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马场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贵安新区马场镇人民政府食堂招标公告
贵安新区马场镇人民政府食堂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贵安新区马场镇人民政府食堂公开招标方案



为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单位职工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干部职工需求,经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承包经营我单位职工食堂。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述

(一)招标项目

1、马场镇政府(本级)食堂承包经营权。

(二)食堂设备情况

1、马场镇人民政府(本级)食堂餐桌座位近100个,主要设备设施(包括空调、灶具、冷库、消毒柜、餐盘等设备)配备到位;食堂烹调间、库房等齐全。其他低值易耗品用具由中标人根据需要自购。餐厅面积约200平方米,

(三)镇干部职工就餐人数情况

1、政府(本级)食堂每天约250人就餐;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大型食堂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

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三、承包经营期限

2020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1日(试用期为半年),如经考核经营良好且干部职工满意度达到百分之七十可以续签一年。

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中止,我单位不承担补偿责任。

四、食堂经营要求

1.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人必须承担中标后承包期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2.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自行安排具有一定素质的人员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人员经费自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有效从事食品卫生行业健康证;

3.食堂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法律要求,索证索据,并按规定的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规范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5.供应方式:一日三餐,早餐以粉面为主,加配牛奶,每天早餐不少于5种,每餐保证有一个新菜品供应,三天后可重复;中餐、晚餐以米饭为主,菜肴为5菜1汤(每餐保证2个荤菜),每天菜式重复率不超过2个以上,每餐例汤在一周之内不重复。

6.食堂就餐时间为早餐(7:00-9:00)、中餐(12:00-13:10)、晚餐(17:00-18:30),其余工作时间一律停止营业;

7.食堂卫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消毒,并做好食堂及其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

8.政府本级食堂内除已配备的蒸饭柜、炊具、餐具、餐桌、冰柜、消毒柜、货架等主要设施外,其它设施由中标方自备,中标方不得擅自更改。

9.对不服从我单位相关部门管理、不配合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执行合同规定要求、使用变质食品、以及发生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的,我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总额为叁万元,签约时交齐),正常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后不按时签约,或签约后不能履约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质不全的以废标论处)及电话或联系方式:

(二)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实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三)如果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承包经营模式说明(内含报价内容)。

(五)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送达,在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投票单位印章。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为废标

(一)投标材料未按规定密封的或现场填写报价者;

(二)投标材料书写潦草,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或涂改的;

(三)投标材料未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者;

(四)逾期送达的投标材料。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我单位根据投标方的资质、总体报价,确定中标单位。资质合格且服务最优,综合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九、时间安排

(一)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投标报名和投标书递交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12:00截止;

2、地点:马场镇政府二楼党政办。

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评标会议:2020年12月8日上午10:00(暂定)在马场镇二楼党委会议室召开。

4、中标公示:开标后在马场镇人民政府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解释权马场镇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吴正巧 杨汝明 联系电话:0851-38158001)


马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