持有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次得0.05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提供其相关作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资料,缴纳社保人数20人(不含)以下得1分,20-60人得2分,60人以上,最多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给员工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开标时提交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0-5分 |
||
4 |
本项目相关方案及措施 |
1.投标人总体实施方案(包含运行方案、管理方针、管理目标、仓储管理、难点要点分析等),内容齐全得基本分3分,评委根据方案及措施的严密性、科学性进行酌情加0-10分,最高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
0-13分 |
2. 投标人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时间安排、送货配备、产品质量的保证等),内容齐全得基本分2分,评委根据方案和措施的严密性、科学性进行酌情加0-5分,最高得7分。未提供不得分 |
0-7分 |
||
3. 投标人应急实施方案(临时突发性特殊采购、急件采购、大宗采购等服务项目),内容齐全得基本分1分,评委根据方案的实用性、合理性,严密性、科学性酌情加0-4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0-5分 |
||
4.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进行酌情打0-4分。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
5. 优惠措施及承诺:根据投标人的优惠措施及承诺,由评委酌情给0-2分。未提供不得分 |
0-2分 |
||
5 |
创新特色 |
投标人的服务开展应以公开透明、质保价优的原则,可以提供有创新、有特色的服务举措说明的,如APP、小程序等信息化展示平台,评委可根据方案及措施的严密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酌情给0-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6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承诺为本项目所供食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累计保额100万以上得2分,200万以上得4分,未承诺不得分。 |
0-4分 |
五、开评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2.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到场等情况;
3.检查各供应商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4.按标书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当众启封各供应商的资信文件,送评标委员会审查。
5.由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按送达标书的逆顺序当众启封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送评标室给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技术标,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评委对各供应商打资信及技术分。
6.由主持人按逆顺序拆封各供应商的商务文件,并宣布各供应商商务报价,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如有疑问,可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7.最后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出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然后加计总分后当场公布各供应商的各项得分及总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和细则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8.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果。
9.开标会结束。
第5章? 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于 (时间) 在 (地点),进行(招标方式)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序号 |
类别 |
报价下浮范围(%) |
报价下浮率% |
1 |
|||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供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有权作相应处罚。经甲方考核达到甲方要求的,经甲方完成相关报批程序,可续签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
2.中标后必须由乙方自行实施配送,不得由分包商、加盟商、分公司、子公司配送,如发现中标后由分包商、加盟商、分公司、子公司配送,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 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若乙方的供货要求经多次整改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材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则由乙方自行获得相应授权。
四、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食材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限制性权利等权属瑕疵。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 50000元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食材,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食材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供货期、供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供货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供货方式:直接送达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款项支付
(一)付款方式
1.乙方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给甲方。
2.在乙方正常供货的情况下,在供货期间,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实际购买的食材数量计算货款,原则上按1个月结算一次(先供货后结算,节假日顺延)乙方与甲方核对当月账务并将双方确认的销售发票递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凭票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货物结算价不得高于乙方提供给其它单位的货物结算价格。
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整理甲方所需的一切票据。
(二)供应物品的报价
1.投标报价(下浮率)的确定:
在服务期限内中标报价下浮率为固定不变,无论市场价格怎么变化,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进行变更。报价应包含乙方提供货物价款、人员的劳务(劳动、社保、医疗、安全)、仓储费、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价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2.定价原则:
1). 若基准价高于乙方配送的其他单位同样货物单价,乙方需承诺以其配送其他单位的同样货物的最低单价进行结算。
2).生鲜蔬菜类以衢州农贸信息网(www.qznmxx.com)--当日价格--衢州今日菜价的价格作为当日结算基准价;若衢州农贸信息网当日菜价中无采购人采购的货品,则以萝卜白菜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lbbcol.com)上的相关货品售价作为结算基准价,若上述两网站均无采购人需采购的货品,则以江山市云滨菜市场任意2家摊位的货品零售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结算价=结算基准价×(1-中标人下浮率)。
(结算价采用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
2.各类食材的具体要求:
(一)成品包装食材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禽类、蛋类、豆制品类、肉类、水产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乙方将订单内所需食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就食材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确认后填写交货清单,经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
4.所有食材品种按除盛装器具净重过磅,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5.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更换须事先征得甲方审查同意并提供健康体检证复印件备案。
6. 乙方应按国家质量卫生标准供给甲方所需的食材,甲方对送达的食材当场进行抽查、验收。
7.对于禽类、水产类等食材,由乙方进行宰杀、去毛、剖等粗加工服务。
8.对于部分蔬菜类配送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去皮、无污泥等净菜处理。
9.甲方提前1天将次日采购清单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订货通知后,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供货。
10.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11. 甲方临时急需乙方供货,乙方应按要求在60分钟内作出响应并配送到位。
12.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60分钟内送达。
13.食材类送货车辆须使用专用封闭式保鲜(冷藏)车辆进行配送,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
14.乙方不得提供以下产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产品;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类、畜类、水产类等货物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质保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15.乙方所供食材不得缺斤短两,发现一次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超过3次,取消供货资格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16.乙方必须讲究诚信和职业道德,所供食材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参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供货资格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17. 乙方不得超越范围以外供货,不得搞商品搭售;
18. 乙方不得开具虚假税务发票;
19. 乙方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食材定点供应的采购、验收、退还等工作;
20.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乙方都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21.食材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甲方的通知为准。
十一、安全责任
乙方对所提供食材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责任。甲方员工因食用食堂菜品致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如为甲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十二、验收标准
1.农产品送货时:对果蔬水产类产品,应提供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禽类、肉类、畜肉产品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
2.预包装食品送货时,应当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3.进口食品送货时,应当提供进口报关单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文件,同时提供中文标签(查验是否完整、合法)。
4.上述合格证明或文件,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提交或保存,均不免除乙方对所提供食材的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进行口头警告教育以及视情况严重性向乙方出具《整改通知书》,同时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其他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且供货期间乙方累计获得3次以上《整改通知书》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货物质量要求的;
(2)乙方提供货物的数量、规格、品牌、产地等不符合采购要求的;
(3)乙方超越甲方所提供的清单以外供货,搞甲方所需商品清单以外的商品搭售的;
2.食材在包装等方面有瑕疵,但不影响食用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处理:
(1) 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根据食材的质量状况以及瑕疵程度,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食材的价格。
3.对甲方提出的供应要求,乙方应及时组织货源,并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生延误,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员工就餐,乙方按每次5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超过3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如发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供货延误,可能会影响食堂为员工提供就餐的,甲方有权临时从第三方渠道组织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交付的食材存在质量、服务纠纷,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处理。处理完毕之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
6.乙方未按供应物品的报价要求向甲方提供供货价格报价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此类推。超过十天未提供供货价格报价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
7.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虚报价格(指所报价格高于当日结算基准价)的,乙方须退还货款差价,按差价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期内,累计超过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
8.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同,应于两个星期前函请甲方解约,等甲方重新确定供应商后,甲方才同意解约,并书面通知乙方解约。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后,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
9.甲方员工因食用食堂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部的医药费并承担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乙方不得开具虚假的产品税务发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
11.甲乙双方应建立良好的供需关系,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未支付的货物款项。
12.因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需对合同进行修订时,应当终止或修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违约金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发生违约责任条款中应当终止合同的情形时,可以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一方确定不再继续履行的,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
十六、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执行中涉及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必须公示)。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代理公司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联系电话 :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6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信文件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信文件
1、? 投标函
致:______________(招标招标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90_个日。
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2、? 供应商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电 话:
成立和注册日期:
主管部门:
公司性质:
主要负责人: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 )
最近公司(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19年12月30日止)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
2、最近二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总 额
2018年
2019年
3、最近二年与其他客户签订的较大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地 址 时 间 金额(人民币元)
4、供应商最近二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间 案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5、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其他情况:
就我们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此证明文件。
日 期: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印刷字体姓名: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山成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并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4.纳税(费)证明
5.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
7.资产负债表
8.利润表
9.现金流量表
10.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技术文件格式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方案)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四、商务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类别 |
报价下浮范围(%) |
报价下浮率% |
1 |
|||
商务报价(下浮率)最多保留一位小数。下浮率报价在规定范围内为有效标,否则无效;商务报价中如有一项不响应则也视为无效标。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下浮率报价为固定不变,无论市场价格怎么变化,双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进行变更。报价应包含中标人提供货物价款、人员的劳务(劳动、社保、医疗、安全)、仓储费、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险、税金、代理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