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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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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建招[2020]003政[框架]-47

二、项目名称: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亦庄便宜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9号院2号楼四层402室

中标金额:38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管理食堂,采购食材、质量把控,制作餐食,为街道全体职工提供优质的食堂餐饮服务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1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洁、蔡志芳、宋宏伟、朱津梁、常雅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3.772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北工大软件园8号楼

联系方式:都建京 010-67828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栋-1单元2层

联系方式:张晓达 15910340972、010-87163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达

电 话:15910340972、010-87163320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30日


采购文件
1 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建招[2020]003 政[框架]-4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 年 11 月 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第四章 项目概况、服务规范及要求.......................................................................................................46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1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62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62 栋-1 单元 2 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建招[2020]003 政[框架]-47 项目名称: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384 万元 最高限价:384 万元 采购需求:服务类,本次采购 1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管理食堂,采购食材、质 量把控,制作餐食,为街道全体职工提供优质的食堂餐饮服务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范围,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 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 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 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每天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 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62 栋-1 单元 2层 方 式: 潜 在 投标 人 须 在全 国 公 共 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 ) 4 (http://ggzy.daxing.net)进行注册、并关注本项目。完成关注后由潜在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招标 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 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招 标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被授权人领取文件】; (3)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章);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供 应商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 注:以上所提供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62 栋-1 单元 2层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北工大软件园 8号楼 5 联系方式:都建京 010-67828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62 栋-1 单元 2层 联系方式:张晓达 15910340972、010-87163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达 电 话:15910340972、010-87163320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说明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预算金额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佰捌拾肆万元整(¥3840000.00 元)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 4 投标保证金 金 额:/。 交款方式:/。 收款单位: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递交时间:/。 5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6 投标文件 正本:1 份 副本:2 份 电子文档:1份(移动 U盘,文件格式仅限*.doc,*.xls, *.jpg,*.dwg,*.ppt。) 7 投标截止期 2020 年 11 月 30 日 09:3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62 栋-1 单元 2层 9 履约保函 无 1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下述资格要求 证明文件或承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未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范 围,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 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11 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开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 表人,请携带法人证明) 12 信誉查询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开标会议及后续针对投标人 信誉情况查询或复核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合规合法渠道) 13 遵循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 号)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 号)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 号)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 号) 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 8.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 1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其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16 服务期限 1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17 服务地点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北工大软件园 8号楼 18 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商务 部分 25 分,报价部分 10 分,技术部分 65 分。 19 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20 中标服务费 中标方支付 8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办事处。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前期咨询论证和其他文 件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2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投标人须对上述条件进行声明或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 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5.5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 9 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5.5.1 提供虚假的资料。 5.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 5.6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10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 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项目概况、服务规范及要求; (五)评标办法; (六)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 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 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 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 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 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1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 10.1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11.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 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 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 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成果及产权。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 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附件 1—投标函(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费用预算明细汇总表(格式) 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3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6-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 6-5 税款缴纳记录(近三个月)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7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开标前 5日内) 6-8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6-9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时) 6-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时) 附件 7—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 8—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 附件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0—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附件 11—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有) 其中: 报价部分: 13 (1)要求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要求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部分: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应答和服务方案,主要是针对招 标项目的服务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 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 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 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 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不适用)。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 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函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 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函;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 14 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 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 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1份,以 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双面打 印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 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 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并盖单位公章。字迹潦草、表达 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 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 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 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签字盖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19 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 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 “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 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16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 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 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 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 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 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 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 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如有)、公证人员(如有)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 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开标签到记录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 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唱标人 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 17 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致公证词。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如有)。 (6)各投标人确认开标记录并签字。 (7)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 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 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8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 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 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适用) 26.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 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服务技术要求等, 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27.1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约保函(本项目不适用) 28.1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供由银行或合法担保机构出具 的履约保函。 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出具履约保 函,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19 29. 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20 七、投标纪律要求 30.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0.1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 八、质疑和投诉 31.质疑、投诉 31.1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办理。 31.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1.3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质疑。 31.4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31.5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提供。 31.5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方式:传真、电子邮件(须原件扫描)、纸质版原件 2)联系部门: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3)联系电话:010-87163320;15910340972 4)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62栋-1单元2层 5)邮箱:534776030@qq.com 6)接收人:张晓达 7)备注: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均需电话联系接收人员。 22 九、中标服务费 32.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32.1 采购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有关 规定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32.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 32.3 中标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的方式进行收取。 2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 1—投标函(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费用预算明细汇总表(格式) 附件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3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6-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 6-5 税款缴纳记录(近三个月)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7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开标前 5日内) 6-8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6-9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时) 6-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时) 附件 7—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 8—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 附件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0—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附件 11—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有) 24 附件 1 投 标 函(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采购单位):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名称)”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 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 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 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日历天。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年(服务期限)内完成应尽义务, 并由采购人验收、检查。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 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 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U 盘)1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25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26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报价(万元) 1 2 3 合 计(万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盖 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27 附件 3 费用预算明细汇总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 1 人工费 2 管理费 3 税金 ... ... 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费用预算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 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费用预算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投标人必须在本表后附各个组成部分的费用计算明细(格式自拟),否则作无 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28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29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30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3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6-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 6-5 税款缴纳记录(近三个月)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7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开标前 5日内) 6-8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6-9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时) 6-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时) 31 附件 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管理人员 营业执照号 服务人员 注册资金 其他人员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备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32 附件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可不填写,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采购单位):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 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 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需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附件 6-3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单位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 3、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则需提供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 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 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 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4 附件 6-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近三个月) 35 附件 6-5 税款缴纳记录 (近三个月) 36 附件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 致: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办事处 我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 假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附件 6-7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开标前 5日内) (加盖公章) 38 附件 6-8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非中小企业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9 附件 6-9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时) (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 号)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 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0 附件 6-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时)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1 附件 7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编写。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人员配置、项目应急预案、食品卫生安全方案、节 能措施、食谱等。 其中:食谱须提供三份 要求: 1、第一份为早餐食谱,包括夏天、冬天各一个。 2、第二份为午饭食谱,包括夏天、冬天各一个。 3、第三份为晚饭食谱,包括夏天、冬天各一个。 42 附件 8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年龄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人员 服 务 人 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43 附件 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项目编号: ),我们 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 司即北京建信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62 幢 5 至 7 层 1 单元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帐号:0109 0978 0001 2010 9037 584),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 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通知。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44 附件 10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于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45 附件 11 供应商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有) 46 第四章 项目概况、服务规范及要求 一、服务概况 项目名称: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 服务期限:1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服务期间,乙方出 现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 解除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及要求。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北京市有关食品行业 管理要求。 2.甲方食堂共 1个,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北工大软件园 8号楼。 最高保障就餐人数 370 人(含)。当每日用餐人数超过 370 人时(含法定节假日), 由乙方提供超出合同人数当天的餐卡消费记录、用餐确认单、忘带餐卡用餐登记 表,累计至年末,提出结算申请,由甲、乙双方审核并确认超过额定人数应支付 金额后,另行结算支付。 3.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行采购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主食、副食、辅料等原 材料,加工制作食品和提供餐饮服务,协助甲方开展食堂管理工作。 4.餐饮最低标准及要求 服务说明 自助取餐,现场服务实时清洁,菜品补充,服务周到。 早餐 标准 自助餐 品种 主食不少于四种、牛奶、豆浆、鸡蛋、粥两种 午餐 标准 自助餐 品种 两道荤菜、两道半荤、两道素菜、主食不少于两种、汤两 种 晚餐 标准 自助餐 品种 一道荤菜、两道半荤、两道素菜、主食不少于两种 菜系说明 精做家常菜 47 5.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总人数 11 人,其中餐厅经理 1名,服务员 2 名(要求五官端正、身高在 160cm 以上同时用作会议餐服务),厨师长 1名,炒锅厨师 2名,配菜厨师 1名,面点 厨师 2名(含风味小吃),洗消 2名。 乙方厨师队伍从业人员要具备餐饮工作经验并持有厨师等级证书(80%),乙方员 工必须身体健康,精神饱满,持证上岗。 6.食堂库房管理 乙方自行采购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原材料,乙方应定期更换不同风味的菜肴和面 点及其它副食、主食等,每周更换菜谱,荤素搭配,适时增添节令、时令品种, 满足甲方人员的就餐需求。 乙方负责采购的数量以及质量,要有专人做好食品质量验收保管工作,甲方会对 食品入库时的,生产日期、数量、产品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产品出库时 检查是否包装完好、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有霉变等方面进行检查,如有违规行 为按照规定处罚。 食品储藏做到各类食品分类存放,隔墙、离地、上架,不得私自存放私人物品和 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对餐厅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压,保证环境清洁,按甲方指定的通道 运送货物(包括垃圾),并保证运输通道的清洁。 7. 卫生与安全 (一)乙方员工应按照甲方所在地法律政策要求,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 其他说明 1.乙方提供餐饮服务时间及范围包括:正常工作日的街道及社区工作 人员就餐,周六日、国家法定假日值班、工作日夜间值班人员的就餐, 正常公务接待、会议培训、重大活动;以及安保任务、应急工作任务 (如防汛、联合检查、夜查等)期间的就餐; 2.清真按照专人专用工具制作; 3.允许乙方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在餐厅销售其业务范围内 的小吃、糕点、熟食等特色产品,但销售价格应低于市场价的 80%。 48 上岗,做到证件齐全(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等),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 (二)乙方上岗员工工作时间应统一着装,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接受甲方的监 督。甲方就餐人员可通过电话、网上投诉等方式对餐厅服务及餐饮质量等提出批 评、建议。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搜集甲方就餐人员意见、建议、受理投诉,在投诉 发生后 24 小时进行处理并给予答复; (三)食品、餐具按照规定流程清洗、消毒,在供餐中应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如 因食品质量或食物中毒事故,并经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事故原因是由乙方所 造成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 (四)乙方日常操作流程需符合国家制定的食品相关法律规定。 (五)乙方应积极办理相关的卫生、防疫、体检等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文件材 料,并根据法律政策承担有关税费; (六)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高水平的专业餐饮服务,执行国家和政府职能部门 以及甲方关于供餐质量、卫生、防疫、安全、消防工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履行 本项目范围内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进驻后厨房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定的安 全、防火和应急防范技能。乙方承担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全部损失。 同时对于甲方的合理意见,给予积极的响应应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 (七)乙方在制作餐饮食品时,要严格落实用水、用电、天然气的安全管理和节 能工作。 8. 设备、设施的提供及费用承担 (一)厨房操作间及就餐场地等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 (二)餐厅一卡通收费终端由甲方提供(已安装)。 (三)厨房内设备、设施等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合理使用,并承担维修、养护及 保管责任。除自认损耗外,如造成丢失及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餐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气费用由甲方提 49 供。 (五)甲方为乙方常驻餐厅值班人员提供不超过 8人的住宿,并作为其办理相关 证件,凭证进入。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任何理由,带领无关人员到餐厅就餐、住宿, 如出现违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其离开并责成乙方处理当事人。 (六)除厨房、就餐场地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外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监督与考核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有关食品行 业管理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工作(食品卫生和安全、饭菜品种和质量、 餐厅安保和保洁、员工的日常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甲方监督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 (1)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 (2)餐厅卫生情况:包括餐厅、厨房、库房、冷库、 餐具、炊具、灶具、食堂 设备等以及员工个人卫生情况; (3)厨师及服务人员的操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4)供餐的品种、质量和食品安全; (5)各种能源的消耗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6)厨房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7)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3.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及管理存在问题,或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向乙 方提供问题及整改意见。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如乙方仍未能在甲 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的,甲方有 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厨师和服务人员进行定期调换,对不合格 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50 5.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 有权单方无责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 担。 6.甲方有权单方指定考核标准及管理制度,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餐饮服务工 作。对违反甲方指定的管理制度,或者经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 合同。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 人对于投标人用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及工伤等事故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应提供费用构成以及人工成本明细。 3.投标人应遵守相关行业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投标人须按照“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约定执行,“第六 章合同主要条款”未尽事宜,投标人须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下发的餐饮行业相关政 策执行。 51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 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 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 的证据。 1.7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 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 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2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3.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 (2)服务、商务应答中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服务量及其他政府采购 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4)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 3.1.3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 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 定。 3.1.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体供下述材料。须证明其业绩真实性,出具加 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承诺书。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 格,出具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承诺书。投标人是否有失信被执行 人记录,申请人出具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承诺 书。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出具加 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的承诺书。投标人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性的利害关系,出具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的承诺书。投标人须证明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出具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承诺书。投标人是 否存在恶意投诉,出具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承诺书。及投标人按 照文件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 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 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 53 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5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 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 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如涉及)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 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 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 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 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 实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4.5 综合评分明细表 4.5.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 则。 4.5.2 综合评分明细表 54 评 分 因 素 分 值 分 配 商务部分 25 分 技术部分 65 分 价格部分 10 分 合 计 100 分 55 附件: 初步审查 资格性审查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失信情况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开标 前 5日内,如无法证明时间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无法提供, 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缴纳税收和社保 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和税款缴纳记录 5 信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 6 资格 供应商应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 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 印件 56 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报价 报价唯一且没有超出预算金额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4 投标文件内容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需求 5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6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57 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1、 商务部分(25 分) 内容 分值 1、投标人合同执行能力、业绩(14 分)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成功完成国内同类型食堂餐饮服务 案例,每有1项得2分,最高14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14 分 2、投标人信誉(11 分) 2.1 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管理 部门或权威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项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2.2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系列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 且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的,每有 1 项得 1 分,最高 3 分。 2.3 投标人具有 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 2 分,其他等级证书或证 明得 1 分,没有或证书过期得 0 分,最高 2 分。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11 分 2、 技术部分(65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服务方案 25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实施计划、技术、管理等综 合评判。 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技术可行得 25 分, 方案较好、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技术较可行得 18 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技术基本可 行得 12 分, 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技术 可行性一般得 5分, 方案较差或不合理或有明显缺陷得 0分。 2 食谱 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食谱情况综合判定。 食谱配置科学、合理、健康得 10 分, 食谱配置较科学、较合理、较健康得 7分, 食谱配置一般,科学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 需求得 4分, 食谱配置较差或不合理得 0分。 3 服务团队人员 配置 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是否健全合理,人员配备是否 齐全、岗责明确、持证上岗,员工培训方案是否科学、合 理,是否符合本项目管理情况等综合判定。 58 人员配置健全科学合理、岗责明确、持证上岗、经验丰富 得 10 分, 人员配置较健全、较合理、岗责较明确得 7分, 人员配置较健全、合理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 4分 人员配置较差的或不合理得 0分。 4 食品卫生安全 方案 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方案综合判定。 方案全面、合理、可靠、针对性强得 10 分, 方案较全面合理、较可靠、针对性较强得 7分, 方案较全面、合理性一般、可靠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要 求得 4分, 方案较差或不合理得 0分。 5 应急预案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种类是否周全,预测与防范措 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针对性等综合评判。 预案全面、可行、针对性强得 5分, 预案较好、较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 3分, 预案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1分; 预案较差或不合理得 0分。 6 节能措施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节能措施综合评判。 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得 5分; 措施较科学、较合理可行得 3分; 措施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 1分; 措施较差或不合理得 0分。 合计 65 分 3、 价格部分(10 分) 注: (1)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384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格 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依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 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具体标准 分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 为满分 10 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 按上述公式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水平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10 分 59 (3)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加谈判的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 10%扣除后的价格 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4)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 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废 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 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 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 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 料。 60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 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 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 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 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 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 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 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 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 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 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 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1 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 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 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62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合同 甲方: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 1号院 8号楼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关于食品行 业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 食堂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荣华街道食堂服务商招标项目 (2)坐落位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 1号院 8号楼. (3)总建筑面积:5832.84 平方米 (4)建筑物详见图(附件一) 二、本合同中甲方为餐饮服务对象,乙方为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公司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 1年。在此期 间,乙方出现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合同解除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 赔要求。 63 四、餐费标准 1、每日用餐人数在 370 人/天以内(包含 370 人/天)时,甲方按每 3个月 (1个季度)应支付餐饮服务费? 元,全年四个季度合计支付? 元。 2、当每日用餐人数超过 370 人/天时(含法定节假日),由乙方提供超出 合同人数当天的餐卡消费记录、用餐确认单、忘带餐卡用餐登记表,累计至年末, 提出结算申请,由甲、乙双方审核并确认超过额定人数应支付金额后,另行结算 支付。超出部分的用餐标准为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外 送早餐 元/人,外送午餐、晚餐均为 元/人。 3、甲方工作人员在每次就餐前,使用以购买的就餐卡刷卡向乙方支付餐费, 刷卡人数作为乙方统计就餐人数的依据。支付餐费标准每天早餐 1 元,午餐 4 元。甲方工作人员购买的就餐卡刷卡向乙方支付餐费数额捋扣减每季度甲方向乙 方支付的应支付餐饮服务费数额。 五、支付时间: 1、餐饮服务费,由乙方每季度结束后向甲方申报结算情况并经甲方进行结 算审核确认的数额作为结算数额,由甲方每季度期满后向乙方支付;前三个季度 的餐饮付费,由甲方于每季度结束的第一个月内支付;第四季度的餐饮服务费, 于第四季度结束后的第二年第一季度内支付。 2、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并经 甲方验证通过后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应合法、有效、完整、 准确,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了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 开具合格票据之日,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扔应按合同 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不符合 税法规定或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 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鉴于,甲方系财政拨款单位,如因财政或有关部门就本项目资金未能及 时拨款到位,待本项目资金到位后向乙方付款,而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甲方亦 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乙方不得拒绝或延期履行义务,否则应按本协议约定承 担违约责任。 64 六、设备、设施的提供及费用承担 1、厨房操作间及就餐场地等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 2、餐厅一卡通收费终端由甲方提供(已安装)。 3、厨房内设备、设施等由甲方提供(见清单),乙方应合理使用,并承担维 修、养护及保管责任。除自认损耗外,如造成丢失及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餐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燃气费用由甲方 提供。 5、除厨房、就餐场地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外的,包括但不限于配餐所 需的主食、副食、辅料等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原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 承担费用。 七、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有关 食品行业管理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工作(食品卫生和安全、饭菜品种 和质量、餐厅安保和保洁、员工的日常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甲方监督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 (1)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 (2)餐厅卫生情况:包括餐厅、厨房、库房、冷库、 餐具、炊具、灶具、 食堂设备等以及员工个人卫生情况; (3)厨师及服务人员的操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4)供餐的品种、质量和食品安全; (5)各种能源的消耗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6)厨房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7)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3、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及管理存在问题,或不符合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 权向乙方提供问题及整改意见。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如乙方仍未 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要求 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厨师和服务人员进行定期调换,对 65 不合格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5、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 甲方有权单方无责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 承担。 6、甲方有权单方指定考核标准及管理制度,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餐饮 服务工作。对违反甲方指定的管理制度,或者经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无 责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接受甲方人员的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 于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意见应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2、乙方应正常操作和使用厨房的设备设施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各项设施, 杜绝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 乙方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3、乙方应积极办理相关的卫生、防疫、体检等各项事宜,提供必要的文件 材料,并根据法律政策承担有关税费。 4、乙方应依据自身的规章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 的员工进行处罚或更换。 5、乙方自行采购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原材料,乙方应定期更换不同风味的 菜肴和面点及其它副食、主食等,每周更换菜谱,荤素搭配,适时增添节令、时 令品种,满足甲方人员的就餐需求。 6、乙方员工如违反甲方要求和规定的,甲方提出调换要求,乙方须在 7个 工作日内解决;在没有正当原因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人员,如必须 更换,需提前通知甲方管理人员,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员工发生辞职、 调离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补齐人员,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转。 7、乙方应全面管理员工的一切行为,负责对其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并 为其承担一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和责任。因乙方工作 人员在甲方的行为视为代表乙方的职务行为,如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等,均由乙 方承担责任;如给甲方或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高水平的专业餐饮服务,执行国家和政府职能部 66 门以及甲方关于供餐质量、卫生、防疫、安全、消防工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履 行本合同范围内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进驻后厨房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定的 安全、防火和应急防范技能。乙方承担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全部损失。 同时对于甲方的合理意见,给予积极的响应应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 9、乙方员工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10、乙方在制作餐饮食品时,要严格落实用水、用电、天然气的安全管理和 节能工作。 11、乙方上岗员工应统一着装,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就餐人员可通过电话、 网上投诉等方式对餐厅服务及餐饮质量等提出批评、建议。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搜 集甲方就餐人员意见、建议、受理投诉,在投诉发生后 24 小时进行处理并给予 答复。 甲方捋不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征求就餐人员意见;如甲方就餐人员达到 30%对于乙方的提供菜肴和面点及其他副食、主食及服务等不满意时,甲方有权 无责解除合同。 12、在供餐中应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如因食品质量或食物中毒事故,并经当 地的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事故原因是由乙方所造成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及其它法律责任。 13、对餐厅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压,保证环境清洁,按甲方指 定的通道运送货物(包括垃圾),并保证运输通道的清洁。 1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对餐厅的检查、监督工作,为甲方监管人员提供 工作便利。 15、乙方员工应按照甲方所在地法律政策要求,做到证件齐全(身份证、暂 住证、健康证等),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 三、其他约定 1、餐厅和厨房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人员使用不当或其他可规责乙方的原因造 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在日常使用时,因自然损耗,厨房设备若出现 2000 元以下维修费用故障时,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若发生超过 2000 元维修费用故 障时,由甲方负责出资维修。 2、乙方进驻时,应对厨房、餐厅设备设施、物品进行清点,经清点无误后 67 在交接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乙方承担厨房、餐厅的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 责任,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上述设备设施、 物品完好。 3、日常规范使用设备,如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当引起设备丢失、故障、损 坏等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保持经营场地原状;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 施、用具进行清点移交,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用具如有损坏(正常损耗、磨 损除外)、丢失,乙方应承担响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接受甲方每天对食品卫生进行的监督,并实行留样制度,每餐样品 保存期为 48 小时,以便甲方对其进行卫生抽检。甲方发现乙方重大卫生问题及 安全隐患情况时,有权及时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停止刷卡收费 1-5 天的 处罚。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遇周六、日和国家规定的 法定假期,除固定值班人员外,乙方人员不得驻留餐厅,不得擅自使用厨房,如 甲方在上述假期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则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正常餐饮服务.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否则,甲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用途,不得改变 电路或私拉电线,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甲、乙两方应清楚地了解合同文件的所有内容,任何对此文件的不了解 或漠视均不能使其免除所应负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0、乙方在日常工作中提供的厨师、面点师等业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烹饪 水平,确保餐饮服务质量良好、稳定。 11、甲方为乙方常驻餐厅值班人员提供不超过 8人的住宿,并作为其办理相 关证件,凭证进入.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任何理由。带领无关人员到餐厅就餐、住 宿,如出现违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其离开并责成乙方处理当事人。 12、乙方提供餐饮服务时间及范围包括:正常工作日的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 就餐,周六日、国家法定假日值班、工作日夜间值班人员的就餐,正常公务接待; 以及安保任务、应急工作任务(如防汛、联合检查、夜查等)期间的就餐。 68 13、甲方允许乙方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在餐厅销售其业务范围内 的小吃、糕点、熟食等特色产品,但销售价格应低于市场价的 80%. 14、双方不得将上述文件的任何内容用作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15、日常用餐卫生处罚制度 就餐人员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食品中有特殊异物、虫类、腐烂霉变等问题。处 理办法:视情节及后果严重程度要求食堂对当事人赔偿 200 元餐费或其他赔偿。 以上问题每发生一次卫生事件,累计至年末合计卫生事件次数,按照第 1 次罚款 1万元之后每发生 1次翻倍的处罚原则在下一季度扣除餐饮服务费。全年 累计超过 5次街道有权单方解除餐饮服务合同。 16、食堂环境卫生监管制度 (1)食堂没有按时做好消蟑、灭鼠等卫生防疫工作,按照第 1次罚款 2万元 之后每发生 1 次翻倍的处罚原则在下一季度扣除餐饮服务费。全年累计超过 5 次街道有权单方解除餐饮服务合同。 (2)党政办邀请街道科室工作人员对食堂进行共同监督,每周随机对食堂进 行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所有卫生、食品处理等问题,检查不合格次数超过全 年累计百分之三十时,街道有权单方解除餐饮服务合同。 四、监督和考核 1、甲方有权单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依据本合同对乙方的卫 生、安全、消防及食品质量等管理情况进行监管。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 与甲方的监管及考核,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检查活动并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因 乙方原因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对餐厅的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2、卫生、安全、消防等管理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是对乙方的强制性要 求,如果因乙方原因发生卫生、安全、消防等事故及以外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未能按时得到就餐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处罚数额按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或甲方主管领导批准数额执 行。 2、除本合同约定外,双方均不得无故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任何一方 69 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法规。任何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均应视本合同为商业机密,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 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告知本合同的内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 通知后的第二日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的,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一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另一 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15 日内给予回复。 2、在合同有效期前 3个月,甲、乙双方应对是否继续合作及相关事宜进行 商定;如继续进行合作,需另行订立合同。 3、本合同期满,任何一方表示不再续签,或合同期限未满,但由于其他合 理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双方应按“谁配置归谁”、“谁投资归谁”的原则,清点交 接设备设施。乙方按照固定资产清单和低值易耗品清单,向甲方办理物品交接返 还手续;乙方在经营期间,因正常磨损失去使用价值的物品,经甲方监管人员签 字确认后,不再列入交接物品清单。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 原则协商解决。 2、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纠纷解决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内容外,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员工手册对乙 方均有约束力. 3、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0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 效.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处) 甲方: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办事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