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苍溪县2021——202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米面油及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苍溪县 2021 年春至 2022 年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米
面油、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
需 求 论 证 公 示
各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
苍溪县 2021 年春至 2022 年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米面油、学生饮用
奶采购项目,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论证结果向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
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苍溪县 2021 年春至 2022 年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
堂米面油、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2602 万人民币
三、采购需求论证事项: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
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5、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
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至发
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止,在公示日期截止时间前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人: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 110 号
联系电话:0839-5225975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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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 2021—2022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食堂米面油、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
及产品技术参数等要求
包一:米面油投标人资格及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非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必须明确大米
供应商为联合体责任主体。
二、产品数量、技术参数、质量要求
(一)数量:2021 年春季至 2022 年秋季(四个学期)的需求量。
大米约为 1710 吨,面粉约 1026 吨,菜籽油约 171 吨(以实际供应量为
准)。
(二)限价及报价:大米最高限价为 5.20 元/kg,面粉最高限价为
4.20 元/kg,菜籽油最高限价为 14.20 元/kg。投标报价应包括配送产品
的单位价款、检验检测费用、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含转运
费、搬运费)、售后服务和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缴纳的税费以及不可
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
(三)标准
1.大米
★(1)符合国家 GB 1354-2018 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达国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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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一级的大米,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
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
(2)加工大米的原料稻谷已储存年限不得超过 2 年(提供承诺函原
件)。
(3)每批次向学校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包装袋上有注册商
标及 SC标识,有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主要参数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加工精度 / 对照标准样品一级检验留皮程度
色泽,气味 /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碎米总量 % ≤15.0
小碎米 % ≤1.0
不完善粒 % ≤3.0
黄粒米 % ≤1.0
水分 % ≤14.5
杂质总量 % ≤0.25
无机杂质 % ≤0.02
互混率 % ≤5.0
黄曲霉毒素 B1 ug/kg ≤10
铅(Pb) mg/kg ≤0.2
镉(Cd) mg/kg ≤0.2
汞(Hg) mg/kg ≤0.02
无机砷(As) mg/kg ≤0.15
2.面粉
★(1)符合 GB1355-86 标准,达国家质量标准特制一等,主要用于
制作馒头、包子;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
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
(2)每批次向学校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包装袋上有注册商
标及 SC标识,有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主要参数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气味、口味 正常
水分 % ≤14.0
灰分(以干物计) %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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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细度 %
全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在 CB42 号
筛的不超过 10.0%
加工精度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面筋质(以湿重计) % >26.0
含砂量 % <0.02
磁性金属物 g/kg <0.003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80
3.菜籽油
★(1)符合 GB1536-2004 标准的压榨菜籽油,达国家质量标准三级
及以上,严禁采用转基因食用油。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7718-2011)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
准。
(2)每批次向学校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包装袋上有注册商
标及 SC标识,有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一次性密封包装(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产品一次性包装的规格)。
★(3)主要参数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气味、滋味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
异味
酸值(KOH) Mg/g ≤1.0
过氧化值 mmol/kg ≤6.0
溶剂残留量 mg/kg 不得检出
铅(Pb) mg/kg ≤0.1
总砷(以 As 计) mg/kg ≤0.1
黄曲霉毒素 B1 ug/kg ≤10
4.有★标注的实质性参数不能有负偏离。
(四)其它要求
1.本次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大米、面粉以供货规格为准各提供一
袋,菜籽油以供货规格为准提供一桶),否则投标无效。
2.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将采购产品送到各学校,按需提供
产品。
3.指导学校设置符合大米、面粉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
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货到学校设置的专用
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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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楼层及通道 底楼(必须干燥)或二楼便于运输车辆进出。
2 离地高度
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 10cm
以上。
3 叠放
枕型叠放不得高于 10包,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
放。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品。
4 与墙面间隙 四周离墙 10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
5 温湿度
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 10
度。
6 环境
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
潮措施、避免阳光直照。
7 产品状态
无破损、渗漏、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现
象,产品无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
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
虫咬等),产品内无异物、无异味和其他掺杂物
现象。
三、配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配送验收
1.配送期限:2021 年春季开学之日起至 2022 年秋季学生放寒假离校
之日止。
2.配送地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有食堂的学校(见附件)
3.配送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将所供货物配送至各项目实施学校的食堂库
房。在苍溪县境内建立统一配送网络,设立专用仓储设备(若投标人暂
无仓储设备,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果中标将在签订合同前完成专
用仓储设备的购置或租用,若已有仓储设备,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学生食用数量和产品保质期的要求,中标人应制定配送计
划,春冬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周,夏秋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
超过二周。
(3)货物在送到使用单位时,外包装应完整且表面无划伤、碰撞痕
迹。大米、面粉应在配送日前 10日内生产包装(以检验报告日期为准),
菜籽油应在配送日前 6个月内生产包装(以检验报告日期为准)。货物
因运输损坏、质量问题、食品安全事故及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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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4)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并持有健康证;疫情防控期间定
期进行核酸检测,配送全程佩戴口罩;初中以上文化;素质高、责任心
强。
(5)车辆要求: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应当定期对车辆清洁消
毒。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
混装运输。
(6)每学期首次配送应在开学前 3日主动与学校相关负责人联系,
确定送货相关事宜。
4.合同签订与产品验收
(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品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与投标样品一致),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或优于招标
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3)货物送到指定学校后,由学校组织专业人员验收(县教科局将
组织人员不定期对货物进行验收),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按照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验收,
如验收后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学校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
责任和损失。若验收合格,学校和中标人双方须签字确认。
(4)中标人配送的货物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
查。
(5)中标人配送的供货物中若有不合格产品,中标人须立即无条件
更换,并对不合格产品情况及处理情况 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说明,
如中标人推诿拖延或拒绝更换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并指定另外中标的配送企业实施应急配送。
(6)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
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7)验收标准根据相关行业和国家标准为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及要求
进行。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
(1)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近三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
(提供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发生食品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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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证明原件或合同项目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的“合同履约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证明”原件)。
(2)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一片区 27万元,第二
片区 26万元,第三片区 25万元),存入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
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中标人出具退
还保证金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
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
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
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
(4)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产品有质量问题时有权送样品到法定监督机
构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售后服务内容
(1)电话咨询服务和宣传资料
中标人必须印制产品储藏、食用知识、使用方法等宣传资料并发放
和张贴,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
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中标人必须在苍溪县域内设立售后服务网点,用户遇到产品质量、
安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 3小时内到达现场,
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置。
(3)中标人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可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
出更优厚的售后服务承诺。
3.投标人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或承诺不全的
投标人,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严格执行国家规
定标准,所有大米、面粉和菜籽油的包装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
作。
(2)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
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因投标方产品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
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4)中标人须按时、按质、按量和服务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
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对运输到学校的货物出现破漏、坏包、
污染、变质等情况时,应立即无条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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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人须建立配送证件,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与苍溪县教育和科
学技术局及所配送学校联系(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
0839-5225975)。
(6)中标人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
都要留样备查。
(7)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
求提供有关资料。
(8)因人为因素,中标人延迟 1天或 1天以上不供货,中标人须按
每逾 1 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
何安全责任。
四、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不满
一年的不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明(原件);
4.提供依法缴纳2020年度任意6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提
供);
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且
提供 2020 年度任意 6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可提供社保部门提供的
证明);
8.提供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
件);
9.非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
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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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大米生产企业为主
体,在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责任主体和全权代表)。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鲜章,
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
替,原件在报名和评标备查。
(二)产品质量及其他文件
1.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介绍;
2.产品介绍(包含品牌、规格和各项技术指标、参数);
3.配送方案;
4.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为全部投标产品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
保险或商业综合责任保险。
五、配送区域划分及数量
(一)中标企业确定
按专家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为
本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各中标供应商供货片区的选择按照专家评审综
合得分排名靠前者优先的原则进行,一个中标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供货
片区。同一生产企业最多 2 个品牌投标,得分相同时报价较低的优先。
(二)配送片区划分及数量
第 1 配送片区:东青、五龙、三川、元坝片区义务教育阶段有食堂
的学校;配送数量大米约 598 吨,面粉约 359 吨,菜籽油约 60吨。
第 2配送片区:陵江、歧坪、龙山片区义务教育阶段有食堂的学校;
配送数量大米约 570 吨,面粉约 342 吨,菜籽油约 57吨。
第 3 配送片区:东溪、文昌片区义务教育阶段有食堂的学校;配送
数量大米约 542 吨,面粉约 325 吨,菜籽油约 54吨。
(三)项目说明
1.本次采购实行单价报价,投标人所报单价在本次采购实施期间不
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发生变更;数量以实际供应的数量为准。
2.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安排投标人对项目实施学校分布情况进
行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配送线路。投标人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
负责。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配送线路,均被视为在开标前已踏勘过配
送线路。踏勘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结算与付款
配送产品货款实行月结制,中标人当月满足采购人所有要求后,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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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签字确认的配送单及正式票据于月底向学校申请结算,各学校在收
到申请结算单据后 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附件 1 综合评分细则
序
号
评分
因素
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6 分
本次报价分由大米、面粉和
菜籽油三项报价分组成,即:本
次报价总得分=大米报价得分+面
粉报价得分+菜籽油报价得分,此
三项均报单价。
(1)大米报价得分(单项总
分 14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4×
100%。
(2)面粉报价得分(单项总
分 12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
100%。
(3)菜籽油报价得分(单项
总分 10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按照
本招标文件投标须
知前附表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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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品
质量
及保
障措
施
30分
(1)米面油的主要参数都达
到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 12分,
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高于招标文件要
求并体现出产品质量和性能更优
的,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4 分。
主要参数高于
招标要求的,提供
相关部门出具的质
量检测报告(投标
人出具的自检报告
除外)复印件(原
件备查)。
(2)提供拟投产品法定检测
部门近期(90日内)质量定期检
验报告,各项指标均合格,一种
产品得 2分,共计 6 分。
提供加盖投标
人鲜章的检验报告
复印件。
(3)提供样品达到招标文件
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进
行包装设计,密封好、有明确的
标示说明,一种产品得 2 分,共
6分。
现场查验
(4)投标人或投标生产厂商
为投标产品全部购买了食品安全
责任保险等商业综合保险,保险
在有效期内,且累计赔偿总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下得 1 分,每增加
1000万元加0.5分,最多得2分。
提供保单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鲜
章(原件备查)。
3 业绩 6 分
以投标人 2018 年至今参加
同类项目业绩计(6分):
具有米、面、油中任意一类
业绩,得 3分;每增加一个业绩
加 1 分,最多加 3 分。
提供中标通知
书和采购合同复印
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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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誉 6分
(1)投标产品(大米、面粉、
菜籽油)生产企业获得有效期内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一
个得 0.5 分,最多得 1.5 分;
(2)投标产品(大米、面粉、
菜籽油)生产企业获得有效期内
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的,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1.5
分;
(3)投标产品(大米、面粉、
菜籽油)生产企业获得有效期内
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一
个得 0.5 分,最多得 1.5 分;
(4)投标产品(大米、面粉、
菜籽油)生产企业获得有效期内
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的,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1.5
分;
(5)(倒扣分项目,在以上
4 小项得分中扣除)投标人在以
前年度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有采
购人、质检部门或采管部门对其
采购活动有履约不良记录的一次
扣 3 分,直至扣完为止。
提供加盖投标
产品生产企业鲜章
的有效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提供相关主管
部门证明材料
5
售 后
服 务
及 配
送 体
系
14分
(1)有专职的配送人员、配
送服务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且
配送服务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切
实可行,符合苍溪县项目实施学
校实情。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
料进行综合评价,优的得 7 分,
良的得 5 分,一般的得 3分,差
的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可并列。
提供配送服务
方案、应急处理方
案原件(在配送方
案中写明专业配送
人员的基本情况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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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售后服务承诺完整、科学、
合理、高效且切实可行,优得7
分,良得4分,一般得1分,差的
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可并列。
提供投标人售
后服务承诺原件。
6
支 持
扶 贫
产品
6分
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
籽油)生产企业获得政府颁发的
“扶贫”标识的,或投标产品是
扶贫产品的,或投标人是进入政
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
售平台(832 平台)供应商的,
每项产品符合相关条件的各得 2
分。
投标产品生产
企业获得政府颁发
的“扶贫”标识的,
提供投标产品生产
企业“扶贫”标识
证书复印件,并加
盖投标产品生产企
业鲜章;投标产品
是“扶贫产品”的,
提供“扶贫产品”
证书复印件或《全
国扶贫产品目录》
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产品生产企业鲜
章;提供投标人进
入 832 平台的入驻
资质证明及网络截
图,并加盖投标人
鲜章。
7
扶持
不发
达、
少数
民族
地区
及贫
困地
区
1分
投标人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
数民族地区的得 1 分。(无证明
材料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鲜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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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 标
文 件
规 范
性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得 1 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
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 2
苍溪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原材料配送名单
片区 学校 办学类型
距离县城里
程数
(公里)
备注
东青
片区
苍溪县东青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13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13
苍溪县东青镇寨山中心小学校 小学 18
苍溪县亭子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21
苍溪县八庙镇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26
苍溪县白桥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27
苍溪县白桥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27
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校 小学 25
苍溪县禅林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25
陵江
片区
苍溪县云峰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11
苍溪县云峰镇五里小学校 小学 9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11
苍溪县云峰镇王渡小学校 小学 19
苍溪县陵江镇六槐中心小学校 小学 13
苍溪县陵江镇回水小学校 小学 8
苍溪县陵江镇庙垭中心小学校 小学 5
苍溪县陵江镇茶店小学校 小学 21
苍溪县陵江镇镇水小学校 小学 6
苍溪县陵江镇第五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1
苍溪县陵江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0
四川省苍溪县五龙中学校 完全中学 28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28
苍溪县永宁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43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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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
片区
苍溪县浙水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20
苍溪县白鹤乡伏公中心小学校 小学 22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 小学 20
苍溪县鸳溪镇中心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45
三川
片区
苍溪县三川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55
苍溪县三川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41
苍溪县三川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41
苍溪县三川镇天观中心小学校 小学 50
苍溪县新观乡小学校 小学 72
苍溪县雍河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68
苍溪县龙王镇两河中心小学校 小学 52
苍溪县龙王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55
元坝
片区
苍溪县中土乡小学校 小学 45
苍溪县元坝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26
苍溪县元坝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26
苍溪县元坝镇店子中心小学校 小学 28
苍溪县元坝镇张王小学校 小学 32
苍溪县元坝镇金壁中心小学校 小学 36
苍溪县唤马镇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42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38
歧坪
片区
四川省苍溪歧坪中学校 完全中学 42
苍溪县月山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67
苍溪县月山乡烟峰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67
苍溪县歧坪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42
苍溪县歧坪镇南阳小学校 小学 38
苍溪县歧坪镇登高中心小学校 小学 46
苍溪县漓江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54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54
苍溪县漓江镇土鲤中心小学校 小学 59
苍溪县白驿镇万安中心小学校 小学 61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53
苍溪县白驿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53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 完全中学 74
第 15 页 共 44 页
文昌
片区
苍溪县岳东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66
苍溪县岳东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66
苍溪县岳东镇文林中心小学校 小学 66
苍溪县彭店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100
苍溪县彭店乡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100
苍溪县文昌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74
苍溪县文昌镇白岩中心小学校 小学 82
苍溪县白山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108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120
苍溪县石马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120
苍溪县运山镇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76
东溪
片区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75
苍溪县东溪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75
苍溪县东溪镇双田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80
苍溪县东溪镇田菜中心小学校 小学 70
苍溪县石灶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65
苍溪县高坡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85
苍溪县高坡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85
苍溪县高坡镇双石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95
苍溪县黄猫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95
苍溪县龙洞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95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80
龙山
片区
苍溪县双河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102
苍溪县河地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92
苍溪县龙山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89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89
苍溪县龙山镇柏杨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80
苍溪县龙山镇金斗中心小学校 小学 102
苍溪县龙山镇鞍子中心小学校 小学 96
第 16 页 共 44 页
包二:学生饮用奶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省学生营养办
审定许可在四川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资格定点生产企业 (川学奶办
〔2020〕2 号文件,见附件)。
(二)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
生。
(三)2012 年至今,在我县参与学生饮用奶供应过程中,有履约不
良记录的生产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不良记录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四)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分办法
序
号
评
分
因
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
价
35
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35。
报单盒
价格,以元
为单位,报
价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
第 17 页 共 44 页
序
号
评
分
因
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2
产
品
质
量
状
况
22
分
1.投标人提供的学生饮用奶至少有 3 种口味
(其中 1种为纯牛奶),须提供 2020 年法定检测
部门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且各项指标合格得 2分,没有
或提供不全的得 0分;3 种以上的每增加 1种口
味加 1 分,最多加 4分。(投标时提供学生饮用奶
样品每种口味 10盒,样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
分。)
2.投标产品规格参数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得 10分,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中理化指标和
卫生指标有缺项的,一项扣 1分,最多扣 10分。
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中所显示投标产品的主
要技术参数(脂肪、蛋白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一项加 0.5 分,最多加 1分。
3.生产企业奶牛饲养达到规范化要求,实行
全机械化挤奶得 1分,卫生防疫体系健全的得 1
分(提供有关材料)。
4.生产企业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生产工艺
和设备条件的得1分,有专业的检测仪器设备得1
分,有专业专职检验人员的得 1 分(提供检测仪器
设备清单及照片、专职人员岗位及职业技能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法
定检测部门
或国家法定
检测部门授
权的检测机
构出具的报
告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若检
测报告是国
家法定检测
部门授权的
检测机构出
具的,须提
供国家法定
检测部门的
授权书或相
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
提供相
关职能部门
证明材料原
件
第 18 页 共 44 页
序
号
评
分
因
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3
信
誉
及
业
绩
17
分
1.生产企业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得 2分
2.生产企业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
或者 FSSC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
证、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每项得 1分。
3.生产企业获得国家专利技术、国家学生奶
推广先进企业的、国家优秀乳制品加工企业、国
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
每项得 1分。
4.以投标人 2018 年至今参加学生饮用奶类
销售业绩计算:提供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中标通
知书 3 份及以下的,计 1分;在 3 份以上的,按
每增加一份加 0.5 分计算,最高加 3 分;
5.合同履约:在参加同类学生奶项目履约情
况良好及以上的得 2 分,履约差的不得分。
第一项
提供相关主
管部门证明
材料;第 2
项与第 3 项
提供国家相
关行政管理
部门颁发证
书 复 印 件
(原件或生
产厂家核对
无误并签章
确认的扫描
件或经公证
的 复 印 件
( 原 件 备
查);第 4
项提供中标
通知书复印
( 原 件 备
查);第 5
项提供教育
部门证明原
件
第 19 页 共 44 页
序
号
评
分
因
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4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8
分
1.产品保险:生产企业对所投标产品已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商业综合保险,保额达 5000
万元的得 1分,每增加 1000 万元的加 0.5 分,最
多加 2 分。未购买保险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
分。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关于学生饮用奶质量
安全的承诺,如承诺全面得 5分,若承诺不全面
的扣 1 分,未承诺的不计分。
第 1 项
提供与保险
公司签订的
含食品安全
责任的保险
保单(原件
备查);第
2 项提供原
件
5
配
送
及
售
后
服
务
16
分
1.配送服务方案制定详细、完善、科学(含
饮用奶配送专用运输工具、完善高效配送服务队
伍及合理的配送路线)进行评审,优的得 5分,
良的得 3分,一般的得 1分,差的不得分;应急
处置预案制定科学合理进行评审,优的得 5分,
良的得 3分,一般的得 1分,差的不得分。
2.承诺对学校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变质产品在
接到电话 24小时内免费调换得 2分,未承诺的不
得分。
3.制定有学生饮用奶安全知识培训计划,优
秀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 分,无培训计划不得分;
投标人针对学生饮用奶在贮存、运输、饮用知识、
群体性危机处理等方面有规范性宣传专刊以便预
防事故发生的得 2分,没有宣传专刊不得分,有专
刊每缺一个项目扣 0.5 分。
提供专
用车辆、人
员照片、相
关证照复印
件,原件备
查)提供书
面承诺书和
相关影印证
明材料
第 20 页 共 44 页
序
号
评
分
因
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6
投
标
文
件
的
规
范
性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
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三、技术参数
(一)项目概述
学生饮用奶。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每盒单价不能超过采购人
设定的最高限价:1.75 元,投标报价应包括配送产品的单位价款、检验
检测费用、税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含转运费、搬运费)、售
后服务和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缴纳的税费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
用。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1.主要参数列表
名称 质量、规格要求 产品分类
包装
形式
数量 备注
学 生
饮 用
奶
1.容量:学生饮用奶的
单盒容量为:200 毫升/
盒。
1.学生饮用纯
牛奶:不添加任
何辅料的学生
饮用奶。
2.学生饮用调
味奶:添加不超
过 20%(不包含
20%)的辅料的
学生饮用奶。
采 用
UHT 超
高温瞬
间 灭
菌,利
乐砖或
康美包
装砖盒
约为
596
万份
除纯牛奶
口味外至
少提供二
种其他口
味,每隔
两周轮换
一次,纯
牛奶配送
数量不低
于配送总
量的 30%。
2.选用安全优质奶源,
奶品质量、生产工艺、包
装和运输等达到国家关
于“学生饮用奶”的技术
标准和有关规定。
3.每份学生饮用奶单件
的牛奶含量必须≥80%。
4.常温保质时间不低于
第 21 页 共 44 页
180 日历日(以生产日期
起计算)。
5. 禁止使用任何方式的
含乳饮料代替学生饮用
奶。
表 1 相关指标要求
序
号
名称 学生饮用奶 纯牛奶 学生饮用奶 灭菌调制奶
1 色泽 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呈调味乳应有的色泽。
2
滋味和气
味
具有牛乳固有的香味,无
异味。
具有调制乳应有的香味,无异
味。
3 组织状态
呈均匀一致的液体,无凝
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
可见异物。
呈均匀一致的液体,无凝块,
可有与配方相符的辅料的沉
淀物、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4 净含量 200ml 200ml
5 脂肪 % ≥ 3.6 ≥ 2.9
6
蛋 白
质 %
≥3.0 ≥2.4
7
非脂乳固
体 %
≥8.1 -
8 酸度 o T ≥12-18 -
9
污染物限
量
GB2762 GB2762
10
真菌毒素
限量
GB2761 GB2761
11
食品添加
剂
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 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
12
微生物要
求 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
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第 22 页 共 44 页
13 包装要求
GB7718、GB28050、T/DAC
004-2017 、 T/DAC
001-2017
GB7718 、 GB28050 、 T/DAC
004-2017、T/DAC 001-2017
表 2标签
项目 学生饮用纯牛奶
学生饮用调味
奶
标签
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SC质量认证标
志、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非脂乳固体含量、
产品执行标准、配料表、成份表、联系电话、
储存条件、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地、
保质期等内容。
2.学生饮用奶的包装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三)招标货物相关要求和售后服务要求
3.1 企业应具备的规范要求
(1)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生产及检测标
准,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程序。
(2)完善的储运及配送管理体系,完善的仓储配送操作规程,具备
学生饮用奶储存场所及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运输学生饮用奶成品车
辆按要求及时配送学生饮用奶到指定的地点。
(3)具有完善的宣传培训科学健康饮奶方案,由专业技术人员和从
事客户服务管理工作的培训人员为学校和学生提供相应的安全饮奶知
识、产品专业知识和售后服务环节的培训。
(4)具有完整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应急处理组织构架,出现问题须在
第一时间内派人到现场应急处理。
3.2 学生饮用奶生产、包装及质量标准
(1)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加工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及《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且同时
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审定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
志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规范》的规定明确
标识学生奶产品的真实名称、净含量、SC质量认证标志、配料表、成份
表、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及地址、联系电话、储存条件、生产日期、产
第 23 页 共 44 页
地及保质期等具体内容。
(2)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
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卫
通[2010]7 号)文件《卫生部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 66 项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关学生饮用奶的相关规定要求。收购的生鲜乳和学
生饮用奶成品中禁止含有革皮水解物(即皮革水解蛋白)。
调味奶其中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学生
饮用奶的相关标准目录和标准计量的规定,并且符合卫生部发布的《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有关学生饮
用奶的相关标准要求。禁止在学生饮用奶中使用任何食品营养强化剂、
稳定剂和防腐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
(3)生鲜乳的收购必须是依法取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
收购许可证的生鲜乳收购站或企业进行收购,其标准化管理应符合《生
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农牧发[2009]4 号)的规范要求。
(4)禁止使用复原乳(还原乳或还原奶)或有抗奶(“有抗奶”,
是指奶牛在服用、注射抗生素类药品后产出的含有抗生素残留的牛奶)
方式作为原料的生产方式生产学生饮用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
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调制乳《GB 25191-2010》、《预包装食
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和《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T6914—1986 等
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无病毒害奶牛产出的安全卫生的新鲜牛奶为原料生
产学生饮用奶。
(5)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必须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学生饮
用奶,必须使用无菌灌装技术灌装,禁止添加任何食品营养强化剂、稳
定剂和防腐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常温状态下能保存半年质保时
期。禁止使用任何方式的含乳饮料代替学生饮用奶。
(6)每份学生饮用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
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 75号)的相关规定。
(7)根据农业部农垦局发《关于加强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管理的通
知》(学奶办[2005]8 号)在包装盒上印制统一标志,在每份学生饮用
奶的单件包装盒外醒目标注“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和“学生饮用奶”
字样。
(8)上述需印制的标识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粘贴类产品替代学生饮
用奶包装盒上规定印制的相关标识。禁止在学生饮用奶包装盒上印制任
何广告。
(9)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学生饮用奶的
第 24 页 共 44 页
质量检验和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即皮革水解蛋白)等项目检测、留
样、放行等程序,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出厂的学生饮用奶
都必须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以备审查。
(10)对于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含饮用吸管的破损)、
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
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有质量问题的学生饮用奶产品无条件回收和更
换。若因产品质量、配送等原因导致出现的学生饮用奶安全问题,苍溪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有权按合同约定暂停中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的
供奶行为,同时由中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事故给采购人和
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
事故和违法现象等)采购人可向苍溪县人民法院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
时终止其签定的相关合同。
(11)合同履行期间,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有权委托具有法定
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学生饮用奶成品进行抽检,如有异常情况增加抽检频
次。按照卫生部(卫通[2010]7号)文件《卫生部发布《生乳》(GB19301-2010)
等 66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GB2760—2011)文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
家质检总局令 第 75 号)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等相
关国家标准抽检学生饮用奶卫生质量,抽检所需的牛奶数量和经费由中
标供应商负责。
3.3 配送及储存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配送学生饮用奶到
各学校(含村小),按需提供产品。首批货物配送要求在每期开学前 3
日内完成。配送时,中标供应商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食品检验报告原件或
加盖生产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1 份,同时向苍溪县营养办提供每批次食品
检验报告原件或加盖生产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1 份。采购人须在中标供应
商实施送达到苍溪县境内的每批次学生饮用奶货物中,每种品种各随机
抽取 5 小盒以作为样品封存备查。
(2)指导学校设置符合学生饮用奶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
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奶到学校设置的专
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存放参考标准:
项目 标 准
楼层及通道 底楼(必须干燥),便于运输车进入。
第 25 页 共 44 页
离地高度
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15cm
以上。
叠 放
枕型包装盒不得高于 5 箱,砖型包装盒不得高
于 8 箱。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放。堆放高度不得
高于 9 层。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
品。
与墙面的间隙
四周不靠墙,离墙 50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
离板隔湿。
温湿度
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 10
度。
环 境
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
防冻措施、避免阳光直照。
产品状态
纸箱无挤压变形、破损、渗漏、异常打印、封
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不合格现象,产品无过
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含饮用吸管的破
损)、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
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有
质量问题等不合格现象。
(3)必须由营运资格的学生饮用奶专用车配送学生奶,车身上标明
“学生奶专用送货车”字样,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产品时应避
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学生奶专
用送货车不得有污染事故的发生。
(4)学生饮用奶的配送、搬运、存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
商负责。
(5)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学生奶口味等)配送学生饮用奶
至苍溪县县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各校点。每学期期末学生饮用奶必须达
到零库存。
(6)生产企业须指定一个部门为学生奶配送部门,以保障学生奶的
统一管理及工作的有效衔接。
3.4 应急处置要求
(1)学生饮用学生饮用奶后出现身体不适时,由学校及时送往医院
进行救治,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
长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学校发生饮用学生饮用奶中毒事件时,中标供应商主要负责人
第 26 页 共 44 页
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
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供应商
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5.1.产品质量保证期
(1)生产企业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不低于 180 天。
(2)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
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
行。
3.5.2 售后服务内容
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电话咨询
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
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中标人必须在苍溪县域内设立售后服务网点,用户遇到产品质量,
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 3 小时
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5.3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要求
(1)中标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 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
的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
(3)生产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样品
和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检报告,送达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备案以备审
查。(且:以实施项目的工作年度为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向苍溪县教育
和科学技术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书。)(须
加盖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单位公章,不包含任何企业业务用章)。
(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
成损失的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问题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
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5)中标供应商负责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
附其服务承诺(原件)。
第 27 页 共 44 页
(6)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产企业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
售后服务承诺。
3.6 投标人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
(1)在学生饮用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配送服
务方案,做好学生奶的配送和售后服务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交通运
输、因学生饮用奶产品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等),由中
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
求严把质量关。
(3)提供质量保证,对破漏、坏包等学生饮用奶于交货时无条件更换。
(4)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饮用奶的饮用工作,做
好各级学校师生安全饮奶知识培训。
(5)落实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建立配送卡,专
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
生变化,应及时与苍溪县教科局联系。
(6)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学生营养餐食
品都要留样备查,并对中标营养餐食品提供商业保险单。
(7)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
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8)若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延迟两天不供货,中标人按每逾 1日
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 3%的违约金。
3.7.中标人需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一片区:18万元,第二
片区:17万元,第三片区:17万元),存入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
户。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开始供货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产品质量安
全保证金。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中
标人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提供的产品
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
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
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
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产品有
质量问题时有权送样品到法定监督机构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
人承担。
3.8 培训
中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在配送学生饮用奶之前
要组织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饮奶知识培训。使采购人的经办人员和使用
第 28 页 共 44 页
人员能够正常安全卫生的使用和食用。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
商负责。
3.9 安全
(1)安全卫生检查
中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必须接受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
组对学生饮用奶实施情况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
何安全责任。
3.10 责任
(1)对于在学生饮用奶实施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和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和质量标准的
学生饮用奶造成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中标供应商,除按有关法
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向相关部门申请取消
其中标资格,撤消其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使用权,并予以公告;因定购和
组织学生饮用非学生饮用奶产品或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安
全卫生事故的学校,其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实施“学生饮用奶”的学校,应明确相关校领导专人专职负责此
项工作,并确定一至二名教师或相应的健康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组织实
施。实施“学生饮用奶”的学校,应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
和措施,协助做好学生饮用奶的分发、废弃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处理等工
作。学校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3)实施“学生饮用奶”的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
全第一的指导思想,配合中标供应商建立健全学生饮用奶安全防范和事
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防
止学生产生心理性反应的预案等。
3.11 基本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作为本次项目相关引用文件。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2073-1989 乳品设备安全卫生
GB/T 4789.18-20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GB/T 5009.5-2010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22388-2008 三聚氰胺
GB 25190-2010 灭菌乳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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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440300/T 16 新鲜生牛乳质量管理规范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 75号)
3.12 配送学校名单
片 区 学 校 办学类型
距离县城里程数(公
里)
东青
片区
苍溪县东青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13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13
苍溪县东青镇寨山中心小学
校
小学 18
苍溪县亭子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21
苍溪县八庙镇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26
苍溪县白桥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27
苍溪县白桥镇中心小学校金
光村教学点
小学教学点 30
苍溪县白桥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27
苍溪县白桥镇马桑中心小学
校
小学 25
苍溪县禅林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25
陵江
片区
苍溪县云峰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11
苍溪县云峰镇五里小学校 小学 9
苍溪县云峰镇五里小学石家
坝村教学点
小学教学点 8
苍溪县云峰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11
苍溪县云峰镇王渡小学校 小学 19
苍溪县陵江镇六槐中心小学
校
小学 13
苍溪县陵江镇回水小学校 小学 8
苍溪县陵江镇回水小学校红
旗桥村教学点
小学教学点 5
苍溪县陵江镇庙垭中心小学
校
小学 5
苍溪县陵江镇茶店小学校 小学 21
苍溪县陵江镇镇水小学校 小学 6
五龙
片区
四川省苍溪县五龙中学校 完全中学 28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28
苍溪县永宁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43
苍溪县永宁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43
苍溪县浙水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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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白鹤乡伏公中心小学
校
小学 22
苍溪县白鹤乡小学校 小学 20
苍溪县鸳溪镇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45
三川
片区
苍溪县三川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55
苍溪县三川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41
苍溪县三川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41
苍溪县三川镇天观中心小学
校
小学 50
苍溪县新观乡小学校 小学 72
苍溪县雍河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68
苍溪县龙王镇两河中心小学
校
小学 52
苍溪县龙王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55
元坝
片区
苍溪县中土乡小学校 小学 45
苍溪县元坝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26
苍溪县元坝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26
苍溪县元坝镇店子中心小学
校
小学 28
苍溪县元坝镇张王小学校 小学 32
苍溪县元坝镇金壁中心小学
校
小学 36
苍溪县唤马镇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42
苍溪县石门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38
歧坪
片区
四川省苍溪歧坪中学校 完全中学 42
苍溪县月山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67
苍溪县月山乡烟峰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67
苍溪县歧坪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42
苍溪县歧坪镇南阳小学校 小学 38
苍溪县歧坪镇登高中心小学
校
小学 46
苍溪县漓江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54
苍溪县漓江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54
苍溪县漓江镇土鲤中心小学
校
小学 59
苍溪县白驿镇万安中心小学
校
小学 61
苍溪县白驿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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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白驿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53
文昌
片区
四川省苍溪文昌中学校 完全中学 74
苍溪县岳东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66
苍溪县岳东镇中心小学校青
茨村教学点
小学教学点 69
苍溪县岳东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66
苍溪县岳东镇文林中心小学
校
小学 66
苍溪县彭店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100
苍溪县彭店乡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100
苍溪县文昌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74
苍溪县文昌镇白岩中心小学
校
小学 82
苍溪县白山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108
苍溪县石马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120
苍溪县石马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120
苍溪县运山镇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76
东溪
片区
苍溪县东溪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75
苍溪县东溪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75
苍溪县东溪镇双田小学校 小学 80
苍溪县东溪镇田菜中心小学
校
小学 70
苍溪县石灶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65
苍溪县高坡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85
苍溪县高坡镇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85
苍溪县高坡镇双石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95
苍溪县高坡镇双石小学校三
垭村教学点
小学教学点 98
苍溪县黄猫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95
苍溪县龙洞乡中心小学校 小学 95
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 小学 80
龙山
片区
苍溪县双河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102
苍溪县河地乡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92
苍溪县龙山初级中学校 初级中学 89
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小学校 小学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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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龙山镇柏杨小学校 九年一贯制 80
苍溪县龙山镇金斗中心小学
校
小学 102
苍溪县龙山镇鞍子中心小学
校
小学 96
四、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资质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省学生营养办审定许可
在四川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文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
印件,川学奶办〔2020〕2号文件);
3.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
业员工且提供近 2 年社保缴费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原件);
(二)产品质量及其他文件
1.生产企业介绍;
2.产品介绍(包含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
3.配送方案;
4.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为全部投标产品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
保险或商业综合责任保险。
五、中标供应商数量、配送片区的划分
(一)中标供应商数量
依据评标结果,确定 3 家中标供应商。按评标结果依次递补中标供
应商。
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及数量的具体办法:中标供应商直接由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
中标候选供应商。本次中标供应商的数量为 3 家,排名第一、第二、第
三的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按其排名顺序优先选择配送区域。
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则中标资格顺延。
(二)配送片区的划分
第一配送片区:东青、五龙、三川、元坝片区,学生饮用奶配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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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约 208 万盒。
第二配送片区:陵江、歧坪、龙山片区,学生饮用奶配送数量约 199
万盒。
第三配送片区:文昌、东溪片区,学生饮用奶配送数量约 189 万盒
六、验收
(一)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
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二)验收标准根据相关行业和国家标准为准。按照《四川省政府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及要
求进行。
七、结算与付款
配送产品货款实行月结制,中标人当月满足采购人所有要求后,凭
学校签字确认的配送单及正式票据于月底向学校申请结算,各学校在收
到申请结算单据后 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中标人。
米面油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
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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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品种及价格
产
品
名
称
品
牌
产
地
产品规格、质量要求及执行标准
单价
(元
/千
克)
总价
大
米
达国家一级及以上标准。执行标准:
GB1354-2009 或国家最新标准。包装规
格为 25千克/袋
按
实
际 供
货 数
量 计
算
面
粉
达国家一级或一级以上标准。执行标准:
GB1355-86。包装规格为 25千克/袋
菜
籽
油
压榨成品菜籽油(国标三级或三级以
上);严禁使用转基因菜籽油;执行标
准:GB1536-2004;一次性密封包装。
二、价格说明
该合同单价按项目名称中标价格执行。该合同单价已包括食品采购
费、产品包装(含特殊字样印制)费,以及乙方送货至甲方库房的运输、
装卸、检测、物价风险、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
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的产品包装表面无划伤、无破损,且权属清楚,不得
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提供产品合格证、每批次食材质量检测报告(可为企业自检报告)
1份,定期提供相关部门抽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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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
权到乙方生产基地检查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四、供货及验收
1.供货片区
乙方必须向片区内所有学校供应大米、面粉、菜籽油。若在合同期
内配送片区内新增学校食堂,所需大米、面粉、菜籽油,由乙方负责配
送。若乙方不愿向片区内边远学校和规模小的学校配送大米、面粉、菜
籽油,则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该片区履约保证金全
部不退。
2.供货时间及数量
乙方必须与配送片区各学校分别签订合同,约定具体供货时间、供
货数量、货款结算时间及产品验收等事项。实际供货数量以学校需求为
准。
3.验收方式
验收实行县教科局与学校双重验收。县教科局验收小组每月到乙方
库房验收一次,并填写验收意见书。乙方按照学校采购计划将食材运送
至甲方食堂库房后,由学校组织人员及时验收,不得无故拖延。学校与
乙方有关人员核对供货单据,填写验收意见书。
4.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投标文件
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乙方所供大米、面粉距离保质期限不足 2 个
月的,甲方拒收,所供菜籽油距离保质期限不足 6 个月的,甲方拒收。
所供食材在食用过程中普遍反映口感差,乙方须主动进行更换。乙方所
供货物必须 100%达到合格质量要求,若有不合格产品,乙方须立即进行
更换,并将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书面报告甲方;在学校和乙方库房中若
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即由县教科局、县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约谈,并通报
第 36 页 共 44 页
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采购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付款方式
1.按照实际供应数量按月核算,学校根据资金性质和有关规定进行
申报支付。货款原则上在次月支付。
2.中标供应商须向片区内每所学校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
凭证资料进行结算;若联合体中标,则可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
合法票据,也可由联合体主体统一出具合法票据,按月核算。
3.在履行合同中因产品质量导致大小安全事故等问题,无需征求乙
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开支所需的工作经费和损失赔偿费。
若无违约和安全事故发生,在合同期满后,无息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对产品质量及供应情况的检
查和检验。产品若抽检不合格,则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每次扣除履约
保证金的 10%,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依法
处罚)。
2.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产品运输安全责任,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
不负责。
4.甲方可到乙方产品生产基地检查产品质量及生产能力,经评估,
其生产基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生产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
分货款总额 10%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3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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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受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等特殊情况除
外)。合同期内,乙方若自行停止向片区内某一学校供应大米、面粉、
菜籽油,甲方立即终止合同,该片区履约保证金全部不退。
3.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保质期限等不符合规定的,
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更换,并向甲方支付该批产品货款总额 10%
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乙方要按规定向学校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若甲方怀疑某批
次产品质量有问题,由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检测。若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承担检测费
等相关费用;若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由乙
方承担检测费等相关费用,并视为乙方没有按质供货而违约,按第七条
第 2 款处理。
5.乙方所供产品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视
为对甲方违约。
八、争议及仲裁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
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品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此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秋季学校放寒假学生离
校之日止。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苍溪县财政局 1 份,苍
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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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奶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中标通知书,乙方为苍溪县
营养餐学生饮用奶供货企业,向甲方指定的第 配送片区: 片区农
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名单
见招标文件)配送学生饮用奶,配送时间为 2021 年春季至 2022 年秋季
(2021 年 2月开学至 2022 年放寒假时止,共 4个学期,期间学生寒暑
假不送货)。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招投标文
件和行业相关规定签订本供货合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附
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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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及金额
1.产品: 无菌砖盒包装带吸管 ml (品牌)学
生饮用奶,每周提供 种口味。
2.金额:单价: /盒(大写: )。
3.数量:按每周每生 3 盒学生饮用奶的数量配送,每次配送货物具
体数量由试点学校提前 7 天通知。
二、产品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是由乙方生产的纸质无菌砖盒包装带吸管
ml (品牌)学生饮用奶,且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要求的原装产品,
并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退换货和售后服务。乙方提供学生饮用奶的质量
保证期为甲方签字接收货物之日起距质量保证期到期之日至少三个月。
对收货距离质保到期不足三个月的,或对在保证期内因食品本身的质量
问题、破损等,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调换。
2.乙方每学期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一次以上(含一次)法定质
检部门抽检报告。
三、交货方式
1.交货办法:乙方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负责,
向规定片区试点学校配送学生饮用奶,每月配送一次。配送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配送负责人必须保证 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
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各配送试点学校。乙方必须在配送前提供指定的
配送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2.交货地点:甲方片区试点学校校内专用的学生饮用奶库房(包括
送到试点学校村级教学点)。
3.交货时间:乙方提前 小时通知试点学校学生饮用奶送达时间,
以准备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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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货物验收
1.乙方送货时向试点学校提供配送货物的本批次产品自检报告原件
(复印件必须加盖检验鲜章或企业公章),如果一次配送产品有多批次
出厂的,需提供每批次自检报告。
2.学生饮用奶送到试点学校(含村级教学点)后,乙方应在试点学
校确定的专人在场的情况下检查外观,抽箱验货,当面开箱,核对装箱
单和合格证,共同清点数量,填写《苍溪县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
餐收货结算单》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确认。
3.验收由试点学校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运送完毕后一个小时内验收。
(2)验收标准:试点学校对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品牌、型号、数量、
保质期、包装外观、货物本批次自检报告进行查验。甲方有权不定期对
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的学生饮用奶进行抽样送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检
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质量验收合格,试点学校与乙方签字确认。
4.若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品牌、型号、数量、保质期、包装外观、
本批次自检报告符合本合同规定,试点学校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收货
物;若试点学校对货物有异议应在货物交付时声明,否则乙方视为认可
合同约定;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试点学校可以拒收。
5.甲方指定 学校作为甲方代表每次从乙方配送的每批次学生饮
用奶货物中每种口味各随机抽取 盒以作为样品封存 天备查,同
时提供每种样品的自检报告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检验鲜章或企业公章)
一份。
五、付款方式
每月底,乙方提供有试点学校经办人签字、企业配送负责人签字、
第 41 页 共 44 页
加盖企业配送专用章的收货结算汇总单,由县学生营养办审核结算后,
于次月 日前按相关规定集中支付货款。货款由 直拨乙方指
定的收款账户(乙方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提供公司收款账户开户银
行证明,若是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试点学校要负责核实收货结算单
数量、金额。每学期结束,乙方将结算货款总额分解到校并分校出具税
务发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应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饮用奶的饮用工
作,在学校建立宣传专栏,做好学校师生安全饮奶知识培训。
2.乙方须落实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建立配送
卡,专人持证配送。
3.乙方负责派专人对学校学生饮用奶的库房规范化建设、学生饮用
奶安全存放和冬季加热等进行指导。
4.学校试尝人员感觉质保期内学生饮用奶出现发酸发苦等异味或发
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 小时内响应到达试点学校, 小时内完成更换,
同时 小时内完成已配送到相关片区所有试点学校同批次所有产品更
换,并承担调换费用。学生饮用奶运送到学校后,由于试点学校保管不
当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等问题,乙方亦负责调换,相关费用由学校负担。
5.乙方应履行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
务。
6.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试点学校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试点学校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试点学校应按当批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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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总价 /天的违约金进行赔付;违约金的最高赔付不超过当批配
送货物总价。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负欠
款总额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3)甲方(试点学校)偿付的违约金确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
应按乙方实际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立即更换合格的货
物给试点学校,如因不能及时更换造成试点学校未能按时食用的,乙方
应向试点学校支付当批应配送货物总价的 /天违约金;若无不可抗力
因素,乙方延迟两天以上才能保证供货,试点学校立即向苍溪县教育和
科学技术局报告经同意后到市场上采购对应品牌的饮用奶,其每盒差价
由甲方学校承担,同时乙方向甲方学校偿付逾期货款总额 /天的违约
金(违约金用于学校补差)。违约金的最高支付不超过逾期货物市场总
价。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试点学校损失的,还应按甲方试
点学校实际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试点学校。
(2)乙方未能随货物配送提供本批次自检报告,试点学校有权拒收
货物;如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工商等部门检查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试
点学校出现索证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食药监管等部门对试点学校的经
济处罚。
(3)若政府监管部门对乙方提供的学生饮用奶检测发现存在严重质
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本身造成的学生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
事故的责任,并自动终止合同。
(5)乙方在配送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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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的服务网点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自行处置。
八、保密
甲方有权将合同内容向试点学校公开。除此之外,除非法律或有管
辖权的法院、法庭、仲裁庭、行政主管机关的明确要求外,未经对方书
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与本合同相关的或与对方
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九、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地震、山洪、
塌方等导致交通中断)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
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同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可以免除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否则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其他不可预测的情况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修改
1.本合同一式 6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 份,
苍溪县财政局 份,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
并盖章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
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外均不得随意变更
或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本项目结束后,本合同自
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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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供货货款总额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
(大写: ),并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缴款依据(复印件加盖公司
鲜章)。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始供货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产品质量
安全保证金。乙方须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存入苍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
账户,此保证金在合同全面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需求论证公示
需求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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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苍溪县2021-2022年食堂米面油、学生饮用奶采购投标人资格和产品技术参数
2020-11-30 17:05
详细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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