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南城小学越西县2020-2021学年度南城小学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1-28 17:08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南城小学越西县2020-2021学年度南城小学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号(北部湾恒温游泳健身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4342020001698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南城小学越西县2020-2021学年度南城小学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2741700.00 |
最高限价 | 2741700.00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以合同约定为主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包一:鲜片生猪肉 ①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A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A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 包二:粳米 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0年11月29日到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号(北部湾恒温游泳健身中心) |
方式: | 招标文件自2020年11月29日至2020年12月3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号(北部湾恒温游泳健身中心)获取,或者电子邮件报名购买。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48561417@qq.com。(1、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请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连同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盖章发至邮箱。注:以上加盖公司公章资料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处。2、报名资料发送邮箱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3、报名是否成功以收到邮箱回复为主,若未收到回复或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我们。) |
售价: | 3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0年1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号(北部湾恒温游泳健身中心)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南城小学 |
地址: | 越西县南城小学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1377860363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号(北部湾恒温游泳健身中心)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34-219569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周女士 |
电话: | 0834-2195699 |
|
招标编号:5134342020001698
越西县 2020-2021 学年度南城小学大宗
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越西县南城小学共同编制
2020年 11 月
第 1 页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4
第五章 招标项目服务内容、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6
第六章 评标办法......................................................................................................3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9
第 2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越西县南城小学委托,拟对越西县
2020-2021 学年度南城小学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
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越西县 2020-2021 学年度南城小学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
项目。
二、预算金额: 274.17 万元(包一:鲜片生猪肉:210.90 万元;包二:
粳米:63.27 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2个包,(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包一:鲜片生猪肉
①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及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A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
《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A级)》、《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
包二: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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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
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9、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 09:00- 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 号(北部湾恒温游
泳健身中心)获取,或者电子邮件报名购买。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包(招标文件售
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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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明。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948561417@qq.com。(1、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请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连同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明、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盖章发至邮箱。注:以上加盖公司公章资
料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处。2、报名
资料发送邮箱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3、报名是否成功以收到邮箱回复为
主,若未收到回复或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我们。)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 号(北部湾恒温游泳健身中心)) 。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
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越西县南城小学
联 系 人: 龚老师
联系电话: 13778603636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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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 号(北部湾恒温游泳健身中
心)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2195699
传 真: /
电子邮件:/
2020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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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预算金额: 274.17万元(包一:鲜片生猪肉:210.90万元;
包二:粳米:63.27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金额: 274.17万元(包一:鲜片生猪肉:210.90万元;包
二:粳米:63.27万元)。
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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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
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
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
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
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
求)
本项目不适用
4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
5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
范围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6 节能、环保
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第 8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
7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
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
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2195699
1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2195699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
标通知书。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2195699
地址: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诚建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2195699
地址: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 号(北部湾恒温游泳健身中心))。
邮编:615000。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诚建
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
联系人: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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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联系电话:0834-2195699
地址: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西昌市老西门街
110 号 6 楼 602 号(北部湾恒温游泳健身中心))。
邮编:615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
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越西县财政
局。
联系电话:0834-761462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备案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收取采购
代理服务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成交的供应商一次性
支付。
17 履约保证金
金额: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收取。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采购人提供。
开 户 行: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18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第 10 页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越西县南城小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
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
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
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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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
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五)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投标文件格式;
(八)政府采购合同。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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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
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 13 页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三、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
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二)服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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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
标人的服务应答最低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服务方案;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服务人员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
括以下内容(如涉及):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
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
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
详见第五章内容!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
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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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四部分:
17.1 资格性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第三、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17.2 单独密封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原件(用于开标唱标环节)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17.3 单独密封递交的电子文档
17.4 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
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
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8.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
包号(如有分包)。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
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9.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
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
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
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第 16 页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1.开标
21.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
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1.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2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
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
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1.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
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
标的供应商名单。
第 17 页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
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
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
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
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
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
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
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
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
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
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3.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4.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25.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
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6.中标通知书
第 18 页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
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
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
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到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0834-2195699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重新开展
政府采购活动。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
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
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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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
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
行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
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
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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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7.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
知》(川财采[2020]28 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37.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
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
[2020]28 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 21 页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
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9.1 中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
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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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包一:鲜片生猪肉
①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
《生猪定点屠宰证(A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书
(表)的批复意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A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
《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
包二:粳米
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9、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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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
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 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 采购
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 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
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被纳入法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
单且在有效期内, 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
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
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第 24 页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
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
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2020 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开户银行资
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可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任
意 3 个月社保及纳税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税务零申报企业,可只提供电子
税务局或税务大厅打印的税务申报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
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包一:鲜片生猪肉
①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
《生猪定点屠宰证(A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书
(表)的批复意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A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
《排污许可证》或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包二:粳米
①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
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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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
9、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
适用)。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
加投标时适用)。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
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
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
概而论。
3、以上要求的相关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
第 26 页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以 2020 年春季片区学校食堂就餐人次 3700 人为基数,以 2020-2021 学年度 190 天为供货期。包
一:鲜片生猪肉按 0.05 千克/人次、60元/千克的标准预算,需采购鲜片生猪肉 3.515 万千克,金额
210.90 万元。包二:粳米按 0.15 千克/人次、6元/千克的标准预算,需采购粳米 10.545 万千克,金
额 63.27 万元。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 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暂估)
(万千克)
预算金额
(万元)
包一 鲜片生猪肉 3.515万千克 210.90万元
包二 粳米 10.545万千克 63.27万元
包一:鲜片生猪肉
1、鲜片生猪肉必须具备“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验讫
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
2、鲜片生猪肉品质达 GB/T9959.1-2019 标准。
3、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品质等合格。
4、鲜片生猪肉,整块或整猪分为 4 大块。必须去头颈部、四肢、尾巴、板油、生殖器、内脏、
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腺)等,供应商保证肉质新鲜。
5、严禁提供注水、注其他物质、病猪、死猪、老母猪鲜片生猪肉和老公猪鲜片生猪肉。肉质紧
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
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
6、每日所需鲜片生猪肉必须在当天北京时间上午 07:00 前送至学校食堂。
7、配送标准为:按 0.05 千克/人次,3700 人就餐计算。
8、投标人应承诺,若中标,提供每批次所供产品瘦肉精检测自检报告,检测率应达到 5%及以上
(提供购买检测瘦肉精监测卡的发票),合格率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第 27 页
拟,实质性要求。)
9、提供的鲜片生猪肉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非洲猪瘟检验报告单”, 且结果为“阴性”。(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人须承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参与本次项目时,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次
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
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1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13、如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含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自然灾害、非洲猪瘟、
其他疫情等)造成鲜片生猪肉无法供货履约,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替代肉类(鸡肉、鸭肉、
牛肉、羊肉等生鲜肉类),并提供相关检疫、检验报告,按时、按要求进行供应。替代式其他肉类价
格按照越西县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成员单位以每月越西县境内市场询价综合确定。(提供承诺函,格式
自拟,实质性要求。)
14、采购结算价实行越西县境内市场动态基价与报价下浮比例浮动调价结算制,由越西县营养改
善计划相关成员单位每月以越西县境内市场询价为结算基准价,扣除中标企业下浮比例,核定中标供
应商当月供货价格(已含鲜片生猪肉配送、培训、质量检测、保险等各种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
何费用)按中标人所报下浮比例和按当月供货价格与各学校据实结算,即:以基准价*(1-下浮比例)
*实际供货量=每月结算价格(总价)。该结算价格应已经包括货款、包装、配送、税金等投标人完成
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上浮按无效投标处理。
包二:粳米
执行标准:非转基因大米(提供检测报告),大米品质必须达到国家最新质量标准,不得使用陈
米。
1、技术规格要求:
项目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包装规格
粳米
1、品种:粳米
2、规格:符合国家“一级大米”标准,每袋 25 千克。
3、相关检验证书齐全完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大米(GB/T1354-2018)标准、粮食卫生标准按
GB2715-201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按 GB/T5009.36 及国家
25 千克/
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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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执行,具备“QS”或“SC”认证,保证随时抽检
符合食品质量要求,每次配送时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或合格证于学校存档;每学期提供一次市场监管部门提供
的抽检报告。
4、送达学校的大米保质期不得超过12个月(包括12个月),
且在保质期内,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 60 日历日。
5、包装应符合 GB4806.7-2016 国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
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必须装订标签标识(包括产品名称、
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执行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6、配送时间:每周按需配送一次。
7、按 0.15 千克/人次,一日两餐,3700 人就餐计算。
2、大米质量指标
表一: 品种 粳米 粳糯米
等级 一级 一级
碎米
加工精度 对照标准样品检验留皮程度
总量/(%)≤ 7.5 7.5
其中小碎米/(%)≤ 0.5 0.8
不完善粒/(%)≤ 3 3
杂质最大限量
总量/(%)≤ 0.25 0.25
糠粉(%)≤ 0.15 0.15
矿物质/(%)≤ 0.02
带壳稗粒/(粒/kg)≤ 3 3
稻谷粒/(粒/kg)≤ 4 4
水分/(%)≤ 15.5 15.5
黄粒米/(%)≤ 1
互混/(%)≤ 5
色泽、气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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粳米中污染物含量要求
有害物名称 限量 限量单位 限量要求
铅 以 Pb 计 mg/Kg ≤0.2
镉 以 Cd 计 mg/Kg ≤0.2
汞 以 Hg 计 mg/Kg ≤0.02
无机砷 以 As 计 mg/Kg ≤0.2
黄曲霉毒素 B1 ug/Kg ≤10
表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视为无效投标(提供相关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3、质量要求
1、以上采购货物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
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3、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4、包二投标时,须提供样品一袋,包装规格为25千克/包,样品不得有投标人或生产企业的名称、
商标及标识。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将作无效样品处理。
三、配送要求
包一:鲜片生猪肉
1、配送车辆为专业冷藏车,车身上标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送货车”字样,须有制冷设施,
禁止不开制冷而用冰块降温,鲜片生猪肉应整片悬挂、禁止堆放,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保证鲜片
生猪肉(片肉或分割肉)新鲜、清洁卫生。
2、冷藏车必须每天清洗、消毒,无污垢,保持清洁(清洗消毒记录由驻场官方兽医监督签字确
认,存档备查)。
3、送货时提供整块配送双章(即:检疫验讫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清晰可见不得配送零
散鲜片生猪肉,不得代学校加工。
4、供货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要求的配送人员(不少于两人)、专用运输车等后勤服务保障,配送
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健康证和中标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并持证上岗(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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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至越西县南城小学。供货企业要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
保按时、按量、按要求运送至学校(运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配送时间及地点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7、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责,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承诺
函,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包二:粳米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至越西县南城小学。供应商要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保
按时、按量、按要求运送至学校。(运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要求的配送人员(不少于两人)、专用运输车等后勤服务保障(车身上标
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送货车”字样)。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健康证和中标单位发放的工
作证,并持证上岗(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3、每次发货前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清洁和消毒处理,确保车辆干净卫生, 避免食品在运输过程中
受污染。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
4、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不定期送交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送货时检验报告一
并到校,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每批次粳米样品以及质量检验报告必须送使用单位进行留样存档。
5、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责,与采购人和学校无关。(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四、商务要求
1、货源保障:在供货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不能断货。如果出现断货现象,每
断货 1 天,采购方按中标区域学生一天食用总量的 2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累加计算。学校断货
达 3 天以上的(含 3 天),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
由供货企业负责(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质量保证:
1)若中标供应商未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提供了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或由相关执法部门抽检
出不合格的食品,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免费负责更换、补齐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损失由
供应商负全责(包括法律责任、罚款等);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现质
量争议,必须送具有合法检测资质的质检部门检验,所产生的质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在项目实施地设立配送网点,以保证配送产品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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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包一供应商承诺提供到校的鲜片生猪肉为合格产品,绝不提供注水、注其他物质、病猪、死
猪、老母猪和老公猪鲜片生猪肉。如有违反,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承诺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输等制度,对每一批出厂产
品都要留样备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合同期限内,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自然灾害、非洲猪瘟、
其他疫情等)导致无法按合同履行供货的,供货期(合同期限)也不延长。
4、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的发生,投标人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
保险单次赔付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
5、中标供货商的退出
中标人退出机制:采购人对中标人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解除合同。
1)、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未进行报备及审核),存在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
风险,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向采购人和学校提供相关证件、销售凭证等资料的;未建立进销
台账或台账资料与实际进销不符的。
3)、在履约期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供货企业督导检查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供货企业(商)
违反合同规定的;学校反映的问题多、意见大,不及时整改的。
4)、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向监督管理部门、学校采购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向学校虚开销售凭证。
5)、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
关条款行为的。
6)、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30 日内中标人未购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购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
险到期未续保的。
7)、如供货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含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自然灾害、非洲猪瘟、其
他疫情等)造成鲜片生猪肉无法供货的,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替代式其它肉类(鸡肉、鸭
肉、牛肉、羊肉等生鲜肉类)且不提供合法、有效的检疫检验报告,不按时进行供应的。
8)、双方约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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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督管理
1)、本项目由学校验收人员会同中标人依据招标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
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当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对于不符规格要
求、以次充好、质量问题等现象,学校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
2)、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和食材供应企
业(商)进行督导检查。
3)、在配送过程中,采购人可视情况不定期派人到配送企业了解、监督其管理、生产、备货过
程中的质量、工艺等问题,供应商必须应予配合。
4)、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检验,采购人可视情况委派人员到配送企业检查制造工艺、
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等。供应商应予配合并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条件。
7、供货期、交货地点:
1)、供货期:
(1)包一(鲜片生猪肉):2020-2021学年度,首次供货具体时间按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节假
日除外)。
(2)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含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自然灾害、非洲猪瘟其他疫情等)
导致供货商无法履约供货,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供货期(合同期限)也不延长。
(3)包二(粳米):以招标成功签订的供货合同中开始供货时间至 2020-2021学年度结束。(以
越西县南城小学相关开学放假通知文件为准)
(4)交货地点: 越西县南城小学。中标人应确定专人负责,将学校所需食品按时配送到越西县
南城小学(运输费用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
8、报价要求:该项目包一、包二分别按下浮率报价。
9、售后服务: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态度,出现质量问题响应时间在 4小时内(含 4小时)。供
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中标人应到现场处理供货方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主
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若出现群体呕吐、腹泻等其他情况,经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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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确系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所造
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履约验收
包一:鲜片生猪肉
本项目由学校验收人员会同供货商依据所提供鲜片生猪肉的“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验讫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非洲猪瘟检验报告单”(检测结
果为“阴性”)、保质期、质量、数量等有关资料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
资料不全等,由供货商在本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包二:粳米
验收方式: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
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以学校验收的为准,并签署验收规范的结
算清单,结算清单上学校加盖公章,分管领导(或校长)、验收人员或食堂管理员必须签字。如有短
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供货商在本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
用。
11、资金结算
包一:鲜片生猪肉
采购人按实际需求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协议),最终结算价格(单价):
1)、实行每月调价制。采购结算价实行越西县境内市场动态基价与报价下浮比例浮动调价结算
制,由越西县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成员单位每月以越西县境内市场询价为结算基准价,按中标人所报下
浮比例据实结算,即:以结算基准价*(1- 下浮比例)*实际供货量=每月结算价格(总价)。该结算
价格应已经包括货款、包装、配送、税金等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
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供货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含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自然灾害、非洲猪瘟、其他疫情
等)造成鲜片生猪肉无法供货的,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替代式其它肉类(鸡肉、鸭肉、牛
肉、羊肉等生鲜肉类),并提供相关检疫、检验报告,按时进行供应。替代式其他肉类价格按照越西
县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成员单位以每月越西县境内市场询价综合确定。
2)、结算货款时,以学校实际采购量为准。企业须附学校的货物签收单(须收货员、学校领导、
送货人等签字,盖学校、供货商公章)、相关检验和检疫报告等材料,并提供正式发票。经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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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按越西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算支付货款,除特殊情况外(款项未拨付到位、政策性要求等),
每月结算 1 次,即次月10 日前结算上月货款。
包二:粳米
采购人按实际需求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协议),最终结算价格(单价): 结算货款时,以学
校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供应商须附学校的货物签收单(须收货员、学校领导、送货人签字,盖学校、
供货商公章)及每批次货物第三方出具的同批次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及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以作
为采购人验收及抽检依据。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经学校审核后,按越西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算支付
货款,除特殊情况外(款项未拨付到位、政策性要求等),每月结算 1 次,即次月 10 日前结算上
月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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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
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
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
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
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
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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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
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
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
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3.2.1、资格审查责任主体
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3人以上(含 3人)单数)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2.2、资格审查
(一)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于资格性审查认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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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及时告之采购代理机构并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和处理。
(三)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认为招标文件有关资格性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
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解释
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和影响公平、公正。
(四)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内容模糊不清的,可以书面形式(须由资格审查人员全体成员签
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必要的反馈时间。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审查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
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六)投标文件未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不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2.3、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完成后,采购人代表或其资格审查委托人应当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
确认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三)通过资格审查取得符合性审查资格的投标人名单;
3.2.4、资格审查结果的复核
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和代理机构评审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
核,特别是要对未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重点复核。
3.2.5、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的评标环节。
3.2.6、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之其未通过原因。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
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
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
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
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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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
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
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
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
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工程、采购协议供货或
定点供应商采购、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
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
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
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
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
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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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
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
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
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
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
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
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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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
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
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
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
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
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
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第 41 页
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
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
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
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
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
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
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
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
行为的,扣 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分,直至扣完为止。
4.3.3 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 100 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
保留小数点后 2位。投标人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均分。
4.3.4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
评分明细表。
第 42 页
5、废 标
5.1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
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
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
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
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
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
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
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第 43 页
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
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
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
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 44 页
评分细则:
包一:鲜片生猪肉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0%
30
分
1、投标人报下浮比例,以有效投标人最高下浮率作
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共 同 评
分因素
2
履约能力
22%
22
分
1、投标人有独立的库房配送点,用作售卖、仓储、
冷藏食材的专用场所的能够保证配送服务要求得 6
分。(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自己的生猪养殖基地的得
4 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
标产品生产企业有生猪固定采购来源的得 2 分(生
猪固定采购协议或合同等证明)证明资料未提供齐
全及未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4 分)
3、投标人有自己专业配送服务团队,且有稳定的专
业配送人员3人及以上得2 分,每增加 1 人增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说明:提供专业配送人员
的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健
康证或提供的健康证不匹配、人数不足 2人的,本
项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人冷藏配送机动车辆数量为 2 辆得
2 分,每增加 1 辆增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说
明:自有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
辆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以及和合同相匹配的车辆
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不齐或不足 2 辆,本项不得分)
5、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2017年至今类似产
品政府采购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
标通知书为准)进行评定。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5 分,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3
质量认证
体系 8%
8
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或生产厂家获得:具有ISO9001 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或具有HACCP 认证得2分;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 分;投标产品制
造商通过OHSAS18001 职业健康认证得2 分。
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共同评
分因素
第 45 页
4 项目实施
保障方案
25%
25
分
1、对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溯源体系是否健全、完整、
有效;
2、制定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科学;
4、配送方案流程快捷、高效、灵活性强;
以上方案阐述清晰、逻辑性强、并且有具体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的得1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不具备
可行性且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
止。
5、配送服务计划和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实行
综合评定,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且针对性强的得3
分,有一项缺失扣1.5分,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5分,
扣完为止。
6、应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应急管理措施;2、应
急预案;3、应急响应时间进行评审;以上方案内容
完整齐全、逻辑清晰、表达清楚,实施步骤明确且
切实可行的得6分;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
有一项不可行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5 售后服务
方案 10% 10
分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售后
服务团队,质量控制、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等,
以上方案阐述清晰、逻辑性强、并且有具体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不具备
可行性且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
止。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6 安全责任
2%
2
分
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次赔付金额 1500 万元
以上,每增加 500 万元的加 1 分,最多的2 分。(投
标人须提供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诺函或保险单
复印件盖鲜章。)
共同评
分因素
7
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
地区2%
2
分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得
2分。(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共同评
分因素
8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1 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 同 评
分因素
第 46 页
包二:粳米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5% 35
分
1、投标人报下浮比例,以有效投标人最高下浮率作
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5。
2、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共同评分因
素
2 产品质量
12%
12
分
采取按样品质量(包括品质颗粒饱满、色泽清白透亮、
质感质地坚硬、气味浓郁)打分,完全符合要求的得
12 分,每一项不满足要求扣 3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为止。(注:提供的样品为 25 千克/袋,包装完好,
不提供样品或不按要求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
素
3 履约能力
14%
14
分
1.投标人具有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2.投标人具有 IS022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3.投标人具有 HACCP 认证得 1分。
4.投标产品制造商通过 OHSAS1800 职业健康认证得 1
分。(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类似项目
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提
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6、投标人提供配送厢式货车 2辆得 1分,每增加 1辆
加 1 分,本想最多得 2 分。(自有车辆提供有效行驶
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及有效行驶证
复印件。)
7、投标人具有专业配送服务团队,且有稳定的配送人
员 2名的得 1分,每增加 1 名增加 1分,最多得 2分。
(提供健康证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共同评分因
素
第 47 页
5 安全承诺
5%
5 分
1、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次赔付金额 1500 万元
以上每增加 500 万元的加 1 分,最多的 4 分。(提供
承诺函或保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宣传培训,能提供配合采购人开展针对
保障本项目安全实施的业务知识培训方案(每年 2次,
每学期 1 次)得 1 分,每少一次扣 0.5 分,无宣传培
训方案的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共同评分因
素
6 服务方案
30%
30
分
1.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电话、服务
人员健康证、响应时间、现场服务支持能力、质量保
证期限及范围),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
满足要求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扣 2分,每有一项内
容不完整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1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
为止。
2.应急预案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应急处理要求(事故调
查处理能力、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医疗救护储备能
力)。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满足要求
的得 9 分,每缺少一项扣 3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
或不满足要求的扣 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投标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仓储方法、车辆
分配、配送计划),确保及时将大米送达指定学校,
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满足要求的得 6
分,每缺少一项扣 2 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满
足要求的扣 1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4.配送服务计划和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实行综
合评定,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且针对性强的得 3 分,
有一项缺失扣 1 分,不具备可行性的扣 0.5 分,扣完
为止。
5、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配送网点的得 2分(提
供配送网点相关佐证材料)
技术类评分
因素
第 48 页
7
不发达地区
或少数民族
地区政策扶
持 2%
2 分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得 2
分。(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共同评分因
素
8 响应文件的
规范性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
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
素
注:1、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清晰,真实,
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以上评分项由技术类评审专家及经济类评审专家分项评分。
第 49 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
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在评
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第 50 页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时间:2020 年 月 日
第 51 页
格式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第 52 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
号: )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招标、报价、
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第 53 页
格式 1-2
承诺函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
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第 54 页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第 55 页
格式 1-3
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 XXXXX:
本单位 XXXX(投标人名称)参加 XXXX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
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1.本单位在招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
有××次。
2.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次。
(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
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第 56 页
格式 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
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第 57 页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时间:2020 年 月 日
第 58 页
格式 2-1
投 标 函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
人民币 XXXX 万元(大写:XX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开标一览表”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XX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第 59 页
格式 2-2
承诺函
四川诚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知识产
权、招标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
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
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第 60 页
格式 2-3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投标单价 备注
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第 61 页
格式 2-4
技术、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 62 页
格式 2-5
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内容 投标应答 说明
1
2
3
…
注:1、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条款,需具体说明条款名称、招标文件要
求的具体内容和投标应答的具体内容;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 63 页
格式 2-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 64 页
格式 2-7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 65 页
格式 2-8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 66 页
格式 2-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
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 67 页
格式 2-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 68 页
格式 2-11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第 69 页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诚
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
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
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第 70 页
5.
…
第四条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二)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第 71 页
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5、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 72 页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关部门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 73 页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第 74 页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
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是招标人提供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及中标人招标承诺的原则上协商签
订。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组成
五、开标和中标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以2020年春季片区学校食堂就餐人次3700人为基数,以2020-2021学年度190天为供货期。包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 采购内容如下:
3、质量要求
包一:鲜片生猪肉
包二:粳米
8、报价要求:该项目包一、包二分别按下浮率报价。
9、售后服务: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5、废 标
6、定标
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承诺函
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函
承诺函
技术、服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第四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第十四条附件
第十五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