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11-27
一、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DLDL2020271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6日
六、 开标日期:2020年11月26日
七、 项目入围中标结果:
序号 | 入围单位 | 投标综合折扣率 | 综合排名 |
1 | 温州市三溢食品有限公司 | 70% | 第一 |
2 | 永康市校园如海贸易有限公司 | 70% | 第二 |
3 | 温州绿优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88% | 第三 |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卢立华、李启松、苏震、狄陈辉、施瑜聪
九、 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159907651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联系人:陈女士/蒋先生
电话:15968744226/15258671700 传真: 0577-28877770
附件信息:
(11-6招标文件)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招标(1)(1).doc
458.6 KB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DLDL2020271
招标项目: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
招标方式: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人: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5642727" 公开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564272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15642729"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15642730" 一、 说明 7
HYPERLINK \l "_Toc15642731" 二、 招标文件 7
HYPERLINK \l "_Toc15642732"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HYPERLINK \l "_Toc15642733"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HYPERLINK \l "_Toc15642734" 五、 开标和评标 11
HYPERLINK \l "_Toc15642735" 六、 授予合同 14
HYPERLINK \l "_Toc15642736"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16
HYPERLINK \l "_Toc15642737"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21
HYPERLINK \l "_Toc15642738" 第四部分 附 件 22
HYPERLINK \l "_Toc15642742"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33
HYPERLINK \l "_Toc15642743"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42
注:招标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就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DLDL2020271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 |
1 |
批 |
约120万元 |
食堂供餐所需的鲜肉类、蔬菜类、水产类、冰品类、豆制品、禽蛋类、酱腌菜类、水果类及调味品等副食品及其他日用货品的采购,本项目入围3名中标人进行食材配送。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采用1+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因培训基地采购需求量视该年度培训人员数量的多少而上下浮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及投标风险进行报价。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1月6日,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年11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前台
3、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14:30。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14:30。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159907651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联系人:陈女士/蒋先生
电话:15968744226/15258671700 传真: 0577-2887777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5990765157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贤德 电话:0577-28877717/15258671700 |
3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 DLDL2020271 |
4 |
招标内容 |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每年为人民币120万元整,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5 |
供货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采用1+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先签订1年供货合同,如果经采购人考核评价为优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1年合同。 |
6 |
投标人资质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 下午14时30分整(以招标公告为准). |
11 |
分包 |
不允许 |
12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无需提交保证金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
16 |
包装要求 |
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与商务(报价)标须分别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加盖密封印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17 |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
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
18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会议室 |
19 |
开评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先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报价文件; (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宣布开标结束。 (8)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
20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网》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1 |
原 件 |
不提交 |
22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需要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提供采购预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入围3名中标人前2名各1.5%,第3名2%); |
23 |
合同备案 |
(1)各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97343229@qq.com。 |
24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 |
25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网》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合格投标人
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使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招标采购单位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发布变更公告。
3.2: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商务标两部分构成:
技术资信标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函 |
附件一 |
2 |
资格证明文件 |
附件三 |
2.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附件三-1) |
2.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附件三-2) |
2.3 |
投标人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
|
2.4 |
投标人的基本情况 |
(附件三-3) |
2.5 |
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2.6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是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
2.7 |
同类项目业绩 |
附件四 |
2.8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附件五 |
3 |
投标人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的整体投标服务管理方案 |
|
3.1 |
供货品质说明:按本项目所要配送的食品要求,投标人能供应的食品的品种、品牌、质量等内容说明(格式自拟) |
|
3.2 |
配送、供货能力(完善的配送、供货、质量检测体系说明):包括分割、清洗、分装、冷藏、检测场所面积及主要设备设施配备说明等 |
附件六 |
3.3 |
拟投入本次服务的专业配送车辆情况等配送能力说明 |
附件七 |
3.4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及人员的管理方案(格式自拟) |
附件八 |
3.5 |
服务质量保障承诺[包括本地化服务能力,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食品送达时间保证、食品质量保证、食品数量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保证等(格式自拟) |
附件九 |
3.6 |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及质量问题处罚措施(主要为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法及相应的惩罚措施)(格式自拟) |
|
4 |
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中要求提供的方案及相关证明资料(如有) |
|
5 |
其他优惠承诺或合理化建议(若有,请提供) |
|
6 |
根据技术资信评分表内容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
7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
|
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单位公章。 |
说明: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商务(报价)标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一览表 |
附件二 |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技术资信标与商务标分别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
投标报价
4.1 投标报价:食堂食品、原材料等产品(主要包含鲜肉类、鲜禽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其他货品类等,具体详见第五部分所列明的“部分采购货品清单”)的配送价格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http://wzfgw.wenzhou.gov.cn/col/col1216782/index.html)最近之日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价格检测表做为所需产品参考价格,如网站未提供的则以永嘉县岩头综合农贸市场零售价为准,如农贸市场未提供的则由企业报价与招标人相互协商定出零售基准价,基准价不得高于当地当时的市场价。每周核价根据折扣率报价,并提供带有拍摄时间的照片,以利于甲方确认核价;禁止配送无市场实际零售商品或专供产品。中标人所报折扣率将作为下一周期供货商所供货品最高限价协商重要依据),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食材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后计算价格折扣率。
4.2▲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4.3 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4.6▲投标报价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
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六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投标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投标人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未购买招标文件;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评标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投标文件。开标前首先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
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启各投标人技术资信标后,对各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
(2)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3)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项目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
4)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开启商务标
开商务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宣布对各投标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检查有效投标人“商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标”,宣读“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宣读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开商务标时,采购人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商务标”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分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名顺序),综合得分第四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排名前3名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违约被甲方终止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前3名中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四的备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
评标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
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六、 授予合同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名单、社保交纳凭证、健康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备。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与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合同,同时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交预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入围3名中标人前2名各1.5%,第3名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承包期结束之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甲方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招标代理服务费
5.1▲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类标准,再经双方协商议定以6000元(陆仟元整)包干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分摊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每名入围中标单位支付2000元)。
5.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本条款为买卖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买卖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签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方(需方):
住所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供方):
住所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因经营需要,需向乙方采购员工食堂原材料,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招投标结果,经双方协商,就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原材料内容、配送地点、服务期限
1、食堂供餐所需的鲜肉类、蔬菜类、水产类、冰品类、豆制品、禽蛋类、酱腌菜类、水果类及调味品等副食品采购。
2、投标单位配送材料需明确每次配送材料品名、规格、品质以利于市场核价。(如蟹公、母、重量、肥、瘦等、肉类、冷冻、冰鲜、新鲜等标准)。
3、配送地点:
配送点:
4、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采用1+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先签订1年供货合同,如果经采购人考核评价为优秀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1年合同。 。
二、原材料质量、安全与卫生
(一)乙方保证供应甲方之所有食品原材料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所提供原材料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有外包装的原材料必须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批号等相关标识。
(二)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三)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7.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8.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9.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10.超过保质期限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必须提供每日配送的蔬菜自检农药残留报告;
12.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四)甲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五)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可以附件形式列明。
三、订货及送货方式
乙方每周五将未来一周(下周一至下周日)食品、原材料等报价单给甲方,并在甲方订货时及时告知甲方所订原材料品种、规格是否有货,避免出现缺货问题。
甲方提前一天将采购订单通知乙方,乙方在次日上午7:30点前将所订原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保证按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货物送至约定地点,如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要临时补货的,以口头通知为准。
包装要求:
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储存运输要求:
1.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3.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包装、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原材料验收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约定或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二)交货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3.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4.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5.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6.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7.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8.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9.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温州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三)如乙方发生三次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有损甲方权益的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定价机制
1、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按照当月货物基准价结算。基准价确定原则:产品所报综合折扣率依据的基准价为: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http://wzfgw.wenzhou.gov.cn/col/col1216782/index.html)最近之日公布的温州市区农贸市场价格检测表做为所需产品参考价格,如网站未提供的则以永嘉县岩头综合农贸市场零售价为准,如农贸市场未提供的则由企业报价与招标人相互协商定出零售基准价,基准价不得高于当地当时的市场价。每周核价根据折扣率报价,并提供带有拍摄时间的照片,以利于甲方确认核价;禁止配送无市场实际零售商品或专供产品。
2、结算货款:货款=基准价×折扣率×数量;
3、若乙方单方面随意涨价时,甲方有权拒付当月货款,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4、食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甲方有权要求按市场价结算,否则予以拒收或退回。货款价格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六、货款的结算及支付
1、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1日(节假日顺延)为结账日,乙方凭甲方确认的送货单、入库单、验收单等,与甲方结算上月货款。
3.经双方结算确认的上述货款,在乙方出具合法发票后 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缴纳预算金额5%履约保证金(入围3名中标人前2名各1.5%,第3名2%),甲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
2. 乙方延误交货时间,以次充好、缺斤少两、配送食材不新鲜或不符合要求质量、溢价行为等有损甲方权益的行为时累计达到3次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乙方应赔偿受伤害人员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人员服务不周到、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公司进行投诉,乙方应及时教育或更换服务人员,如投诉超过三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相关配送业务,必须有统一配送人员进行配送,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2、甲方食堂如出现食源性食物中毒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鉴定事故原因确系乙方提供之原材料造成的,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品种、质量、数量要求,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货物,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提供甲方所需的货物,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由此所产生市场价差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照该次采购所发生的总费用的5%承担违约金,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在向甲方搬运、摆放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如损坏甲方物品则按价赔偿,如延期赔偿,甲方有权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
4、乙方在厂区内,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在送货途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于合同中未受争议问题影响的其他条款,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3、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食堂食品、原材料定点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项目编号)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决标 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合同主要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招标内容及要求
(6)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
(7) 承诺书 (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
3. 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4. 合同价
本合同报价下浮率 。
5.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
6. 交货时间及地点。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买方:(印章) 卖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 一
投 标 函
致: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密封装袋: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二)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价格)标【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贵方可不予退还;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 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综合折扣率(%) |
说明:1、报价指净重含税送到各个食堂仓库的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本报价单不允许出现空白,否则可能导致价格分扣分或被废标;
3、本报价单不允许涂改,涂改请签字代表签名确认或盖章确认。
4、未列入清单的临时性物品按投标综合折扣率,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因培训基地采购需求量视该年度培训人员数量的多少而上下浮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及投标风险进行报价。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