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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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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普宁街道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普宁街道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01 17:59

项目概况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普宁街道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仁寿县文林镇龙滩大道八里街13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4212020001588
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普宁街道机关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352800.00
最高限价 3528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02日到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仁寿县文林镇龙滩大道八里街138号
方式: 1.现场获取;2.网上(远程)办理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仁寿县文林镇龙滩大道八里街138号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仁寿县文林镇龙滩大道八里街13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办公室:仁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28-3622-1333、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128号;2、采购计划号:仁财采分2020(622)号。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 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二段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5082354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华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仁寿县文林镇龙滩大道八里街13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7828222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1508235465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括 本项目 1个包,仁寿县人民政府普宁街道办事处采购普宁街道机关食堂委托 服务项目。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1)按时提供早、午、晚餐服务。开餐时间:早餐:8:00-9: 00,中餐:11:40-13:00,晚餐:17:50-18:30;用餐人数预计:早餐:60 人,午餐 100人,晚餐 50人。 (2)完成单位日常会议工作用餐和日常对外用餐任务。 2、供餐模式:自助餐方式。 早餐:面条、稀饭、馒头、包子、鸡蛋、盐蛋、开胃小菜等; 午餐:荤菜 3款、素菜 1款、汤 1款、米饭 1款、水果 1款; 晚餐:荤菜 2款、素菜 2款、汤 1款、米饭 1款。 3、人员配置:厨师长 1名,二灶炒锅 1名,面点师 1名,墩子师傅 1 名,服 务人员 2名。 4、服务要求 (1)劳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具体劳务人员需经采购人 面试认可同意后方可上岗,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 工作时间应统一穿工作服,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服务热情,100%经过健康 体检和岗前培训,无皮肤病、传染病等,无违法记录。 (2)供应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全体劳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 酬,非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 务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3)供应商做好劳务人员因工负伤以及非因工负伤,按规定办理医疗费报销、 工伤申报、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理赔工作。 (4)服务期内,食堂及用餐区域的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供应商负责。如因 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采购人有权设定劳务人员试用期,有权退回相关不合格的劳务人员,供 应商应及时予以更换。供应商须在合同服务期内及时处理相关劳资纠纷及管理纠 纷。 (6)正确使用食堂相关设施设备,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教育管 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就餐时间用餐。 (2)每天实行打卡就餐,非本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在食堂用餐,确因工作需要 用餐,提前到党政办公室领取临时用餐卡。 (3)有接待需求的,提前一天报总务,当天临时产生接待的,在当天上午 10点前报总务,总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4)统一使用食堂配备餐具,职工一律不自带餐具进入食堂。 (5)合理取餐不浪费。 (6)只能在食堂用餐,食堂内所有食品一律不外带。 6、建立健全应急措施 (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 (2)消防应急措施。 (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7、食堂日常经营的所有人员由成交供应商配置,街道设置食堂总务 1 名,由 党政办公室派人兼任;食堂协管人员 1名,由街道财政所派人兼任,负责食堂运 行的日常管理,落实食堂需要食材的采购、核实、验收等工作;设置食堂总监 1 名,由街道纪工委派人兼任,负责对食堂各项支出、食材、验收和执行相关政策 情况进行监督。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 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4、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