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元旦慰问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并于2020年12月22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B-2020-CG-30
项目名称: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元旦慰问品采购
预算金额:38.2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38.28万元
采购需求:慰问品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分包情况: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CXZB-2020-CG-30-1 |
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元旦慰问品采购 |
38.2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 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左下方;
方式: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设置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环节);
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递交至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2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有意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 categoryNum=073003;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金普分中心”——>“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单位):访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 categoryNum=073003)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 CA),咨询电话 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0411-39742656。
3、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4、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5、本项目采用电子光盘开标。
6、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的,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7、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按照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开标前现场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审查。
8、根据大连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大连政府采购网、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进入交易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配合入口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
地 址:金州区凤翔路66号
联系方式:0411-87719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连大文润金宸公建1-3号
电 话:0411-87697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工、冯工
电 话:0411-87697779
附件:
|
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元旦慰问品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XZB-2020-CG-30)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
招标代理人: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元旦慰问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并于2020年12月22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B-2020-CG-30
项目名称: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元旦慰问品采购
预算金额:38.2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38.28万元
采购需求:慰问品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分包情况: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CXZB-2020-CG-30-1 |
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元旦慰问品采购 |
38.28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 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左下方;
方式: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设置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环节);
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递交至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2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有意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金普分中心”——>“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单位):访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 CA),咨询电话 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0411-39742656。
3、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4、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5、本项目采用电子光盘开标。
6、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的,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7、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按照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开标前现场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审查。
8、根据大连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大连政府采购网、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进入交易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配合入口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
地 址:金州区凤翔路66号
联系方式:0411-87719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连大文润金宸公建1-3号
电 话:0411-87697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工、冯工
电 话:0411-87697779
目 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样本
附件1 评标办法
附件2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元旦慰问品采购。 编号:CXZB-2020-CG-30 |
2 |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 |
3 |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38.2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 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5 |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左下方; 方式: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设置供应商现场报名及审查环节); 售价:0元/份。 联系人:宁宏利、冯飞;电话:0411-87697779;邮箱:41272716@qq.com 公司地址: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连大文润金宸公建1-3号。 |
6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以保函或非保函形式提交,任何形式的保证金都须以公司名义汇出。 1.采用电子保函的,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由缴退主体终止),鼓励供应商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办理(担保函应为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对接的单位开具的电子保函或投标保函);可办理银行电子保函和保险电子保函的机构名单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y.dl.gov.cn/)查询,联系人:赵放,联系电话:0411-65850930。 2.采用非保函的,供应商应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在线虚拟账号自动缴退系统”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账户信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户名: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92102901000189000700098。 注意事项: 1、以上账户中的括号为中文格式。 2、缴纳方式为网上银行,不支持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式。 3、网上支付保证金建议在工作日8:00至16:00,网银转账,请选择普通模式,不能使用加急等模式,不能选择同城渠道,选择大小额渠道。供应商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24小时进行缴纳,并保障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按照未缴纳处理。 4、开标现场线上核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7 |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至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8 |
投标文件要求: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无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3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供应商递交的光盘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2、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和ndltf(不加密),刻录光盘时一定要将生成的ndltf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 ★4、供应商制递交的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必须有供应商CA锁签章,无供应商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供应商请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6、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7、与电子报价文件制作相关问题,供应商需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
9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2020年12月22日9:00-9:30(北京时间),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2开标室(大连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
10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
11 |
本项目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回执码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12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注:本次招标核心产品为:大米。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13 |
供货要求: (一)★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方按走访的日期安排,随时通知,随时调整,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方要求配合供货。 (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5、配送要求:根据货物特点由供应商承担货物的包装、运输(含冷藏)、量体、送货、调整、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标准备品、专用工具等保证按时按量配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
14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指定地点供货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审定通过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
15 |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以上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涉及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根据财政部87号令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光盘开标。 4、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的,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须提供报名回执码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投标。 5、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无需提供纸质文件;按照大财采【2020】54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开标前现场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审查。 6、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为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制造、运输、配套材料、安装、调试、培训、检测、验收、保险及售后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
16 |
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17 |
本项目需提交样品,样品送达要求如下: 1、 样品:大米 1份。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 样品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2020年12月22日09:30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样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已提交的样品供应商不得更换。提交地点: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第二开标室。 4、 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样品不允许标记含有生产厂家的标牌、代码、供应商名称、标志及能暗示出供应商的文字和图案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样品将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投标单位以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样品编号。 5、 本项目所有样品评审结束后全部封存,供应商自行准备运输工具及搬运人员,封存地点现场通知。项目实施时,按中标人的样品进行对比验收,如发现供货产品与样品不一致,采购人不予验收。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待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供应商逾期未取回样品可能出现的丢失、受损等情况,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供应商提交的样品应自行进行边角、易损位置的保护,现场出现的任何受损、刮擦、破损、丢失、更换等问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
18 |
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分别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万以下部分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不足叁仟按叁仟收取。 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
19 |
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大连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大连政府采购网、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进入交易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配合入口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场。 |
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
(2)招标内容:慰问品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方按走访的日期安排,随时通知,随时调整,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方要求配合供货。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指定地点供货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审定通过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供应商(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 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8. 供应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0〕13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并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4.供应商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⑥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六)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 监狱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注:1.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七)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19号、〔2020〕18号)规定,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详见《评分标准》。
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财库〔2020〕19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并处于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财库〔2020〕18号文件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并处于有效期内。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产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20〕19号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货物产品必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7号)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
(2)联系人及电话:宁宏利 0411-87697779
(3)邮 箱:41272716@qq.com
(4)通信地址: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连大文润金宸公建1-3号
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3.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评标办法
附件2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大连市政府采购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表;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 ※技术条款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承诺
8.其它;
9.※开标一览表。
以上标※的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允许提供备选方案除外)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报价应包括:
(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
(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相关配套安装的人工、材料、运输、保险、配件、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3)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供应商资格合格的文件
1.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出具证明(格式见附表)。
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
(1)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4.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供应商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
(八)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前附表。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7.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3张(光盘上标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单位名称);
2.光盘封装在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加盖公章。
3.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ndltf(不加密),光盘刻录的文件格式为.ndltf(不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4.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或者.dlcf(澄清)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ndltf,并且将.ndltf格式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保存一致。
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
6.本项目全程电子化开、评标,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无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软件生成ndltf(不加密)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3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供应商制递交的光盘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二)投标截止时间
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各供应商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无异议。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6.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7.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供应商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评审;(详见资格性评审表)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7)未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的;
(8)被发现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9)发现供应商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10)被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1)所有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未达到三家(含)以上。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序。
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串标
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上述串通投标情形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本级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注: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评审得分及投标报价都相同的,以技术部分评审得分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8.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9.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
10.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计算出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供应商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以上情况得分均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确认。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五)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分别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部分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
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金普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型号规格:
(三)技术参数:
(四)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三、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供货完成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项目完成时间:
(二)交货方式:
(三)交货地点: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指定地点供货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审定通过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实际付款时间以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通过后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调试和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七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__1 _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招标人执二份,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仅提供了主要条款,招标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细化条款与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1 |
大米 |
660份 |
≥5公斤/份 |
≥5公斤/份,有机优质一级米及由优良的一季寒地粳稻产区生产的大米、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拥有“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证明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特征的产品,为中国大米类地理标志保护品牌示范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规定、生长周期长,一年一熟,具有中国有机认证、地理标识。采用锁鲜真空包装,保留原生营养(5袋*1公斤/袋)5公斤真空礼盒包装。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面粉 |
660份 |
≥10公斤/份 |
≥10公斤/份,特制一等粉,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5-1986 小麦粉》规定,适宜制作精度较高的面包、馒头、面条、包子等面制食品。(5袋*2公斤/袋)10公斤,礼盒包装。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花生油 |
660份 |
≥5升/份 |
≥5升/份,5S压榨一级花生油,非转基因花生压榨,符合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 1534-2017 《花生油》的要求。精选当季优质花生,经现代工艺压榨而成,避光锁鲜,色泽清亮,口味清香。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橄榄油 |
660份 |
2瓶/盒/份 |
橄榄油一盒,2瓶装,≥750毫升/瓶,特级初榨。符合国家标准GB/T 23347-2009 《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的要求。 |
5 |
有机杂粮 |
660份 |
≥5公斤/份 |
≥5公斤/份,(赤小豆、绿豆、小薏米、小米、黑米各1公斤),礼盒真空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
注:1、供应商应保证以上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提供产品产地、等级等一系列相关资料。
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该商品批量合格证及商品检测报告。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4、配送要求:根据货物特点由供应商承担货物的包装、运输(含冷藏)、量体、送货、调整、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标准备品、专用工具等保证按时按量配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方按走访的日期安排,随时通知,随时调整,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方要求配合供货。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指定地点供货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审定通过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售后服务要求
(一)供货要求:由于成交供应商供货产品与供货要求不符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保质期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直到达到验收指标要求。
(二)所有供货产品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新鲜、安全。
(三)货物单价应包括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人工和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
(四)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和标准提供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五)供应商所提供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赔偿损失。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项目的投标公告(招标编号: ),供应商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 三 份。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供货时间: 。
6.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供应商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作为供应商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供应商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报价)文件无效。
二、报价明细表
1 |
2 |
3 |
4 |
5 |
6 |
7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原产地及制造商全称 |
交货单价 |
单项货物总价【项4×交货单价合计】 |
|||
货物单价 |
人工、材料、配件、运输、保险、调试、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检测等费用 |
其他相关费用 |
合计 |
||||||
1 |
|||||||||
2 |
|||||||||
… |
|||||||||
总报价 |
(小写): |
||||||||
(大写): 元 |
注:
1.? 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1.?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1.? 项6交货单价中分类报价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填报。 供应商公章:
1.? 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调价函时,
以调价函中报价为供应商最终报价)。 日 期:
5. 供应商应将项5中的内容明确填写
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报价)文件无效。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合计 |
合计 |
|||||||
1 |
||||||||
2 |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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