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自行组织参照竞争性谈判,采购餐厅餐具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餐厅餐具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GLJSZX-2020-CG00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餐厅餐具采购项目 | 1 | 详见谈判文件 | 85000.00 | |
预算总金额:8500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其他: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
(3)中国裁判文书(文书(http://www.wenshu.court.gov.cn)网显示)网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与腾飞南路交叉路口东150米)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上午10:0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与学苑东街交叉口东河小区)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7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与学苑东街交叉口东河小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与学苑东街交叉口东河小区)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程志中
联系电话:0471-4824801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