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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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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30 12:55:25

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BFZC2020-BJC-23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1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

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

河南宝芃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大营镇六村社区

1965098.3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0日历天

赵博文

二级建造师

豫241151709825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代新河、盛开、朱研田(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金额为:196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日 至2020年12月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如果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9日)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材料内容详见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6219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37121131 0371-6562903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37121131 0371-65629037

八、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青城社区餐饮服务中心--磋商文件最终11.13.docx

    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BFZC2020-BJC-23











    人: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二○二○年十一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 磋商 公告 - 3 -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 9 -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 9 -

    1、总则 - 13 -

    1.1 项目概况 - 13 -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3 -

    1.3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工期等 - 13 -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 13 -

    1.5费用承担 - 13 -

    1.6保密 - 14 -

    1.7语言文字 - 14 -

    1.8计量单位 - 14 -

    1.9投标预备会 - 14 -

    1.10分包 - 14 -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 14 -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 14 -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 14 -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 15 -

    3、 响应文件 - 15 -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 15 -

    3.2 投标报价 - 15 -

    3.3投标有效期 - 16 -

    3.4保证金 - 16 -

    3.5响应文件的编制 - 16 -

    4、投标 - 17 -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7 -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 17 -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7 -

    5、开标 - 17 -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 17 -

    5.2 开标程序 - 18 -

    6、评标 - 18 -

    6.1磋商小组 - 18 -

    6.2 评标原则 - 18 -

    6.3 评标过程的保密 - 18 -

    6.4 评标 - 19 -

    7、合同授予 - 19 -

    7.1 定标方式 - 19 -

    7.2 中标通知 - 19 -

    7.3履约保证金 - 19 -

    7.4签订合同 - 19 -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0 -

    8.1重新招标 - 20 -

    8.2不再招标 - 20 -

    9、纪律和监督 - 20 -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 20 -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 20 -

    9.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 20 -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21 -

    9.5回避要求 - 21 -

    9.6疑问和质疑 - 21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1 -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 23 -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 24 -

    附表三:确认通知 - 25 -

    第三章 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 26 -

    初步评审前附表 - 26 -

    详细评审标准 - 29 -

    评审方法 - 35 -

    1、评标方法 - 35 -

    2、评审标准 - 35 -

    3、评标程序 - 35 -

    附件:废标条件 - 37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8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38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41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41 -

    工程量清单 - 42 -

    一、编制依据 - 42 -

    二、工程量清单 - 42 -

    图纸 - 42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43 -

    一、一般规定 - 43 -

    二、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 - 43 -

    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4 -

    一、 投标函 首次报价一览表 - 45 -

    (一)投标函 - 45 -

    (二)首次报价一览表 - 46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7 -

    、授权委托书 - 48 -

    拟派往本项目 管理人员组成表 - 49 -

    (一) 管理人员组成表 - 49 -

    项目经理简历表 - 50 -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 51 -

    、资格审查资料 - 52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53 -

    、技术部分证明材料 - 54 -

    、商务部分证明材料 - 54 -

    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55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 56 -

    十一 、其他材料 - 56 -

    十二、附件 - 57 -

    第九章 政府采购政策 - 58 -

    一、 关于小、微企业及产品(如有) - 58 -

    二、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如有) - 59 -

    三、关于监狱企业 (如有) - 60 -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 - 61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如有) - 6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10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BFZC2020-BJC-23

    2、项目名称: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80073.15元

    最高限价:1980073.1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

    1980073.15

    1980073.15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位于宝丰县大营镇,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电气。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上2层。详细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担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以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疫情期间有特殊情况的除外);(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及不更换承诺书,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印章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4)拟派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安考C证)、材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5)人员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五大员须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8-10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份(包含1月份)以来(缴纳税款或社保的所属时期)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可以是税局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完税证明,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可以不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7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必查询以下内容,但必须承诺不存在以下信誉问题且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为准,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出现以下问题,可取消我单位投标或中标资格)(1)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其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2)通过“中国执行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执行情况,近三年(如有被执行情况的,以2016年1月1日以来发布的为准,2016年1月1日以前发布的不做参考)有被执行情况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中需设置“行贿罪”及“单位行贿罪”)分别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及单位行贿情况,有行贿情况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8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7日00时00分整至2020年11月23日23时59分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 /)“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网站“紧急通告”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19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6219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37121131 0371-6562903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37121131 0371-65629037

    温馨提示

    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与此“温馨提示”不一致的地方,以“紧急通告”为准。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录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下载“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录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录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6219237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637121131 0371-65629037

    1.1.4

    项目名称

    宝丰县大营镇青城社区后续产业-餐饮服务中心工程

    1.1.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1.6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1980073.15元。

    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废标。

    1.2.1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1.2.2

    出资比例

    100%

    1.3.1

    招标范围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3.2

    质量要求

    合格

    1.3.3

    工期

    60日历天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如有)、修改(如有)

    2.2.1

    供应商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2.3

    供应商收到澄清后的书面确认时间

    /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说明、补正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保证金

    不要求

    3.5.3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

    (1)电子响应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 CA 密匙盖电子印章;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密匙盖电子签字印章。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逐页加盖企业 CA 密匙电子印章即可。

    3.5.4

    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在系统中上传)

    4.1.1

    密封要求(如有)

    纸质响应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PDF版)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4.1.2

    封套上写明(如有)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纸质响应文件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网站“紧急通告”等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4)供应商解密:供应商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或现场进行解密。需现场使用一体机进行解密的,请在代理机构引导下进行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类专家2人

    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3

    履约保证金

    /

    10.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进场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其中(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进场交易服务费按照宝发改收费[2018]172号规定,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请供应商参照以上费用,酌情报价。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如按照宝丰供应商全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完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如因供应商个人原因响应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2)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磋商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标;(3)其他特殊情况以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紧急通告”为准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供应商的情况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采购预算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工期等

    1.3.1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合格的供应商不应有违法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招标活动中曾出现过违规违纪行为的。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分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供参考);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响应文件格式;

    (9)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本章第 2.2.1款和第 2.2.2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后台系统推送方式发给各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及时关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台,因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给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紧急通告”

    3.2 投标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

    3.2.2本项目设采购预算价,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2.3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以3.2.1条为依据由供应商自主报价,即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现场情况、技术要求等自主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3.2.4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具有唯一性,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变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理解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2.5投标总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决定因素;

    3.2.6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保证金

    3.4.1 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2下列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青城社区餐饮服务中心--磋商文件最终11.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