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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民政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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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幸福安岳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幸福安岳 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01 17:10

项目概况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幸福安岳 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ayxzfcgzx@vip.163.com,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ayxzfcgzx@vip.163.com,收到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回复的《供应商报名登记确认函》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邮件格式要求: 主题:安岳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幸福安岳 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 正文: 项目名称【安岳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幸福安岳 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询价/谈判/磋商编号【AYCG(2020)117号第二次】; 报名包号【1】; 报名供应商名称【XXXX】; 供应商联系电话【XXXX】; 供应商报名代表姓名【XXXX】职务【XXXX】; 报名代表联系电话【XXXX】。 附件:供应商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介绍信(均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手写“复印属实”)。 注:ayxzfcgzx@vip.163.com仅用于报名系统自动接收和回复供应商报名信息,其他内容不能接收识别和回复。供应商书写邮件时,务必按上述格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方框内的内容,保留方框,便于系统正确识别。供应商收到确认函后应当仔细核对报名信息,若有误应及时邮件联系,否则视为供应商同意报名确认函信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20212020000782
项目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幸福安岳 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0043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以实际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02日到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ayxzfcgzx@vip.163.com,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到ayxzfcgzx@vip.163.com,收到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回复的《供应商报名登记确认函》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邮件格式要求: 主题:安岳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幸福安岳 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 正文: 项目名称【安岳县民政局2021年春节“幸福安岳 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询价/谈判/磋商编号【AYCG(2020)117号第二次】; 报名包号【1】; 报名供应商名称【XXXX】; 供应商联系电话【XXXX】; 供应商报名代表姓名【XXXX】职务【XXXX】; 报名代表联系电话【XXXX】。 附件:供应商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介绍信(均为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手写“复印属实”)。 注:ayxzfcgzx@vip.163.com仅用于报名系统自动接收和回复供应商报名信息,其他内容不能接收识别和回复。供应商书写邮件时,务必按上述格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方框内的内容,保留方框,便于系统正确识别。供应商收到确认函后应当仔细核对报名信息,若有误应及时邮件联系,否则视为供应商同意报名确认函信息。
方式: 电子邮件,免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安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4536156。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民政局
    地址: 安岳县集中办公区政务大厅3楼312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510813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安岳县岳阳镇柠都大道广场路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8)24520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唐先生
    电话: 15108132002/(028)24520193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 2021年春节将至,为确保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拟在全县集中开展2021年春节“幸福安岳?迎新春送温暖”慰问活动工作,拟采购大米及纯菜籽油。采购预算:100.43万元(其中:大米46.48万元,纯菜籽油53.95万元)。 大米采购预算56元/袋,纯菜籽油采购预算65元/桶; 2.采购需求 2.1技术要求 物资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备注 大米、纯菜籽油 (一)大米 ★1、大米要求用2020年产籼稻稻谷加工,所提供的大米质量必须符合GB/T1354-2018标一级大米质量标准。 2、大米用优质塑料编制袋(食品用)分装,包装袋上印制“‘幸福安岳?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中共安岳县委、安岳县人民政府,二0二一年春”字样。 ★3.大米每袋净重10KG。 (二)纯菜籽油 ★1、纯菜籽油符合国家规定的GB 1536—2004四级以上质量标准和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2、纯菜籽油用优质塑料桶(食品用)分装,桶上印制“‘幸福安岳?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中共安岳县委、安岳县人民政府,二0二一年春”字样(按采购方要求图样制作)。 ★3.纯菜籽油每桶5L。 袋装字样 2.2商务要求 2.2.1服务要求 1、对本项目制定针对性强的服务方案、配送、验收、质量保证措施; 2、投标人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仓储场所,具有全自动生产流水线; 3、投标人提供成品仓库达到恒温条件的证明材料,有固定的专用食品配送车辆。 2.2.2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2020春节幸福安岳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袋/桶)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大米 袋 8300 ? 纯菜籽油 桶 8300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2020年籼稻稻谷加工的大米,所提供的大米质量必须符合GB/T1354-2018标一级大米质量标准,纯菜籽油要符合国家规定的GB 1536—2004四级以上质量标准和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且生产厂商必须提供该批次大米、纯菜籽油的检验报告书;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在生产大米、纯菜籽油期间由甲方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监督小组深入到中标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督促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桶/袋。 ★2、乙方交货日期为2021年01月15日前,按照甲方提供的分配方案将货物送至甲方要求指定所在地。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3、交货时,大米菜油按招标要求分装,袋、桶上印制“ ‘幸福安岳·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品,中共安岳县委、安岳县人民政府,二0二一年春”字样。 4、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将货物在配送至指定地点(安岳县原10个中心镇所在地)。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 如质量验收合格,乙方与甲方指定人办好交接手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质量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换货。 5、如货物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甲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手续,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70%; 2、待慰问活动结束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异议后,于 90天内兑现本合同金额支付至90%,余款12个月后支付完;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大米质保期为12个月,甲方指导被慰问户按照规范的储藏要求进行储存,如达到储藏要求储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调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支付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 (3) 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继续按合同履行交付货物。 (2)乙方延迟履行合同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接收货物后,认为有必要的则送交相关职能部门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约定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天内无条件更换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及一切损失。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安岳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2.2.3履约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质量或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投标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 2.投标人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救济对象,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 2.2.4其他商务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3、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ISO1800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