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11月30日 16:41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概况 龙岩市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LY-2020-267-1
项目名称:龙岩市森林消防支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年限 | 品目号预算(元)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元) | 保证金(元) |
1 | 1-1 | 漳州大队厦门分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 1 | 750000 | 否 | 750000 | 15000 |
2 | 2-1 | 机关、勤务中队及龙岩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 1 | 1400000 | 否 | 1400000 | 28000 |
3 | 3-1 | 上杭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配送 | 1 | 800000 | 否 | 800000 | 1600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8、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议。10、其他资格材料: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
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帐户: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岩第一支行
账 号:350016977070525128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岩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月山村警森苑
联系方式:梁先生,0597-2956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
联系方式:刘晓兰,0597-2556736,rwzbly@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兰
电 话: 0597-2556736,rwzb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