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01 11:26:04
合同名称 | 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品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 | 5113032020000746 |
合同总金额(元) | 1,049,550.00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1,070,000.00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0-11-30 |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 2020-12-01 11:26:04 |
采购人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供应商名称 | 南充亿千商贸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合同电子文档 | 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 年春节走访慰问品采购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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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32020000746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品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袁先生 15882661010 |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 陈小群 18181113988 |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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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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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 年春
节走访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5113032020000746
采 购 人 :南充市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供 应 商 :南充亿千商贸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南充市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供应商(乙方):南充亿千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高坪区退役军人事
务局 2021 年春节走访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3032020000746)的《招标文件》、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
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
号
单
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
机
配
件
交货期
跑步机 SH-T5500 台 2 23000 46000 标准配件
采购合同签
订后 20 个
日历天内
椭圆机 SH-B6500E 台 1 9900 9900 标准配件
健身车 SH-B6500U 台 1 25000 25000 标准配件
综合训练器 SH-G6520 台 1 25000 25000 标准配件
踏步机 SH-W-S083 台 1 350 350 标准配件
哑铃架 DR-08 台 1 4800 4800 标准配件
6 付哑铃
2.5kg、5kg、7.5kg、
12.5kg、15kg
台 1 2500 2500 标准配件
PVC 运动地胶 PVC 运动地胶 ㎡ 100 60 6000 标准配件
保温杯 675 个 20000 46.5 930000 标准配件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零肆万玖仟伍佰伍拾元,即¥ 1049550.00;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
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
求的全新货物。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及地点:成交供货商应在本合同签定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地
点在高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
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2号)的要求与合同约定相关条款进行验
收。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验收小组应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 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供应商必须向验收小组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缺损及产品技术指标参数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公司免费补发、更换。
因此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须赔偿,验收过程中,采购人认为货物有任何问题,且供应商不能解
决和提供 合理解释的,采购人可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 格的由采购人支付,检测
结果不合格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更换新的设备。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的10% 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
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0天内支付剩余90% 货款(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
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采购人退
还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售后服务
质保期:壹年;
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服务。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
到通知后3 0 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供应商须提供小时热线联系电话及上门服务。在质保期外,供应商提供设备更换、维修
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
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 百分之 五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五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
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
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
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十五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
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
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
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
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 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解决。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采购监
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一段80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充直属支行)
账号: 账号:51050173863600001224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