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沂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需求说明.pdf
沂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配送定点
供应商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工作严防食源性公
共卫生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 4部门《关于印发く
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2019]10 号)、临沂市
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20]2 号)、临沂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
监餐食字[2020]45 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
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20〕17 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
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临
教函〔2020〕65 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沂水县全县公办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
统一采购配送选择定点供应商。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采购内容:沂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用于加强学
校食堂管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
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
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
4、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产品与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 6%的价格折扣。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四、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规范。
物理特性:该类采购项目不存在物理特性。
五、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六个包:
A包:县直学校(矿山学校除外);
B 包:南线(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院东头镇(包含姚店子中心校管辖范围));
C 包:西线(高庄镇、夏蔚镇、泉庄镇、崔家峪镇);
D 包:中线(黄山铺镇、龙家圈街道办、沂城街道办);
E包:北一线(沙沟镇、马站镇、圈里乡、富官庄镇);
F 包:北二线(高桥镇、诸葛镇、矿山学校、杨庄镇、道托镇)。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合同约定地点
六、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根据采购要求中的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按签订合同期限内交付使用。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七、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八、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履行合同要求的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按双方
签定的合同,提出完整的供货服务方案,并对供货服务方案中的重点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按照项目需求提出相应的具体工作进展计划时间表。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沂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沂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2-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长安中路77号 |
联系人:王科长 | 联系方式:05392216820 05392251918 |
2.采购代理机构:临沂鼎泰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区柳青1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路北二楼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方式:18653977277 15653923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