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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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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30 18:17:43

项目概况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CG201130049

项目名称: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平阳县水头镇东川中路1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181258

质疑联系人: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81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39288

质疑联系人:朱旭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定稿11.30.doc

    819.4K

  • 政采融资附件.rar

    32.4K

平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招 标 文 件

平 阳 县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MJCG201130049

采 购 人: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77-58181258

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联系传真:0577-63639288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线上电子招投标)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30日

项目概况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CG201130049

    项目名称: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水头镇东川中路1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181258

    质疑联系人: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7-58181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39288

    质疑联系人:朱旭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39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窗体顶端

投 标 通 知 (邀 请) 书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通知贵公司(企业)前来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

1

采购编号

MJCG201130049

2

采购内容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供应商资格

按采购公告要求

6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7

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

8

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9

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7

投标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采购文件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为电子签章。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9

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10

响应文件的形式

电子响应文件(即:“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

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1

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王女士收 联系电话:13567716938)(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箱:490302676@qq.com))。

12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磋商保证金

13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与磋商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11日上午 14:30

14

磋商地点

代理机构于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开评标活动;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不需要现场参与);

15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联系传真:0577-63639288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博鳌锦苑4幢702室

16

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7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18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当面送达由代理单位签收或采用邮寄形式由代理单位签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9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如线上解密失败,会在开启备份响应文件时与授权代表联系索取密码。)(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0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21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

22

供应商信用查询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等网站,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23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490302676@qq.com;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

24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5

免则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2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7

备注

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采购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28

特别说明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处理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评标办法

附:质疑函范本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本次招标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投标。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服务标准和技术要求

1、服务总体内容

1.1 供应商须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提供后勤所需的食品原料的验收、食品存储、食品加工、食堂内保洁服务、包厢服务、餐具卫生消毒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2 餐厅日常运作需要的食材原料、餐厨用具等由采购方负责采购。

1.3采购人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中标供应商免费使用,中标供应商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和赔偿。

1.4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调配,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 10%,超过部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1.5中标单位负责制定提供主副食的采购清单,按照规定对食材原料进行验收和记录,并进行餐饮加工并供应,负责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干货备料仓库管理等,并将所有发生的运行数据进行记录,确保合理性和准确性,每月提交采购方财务及膳食管理部门审核,由采购方进行财务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等。但若采购方提出需要中标单位采购相关物品等时,中标单位应当满足采购方的需求。

2、餐厅及用餐情况

2.1 就餐人员情况:医护人员约500人,外包人员约100人,住院病人约300人,住院病人家属约300人。采购方对每日就餐人数不做承诺保证。

2.2就餐形式:

医护人员:职工餐厅零点、面食、套餐、净菜服务等。

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外包单位员工:对外餐厅零点、病人家属套餐、病人营养餐送餐等。

体检对象:体检中心餐厅早餐(套餐形式)。

职工之家(咖啡吧):咖啡、现榨果汁、奶茶、水果、糕点、简餐等。

2.3 日常供餐要求:

服务天数:合作期的每一日。

每日餐次:每日常规三餐,病人夜间营养餐和值班人员夜点心。

用餐时间:(根据采购方作息情况进行相应时间调整)

早餐:06:30-09:00(其中体检中心早餐:8:00—12:00)

中餐:10:30-12:30

晚餐:16:00-18:00

夜宵:凌晨1点前

职工之家(咖啡吧):9:00-20:00

2.4 特殊餐饮活动:科室工作餐、误餐(根据采购方指定科室,结合科室需求送餐)、专家餐、招待餐、职工聚餐、每月职工生日聚餐、自助餐、茶歇、假日特色餐饮。拖班人员炒菜、月子餐。

2.5 供餐需求:价格合理、营养丰富,早午晚及夜宵菜肴、主食品种搭配科学合理。

2.6 特殊供餐:

2.6.1 根据采购方指定部门的通知提供培训、值班人员就餐,用餐标准按照通知要求供应;

2.6.2 为职工提供净菜和卤菜熟食及日常糕点业务。

2.7 人员就餐方式:

2.7.1 医护人员:早餐零点形式,午餐分套餐形式和零点形式。

2.7.2 病人:按照采购方营养科要求提供。

2.7.3 病人家属:早餐零点形式,午餐分套餐形式和零点形式,提供送餐服务。

3、餐标及菜单设置:

3.1日常餐标与菜单设置

职工餐厅、访客餐厅、陪护饮食点送餐:三餐无固定餐标,用餐人员先零点后结算形式。早餐菜单设置为各类中西餐干点湿点品种合计不得低于15个品种;午餐及晚餐菜单设置荤素菜10款、蒸菜5-8款、炖菜3款、粗粮3-5款、营养粥2-4款、面条、饺子、馄饨、鲜榨果汁、水果、牛奶、汤、米饭等。

3.2餐饮服务与价格

中标方根据采购方指定的价格为其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

4、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4.1 爱护采购方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等设备,严格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使用管理,遗失需赔偿。如系中标方无故损坏的,按设备原价90%赔偿。

4.2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方同意后,由采购方实施并承担装修费用。

4.2节约水电及能耗。

4.3 所用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服务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4.4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按采购方规定时间为相关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变更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4.5 采购方负责购买智能餐盘系统和点餐管理软件,中标方负责运行与使用。

4.6 中标方负责病房现场订餐、电话及网络订餐。

4.6中标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采购方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和影响信誉的事故,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7对中标方服务未达标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采购方有权提出更换,具体由采购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更换人员,要求中标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五个日历天内人员更换到位,若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按500元/人/天予以处罚。

5、管理要求:

5.1 中标方提供安全、卫生、色香味俱全的菜品及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用餐环境,定期举办各种美食节,丰富餐饮文化。

5.2中标方必须制订风险管理计划,制定停水、停电、停气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须采购方配合,须及时与采购方取得联络,以保障安全供餐。

5.3 中标方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购买餐厅区域的公众责任险、食物中毒险,保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提供相应的保险凭证及缴费单据原件或副本。

5.4 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水准不得低于医院食堂现有服务的质量。

5.5中标方根据采购方要求(既能满足食堂各项费用的开支,同时满足用餐人员对价格的认可度)制定合理的菜品定价机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定价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批,经同意后予以实施。

5.6负责第三方派遣人员的招聘、培训等全部事项。

(三)注意事项

1、中标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按合同约定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方若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按规定流程提出质疑,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方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方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供应商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报招标管理部门。已经签订合同的,取消合同,中标方承担一切后果。

5、中标方应符合国家餐饮及卫生许可相关管理规定。

6、中标方的各岗位员工要统一服装,清洁整齐、配证上岗,并由中标方负责其员工工服配备和洗涤。

7、中标方应有岗前培训机构及专职培训师,服务人员要100%经过岗前培训、院感培训、消防知识培训、食品卫生安全、设备与软件使用培训、标准化服务流程培训等,并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8、中标方应无条件配合采购方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制度落实及做好各项工作并提供必须的资料。(如医院评级、国家卫生城市复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等)

9、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温州市政府、平阳县政府规定给所有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

10、中标方必须同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并包含国家规定的员工年假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另外增加费用。中标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费、加班费、劳保费用,并形成分项报价表;如发生劳资纠纷、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方全部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11、采购方的食堂员工劳务关系及其它一切事务由采购方负责,中标方只负责对其进行日常工作上的管理。现场人事管理权、薪资结构及日常绩效考核由中标方负责制定并管理,最终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予以实施。

12、采购方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标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而造成采购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13、本项目餐饮服务人员约配备30人,具体人数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置。具体根据采购方工作量饱和度,中标方提出服务人员配置方案,采购方同意后逐步配置,具体均以书面函告为准。

14、所有员工入职服务时都必须体检,并且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入职员工无身心疾病、无故意犯罪记录,每年需进行体检一次(项目需含传染病筛査)。

15、本次招标采购方和中标方是承揽合同关系,采购方只向中标方支付合同确定的费用。合同期内,政府最低工资增长,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补贴费用。

16、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费用已包含在各岗位的人员费用里。

17、中标方应权衡各岗位工作量的大小,适当调整各岗位工资标准及工作量,以确保员工能安心工作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18、采购方有监管权限,对于餐饮服务质量评价不到位有相应考核与管理费挂钩。

19、中标方建立对员工的有效培训机制,员工上岗前经过标准化考核并达标;同时有完善的培训体系,且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两次岗位培训并做好记录。

21、中标方从业人员需具备一定学历以保障工作质量。

22、中标方对员工工作量和工作质量需建立详细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采购方负责为员工提供倒班宿舍,购买宿舍设施并进行管理。

24、中标方需提供临时应对措施,如员工临时请假等,必须立即调整人员安排,不影响采购方日常需求。

25、中标方进场服务时间由采购方提前7天通知。中标方接到采购方通知7天内工作人员、设备必须到位,并完成岗前培训等工作。本招标项目服务期以正式服务日起计。

26、中标方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应急预案。

27、中标方有健全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标准化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评定体系。

28、中标方按计划巡检厨房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29、中标方指定专门能源管理人员,加强用能设备管理和能耗管理,并制订具体的节能管理措施;做好节能运行监测,每月统计能源消耗表及其分析提供给采购方。

30、中标方保证餐饮区域等责任区域内的管理制度齐全,标示清楚,做好各种安全用具、消防用具、设备备品及维修工具的管理,保持设备责任区的清洁卫生,设备、墙面、地面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渗水、漏电、锈蚀现象。

31、中标方掌握责任区内设备的用途、参数、运行状况,健全设备档案,提出合理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措施及方案计划,并对设备进行故障分析诊断。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承包期内的人员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2.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供应商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采购人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供应商要加强菜肴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加工水平,各类调味品在菜肴成分里所占比例要控制在 20%以内,健康饮食。

6.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7.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8.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采

购人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9.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 3 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 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磋商供应商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10.磋商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四)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5.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采购人负责进行采购,由磋商供应商厨师长、采购人委派管理人员共同验收。磋商供应商应配专人负责做好入库、保管工作。

(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厨师、采购人委派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验收和入库,妥善保管。

(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

6.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 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 7℃;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 ℃或低于 1 ℃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7.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 厘米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校医)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8. 餐饮具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 ,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四)人员配置要求

1.为保证服务质量,拟派服务人员数量≥30人。▲(成交供应商实际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上述人数要求,如采购人认为具体岗位人员配置不合理,需要变动,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2.各岗位人员基本要求:投标单位人员配置方案应包含以下各岗位,具体岗位配置人数及人员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并报采购人批准,具体工作人数及岗位设置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置。

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人员要求

人数要求

1

项目负责人(经理)

1.45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两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的食堂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3.负责整个食堂运作及管理。

1人

2

厨师长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厨师证(中式烹调师)及以上证书;

2.50周岁以下,具有两年及以上在同类项目工作管理经验。

3.负责食堂餐饮的炉台餐饮烹饪工作及厨师管理工作。

1人

3

主厨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证(中式烹调师)证书;

2.50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烹饪经验;

3.负责食堂餐饮的炉台餐饮烹饪工作

2人

4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定稿11.30.doc 政采融资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