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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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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餐厅服务管理项目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餐厅服务管理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餐厅服务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324202002000419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临沂远见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南坊南京路与卧虎山路交汇
联系人:刘涛 联系方式:15905492211
四、合同金额:214.308 万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兰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二楼
联系人:王霄燕 联系方式:05395260077
2、代理机构: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县(区、市)应用科学城街道(路、乡、镇)A座号(村)
联系人:孙延宏 联系方式:0539-7972966
附件:『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餐厅服务管理项目』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今天是:2020年11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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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餐厅服务管理项目

 

 

 

 

 

 

 

 

 

 

 

 

合同编号:37132410500220200070_001

方):兰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方):临沂远见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签订地点:兰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合同编号:37132410500220200070_001

 

采购单位兰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甲

 

服务单位临沂远见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机关餐厅服务管理项目《招标文(文件编 SDGP371324202002000419  )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文件

(五)招标文件及答疑等澄清资料

(六)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七)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乙方服务管理人数及项目、内容:

(一)管理服务人员共   46  人。

(二)餐厅管理项目、内容:

1)餐厅的经营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会议用餐、接待用餐,就餐时间为早餐、午餐、晚餐,节假日正常经营,周末、节假日就餐人数减少,工作人员相应调休。

2)用餐时间:早餐时间 7:00-8:30,午餐时间 12:00-13:00,

晚餐时间:夏 18:00-19:00,冬:17:30-18:30。内部单间招待,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

三、服务年限、地点

1、服务年限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年合同期满考核

合格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服务地点兰陵县机关餐厅、第二机关餐厅。

四、运营形式

1、甲方提供餐饮服务场所、开餐必备的厨具、餐具等。

2、甲方所有设备由双方造册登记,并作为合同附件存档,乙方应做好设施、设备用具的日常保养。合同期满归还时,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现象发生,乙方须照价或折价赔偿(如自然损耗、使用年限到期设备的报废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的不在此限)。

3、厨具、餐具、用品等由甲方一次性配齐交给乙方管理和使用,新增加部分需另行申请。

4、主材、佐料、原料、易耗品等餐厅运营所有一切物品由甲方采购,并保证采购货品为正规渠道、有三证,保证符合国家食药监督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进行监督。

5、乙方为甲方的职工餐厅提供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突出绿色、营养特色,营造科学、健康、文明舒适的饮食文化氛围。

五、人员配备及费用结算

本项目共配备46人,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143080元,大写: 贰佰壹拾肆万叁仟零捌拾元整。费用按月结算,每月甲方支付乙方178590元,大写:壹拾柒万捌仟伍佰玖拾元整。每月终了,由乙方开具发票加盖乙方发票章交甲方后,甲方次月15日前进行拨付。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管理规定、考核办法,对卫生、原材料、菜品等定期进行考核。

2、甲方对乙方所有服务管理活动有监督权、考核奖惩权。

3、有义务督促乙方加强设备管理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甲方对委托乙方采购的物品有监管和审查权利。

5、根据餐厅管理规定,甲方制定卫生安全(工作质量)检查考核表,定期将考核情况通报乙方,并将考核奖(惩)情况纳入管理费用支出。

6、甲方对餐厅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按照实到人数支付服务费,如遇甲方工作量情况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人员增减情况。

7、甲方应按岗位(工种),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8、对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监督的义务。

9、负责原材料及物品的采购及市场考察,并保证采购货品为正规渠道、有三证,保证符合国家食药监督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标准。

10、由甲方提供留样冰箱,乙方按食品管理部门规定每餐进行留样。

1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所用的水、电、暖、气,并为乙方员工免费提供用餐及更衣场所。

12、提供设备的保养维修。

13、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经国家相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检验,系原材料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加工出品不当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非甲方指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15、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办理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厨房硬件设施环境达不到申办卫生许可证的要求时,甲方必须配合做好环境改造工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遣服务人员组成服务管理团队对甲方提供服务与管理。服从甲方行政领导,餐厅员工劳动纪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实数上岗,不得缺岗,虚报人数。

4、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如工作调动,新进员工必须持本人有效健康证才能上岗,没有健康证或证件到期的员工所需办理健康证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每月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技术、技能培训,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工作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好的为甲方提供温馨、及时、优质的星级服务。

6、乙方必须加强低碳环保意识,履行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和操作安全规定,确保燃气、电器的安全管理,如违反规定操作,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

9、因乙方管理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不得将餐厅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对外经营。

11、对于餐具等厨房用品人为故意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12、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符合国家卫生和质量标准,做到食品卫生、内部以及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达到上级部门检查合格标准。

13、做到厨房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

14、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整改。

15、乙方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16、乙方对运作期间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整改。

17、乙方有权拒绝超出合同,而又不合法律、法规的管理。

18、乙方为工作人员按季节配备工作服。

七、安全管理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全部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员损伤等事故,以及员工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八、保险

(一)员工人身意外、乙方员工的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二)乙方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及社保办理由乙方负责,乙方与人员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对于乙方工作人员产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出现工作作风松散、服务不到位、与其他人员发生争执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并要求乙方 2 日内执行到位。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从甲方应付服务管理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二)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并向对方支付服务管理费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三)相关执法检查部门进行检查时,如发现问题因乙方原因所致,下达的处罚决定由乙方负责处理。

(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合同规定,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合作,即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方有权按合同法规定,索赔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1、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履行或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和鉴证方,并在 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报鉴证方,但确定为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经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期限为年,日期自  2020    12    1  日至  2021    11    30  日。

十三、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副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一份。正、副本内容应当完全一致,签字盖章后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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