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G座4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5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
1. 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3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19年或2020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应是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报名回执复印件)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一天在上述网站查询情况的网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5) 投标人须提交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原件;
时间: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购买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G座4楼会议室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招标文件--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发布版).pdf
发布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1日
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
招标文件
采购人: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合同文本 .................................................................... 24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 32
第五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 6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5
- 1 -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2 -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G座4楼获
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
项目名称: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13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1 项 人民币113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19年或2020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
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应是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报名回执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
标时应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一天在上述网站查询情况的网页截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
- 3 -
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5、投标人须提交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承
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G座4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G座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gzg2b.gzfinance.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同沙路99号
联系方式:020-36522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G座4楼
联系方式:020-38803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
- 4 -
电 话:13824444367
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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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
须知前附表
本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本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本章的补
充、修改和完善,均已在本表中注明。
序号 条款号 类 别 内 容
1 1.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 2.1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
3 5.2.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中标单位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
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固定值:
¥16430.00(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叁拾圆整)。
收款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账号:82010154740009407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4 10.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5 12 答疑会 不召开
6 12.1
投标人提出澄清的
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9 日17:00前(北京时间,
下同)
提出澄清的方式:将疑问文件电子版(须为可编辑的
WORD文档)与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
13824444367@139.com;如WORD文档内容与盖章的纸质
版扫描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内容为
准。在规定的时间未收到投标人的疑问函视为无疑问,
投标人不得以未提出疑问作为招标文件存在错漏的理
由。
7 13.1
采购人发出招标文
件澄清或修改的截
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10 日17时00分前
发出澄清或修改的方式:盖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
件的形式发出,采购人的书面答疑或澄清文件为《招标
文件》的一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8 1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
清或修改的截止时
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时间:2020年 12 月10 日
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方式:书面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投标人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
- 7 -
到,投标人不得以未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
件存在错漏的理由。
9 16.2
投标文件的装订和
封装
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一起封装,封套盖章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
“开标一览表”等字样。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电子标书壹份一起封装,封套盖章
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等字样。
投标文件副本肆份一起封装,封套盖章并标明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副本” 等字样。
10 18 备选方案 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1 19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21.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投标保证金
13 22.2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
方式
1、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
2、履约保证金受益人: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
3、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签订总金额的10%;
4、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
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对乙方履约行为
提供无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担保。
5、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基本户开户银行以履约保函或银
行转账形式向甲方提交。
6、在所有协议期间内签订的采购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
满前,只要甲方确定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采购合
同,甲方所发订单规定的义务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
改、补充和变动,甲方将可以:无条件地、按甲方提出
的累计总额在上述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获得补偿。
乙方对此无追索权。
7、在乙方完成本次招标项目规定的义务以及协议期内
双方签订的所有采购合同的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
后30日内,甲方将把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
方。
14 23.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投标邀请函
- 8 -
15 23.2 投标有效期 90天
16 30.2 开标宣布的内容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17 33.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专家组成,业主代表 1 名,其余 4
名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18 39.2
中标候选人推荐方
式
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和价格
部分进行综合评估,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
分相加得出各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编
写书面的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
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相同的,名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
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20%以
上的,只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
意放弃中标资格。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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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1. 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1.2 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是指:/。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2.4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按照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并满足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甲方”是指采购人。
2.7 “乙方”是指中标人。
3. 遵循原则
3.1 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
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
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
法》实行审核管理,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
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招标代理服务费
5.2.1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交纳人及交纳金额向采购代理机
构一次性交纳。
5.2.2 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人民币。
6.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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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
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6.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
用。
6.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
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7. 纪律与保密事项
7.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如有要求,开标
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7.4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
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 关于关联企业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关于分公司投标
9.1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
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
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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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现场考察
10.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或自行对项目现场
进行考察。
10.2 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
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
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
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3 采购人若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0.4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
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
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
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二、 招 标 文 件
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文本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其 它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澄清、补充、修改内
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
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
1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
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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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或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组织相关专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
求,或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疑或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答疑或澄清文件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
准。
12.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
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2 澄清或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法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
修改公告和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
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加盖单位
公章,传真有效)。投标人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补充、修改文
件内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4.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
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
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15. 投标文件的构成
15.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5.2 投标人编排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内
容。
16. 投标文件的编写
16.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组其中一部分标的进行的投标
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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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
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其要求进行编制。投
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6.3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6.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
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
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6.5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
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7. 投标报价
17.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按照第二章用户需求书要求的“计费标准和报价要求”
进行报价。
17.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
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
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
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7.3 《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
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各项应有费用)。
17.3.1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
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7.3.2 应包含货物的制造、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7.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 备选方案
18.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有备
选方案的除外。
19. 联合体投标
19.1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
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否则,将导致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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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无效。
19.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19.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9.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6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9.7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20.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
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
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
无效。
20.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21. 投标保证金
2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1.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1.3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
准)。
21.4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5 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投标时装入电子文件信封中
封密封提交:
(1) 从投标人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汇缴保证金时应按包组(如有)汇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缴。
2)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和包组号(如有)。
(2) 用“保函”形式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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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保函”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5) 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外,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③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④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私下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⑥拒绝有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2. 履约保证金
22.1 履约保证金
22.1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22.2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
规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2.3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
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23. 投标的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23.1投标的截止时间为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
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3.2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天数。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
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
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
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24.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4.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的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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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2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注明的负责
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
执照注明的负责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4.3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
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注明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24.4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联合体主体方进行签
署即可。
24.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有页码。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1投标人正、本副本封面应有 “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件信封中要求的资料应单
独密封后,在电子文件信封封面上作出以下标示: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信封)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注意: 年 月 日 分之前不得开启)
26. 对投标文件投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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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
构。
26.2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26.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在密封完好的封包中。封包的封面按照本章25.1要求标示。
2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7.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2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7.5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7.6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投标样品
28.1本项目如要求提交投标样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取样品时没有对样品外观进行验收及
性能测试,对样品的破损或质量概不负责。
28.2由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放样品的空间有限,采购活动结束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
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投标样品通知后7日内取回,否则视同投标人不再认领,采购代理机
构有权进行处理。
28.3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证据。
29. 投标文件的拒收
29.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收取投标文件:
(1) 在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评标定标
30. 开标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代
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应
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
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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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内容。
30.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0.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
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0.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
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31. 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
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
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
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
任。
32.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3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33.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评审专家组成,专家人数(具体组成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3.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3评标委员会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3.4评审专家不得参与同自己或任职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活动。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评审专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可以
要求其回避:
(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
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
务工作;
(4)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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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 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两名;
(7) 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情形。
34.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4.1评标方法
34.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4.1.2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
信用原则。
34.2评标步骤
34.2.1评标委员会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详细评估。只有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估。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
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34.2.2评分及其统计
34.2.3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
标人的服务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服务评
分和商务评分。各评委的服务或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服务或商务评分。然
后,评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将各投标人的服务评分、商务评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得
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
34.2.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
投标人的得分。
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
告。
36. 符合性评审
3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以下《符合性审查表》内容进行符
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内
容全部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
表》所列各项内容有争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方式进行投
票表决,只有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估,否则认定为无效投
标。
36.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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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36.3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采购失败。
37. 详细评审
37.1详细评审是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评价。
1. 技术、商务评分:
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各投标的技术、商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详细对比其
技术、商务方案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技术、商务评审表的相应项各自
记名打分。
2. 技术商务得分统计
1. 将所有评委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四舍五入
后,精确到 0.01)。
2. 将所有评委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四舍五入
后,精确到 0.01)。
3. 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得出商务技术得分。
3. 价格核准和评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在评委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价格的核准:
评委先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复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
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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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货物/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对投标货物/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
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对投标货物/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委
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若其获得中标资格,该项目的
中标价为其原来的开标一览表价格,其漏项部分风险自担,视作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以开标一览
表价格签订合同。
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章《项目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项目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
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
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评委会审定通过方为有效。按上述修
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投标报价,需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
认。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8. 投标文件的澄清
3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8.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 授标
3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
较与评价,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9.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技术
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代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至
低依次推荐前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
按照其规定。
39.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9.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
省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40.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40.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
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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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活动。
41. 招标失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 质疑
42. 质疑与答复
4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质
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质疑无效。
42.2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且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
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
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
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2.3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43. 合同的订立
43.1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
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
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的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对。
43.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
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
43.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43.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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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门备案。
44. 合同的履行
44.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
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
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
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44.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合同的订立的42.3条规定公告和42.4条规定
备案。
八、 关于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的使用
45.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45.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5.2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46.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6.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和证据,并打印网站相关页面留存。
4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
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 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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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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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书(样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二○ 年 月 日
(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甲乙双方协定为准):
(《采购人需求》中另有规定的,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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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乙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项目”(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 供应货品、数量
(一)供应货品:详见《采购人需求》中相应各类品目具体采购清单。
(二)合同金额(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元整(¥ )。
(三)供货数量:以甲方订单为准。
二、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总体要求
1. 所购入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 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 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
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4. 甲方不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供应的货物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并
提供合格的检测结果给甲方留存备案。
5.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
拆封的商品。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6. 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
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7. 乙方应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体系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专职人员及设备设施,具有对供货食品安
全检测的能力,保障供货食品的安全性。
8.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第一个月的初始配送比例约为月供货金额的50%,供货一个月后甲方根据乙方
提供的供货优惠方案、供货服务质量、实际供货能力等情况进行《月度考核评价》。甲方将根据乙方上
月的《月度考核评价》情况,以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乙方下月的供货量进行调整。
9. 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食材配送任务,不得以数量或金额大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
甲方有权另选乙方供货或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直接在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并且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服务资格。
10.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取得供货资格并不意味着食品(食材)的售出,甲方在任何情况下无法预
计也无法向乙方保证每月采购的数量及采购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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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需求量是按照正常人数进行的估计需求,特殊情况下人数会增加或减少,乙方须完全满足甲方
每天的实际需求量。本项目不包括采购食用油。
12. 由于人员就餐人数具有不确定性,甲方无法确保乙方的供货量是否能达到或超过预计金额,乙
方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13. 根据广州市对口支援办公室颁发的《广州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关于优先采购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
品进机关饭堂的通知》和广州市财政局颁发的《广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厅关于做好地方预算单位采购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本项目按照采购金额3%(如有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的比例
进行采购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并按要求数据统计填报工作(详见附件5《优先采购对口帮扶地区农副
产品进机关饭堂工作情况统计表》)。
14. 采购预算金额以广州市财政局最终批复预算为准。
15. 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乙方在采购周期内业务金额的多少,乙方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
何风险。
16.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
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乙方处以该批次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
扣除该乙方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甲方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17. 乙方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乙方可以适当增加品种(仅作为商务参考,不
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甲方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18. 民警食堂食材必须保证全年度不间断每天供应。
四、 货物质量及运输要求
详见《采购人需求》第二条 货物质量及运输要求
五、 本次项目采购的品种
详见《采购人需求》第三条 本次项目采购的品种
六、 送货方式及支付要求
(一)交货地点: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同沙路 99号)。
(二)送货时间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通知,从正式供货之日起,每天 18:00 分前,甲方将
次日的采购清单发给乙方,乙方于次日 08:00时前将采购清单上的所有货物保质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
点。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结
算也以实际供货验收单为准。
(三)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甲方的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
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
(四)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1个小时内送到。
(五)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
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六)每个礼拜的周一,乙方须提供前一周货物价格表给与甲方确认。
- 28 -
(七)付款方式:
1.甲方与乙方来往款项支付均以人民币转账方式。
2.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申请后在 20
个工作天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
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3.本项目价格为甲方下达采购任务的当日的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
(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公布的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平均售价×报价折
扣率,肉类、家禽类、冰鲜类、鱼类、蔬菜类、熟食、蛋类未在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品种以
及干货、副食品及厨房用品类食材的价格,由甲方参照周边大型超市价格,即甲方下达采购任务的当日
的周边大型超市价格×报价折扣率确定价格。如出现争议,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七、 食材验收要求
1、检验流程
一是要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
了解。
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
收。
三是必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
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
后勤保障中心。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
退货给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
的名字及日期。
八、 对乙方的管理要求
(一)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虛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单位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乙方原因导致戒毒所内发生安全事故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 29 -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
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单位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
保证金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出入门岗和物品携
带等各项规定。
(四)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
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交更乙方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应严
格按招标单位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若因特殊情
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交更的个别商品,经甲方同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
类商品代替。
(六)乙方必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须已在乙方单位购买社保,相关资料复印件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
(七)乙方必须明确项目经理人员及司机名单(项目经理人员数量一名,司机两名,相关资料复印件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于甲方单位特殊,项目人员进入甲方必须事先办理《出入证》。如乙
方中标,项目经理及司机在合同签订之前须在甲方处进行备案,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
及司机在乙方单位所购买的社保记录及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须每三个月交甲方审核一次,
项目经理作为乙方的代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
必须更换,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之后才能更换,且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因乙方未遵守上述
规定而导致无法正常进入甲方单位内送货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明确配送车辆的情况(①自有车辆(必须为乙方名义车辆或乙方法人名义下车辆)并提供有
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乙方购买车辆发票复印件及车辆正侧面照片;②若为租赁车
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
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租赁发票及银行往来复印件;)。由于甲方单位特殊,配送车辆进入甲
方必须办理(出入证)。相关配送车辆的资料须在甲方处进行备案,合同期内不得更换车辆。
如遇不可抗力必须更换,则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之后才能更换,且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九)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
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十)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
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贷时的商品与
中标时的样板不符,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十一)乙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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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乙方在考核周期内扣分累计多于40分的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取消中标供应资
格。
(十三)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包
装食品要有QS标志。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 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
府部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
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甲方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
述,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乙方应保存以下资料:
1、乙方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乙方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十四)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方与乙方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乙方与甲
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等。
(十五)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将下周需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
通知后备齐贷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甲方自行采购,
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九、 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在组织货物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乙方
负责卸货。
十、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对不合格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的义务。
(二)甲方在验货时如发现品名、数量、规格、供货时间、质量标准等不符合时,有权拒收或要求退
换。未经甲方同意配送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三)乙方所配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书要求,配送的蔬菜、肉类(禽畜、海鲜)、干
货等食品材料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和要求,所供应粮油、米、面、油等产品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
分之二。
(二)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供应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
同等质量的货物,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
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四)在项目实施期间,若区相关部门有统一的政策要求,如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最新的政策要求有违
背的,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必要时可终止本合同。
(五)甲方若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十一、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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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
方应给予赔偿。
十二、 争议和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请选择):
1.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5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 2份、乙方执 1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
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三)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
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20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20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合同编号 )
(除根据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合同资料表条款及甲乙双方据此协商议定的补充条款签订的主合同
外,下列内容亦为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3.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4.价目表
备注: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
2.合同附件的具体条目及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故此处并不完整,有待调整补充。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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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
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号条款是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也是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的重要参考指
标,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 供应期
民警职工餐厅食材
配送项目
人民币113万元/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使用单位为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
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定,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食
材的供应商1家,供应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根据《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
所民警食堂食材供应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4)进行考核)。
(二)由于人员就餐人数具有不确定性,采购人无法确保中标人的供货量是否能达到中
标金额,所以中标人供应的货物最终并不以本标书采购清单为依据,而是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
依据。中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二、 货物报价及最高限价、质量要求、品种。
(一)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
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
验证明。
4、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
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
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
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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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标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商品的品种质量,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
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
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0、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
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
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的,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
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12、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13、同时为确保采购人目标需求及食品质量安全,要求送货需冷链运输,以保证食品
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均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
★14、中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保单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15、价格均以供货当日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以中标时的折扣率
进行结算。
15.1、若供应商被确定为中标人,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品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投标
人投标报价的折扣率为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以10天为周期,每期根据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
系统公布的平均零售价变动而变动。
15.2、定价时间:以10天为一旬,每月进行三次询价,以三次询价的平均值为定价基准值。
15.3、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未公布
的品种,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市场行情及供应商所报的单价折扣率来确定
标准执行。
结算公式:结算价格=定价基准价×投标折扣率× 实际供货重量。
★15.4、根据广州市对口支援办公室颁发的《广州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关于优先采购对口帮扶地
区农副产品进机关饭堂的通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
通知》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
通知》(财库[2019]41号),本项目按照规定的要求比例进行采购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并
按要求数据统计填报工作(详见附件5《优先采购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饭堂工作情况
统计表》)该比例为采购人按照广州市最新规定自行采购,该金额包含在本次采购金额内,投
标人需明白且接受此项要求,在报价中考虑该比例金额。(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5、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按中标折扣率计算的结算货款金额是供应商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
的规定履行全部义务所适用的价格。结算款已包括货物、包装、仓储、运输配送、粗加工、检
测、验收、服务、质保期保障、所有税费和其他服务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
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
中。
★[说明]当投标人的报价折扣率低于80%(不含本数)时,须提供至少十张(开票日期为2020年
- 35 -
9月1日以后)进货发票作为成本说明凭证,其中鲜肉类进货发票三张(正规屠宰场开具),禽类
进货发票二张(必须为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网上可以查询到的品种,否则无效),蛋类进货
发票二张,否则专家有权认定报价人低于成本报价。
★1、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1小时内无条件
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2次
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
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二)《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预算金
额(人民
币:万元)
供应期 供应场所 说明
1 猪肉类
113
2021年 1月 1日
-2021年 12月 31
日
广州市同和强制
隔离戒毒所民警
食堂(广州市白
云区同和同沙路
99号)
具体数量,
按照采购人
需求分期分
批提供
2 牛肉类
3 家禽类
4 冰鲜类
5 鱼类
6 蔬菜类
7 熟食
8 蛋类
9 粮、干货、副食品
10 厨房用品类
(三)货物质量及运输要求
- 36 -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
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具有资质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
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具有资质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
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附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
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小时以内(室温 20℃)。所以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
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
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
接受违约处罚。
6、产品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
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
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
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 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 1小时内的用保温箱或专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
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
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
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分
钟。
8、冻肉质量的基本检查
对冻肉类检查如下:
(1)采购的冻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
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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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
(2)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食
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限以及规格和 QS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冻肉类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争议的退货前应实行留板
备案,可送广州市或用户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冰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
扣减。
9、冻肉类食品验收发现问题时的处理办法:
(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
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
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3)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①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②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
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
退货;
③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④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
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
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10.货物重量验收:
(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
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
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
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
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3)新鲜肉类、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二)蔬菜类要求:
A、蔬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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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
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
1、货物质量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
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新、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
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
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
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
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
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
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
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
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
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
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
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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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
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
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2.1 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
2.1.1配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2.1.2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 3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 2次,6-
9 月叶菜类不少于 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 50%。
2.2 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
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
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2.3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须为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
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每天早上八点半之前必须送到民警食堂。
2.4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
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
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5 管理要求:菜地设有固定的农资存放场所,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施用农
药有详尽记录,规定施药间隔期后采收;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2.6 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
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2.7 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没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
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次监测。
2.8 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
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
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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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指标(mg/kg) 备注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P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 ≤4
4、蔬菜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4.1 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4.2 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
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发现腐败变质蔬菜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
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B、农药使用标准
农药按其毒性来分有高毒、中毒、低毒之别,无公害果品对农药要求是优先采用低毒农药,有限度
的使用中毒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
1、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有机胂类杀菌剂福美胂(高残留),有机氯类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高残
留)、三氯杀螨醇(含滴滴涕),有机磷类杀虫剂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磺、甲胺
磷、甲基异硫磷、氧化乐果(均属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均属高毒) 。二
甲基甲脒类杀虫杀螨剂杀虫脒(慢性中毒、致癌)等。
2、提倡使用的农药品种:微生物源杀虫、杀菌剂如 Bt、白僵菌、阿维菌素、中生菌素、多氧霉素、
农抗 120 等;植物源杀虫剂如烟碱、苦参碱、印楝素、除虫菊、鱼藤、茴蒿素、松脂合剂等;昆虫生长
调节剂如灭幼脲、 除虫脲、卡死克、扑虱灵等;矿物源杀虫、杀菌剂如机油乳油、柴油乳油、腐必清以
及由硫酸铜和硫黄分别配制的多种药剂等;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如吡虫啉、马拉硫磷、辛硫磷、敌百
虫、双甲脒、尼索朗、克螨特、螨死净、菌毒清、代森锰锌类(喷克、大生 M-45)、新星、甲基托布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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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菌灵、扑海因、粉锈宁、甲霜灵、百菌清等。
3、有限制地使用中等毒性农药:主要品种有乐斯本、抗蚜威、敌敌畏、杀螟硫磷、灭扫利、功
夫、歼灭、杀灭菊酯、氟戊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等。为了减少农药的污染, 除了注意选用农药品种以
外,还要严格控制农药的施用量,应在有效浓度范围内,尽量用低浓度进行防治,喷药次数要根据药剂
的残效期和病虫害发生程度来定。不要随意提高用药剂量、浓度和次数,应从改进施药方法和喷药质量
方面来提高药剂的防治效果。另外,在采果前 20天应停止喷洒农药,以保证果品中无残留,或虽有少
量残留但不超标。
(三)干货类
A、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
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中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价格合理,应按照投标报价供给,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用。
3、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
方责任,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
责任。
B、干货类质量要求: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
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
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
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
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
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的为最好,
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3)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有光泽,体干不
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
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6)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
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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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
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好香菇。
②厚菇:形状如伞,项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③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 基部
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④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以下,味淡质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极品: 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
无碎块。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
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9)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壮、光滑的品质好。前
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
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11)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
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
肉薄者为次品。
(12)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
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3)海参:检验标准主要是以体形的大小,肉质的厚薄及体内有无沙粒来鉴别。体形大、肉质
厚、体内无沙者为上品,体形小、肉质薄、原体没剖开,体内有沙粒者较差。
(14)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简,其中以卷
简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15)发菜:发菜是陆生褐色藻类,以藻体细长、绿黑色、柔软爽滑、干燥、无杂质的质量为优,
反之则劣。
(16)鱼肚:其标准一般为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腐者好;灰暗、肉薄、体小
则次之,有虫蛀、颜色发黑、变霉则为变质品。
C、副食品的要求
1、货物质量要求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
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
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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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
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星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蛋壳齐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
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
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豆腐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
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
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大豆
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
料豆(秣食豆)五类。
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
杂质,无霉变。
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
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
异味。
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
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
杂质。
(2)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
- 44 -
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
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 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
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
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
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
其他异味。
馒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118-2007(国家标准委关于《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供应。
2、供应和管理要求
2.1 副食品供应当地市场零售价一致或略低。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
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
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2 副食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 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无异味、无霉交现象。标志: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
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所有食品包装必须用塑料罐、胶带,不能有玻璃、铁罐或其他锋利的有
伤害性的材质。
2.3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标志。
2.4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
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
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
档。
2.5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描述的产品质量供货。
一、本次项目采购的品种(包括但限于以下品种)
1、肉类、家禽类、冰鲜类、鱼类、蔬菜类、熟食、蛋类等食材采购清单。投标人须对下述品种进行
统一折扣率报价。 购买数量按采购人实际采购量为准。
序号 品名 品牌包装规格
1. 五花肉 斤
2. 有皮上肉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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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精瘦肉 斤
4. 排骨 斤
5. 筒骨 斤
6. 猪手 斤
7. 猪肝 斤
8. 猪肚 斤
9. 猪大肠 斤
10. 猪舌 斤
11. 猪粉肠 斤
12. 光鹅 斤
13. 牛肉 斤
14. 牛腩 斤
15. 牛展 斤
16. 羊肉 斤
17. 烧肉 斤
18. 光鸡 斤
19. 猪踭 斤
20. 猪展 斤
21. 牛脊肉 斤
22. 番鸭 斤
23. 猪横利 斤
24. 后腿上肉 斤
25. 鸡肾 斤
26. 花腩 斤
27. 白鳝 斤
28. 带鱼 斤
29. 鲜猪肚 斤
30. 牛脊骨 斤
31. 牛腩 斤
32. 火腿肠 斤
33. 午餐肉 条
34. 沙虾 斤
35. 净草鱼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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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罗非鱼 斤
37. 咸鱼 斤
38. 和顺鱼 斤
39. 黄骨鱼 斤
40. 江鲫鱼 斤
41. 苦瓜 斤
42. 丝瓜 斤
43. 茄瓜 斤
44. 南瓜 斤
45. 冬瓜 斤
46. 云南小瓜 斤
47. 胡萝卜 斤
48. 豆角 斤
49. 莲藕 斤
50. 白萝卜 斤
51. 椰花菜 斤
52. 青葱 斤
53. 白瓜 斤
54. 菜心 斤
55. 小白菜 斤
56. 油麦菜 斤
57. 生菜 斤
58. 上海青 斤
59. 芥菜 斤
60. 奶白菜 斤
61. 西洋菜 斤
62. 香芋 斤
63. 本地青瓜 斤
64. 鲜木耳 斤
65. 去皮蒜 斤
66. 生姜 斤
67. 苦麦菜 斤
68. 芥蓝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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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西红柿 斤
70. 酸菜 斤
71. 玉米 斤
72. 粉葛 斤
73. 孱菜 斤
74. 沙葛 斤
75. 香芹 斤
76. 圆椒 斤
77. 红尖椒 斤
78. 指天椒 斤
79. 西芹 斤
80. 红薯 斤
81. 韭黄 斤
82. 大白菜 斤
83. 鲜冬菇 斤
84. 平菇 斤
85. 蒜心 斤
86. 节瓜 斤
87. 蒜苗 斤
88. 韭菜 斤
89. 青尖椒 斤
90. 豆芽菜 斤
91. 西兰花 斤
92. 椰菜 斤
93. 洋葱 斤
94. 土豆 斤
95. 黄豆芽 斤
96. 苋菜 斤
97. 去皮菠萝 斤
98. 生木瓜 斤
99. 番薯叶 斤
100. 空心菜 斤
101. 佛手瓜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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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红野山椒 斤
103. 沙姜 斤
104. 迟菜心 斤
105. 荷兰豆 斤
106. 韭菜花 斤
107. 京葱 斤
108. 板栗 斤
109. 红葱头 斤
110. 香菜 斤
111. 子姜 斤
112. 莴笋肉 斤
113. 去皮姜 斤
114. 干葱头 斤
115. 杂菇 斤
116. 马蹄肉 斤
117. 竹蔗 斤
118. 青萝卜 斤
119. 白菜心 斤
120. 紫菜心 斤
121. 沙姜 斤
122. 大芥兰 斤
123. 香菜 斤
124. 西生菜 斤
125. 鲜百合 斤
126. 酸豆角 斤
127. 五柳菜 斤
128. 梅菜 斤
129. 紫菜 斤
130. 日本青瓜 斤
[备注]上述表格中未提到的品种,如采购人需进行采购,中标人须无条件的承
诺按需及时供给。
2、干货、副食品及厨房用品类食材清单
[备注]投标人无需对下述品种进行报价,由采购人参照周边大型超市价格,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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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标折扣率确定价格。按采购人实际要求进行采购。
序号 品名 单位
131. 白砂糖 国产/斤
132. 面包面粉 45斤/包
133. 生粉 50斤/包
134. 泡打粉 6.6斤/桶
135. 吉士粉 7斤/桶
136. 黄糖 散装/斤
137. 速发蛋糕油 6斤/罐
138. 糯米粉 散装/斤
139. 馒头、包子面粉 45斤/包
140. 新鲜河粉 散装/斤
141. 冻鸡腿 斤
142. 冻鸡翅 斤
143. 冻秋刀 斤
144. 红三鱼 斤
145. 腐竹 散装/斤
146. 粉丝 散装/斤
147. 干海带 散装/斤
148. 花生米 散装/斤
149. 绿豆 散装/斤
150. 黑豆 散装/斤
151. 干辣椒 散装/斤
152. 花椒 散装/斤
153. 八角 散装/斤
154. 芝麻 散装/斤
155. 黑木耳 散装/斤
156. 云耳 散装/斤
157. 排粉 18斤/包
158. 大碗面 9斤/箱
159. 豆豉鲮鱼 24罐/箱
160. 菜脯 20斤/箱
161. 火腿肠 5斤/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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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麻油榨菜丝 12斤/箱
163. 紫菜 散装/斤
164. 干冬菇 散装/斤
165. 梅菜 23斤/箱
166. 黄豆芽 散装/斤
167. 辣椒酱 4.4斤/箱/支
168. 辣椒酱 215克/瓶
169. 郫县豆瓣酱 1000克/瓶
170. 橄榄菜 450克/瓶
171. 辣椒酱 220克/瓶
172. 咸蛋黄 散装/个
173. 三明治火腿 5斤/条
174. 水豆腐 元/板
175. 鸡蛋 鸡场白皮/斤
176. 陈皮 散装/斤
177. 味精 500克/包
178. 食盐 低钠盐 500克/包
179. 耗油 12斤/桶
180. 酱油 14斤/桶
181. 生油 21斤/桶
182. 老抽 21斤/桶
183. 柱候酱 13斤/桶
184. 白醋 500毫升/瓶
185. 陈醋 500毫升/瓶
186. 调味料 鸡精粉 900毫升/瓶
187. 芝麻调和油 2000毫升/瓶
188. 腐乳 36瓶/箱
189. 南乳 20瓶/箱
190. 火锅底料 300克/包
191. 花椒油 箱
192. 辣椒油 箱
193. 椒盐 箱
194. 二曲 箱
- 51 -
195. 大红浙醋 箱
196. 南乳 箱
197. 辣椒酱 箱
198. 酸梅酱 箱
199. 生抽 箱
200. 煲肉酱 箱
201. 重庆火锅料 箱
202. 喼汁 箱
203. 蚝油 箱
204. 草菇老抽 箱
205. 叉烧酱 箱
206. 烧汁 箱
207. 黑椒汁 箱
208. 胡椒粉 箱
209. 醋浸野山椒 箱
210. 一品鲜 箱
211. 味极鲜 箱
212. 干酵母 箱
213. 辣椒酱 箱
214. 五香南乳 箱
215. 芝麻油 箱
216. 冰糖片 箱
217. 味精 箱
218. 番茄沙示 桶
219. 糖醋 箱
220. 豆瓣酱 桶(4千克)
221. 泡打粉 大桶
222. 莲蓉 箱
223. 精盐 箱(40包)
224. 双筋澄面 20kg 包
225. 老板菜 箱
226. 豆沙 15kg 桶
227. 肉桂粉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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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泡打粉 罐
229. 五得利 包
230. 食粉 盒
231. 榨菜 件
232. 红米酒 瓶
233. 黄梅菜心 箱(1*23)
234. 生粉 袋(50斤)
235. 生抽 件(1*6)
236. 花生酱 瓶
237. 香酱油 件(1*6)
238. 五香蒸肉粉 件(1*40)
239. 花雕酒 件(1*15)
240. 五柳菜 件(1*12)
241. 南乳 件(1*20)
242. 鸡粉 件(1*6)
243. 红牡丹 包
244. 酱油 瓶
245. 生抽 大罐
246. 脆炸粉 件
247. 脆香粉 小盒
248. 豆沙 桶
249. 辣椒干剪碎 斤
250. 山楂饼 斤
251. 土尤 斤
252. 咖喱粉 包
253. 海鲜酱 桶
254. 碱水 桶
255. 淹制粉 包
256. 绍酒 支
257. 番茄汁 瓶
258. 鱼露 支
259. 啤酒 瓶
260. 小磨麻油 件(1*6)
- 53 -
261. 香油 件(1*6)
262. 鸡精 件
263. 酒 件
264. 黑醋 件
265. 客家咸香鸡粉 包
266. 野山椒 瓶
267. 头曲 箱(1*12)
268. 米白醋 件(1*12)
269. 米粉 件
270. 红牡丹 包
271. 豆沙 桶
272. 黄豆酱 箱
273. 豆豉 斤
274. 鲜鸡粉 箱
275. 添丁甜醋 斤
276. 甜醋 大桶
277. 牛奶 小盒
278. 番茄沙司茄汁 大桶
279. 酸梅酱 大桶
280. 客家盐焗鸡粉 包
281. 山西陈醋 件(1*6)
282. 面食酱 瓶
283. 大米(标准一等以上大米) 15公斤
284. 大米(标准一等以上大米) 15公斤
285. 胶手套 双
286. 一次性手套 10000个/箱
287. 食品用胶袋(小号) 50个/扎
288. 食品用胶袋(中号) 50个/扎
289. 食品用胶袋(大号) 50个/扎
290. 快餐盒 特大号 500个/包
291. 一次性筷子 AAA
292. 拖把 普通拖把
293. 一次性帽子 加厚
- 54 -
294. 一次性口罩 100个/盒
295. 洗洁精 40斤/桶
296. 不锈钢筷子 对
297. 不锈钢汤碗 个
298. 纸球 条
299. 火机 个
300. 不锈钢铲 个
301. 饭盒 个
302. 胶扫把 把
303. 洗衣粉 包
304. 二次性饭盒 包
305. 胶手套 对
306. 钢丝球 个
307. 卤水袋子 个
308. 创口贴 盒
309. 去渍粉 洗碗机专用(箱)
310. 浸泡粉 洗碗机专用(箱)
311. 小毛刷 把
312. 毛夹子 把
313. 大胶袋 包
314. 纸巾 包
315. 牙签 包
316. 洗衣粉 袋
317. 扫把 把
318. 竹刷 把
319. 剑花 斤
320. 党参 斤
321. 北旗 斤
322. 沙参 斤
323. 玉竹 斤
324. 椰丝 斤
325. 红枣 斤
326. 花椒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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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鸡骨草 斤
328. 大干木耳 斤
329. 蚝市 斤
330. 枸杞 斤
331. 干淮山 斤
332. 虾米 斤
333. 陈皮 斤
334. 干金针菇 斤
335. 干金钱草 斤
336. 梅香咸鱼 斤
337. 笋干 斤
338. 贡菜 斤
339. 瑶柱 斤
340. 干胡椒 斤
341. 眉豆 斤
342. 米粉 斤
343. 皮蛋 个
344. 发菜 斤
345. 赤小豆 斤
346. 干豆角 斤
347. 扁豆 斤
348. 腊肠 斤
349. 腊肉 斤
350. 胡椒 斤
351. 桂皮 斤
352. 白胡椒粒 斤
353. 香草 斤
354. 红谷米 斤
355. 肉冠 斤
356. 丁香 斤
357. 甘草 斤
358. 蜜枣 斤
359. 罗汉果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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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桂皮 斤
361. 小茴 斤
362. 当归 斤
363. 咸鱼 斤
364. 菜干 斤
365. 柴鱼 斤
366. 草果 斤
367. 炸包 个
368. 沙琪玛 个
369. 无花果 斤
370. 大地鱼干 斤
371. 香叶 斤
372. 薏米 斤
373. 黑芝麻 斤
374. 香茅 斤
375. 干沙姜 斤
376. 松子 斤
377. 豆扣 斤
378. 木棉花 斤
379. 大头冲菜丝 斤
380. 芡实 斤
二、价格
本项目价格为采购人下达采购任务的当日的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
(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公布的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平均售价×折扣
率,肉类、家禽类、冰鲜类、鱼类、蔬菜类、熟食、蛋类未在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品种以及
干货、副食品及厨房用品类食材的价格,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参照周边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价格,同类产
品每月不少于两次,取平均值×折扣率确定价格。如中标单位不参与价格询价,以采购人的询价结果为
准。
三、送货方式及支付要求
(一)交货地点: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同沙路 99号)。
★(二)送货时间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通知,从正式供货之日起,每天 18:00 分前,采
购人将次日的采购清单发给中标人,中标人于次日 07:15时前将采购清单上的所有货物保质保量送至采
购人指定地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每出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或者当月肉菜结算款的 10%,
- 57 -
以采购人的处罚要求为准)。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经采购人同
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结算也以实际供货验收单为准。(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
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
(四)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1个小时内送到。
(五)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
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六)在配送当月第十日、二十日、三十日,中标人须提供前十日货物价格表给与采购人确认。
(七)付款方式:
1.采购人与中标人来往款项支付均以人民币转账方式。
2.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及送货清单向采购人申请审核,采购
人收到申请确认后在 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
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四、食材验收
1、检验流程
一是要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
行初步了解。
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
成验收。
三是必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
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
况,应及时报告后勤保障中心。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
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
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五、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虛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单位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 58 -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戒毒所内发生安全事故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
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采购人单位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外,中标人还需赔偿采购人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出入门岗和
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
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
货。应严格按招标单位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因特殊情
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采购人同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
替。
★(六)报价文件中必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须已在报价人单位购买社保,相关资料
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七)报价文件中必须明确项目经理人员及司机名单(项目经理人员数量一名,司机两名,相关资料
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报价人中标,项目经理及司机在合同签订之前须在采购人处进行备案,项
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及司机在中标人单位所购买的社保记录须每三个月交采购人审核一次,项目经
理作为供应商的代表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必须更换,须
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之后才能更换,且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因中标人未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无法正常
进入采购人单位内送货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
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贷时的商品与中标
时的样板不符,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九)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
(十)中标人在考核周期内(每月考核一次)扣分累计多于 40分的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
的取消中标供应资格。
(十一)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标志。
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 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
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
应。报价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供应商应
保存以下资料:
- 59 -
1、中标人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中标人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十二)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方与中标人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中标人
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等。
(十三)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将下周需求通知中标人,中标人
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贷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三、 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缴纳。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 日内,采购人一次性以
银行转账或保函到期自动失效等方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供货数量仅为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
4.未按采购人指定秩序卸货;
5.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6.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3.供货数量低于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5.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
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业务部
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8.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9.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采购人协商除外);
10.因供应商操作失误导致每月结算单出现单位或数量错误的。
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
- 60 -
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个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二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20%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采购人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
影响;
2.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
还将被处以 10 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
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
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七)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
人,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八)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 1‰的数额
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四、 配送与支付要求。
★(一)采购人是特殊行政主体单位,出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安全稳定的需求,要求
投标人在疫情期间对物资的配送司机及配送人员出具配送当天15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
明,且根据疫情发展,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升级防疫措施。如在配
送中发现投标人配送人员未提供,或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不在采购人要求的有效期内,或
不按采购人要求升级防疫措施的,将扣除投标人50%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需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交货地点: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同沙路99
号)。
(三)送货时间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通知,从正式供货之日起,每天17:00
分前,采购人将次日的采购清单发给中标人,中标人均于次日 07:15 时前将采购清单上
的所有货物保质保量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
原因无法提供,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结算也以实际供货验收单为准。
(四)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采购人工作人员
发生安全事故时, 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1 个小时内送到。
(六)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
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
的凭证。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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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验收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品名 规格 数量
供应商 票证名称
票证出
具单位
票证号
验收
情况
验收人签名
供应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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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退货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
称
产品
名称
进货
日期
进货
数量
生产商名
称
验收部
门
验收
时间
退货
数量
退货
原因
退货
申请人
业务科室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供应商签
名
戒毒所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戒毒所留存联
- 63 -
附件 3
饭堂食材供应情况记录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供应商 供应情况 意见和建议
猪肉类
牛肉类
家禽类
冰鲜类
鱼类
蔬菜类
水果类
熟食
大米
蛋类
面、粉、豆类
干货、调味类
奶制品
业务科室: 戒毒所领导: 填报人:
- 64 -
附件 4
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食材供应商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考核细则
扣分
值
备
注
价格
1. 未按合同价格供货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5分
2. 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价格的,扣 5分
交货
3.
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供应货物品牌、规格和质量的,
每项次扣 5分
4. 未按戒毒所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的,每发生一次扣 2分
5.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5分
6. 未及时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每项次扣 2分
7. 未按戒毒所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 2分
8.
发生退货情况,造成戒毒所民警食堂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每发生一次扣
10分
9. 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每发现一项次扣 5分
质量
10. 同一品种货物三次(含本数)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扣 5分
11. 产品验收不合格,每拒收一批次扣 5分
12. 把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戒毒所的,每发现一次扣 10分
13.
供应商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
5分
服务
14. 供应商供应其他中标人中标项目食材的,扣 10分
15.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的,每次扣 2分
16. 对戒毒所提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 2分
17.
供应商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
通知戒毒所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 2分
其它 18.
供应商工作人员不遵守戒毒所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戒毒所内部情况,每
次扣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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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戒毒所认为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
扣分合计
考核人
附件5
优先采购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饭堂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填报时间:
采购季度时间 年 第 季度
品类 采购量(斤) 总金额(元) 备注
蔬菜
肉类
其它
说明:1、本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填报(累加数)。
2、提供发票复印件,以及发票查询截图、查询人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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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 67 -
评分体系与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
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后,进行汇总得分,汇总得分后以评标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在打分时,保留两位小数点。
2. 分值如下:
评分项目名称 分值
技术 40分
商务 30分
价格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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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评审条款
评审内
容
招标文件要求
合格条
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
件;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19年或2020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
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应是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提供报名回执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一天在上述网站查询情况的网页截图;
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
件现场备查);
5、投标人须提交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
纪行为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9 -
符合性评审条款
项目名称: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DA2020-11xx
序号 评审内容
1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
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4 投标文件“★”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无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或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
5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6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7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70 -
技术比较与评价
(40 分)
项目名称: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
评审项目 评分依据
1
针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比较
(10分)
根据项目及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配
送方案比较等,以及配送方案的细致性和严谨性进行评分:
配送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具体、配送成本低、可行性强、能有效
防止出现转包情形,得 10 分;
配送方案较合理、较全面、较具体、配送成本较低、可行性较强、
能较有效防止出现转包情形,得 6 分;
配送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具体、配送成本低、可行性强、能有效
防止出现转包情形,得 3 分。
不提供不得分
2 应急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食物中毒、原材料无法
及时到达厨房、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等)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完善、具体、响应速度快,得 6 分;
方案较完善、较具体、响应速度较快,得 3 分;
方案不具体、响应速度慢,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
投标人具有的食品安全检测能
力(10分)
1、投标人具有独立食品检测室并配各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具
备:①农药残留检测仪器;②重金属检测仪;③样品浓缩仪; ④手
持式ATP荧光检测仪;⑤离心机检测仪;等仪器,每提供1个设备得2
分,最高10分(提供以投标人名义购买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及检测室
照片,否则不得分)
4
货物储存能力
(8分)
具有食品保鲜及冷藏冷冻能力,
② 食品保鲜及冷冻库容积≥500立方米,得8分;
②食品保鲜及冷冻库容积200立方米≤容积<500立方米得5分;
③食品保鲜及冷冻库容积<100立方米,得3分:
④没有食品保鲜及冷藏冷冻库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冷库工程建设合同,需体现仓库容积证明材料。提供冷冻库的
实景照片否则不予计分。
5 拟派本项目团队情况(6分)
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配置合理性、人员数量、资质情况
进行评审: 服务团队配置科学合理,人数多,项目负责人(具有高
- 71 -
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高级健康管理师)
及团队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得 6 分;
服务团队配置较合理,人数较多,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食品安全
管理员证书、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高级健康管理师,其中2项的)
及团队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得3 分;
服务团队配置不合理或人数较少或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食品安全
管理员证书、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高级健康管理师,其中1项的)
及团队人员(具有相关资质), 得 1 分,
洋:需提供拟派服务团队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服务团队人员
名单和服务团队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近三
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
1.由评审小组对通过审查的报价文件的以下技术指标的响应性进行比较与评分。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
为零分。
3.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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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评分表
(30 分)
项目名称: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细则
商务评审(30 分)
1 企业综合实力 30 分
投标人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
每提供 1 项证书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①IS0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②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④OHSA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⑤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
⑥GB/T27922-2011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为五星级。
⑦A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
查)
投标人具行政机关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 5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原件
核查)
1.具有国家版权局审核的农产品溯源一物一码管理系统(需提供加盖
公章复印件)。得 2 分:
2.投标人购买 2020-2021 年度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公共责任保
险:
单次事故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 7000 万元或以上的,得 6 分;
单次事故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至 7000 万元(不
含)的,得 3 分;
单次事故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不
含)的,得 1 分;
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不含)以下的或未购买的,
不得分。需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
合或不提供不得分。(原件核查)
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有的供应
期不少于 6 个月的同类项目业绩,每项得 1 分,最高 7 分,同一合
作单位有多项业绩的,按一项计算。
- 73 -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和盖章页)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提
供不得分(原件核查)
用户评价情况: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评审项目被核定为有效的业绩中,
根据用户方的好评情况进行评审:
每提供1项用户方认可的好评情况证明(即评价“优秀”或“优”或
“好”或“满意”或“100分”),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用户方的好评证明文件(须有用户方的盖章),否则不予计
算。
注:(1)无特殊说明外,以上评审项,同一证明文件不重复计分;(2)投标人根据以上评分要求提供的
投标材料因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清晰辨认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材料。(3)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核查,未提供不得分。
备注:
1、由评审查小组对商务文件的指标的响应性进行比较与评分;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
分为零分。
3、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74 -
价 格 评 分 表(30 分)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2、1)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
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8%),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
品核实价×C1;
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需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查询页面截图佐证,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
格扣除。
3、价格核准:评审委员会对有效报价人的报价进行详细复核,如有报价或计算上的错误的,进行
修正。修正原则如下:
4、A、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述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的金额为准;
5、B、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6、C、所有有关价格的修正,均由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不接受评审委员会修正的报价总价的,
其报价将确认为无效报价。
7、价格评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30
- 75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6 -
货物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自查表
二、资格文件
三、符合性文件
四、商务部分
五、技术部分
六、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
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开标一览表》应另外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
- 77 -
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
日期:2020年 月 日
- 78 -
一、自查表
1.1 资格自查表
评审
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
资料
合格
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2019年或2020年成立不满一年
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
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2、投标人应是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报名回执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时
应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一天在上述网站查询情况的网页截
图;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
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5、投标人须提交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近三年在招投
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
标文
件第
( )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
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 79 -
1.2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对所投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通过
□不通过 /
投标有效期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
后的90 天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授权委
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投标文件签署、
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
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中“★”号
条款的技术、商
务要求
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
★ 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其它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
进口产品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 80 -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
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 81 -
二、资格文件
2.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
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
明如下:
(1)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
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2)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
果及法律责任, 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3) 关于本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信息的查询,截至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我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
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4) 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
(企业) 承担。
特此声明!
后附附件如下:
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82 -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全称)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
份比例
备注:
1. 股东或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
写法人企业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资方式填写:货物、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
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构成情况,同时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
站: http://gsxt.gdgs.gov.cn/)网页查询的信息截图。
- 83 -
2.2、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本 企 业 信 用 情 况 , 经 对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上查
询,截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同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
印页面(具体详见后附网页打印)。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网上信用记录须打印放投标文件中,招标方将对函件内容及网页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进行审查、验证,如有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
- 84 -
2.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
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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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性文件
3.1、投标函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440100-202011-101303-0006)的投标邀请,
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文件;
3. 符合性文件
4. 商务部分;
5. 技术部分;
6.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 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 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九十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
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
议和质疑的权利。
4.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
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
中标资格。
7. 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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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致: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址:
日期:
- 87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
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88 -
3.3、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可选)
(适用于非供应商生产的报价标的,且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供的情况)
(采购单位):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
称)为主的企业法人 ,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总代理地址) 。兹
授权 (供应商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
造(或总代理) 的 (报价标的名称)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响应共同和分别负
责。
3. 我方兹授权 (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
4. 兹确认(供应商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5. 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
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本项目不适用)。
4. 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供应商未成
交, 其有效期至该项目采购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5.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文件。
授权制造厂(总代理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部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职务:
部门:
年 月 日
供应商也可提供有效的经销商证书或代理商证书。
- 89 -
3.4、政策适用性说明表(如有)
序号 主要产品/技
术名称(规格
型号、注册商
标)
制造商
(开发商)
制造商企
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保标志
产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该产品报
价在总报
价中占比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
型”;
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品
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并填写证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信息可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
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日 期:
备注: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相关信息可通过已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建立链接
的网站(如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了解。
- 90 -
3.5、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择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__ 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 元。
2 、 本 公 司 参 加 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XXXXXX)采购活动提供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___人,最近一年营业
收入为 元)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日期:
注:1、本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可不提供该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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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该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广州市
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
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 92 -
3.7、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月 日前向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 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 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
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
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
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
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
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
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
任 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 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 93 -
3.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
证 责任亦终止。
4.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 等修改
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
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
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
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 94 -
四、商务部分
4.1、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技术职称
授权代表姓名 电话/职务
成立时间 经济类型 登记机关
邮编
联系人姓名电
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性质、发展历
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
念、主营产品、技术力
量、实施履行本项目合
同所必需的设
备等)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
率
注:
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实施履
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财务状况等。
2)投标人可提供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95 -
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
注: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完成的项目。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 96 -
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
配送项目(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
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合同款
中代为扣付,并愿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97 -
四、投入团队成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
年限
担任职务
担工内
容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备注:根据评分表及需求书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98 -
五、用户评价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合同总价
业主好评
(有/无)
查阅指引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 99 -
六、投标人硬件实力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一)配送专用车辆
序号
配送专用车辆品牌
型号
车牌号 属性 证明材料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1.
□自有
□租赁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
□购买车辆发票复印件
□车辆照片
第 页
(二)检查仪器及化验室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属性 证明材料
查阅/证明
文件指引
□自有
□租赁
第 页
化验室名称
地址
属性
证明材料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自有
□租赁
第
页
(三)加工场所及配套设备
加工场所名称 地址 属性 证明材料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自有
□租赁
第 页
- 100
(四)冷库、存储仓库
冷库名称 地址 属性 证明材料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自有
□租赁
第
页
存储仓库名称 地址 属性 证明材料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自有
□租赁
第 页
备注:根据评分表及需求书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101
七、商务部分其他内容
注:根据评分表及需求书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格式自拟
- 102
4.2、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
序号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
1. 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
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 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
项。
3.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 当招标文件中未设置“★”项商务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
设置“★” 项商务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3
五、技术部分
5.1、技术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
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 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条款所要求承诺的条款进行承诺。所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的,在本表后附证明材料。
5. 当招标文件中所投包号技术要求未设置“★”项技术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
写:本项目未设置“★”项技术条款。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4
5.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服务方案等)
(格式自拟)
- 105
-
六、价格部分
6.1、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1303-0006
项目名称: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 项目内容 投标报价折扣率(%) 供应期
2021年民警职工餐厅
食材配送项目
小写:
2021年1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
大写:
注:1.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折扣的说明或资料,
否则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折扣率报价在0-100%区间(包含本数),不能为负数。
4. 投标折扣率的报价均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税费。
5. 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
适用于所有产品单品。
6.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如投标折扣率报价为90%,则供货价:产品货款=
产品的基准价×90%×实际供货量】。
7. 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单独的
唱标信封当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须知前附表
一、 总则
1. 说明
2. 定义
3. 遵循原则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 投标费用
6. 知识产权
7. 纪律与保密事项
8. 关于关联企业
9. 关于分公司投标
10. 现场考察
二、 招 标 文 件
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4.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的构成
16. 投标文件的编写
17. 投标报价
18. 备选方案
19. 联合体投标
20.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1. 投标保证金
22. 履约保证金
23. 投标的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24.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 对投标文件投递的要求
2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8. 投标样品
29. 投标文件的拒收
五、 开标、评标定标
30. 开标
31. 资格性审查
3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34.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6. 符合性评审
37. 详细评审
1. 技术、商务评分:
2. 技术商务得分统计
3. 价格核准和评分
4. 价格的核准:
38. 投标文件的澄清
39. 授标
40.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41. 招标失败处理
六、 质疑
42. 质疑与答复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43. 合同的订立
44. 合同的履行
八、 关于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的使用
45.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45.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5.2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46.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6.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和证据,并打印网站相关页面留存。
4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 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三章 合同文本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二、 货物报价及最高限价、质量要求、品种。
(一)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二)《民警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采购清单》
(三)货物质量及运输要求
三、 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四、 配送与支付要求。
五、附件
第五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1.1 资格自查表
1.2 符合性自查表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二、资格文件
2.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2.2、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
2.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符合性文件
3.1、投标函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3、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可选)
3.4、政策适用性说明表(如有)
3.5、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择提供)
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该函)
3.7、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四、商务部分
4.1、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四、投入团队成员情况一览表
五、用户评价情况一览表
六、投标人硬件实力
七、商务部分其他内容
4.2、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部分
5.1、技术条款响应表
5.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服务方案等)
六、价格部分
6.1、开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