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单位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G2020082G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单位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所需的粮油类、鲜肉类、禽蛋类、鲜蔬类、水产类、冻品类、水果、其他类(调料、豆制品、干货、咸菜等)食品原材料进行统一采购及配送
备注:下浮率最低限价:粮油类:6%,蔬菜类:6%,鲜肉类和禽蛋类:6%,水产类:6%,冻品类:6%,水果和其他类(调料、豆制品、干货、咸菜等):6%。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类别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3.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nbszzx.com.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供应商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说明: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3.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3.6开评标注意事项: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 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先生、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3326
质疑联系人:虞先生、孙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3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传 真:0574-87158610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豪迪、史维祺、叶舒展、赵梦洁、赵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65555-9866、0574-87565555-9876
质疑联系人:王银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65555-9866、0574-87565555-98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SZCG2020082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单位招标项目(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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