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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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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30 16:47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22 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zfcg01348

项目名称:永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34.31(万元)

最高限价:434.31(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按合同签订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01 00:00:00至2020-12-07 23:59:5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

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地点: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日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http://ggzyjy.gansu.gov.cn/)。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2.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该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2-22 11: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电子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南大街

联系方式:0395-7568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209号

联系方式:15693335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兴

电 话:15693335878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 招标文件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STY20030C-ZFCG 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2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2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3 3.2.1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3 3.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 3.3 招标........................................................................................................................................................13 3.3.1 综合说明.................................................................................................................................. 13 3.3.2 招标公告时间........................................................................................................................ 13 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13 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4 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14 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5 3.4 投标.....................................................................................................................................................15 3.4.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5 3.4.2 投标文件的语言....................................................................................................................... 16 3.4.3 计量单位................................................................................................................................... 16 3.4.4 投标货币................................................................................................................................... 16 3.4.5 联合体投标............................................................................................................................... 16 3.4.6 知识产权................................................................................................................................... 16 3.4.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 3.4.8 投标文件格式........................................................................................................................... 18 3.4.9 投标有效期............................................................................................................................... 18 3.4.10 投标保证金............................................................................................................................. 18 3 3.4.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 3.5 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 20 3.6 评标.......................................................................................................................................................22 3.6.1 评标流程................................................................................................................................... 22 3.6.2 注意事项................................................................................................................................... 22 3.6.3 投标人家数计算...................................................................................................................... 22 3.7 定标.......................................................................................................................................................23 3.7.1 定标原则.................................................................................................................................. 23 3.7.2 定标程序.................................................................................................................................. 23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23 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4 3.9.1 合同授予原则........................................................................................................................... 24 3.9.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24 3.9.3 其他............................................................................................................................................25 3.10、质疑与答复...................................................................................................................................... 25 3.10.1 综合说明................................................................................................................................ 25 3.10.2 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25 3.10.3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5 3.10.4 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26 3.10.5 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 26 3.10.6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26 3.10.7 投诉......................................................................................................................................... 27 3.11、招标代理费...................................................................................................................................... 27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8 第五章 评标办法....................................................................................................... 36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36 5.1.1 原则............................................................................................................................................36 4 5.1.2 组织.......................................................................................................................................... 36 5.2 评标程序...............................................................................................................................................36 5.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36 5.2.2 比较与评价............................................................................................................................... 38 5.2.3 评标方法................................................................................................................................... 39 5.2.4 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41 5.2.5 评标报告.................................................................................................................................. 42 5.3 废标........................................................................................................................................................42 第六章 附件..................................................................................................................43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44 附件 2:投标函................................................................................................................................... 47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8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49 附件 5:开标一览表........................................................................................................................... 50 附件 7:投标商务、技术偏离表....................................................................................................... 52 附件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54 附件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4 附件 10: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65 附件 11:无虚假应标承诺书............................................................................................................. 66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201130-031263-5) 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1-2023 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GSTY20030C-ZFCG 二、招标内容: (共一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品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1 2021-2023 年物业管理服务 1 项 三、项目预算:434.31 万元(肆佰叁拾肆万叁仟壹佰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为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 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 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6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 评标价。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地点:2020 年 12 月 0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7 日,每日 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 下载(http://ggzyjy.gansu.gov.cn/)。 2.获取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 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 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 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前在线递交,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 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该系 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 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 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网上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4、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五开标厅(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兰州市城 关区雁兴路 68 号)。 5、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 OpenTender/login)。 7 八、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 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一管理。采用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的 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收退和管理。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 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 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信息注册、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 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址: http://ggzyjy.gansu.gov.cn/。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 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 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 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首 页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保证金查询”栏 目查询。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 8 的手机,投标人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甘 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首页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甘肃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 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 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 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四)、网上下载标书须知: 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 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志杰 联系电话:0395-7568956 地 址: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南大街 代理机构: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瑞兴 联系电话:15693335878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 209 号综合楼 301 室 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30 日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 应以本资料为准。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规 定 2.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2021-2023 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共一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434.31 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2)联 系 人:李志杰 3)联系电话:0395-7568956 2.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王瑞兴 3)联系电话:15693335878 2.4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总费用分摊到 36 个月,采购人根据合同、验收合格证明 及完税发票,按月支付服务费。 2.5 投标人资质 文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 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3)提供 2020 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免 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10 3.法人授权函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时提供);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 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声明: 以上 1 至 4 项为评标小组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投标商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 期内,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另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将视 为无效标。 2.6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第五开标厅(电子 开标厅)线上开标【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2.7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之日起三年(36 个月)。 2.8 投标有效期 90 天。 2.9 投标保证金 金额 金额:RMB50000 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 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投标保证金 操作方法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11 2.1 0 投标文件的 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如有分包,按包制作投标文件): 1)纸质文件递交时间:开标结束后即刻起,所有投标人须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 件打印装订成册,邮寄或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2)纸质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U盘及光盘((word版本和PDF版 本)各1份。 3)如未按规定要求递交,责任自负。 2.1 1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1 2 答疑会 不召开。 2.1 3 现场考察 不组织。 2.1 4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不退还。 2.1 5 招标公告的 发布 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 2.1 6 投标人家数 计算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 条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 3.6.3)。 2.1 7 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 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按无效标处理(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 方式的除外)。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供应商 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除需要提供 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 单位印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 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1 8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 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 3.11 12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 括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 “采购人”和“需方”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是指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 织。 (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5)“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 要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 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 料。 (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 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 修缮等。 (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 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 务。 (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 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 内研究制订。 (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 电子邮件。 13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2、2.3、2.4。 3.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3.3 招标 3.3.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行业 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 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 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 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 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自行承担。 3.3.2 招标公告时间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9 号 第三章第十八条 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 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 当知道的时间。 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 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3)投标人须知; (4)项目需求; (5)评标办法; (6)附件。 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公告。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是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保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 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不足 3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 间。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 其他原因,采购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投标期 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的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本项目的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 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现场考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4 投标 3.4.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 (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 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应该满足; (4)采购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情形的, 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投标人如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采购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采购人同时报 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采购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 些品目的权力; (7)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8)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 16 3.4.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 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3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4.4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4.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及实施条例 的规定。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 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3.4.6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7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 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3.4.7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1)报价部分。须标明各品目单价、合计及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①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 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②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 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 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基本情况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②项目实施方案; ③服务质量承诺; ④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未 特殊说明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查) ①投标函; ②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③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④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⑤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8 ⑥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 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 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 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 ⑦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⑧商务条款偏离表; ⑨投标人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⑩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4.8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 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 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表格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4.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3.4.10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2)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必须在开标前提交到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数额、递交截止时间及交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户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高新支行 行号:3138 2105 4001 保证金查询电话:0931-8276931 (4)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①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 19 手机,投标人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甘肃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首页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②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 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 构名义递交。 ③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 (5)在开标时,凡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足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 性投标予以拒绝。 (6)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②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9)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 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21 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3.4.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 (2)纸质版应以恰当方式将每份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不符,以报价大写的价格为准;分项报价与总价不符,则以分 项报价合计价格为准,投标人不接受新合计出的报价,视为无效标)。 (3)投标文件正本用不退色 A4 纸打印,并由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相应 位置签字,同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的修改外,投标书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20 3.5 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 (1)投标人网上开评标操作事项 ①网络及软硬件设施 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 安装好 360 安全浏览器、WPS 或 Office 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 ②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 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 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 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 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或保函,完成投标文件固 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 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③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 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 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 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 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 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 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 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④上传正式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 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 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 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 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0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11:00 时(北京时 间)之前】进行网上提交。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 ⑤确认开标记录 21 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等待开标组织 人员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函由代理机构确认有效性),如果对保证金核验情况有异 议,请加入“保证金到账异常信息查询”专用群解决。 ⑥开标完成 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 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 ⑦在线质疑 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 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 ⑧询标 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请投标人代表加入评标视频会议(关 闭专家摄像头图像)进行远程演示讲解或答疑。 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链接 (http://ggzyjy.gansu.gov.cn/f/front/information/newsInfo?informationId=8822) (2)投标截止时间: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截止时间。 (3)迟交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 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②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注和递送,并应在封面上加注“修改” 或“撤回”字样。 ③投标截止期之后的修改和撤回均无效。 ④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 金将被没收。 22 3.6 评标 3.6.1 评标流程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评标流程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5.2。 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 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 格权值×100。 (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评委会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3.6.2 注意事项 在评标期间,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 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 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3.6.3 投标人家数计算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 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23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 处理。 3.7 定标 3.7.1 定标原则 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7.2 定标程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 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 推荐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 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 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 24 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 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1 合同授予原则 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 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3.9.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中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 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采购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 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采购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 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 87 号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办理。此时 可由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签订合同。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 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履行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 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 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 档。 25 3.9.3 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10、质疑与答复 3.10.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 者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 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 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 3.10.2 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1)投标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①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②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10.3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 (2)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6 3.10.4 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1)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质疑事项; ③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请求和主张。 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函由授权的 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质疑地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2)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 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 明“该复印件用于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 盖公章。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3.10.5 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 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 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布。 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 即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 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 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10.6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27 (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 (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0.7 投诉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 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 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5 个工作日过后视为放弃投诉。 3.11、招标代理费 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应根据《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 改价格[2015]299 号),放开现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 5项建设项目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 节,具体包括政府投资和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 程监理、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收费。 28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永昌县人民察院办公办案大楼及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用房,坐落于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 城关镇南大街,总建筑面积约 4457.85 平方米,其中:公办案大楼建于 2006 年,系砌体结构, 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面积 3250 平方米。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用房于 2019 年有偿划拨, 系框架结构,为地上三层,建筑面积 1207.85 平方米。现设有院门出入口、办公楼出入口和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用房出入口,配备高压配电室、空调、消防、供暖供水设施。楼内外配有 监控设施,院内设有停车场、停车库、职工食堂等主要设施,内部设办公室、大小会议室, 档案室、网络机房、办案区等,是一座综合性办公、办案楼宇。 二、管理总体要求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及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用房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依照 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和保障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的安全、规范性运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高标准、 高质量、高效率。采购人对成交人组建的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管理。 成交人对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 人,采购人有审核权。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选派和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 与权与审批权。在处理特殊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对物业管理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总体要求是“管理无缺陷,服务无盲点”,成交人在管理期间,项目要达到全国物业管 理示范大厦标准。确保大型设备完好率 100%、业主投诉处理率 100%、绿化成活率 100%、客户 满意率高于 95%以上。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秩序维护员(保安)服务工作 1.服务范围 县检察院办公场所、库房、停车场、走廊、院落及办公设施、车辆进出管理。 2.服务要求 (1)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对县检察院所有区域进行每天 24 小时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并有专 人值班,交接班要签名登记,记录交接班时间,做好值班日志。同时,切实做好防盗、防火、 防水灾、防泄密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2)秩序维护人员值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到县检察院办事人 29 员、控告群众的礼仪性接待工作,为办事人员提供必要的咨询及引导服务。 (3)负责县检察院大楼所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日常安全看护。 (4)负责维护县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及时制止扰乱县检察院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杜绝 无关人员在县检察院办案区等随意进行拍照或摄像。杜绝在县检察院办公楼的墙壁、门、窗、 柱上非法涂画及乱写、乱贴。一旦出现,应立即清除,并保持原貌。杜绝流浪及上访人员夜 间在县检察院门口外滞留。 (5)负责县检察院大楼防盗监控报警系统及消防器材的管护和安全使用。 (6)按采购方有关规定管理车辆进出,确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设备设施及物品的安全。 (7)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二)保洁服务工作 1、服务范围 (1)县检察院办公和办案场所内的公共部位、设备设施及物件的保洁。包括走廊、楼梯、 扶手、墙面、地面、地脚线、办公室门、开关、消防箱、标识牌、宣传栏、垃圾桶;卫生间 门窗、地面、洗脸盆、洗漱镜、污水池、大便器、小便器、隔断;水房管道、阀门、热水器; 大厅地面、台阶、扶手、玻璃门、标识牌、办事指南栏、门窗玻璃等。 (2)县检察院院落、停车场、路面、法警训练基地、绿化区的日常清扫保洁;风、雨、雪 后办公楼踏步防滑、清扫及大型活动后的清洁和垃圾清运。 (3)成交方承诺的其他服务项目。 2.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范围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灰尘,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楼梯扶手等设施 无灰尘,无污迹;每天所有开关、标识牌、暖气罩擦拭不少于 2 次;每周墙面除尘 2 次;每 月天花板除尘 1次;走廊、门厅、大堂、楼梯或消防梯地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洁净, 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垃圾、杂物、灰尘、污迹、划痕等现象,保持地而村质原貌。 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元污渍、无絮状物。门框、门边缝部位 光亮、无痕迹、无灰尘,门把手干净、无痕迹、定时消毒。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指示牌 保持干净、无灰尘、光亮。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无絮状物。指 示牌、广告牌无灰尘、元污迹、无痕迹,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痕迹。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 无灰尘、无污渍。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迹。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灰 尘、无斑点、无絮状物。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痕迹、无灰尘,内侧无灰尘、无污迹。天花 30 板、公共灯具内或外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无污渍、 无灰尘、无斑点。走廊、楼梯窗玻璃、大堂门厅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无 水道。平台、屋顶无垃圾堆积。服务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接待室)保持干净、整洁、无垃 圾。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停车场、绿地、 明沟、地面干净。明沟无杂物,无积水。外围通道地面应保持畅通,无堆放杂物、无积灰、 积水、无污迹、油渍、轮胎印,地面应保持原色。各类告示牌、照明灯具、栏杆、立柱、反 光镜等表面无积灰、无污垢、无污迹。绿地、花坛、隔离带、周围无杂物、无积水。电器设 施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 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 (2)卫生间必须干净、整洁,无异味,通气通风良好,使用正常。卫生间手纸、洗手液充 足保障。公共卫生间洁具刷洗干净、喷洒消毒,保持无异味、无污迹、无水渍、无垃圾、无 积水,面盆无水锈。云石台面无水边、无皂迹、无毛发,光洁明亮。洁具应表面光洁、明亮、 内外侧无污渍、无毛发、无异味、定时消毒。镜子明净、无水渍、无擦痕、镜框边缘无灰尘。 废物箱表面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定时消毒。外露水管连接处无碱性污垢,管道表面光 亮、无灰尘。 (3)院内根据季节变化按时清扫,随时保洁。遇雨雪天气时及时清理院内积雪、积水,楼 门口及时铺设防滑垫,设置防滑提示牌,确保无积雪、无积水、无杂物、无垃圾堆放。 (4)垃圾道及时清理,院内垃圾桶每天清理 1次,保证桶内无垃圾存留,夏季随时清理。 (5)保洁人员要对保洁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报修。 (6)承担保洁人工成本及清洁保洁设备、工具、低值易耗品(拖把、毛巾、纸篓、卫生间 手纸、洗手液、洗衣粉等)购置费。 (三)会议、文印和收发室服务 1.服务范围 (1)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有 4个标准会议室、1个多媒体警示教育中心及 1个视频会议室, 要求提供会前、会中、会后服务。 (2)提供文件整理印发、分解信件和报刊工作。 2.服务要求 (1)成交方要按照采购方会务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着装统一整洁,坐、站端庄,精神饱 满,彬彬有礼。语调温和亲切,语言文明礼貌,音量适中,普通话规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31 自觉遵守采购方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及保密规定。 (2)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做好会议室及会场布置、灯光检查、卫生打扫。会前提前半小叫 进入会场,检查会场整体效果和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备好茶水,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3)在领导和与会人员入场前,站立在会议室或会议厅门口两侧,做好引导工作。对已入 座的领导和与会人员,及时递上茶水,茶水量一般控制在 8 分。上茶水时应遵循从左至右的 原则,从一侧依次添水,原则上每 30 分钟添加茶水 1次。 (4)会议期间,会议服务人员应时刻注意观察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 理。 (5)会议结束时,会议服务人员应及时打开通道门,站立两侧,礼貌送客,会后及时做好 会场清理工作。 (6)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询问、议论、外传会议内容和领导讲话内容。 (7)收发人员必需以认真态度做好收发工作,每月对各类报刊、杂志等分发情况进行一次 清点、核对。机要函件、挂号、特快邮件、包裹等要件,要造册登记,无丢失、无差错。 (8)收发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维护收件人的合法权益。严禁私拆他人信件。 (四)干警餐厅服务 1.服务范围 负责全院 60 名干警一日三餐的供应。 2.服务要求 (1)餐厅经营做到品种多样化。必须严格执行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院 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县检察院工作秩序的行为。 (2)成交方须使用采购方购置的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干警预交的费用由成交方统一 收取和管理,做到账目清晰完整。 (3)成交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 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因管理不到位造成 的损失,由成交方负责,并赔偿县检察院的相应损失。 (4)承担餐厅工作人员所有人工成本。餐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方负 责。 (5)成交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6)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32 (7)经营期间设备的维修和有关厨具用具更新添置的开支由县检察院承担。 (五)绿化服务养护 1.服务范围 (1)对大院内绿化植被做好定期浇水、施肥、除病虫害、修剪等; (2)负责楼内公共部位盆栽花卉的养护工作,保证绿植无黄叶、枯枝、灰尘,盆内无杂草、 垃圾等。 2.服务要求 (1)绿篱、乔木存活率 95%,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枯枝黄叶,定期消理杂草;定期进行 修剪,保持株型、无超长枝条;根据树木具体病症进行病虫害治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 使用的农药。 (2)盆栽植物管理质量要求 盆栽植物生长健壮、没有明显的病虫害,没有缩叶现象;按植物习性定期修剪,保持株 型完好;盆内不允许有杂生植物和其它杂物;花盆及叶面无灰尘、光亮。 (六)设备维护服务 1.服务范围 主要负责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内部基础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和运行等服务。 2.服务要求 (1)保证服务区域内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包括水电照明等),确保办公环境良好。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做到全年无责任事故。 (3)做好设备的养护工作,供电、给排水、供暖、监控等重点设备完好率为 100%。一般设 备完好率达到 99%。 (4)全面开展节能减排,不断降低运行能耗。 (5)负责设备的常规维修,报修及时率 100%。 (6)各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有相应专业证书和上岗证书。 (7)全年无人为责任停水、停电、停暖、火灾等事故。 (七)驾驶员工作服务 1.服务范围 主要负责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日常用车的服务保障工作。 2.服务要求 33 (1)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与调度、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应爱车、护车、 有义务搞好所驾车辆的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整车清洁、室内舒适。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驾驶员必须 爱车、护车,时刻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 (3)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随车所有证件和工具均由责任驾驶员负责妥善管理。如遇车 辆交接,原车驾驶员必须将车钥匙、所有证件和随车专用工具全部移交给另一位司机,有义 务说明原车辆技术状况。 (4)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随时听从单位及车队安排出车任务。自觉服从上级的 管理和调派,因事因病或车辆故障,不能承担出车任务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5)加强安全学习,加强行车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严禁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严禁驾驶员 违法违规行车、停车,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行车意识。 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箴言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6)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参与用车人在车上关于工作方面的谈话,不得泄露用车人在车上 关干工作方面的谈话内容。 (7)驾驶员完成当日任务后,应将车辆及时入库,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将车在外停放、 寄宿,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 (8)严格执行维护修理制度,落实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爱护车辆设 备及随车工具(丢失工具照价赔偿),确保车辆特别是安全系统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气、搞好团结,相互之间不得搬弄是非,维护车队团结,维护车队集体利益。 (10)按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八)其它专项管理服务 1.根据本物业特点建立整体调度机制,安排项目经理级别以上的人员负责该项工作,提 供 24 小时及时响应服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反馈。 2.建立并管理本物业项目权属内的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设备使用说 明和图纸、维修养护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竣工验收资料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档案。成 交方应在合同终止时,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档案资料移交给采购方。 (九)其他有关事项 采购方提供物业管理机构办公室和各岗位工作值班室。物业开办所需办公设备、服务用 品和项目公共区域的低值易耗品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业主提 34 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物业人员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备标准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管理人员 1 物业公司须对现有的部分 临时用工人员进行接管。 2 秩序维护员(保安) 4 3 保洁员 3 4 绿化养护工 1 5 文印员 1 6 水电维护工 1 7 会议和收发室服务人员 1 8 大厨 2 9 面点师 2 10 配菜师 2 11 食堂服务人员 4 12 驾驶员 6 合计 28 服务所需维护配件 1 以上人员你需要的办公物料 2 设备设施小修维护配件 3 绿化养护工具 (二)人员费用说明 驾驶员、收发室服务及文印员、绿化养护、水电暖工月工资不低于 2500 元,秩序维护员 (保安)、保洁员、月工资不低于 2200 元,食堂工作人员:大厨工资不低于 7000 元、配菜师 工资不低于 3500 元、面点师工资不低于 4000 元、食堂服务人员不低于 2600 元。同时为以上 人员缴纳社保(五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人员配备要求 1.管理人员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 2.所有工作人员年龄搭配合理,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35 (四)其他相关要求 1.顾客满意度。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应进行顾客意见征询,征询项目包括顾客服务、房屋 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办公楼秩序维护和安全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等方面。还可采取电 话联系、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联谊活动、顾客联系函、顾客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 与顾客保持联系,征求顾客意见。意见征询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 回访。 2.中标供应商前 6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由采购人按照《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 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累计 3个月考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报价说明 1.本次中标总金额为三年即36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物业管理服务包干费包括人工费、办公费、维修(护) 费、日常清洁费(不含大型设备维修维护)、第三方取费(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不可预见费、管理佣金、法定税费等所有费用; 3.为保证服务质量,请投标人参考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应收费文件及市场询价进行报价。 36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5.1.1 原则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 建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委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 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1)评委会成员人数不少于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委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3)评委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1.2 组织 (1)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委会。 (2)代理机构:负责对外联系并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 向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 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3)监督部门:由财政局采购办公室、省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 督科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 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2 评标程序 5.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1)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 资格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 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应当出具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名单,并在资 37 格审查结果表上签字。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②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 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 2)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4)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5)投标报价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范围内; 6)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商务、技术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除外); 7)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投标人能否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③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④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投标文件的校核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①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②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的; 38 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的; ④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⑤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⑥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⑦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 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⑧投标文件中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⑨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⑩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 90 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5.2.2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9 5.2.3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 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 前附表。评委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投标人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 6%扣除后的价格作 为其评标价。不符合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其投标报价即 为评标价。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 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企业视为中小微企业。对其提供自产产品或其他小微企业的产 品,其投标报价按 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 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投标人在磋商文件中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未按 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其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 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 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比 例为 6%。 40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见第六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 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15 分)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合理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四舍五入后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15 2 商务 部分 (30 分) 体系 认证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分,没有不得分;(提 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有权查验原件,投标人 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 企业 信誉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评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AAAA 级得 3 分, AAA 级得 2分,AA 级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复 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有权查验原件,投标人在规 定时间内送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具有 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AAA 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 AAA 级中国投标企业信用等级、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 级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提供复印 件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有权查验原件,投标人在规定 时间内送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 投标人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理事/会员单位证书、国家级表 彰荣誉证书、省级及省级行业表彰荣誉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2分,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有权查验原件,投 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 成功 案例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物业服务合同,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2分; 具有近三年餐饮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4 分;(提 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有权 查验原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 综合 实力 投标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1 万平方米且提供《房屋所有权 证》得 3分;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但无《房屋所有权证》且提供房屋 租赁合同的 1 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人及代理机 有权查验原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 标书 制作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装订整齐、相关证件齐全得 2 分,有一处错误 或材料缺失扣 0.5 分,扣完为止;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内容清晰得 2分,有一项不清晰扣 0.5 分,扣完为止。(满分 4分) 4 41 3 技术 部分 (55 分) 综合 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人员培训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质量保障方案,违约处罚承诺等,方案完善、内容 详尽、措施合理得 10 分,方案基本完善、内容比较详尽、措施相 对合理得 7 分,其他得 4 分,没有不得分。 10 管理 制度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奖罚制度、考核制度、考勤 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各制度设置科学合理,条理清晰明确得 10 分, 各制度设置相对科学合理,条理基本清晰明确得 7 分,其他得 4 分, 没有不得分。 10 人员 配备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岗位齐全、分工详细: 1)物业经理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中级或中级以上职 称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近 2 年的缴纳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得 3 分;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人员的数量和年龄结构合理,能满 足物业管理需要,其人数不能少于 23 人并做详细的物业管理需求 计划,优于或完全满足需求得 7 分,基本满足得 5 分,其他得 3 分, 没有不得分。(以上所要求的职称证书、社保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 公章,开标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有权查验原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 送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0 应急 预案 包含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应急措施、处理原则、突发事件的沟通、应 急预案以及善后处理,内容齐全且可操作性强的得 7 分,内容缺失 且可操作性基本得当得 5 分,其他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7 智能 管理 投标人具有高科技、现代化、信息化手段的物业管理应用系统,能 实现将日常人员管理、监督巡检、维修维护、工单派送等一切物业 服务内容集中统一管理的电子化物业系统管理平台得 7 分,没有不 得分。(提供平台信息及功能简介) 7 技术 方案 针对本项目保洁、秩序维护、设备维护维修、绿化养护制定合理详 尽的技术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得 6分,内容基本全面、针对 性较强得 4 分,其他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6 设备 保障 针对该项目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环卫设备、维修设备、安保设备等, 依据所提供设备的优越完善程度进行综合评审,完全满足本项目需 求得 5 分,基本满足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5 合计 100 5.2.4 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招标文件可视为竞 争性谈判文件,同时评标办法转为竞争性谈判成交原则。相应的,投标文件可视为谈判响应 42 文件,原评标小组改为竞争性谈判小组,可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 5.2.5 评标报告 (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 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 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 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 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5.3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 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43 第六章 附件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 附件 2:投标函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附件 5:开标一览表 附件 6:分项报价表 附件 7:投标商务、技术偏离表 附件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附件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0: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附件11:无虚假应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44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政府采购供销合同 合同编号:***号 需 方: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供 方: 代理机构: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 品 目 服务标准 采购预算 (万元) 中标价 (万元) 节约资金 (万元) 节约率 二、服务时间、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 三、质量与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质量和验收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一)验收标准: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质量标准,供方保证一次性合格率大 于 98%(百分之九十八)。 (二)提出异议时间为需方验收服务的次日起 7日内。 四、服务标准: 以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服务标准以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服务标 准提供服务。供方与需方另可补充达成如下条款: 45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保质保量服务。 2、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质量标准及招投标文件文件要求。 3、出现问题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及时响应。 五、付款方式:总费用分摊到 36 个月,采购人根据合同、验收合格证明及完税发票, 按月支付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服务,每一次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额 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违约超过 5 次,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供方 提供服务的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变更解除合同及解决纠纷方式: 1、供需双方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书面同意。 2、纠纷方式: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承诺书、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 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为投标人与采购人买卖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二份,供方及代理公司各一份, 备案一份。 46 签署页: 需方(公章):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电话: 邮编: 供方(公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 办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甘肃图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47 附件 2: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 XXX 所需 XXXX 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 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 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 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 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9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8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招标编号为 的 单位所 需 XXXX 项目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 一致。 正面 背面 49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法人授权函 致: 本授权函声明:(投标人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 参与招标编号为的 XXXX 单位所需 XXXX 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 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正面 背面 50 附件 5: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品 目 单 位 数 量 投标总价 备 注 1 2 3 …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 大写: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纳形式: 其他事项申明: 注: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1 附件 6: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品目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价格 单价 合计 1 2 3 ...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注:1、为方便唱标,请将所投货物的商标、生产厂家为非中文名称的译为中文名称。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2 附件 7:投标商务、技术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条款 投标文件的响应条款 偏离情况 备注 1 2 3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按负偏离进行扣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参数 投标文件响应参数 偏离情况 备注 1 2 3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否则将按负偏离进行扣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4 附件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财库〔2011〕181 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 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55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 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 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投标 人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 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 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 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 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56 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 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 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 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 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 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 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 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 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 57 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5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9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 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60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 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1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62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 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3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 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64 附件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5 附件 10: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致: 本公司(单位名称)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 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三、本公司保证本项目为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由本公司独立完成。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承 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6 附件 11:无虚假应标承诺书 (格式自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附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3.2.2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招标 3.3.1 综合说明 3.3.2 招标公告时间 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3.4 投标 3.4.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3.4.2投标文件的语言 3.4.3计量单位 3.4.4投标货币 3.4.5联合体投标 3.4.6知识产权 3.4.7投标文件的组成 3.4.8投标文件格式 3.4.9投标有效期 3.4.10投标保证金 3.4.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5 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 3.6 评标 3.6.1评标流程 3.6.2注意事项 3.6.3 投标人家数计算 3.7 定标 3.7.1 定标原则 3.7.2 定标程序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1合同授予原则 3.9.2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3.9.3其他 3.10、质疑与答复 3.10.1 综合说明 3.10.2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3.10.3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0.4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3.10.5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 3.10.6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3.10.7投诉 3.11、招标代理费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5.1.1原则 5.1.2 组织 5.2 评标程序 5.2.1投标文件的初审 5.2.2比较与评价 5.2.3评标方法 5.2.4 变更采购方式后采用的评标方法 5.2.5 评标报告 5.3废标 第六章 附件 附件1:合同格式及条款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4:法人授权函 附件5:开标一览表 附件7:投标商务、技术偏离表 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20-11-30T08:40:31+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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