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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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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及配送(LZZC2020-G1-260091-GXKW)项目预公示

招标详情

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拟对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及配送(LZZC2020-G1-260091-GXKW)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0年12月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意见函原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2-2620289,联系人:邝坚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之一4栋2楼

附件:2021年三江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及配送(LZZC2020-G1-260091-GXKW)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信息:

  • 三江会议定点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557.9 KB

0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 2021—2022 年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LZZC2020-G3-260093-GXXS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三江侗族自治县 2021—2022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柳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liu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XX 月 XX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0-G3-260093-GXXS,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 2021—2022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三江侗族自治县 2021—2022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 2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且须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0年 XX 月 XX 日 16时 00分止, 地点: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 6号泽宇美食城内 4栋 2楼)。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可以登陆广西柳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ggzy.liuzhou.gov.cn)的“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采公告”中打开项目的采购公告正文,点击 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3.填写完整的投标供应商全称,与递交的投标文件时所填写投标供应商全称一致。 4.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 XX 月 XX 日上午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 6号泽宇美食城内 4栋 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3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侗乡大道 76号 联系方式:龙怀建 联系电话:13117621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 6号 4栋 2楼 联系方式:梁觉文,联系电话:0772-3858837,传真:0772-2612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觉文 电话:0772-3858837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月 日 4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三江侗族自治县 2021—2022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采购需求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关于印发广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行[2015]24号) 3、《关于开展 2021—2022年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桂财行?2020?45号) 4、《关于印发柳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柳财行?2015?5号) 5、《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发?2014?30号) 以上政策依据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签约时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二、服务范围和要求 此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是为了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举办 会议使用。 三、定点会议场所政府采购开展的地区和协议价格的确定 会议定点场所应具备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及相关设施。会议定点 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 人间和配套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大、中、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标准 按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 四、根据《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发?2014?30 号) 第十条规定,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220 140 80 440 二类会议 210 130 60 400 三类会议 200 120 50 370 注:除一类、二类、三类会议外的出差住宿标准严格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差 旅费管理办法》(三政发〔2014〕30 号)执行,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五、对定点会议场所的要求: 1、场所布局合理,方便住宿和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 3、有计算机管理系统。 4、各种设备设施养护良好,使用安全、有效。 5、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特别对于安全保卫问题,要有专门的安全保卫制度以及人员。 6、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配有时钟、公用电话等,在非经营区设臵客人休息场 5 所,配备沙发或舒适的座椅。 (2)设迎宾员,16 小时(7:00—23:00)迎接客人;设大堂经理,16 小时(7:00— 23:00)服务;设值班经理,24小时服务。 (3)提供小件行李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车,提供行李服务。 7.总服务台: (1)总服务台分区设臵接待、问讯、结帐、留言等服务项目,提供 24小时服务。 (2)总服务台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 8、客房: (1)客房不少于 40 间,套间不少于客房总数 5%,均设卫生间。 (2)客房配备软垫床、沙发或扶手椅、茶几、台灯、窗帘等配套家具和装饰用品。有空 调、彩电、闭路电视系统,可通过总机拨通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备有信封、信纸、笔、服务 指南、住宿须知、价目表等。 (3)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带淋浴喷头的浴缸(或独立的淋浴间)、浴帘,配备浴巾、 面巾、小方巾、卫生用品等。有良好的照明和排风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 冷、热水。 (4)提供开夜床、叫醒、送餐、洗衣等服务,24 小时供应开水(饮用水)并免费供应 茶叶。 (5)客房、卫生间至少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会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罩和枕套, 随时补充客房用品、消耗品。 9、会议室: (1)至少有一个能容纳 50 人以上的会议室。会议室配备满足需要的音响设备,有供租 用的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 (2)有较宽敞的楼层厅堂和会见客人休息场所。 (3)会议室所在楼层的适当位臵设有公共电话,并设臵相应数量的男女分设的卫生间。 (4)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 10.公共区域: (1)有与会议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自备(免费)停车位不少于房间数的 15%。 (2)有与会议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3)室内公共区域有冷暖空调,设臵应急照明设施和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 (4)庭院绿化美化好。 10、餐厅: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大餐厅至少能同时接待 80(含)以上人就餐,能提供民族餐。 (3)家具、餐具、酒具、用品配套完好,使用布料的桌布、口布、小毛巾。 (4)提供早、中、晚餐,早餐就餐时间 7:00-8:30,品种必须包含:中式包点、西式糕 点(三种以上);粉、面类(二种以上);粥类(三种以上);奶制品(三种以上);午餐就餐 时间 12:00-13:00,品种必须包含四个主荤、四个素菜、四个主荤不能使用同一品种肉类、 两种甜品,午餐主食(米饭、粥)免费提供;晚餐就餐时间 18:00-21:00,品种必须包含四 个主荤、四个素菜、一汤,四个主荤不能使用同一品种肉类、两种甜品,晚餐主食(米饭、 粥)免费提供。本项目采用固定合同单价的方式进行承接服务,只确定各种餐食服务单价, 6 餐饮额标准如下:一类会议餐饮上限价格为 140 元/天/人,二类会议餐饮上限价格 130/人/ 天,三类会议餐饮上限价格 120/人/天。(按实际人数发生就餐次数结算服务费)。 (5)中标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 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 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 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一经发现中标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采购人将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 及采用其他惩罚措施的权利。 (6)食品加工要求: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 度并即时拌制;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 及水浸现象;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7)提供饭菜时间和要求: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分钟布臵完毕, 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供应商应至少 2 小时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 时间做出补救。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不可 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8)中标供应商所出售的菜品品种、价格份量及服务承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如若调整价位、份量标准,必须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9)对于中标供应商计算错误或违反菜单标价而多收的就餐人员价款,中标供应商双倍 返还多收部分。 (10)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承担 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1)中标供应商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严禁出现任何破坏甲方工作秩序的行为。 11、厨房: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操作间,有足够的冷库。墙壁地面满铺瓷砖(或保洁材料),有 地槽、吊顶。全部使用不锈钢工作台及优质的橱柜、橱具、用具,有洗刷、消毒设备。有封 闭的垃圾箱。 (2)冷荤间、面点间独立分隔,冷荤间有消毒保鲜设备。 (3)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备。 (4)有防蚊蝇、防鼠、防蟑螂等有效措施。 (5)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使用液化气、炉具、电器和刀具等厨房设施设备时,应严格 按照使用说明和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出现任何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 任并赔偿损失。 六、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及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数 量不限。 七、定点会议场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具体期限以三江侗族自治县 7 财政局下文时间为准。 八、对定点会议场所的监督检查 定点会议场所若在食品、治安、消防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或被行业整顿停业的, 将立即取消其定点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定点接待会议场所投标。 对定点会议场所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 告、取消定点会议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期的投标活动。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的会议; 2、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 3、提供虚假发票的; 4、不在前厅公布房间类型及价格等相关信息的; 5、不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人员住宿和会议开支情况等信息的; 6、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的; 7、定点采购有效期内,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8、向除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及其他依法行政的调查部门之外的个人、单位、各种媒体 泄露会议参会人员、个人住宿、费用、菜品等信息。 9、不经采购单位批准,私自对会议会场、餐厅进行录音录像的。 10、在住宿房间内安装录音录像设备或进行录音录像活动。 11、其他协议规定的事项。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 2021—2022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 采购编号:LZZC2020-G3-260093-GXXS 2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 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 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七条规定交纳 4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有不合理要求的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 当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 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疑问;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 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XX 月 XX 日上午 9 时 30 分截标前将投标文 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逾期 送达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XX 月 XX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柳州市新柳大道 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出席开标会议。 8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9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发布中标公告和中 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柳州 市政府采购网。 10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 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采购单位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投标 保证金。 1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12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13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9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三江侗族自治县 2021—2022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的招标、 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及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 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 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和有效身份证件。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 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 10 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互相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 门查处。 4. 信用记录 查 询 渠 道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 查询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质疑和投诉 1.质疑 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提交;联系部门: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梁觉文;联系电话:0772-3858837;通讯地址:柳州市潭中中路 6号 4栋 2楼。 1.2 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谈判供应 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3.4事实依据; 1.3.5必要的法律依据; 1.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11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投诉 2.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政部令第 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2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 招标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 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 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 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 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 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 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12 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 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内 容组成。资格文件独立装订成一册,其余部分文件尽量装订成一册(每份投标文 件由二册组成);其中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另外独立装订,单独包 装、密封递交。 1.资格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谈判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提交(如未在投标文 件提交的在中标后日经查询发现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根据投标情况自行填写,格式参用第六章“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格式见第六章); 3.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加盖 单位公章); (4)投标人经营场地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城内的有关证明材料(可以是房产证或土地使用 证复印件材料、租赁的可提供租用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 2020年 1至 10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复印件;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13 (7)投标人有效的信誉、荣誉证书; (8)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 (10)投标人关于本单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内容见投标声明书);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技术文件 (1)经营场所情况(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2)会议或餐饮接待业绩格式(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3)规章管理制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服务方案及承诺(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6)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格式自拟);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 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应包括服务、人员、设施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人须就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 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 14 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 名称及采购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本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4.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份合同副本备案。以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按《关于进一步做 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7号文件第八条)的要求,在财政部 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的主要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对无法在上述要求期限内将合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须凭中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才能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的保证金将退回至投标人单位账户。 6.保证金不计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 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 任。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开标一览表》一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 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按《投标人须知》中规 15 定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臵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 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包装;其中《开标一览表》 共一份(格式见附件)应单独用信封密封。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 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开标一览表》信封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2. 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处理,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 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 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 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 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 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 结果。 1.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 内购买招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16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 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附加条件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 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 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除打“▲”外的其他技术、性能指标或者功能偏离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3项(含)以 上。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 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 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项目实施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7 6.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 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 认可开标结果。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4 人和采购人代表 1人,共 5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 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 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18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 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 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 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 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 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 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方法。本项目具体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 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19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其中一家为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 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柳州市 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 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 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 七 、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 应商。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 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 商之后排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签订合同前,每个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 务费,即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整)。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 中标决定并对中标人已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二)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二、评标方法 通过本项目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为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程序 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 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文 件符合性进行审查。 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起草评标报告,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四、中标标准及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本项目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 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所有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信用 信息使用规则处理。当中标人属于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中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该情况报三江侗族自治县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