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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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项目编号: 潞财采办备案(75)号
山西天奕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谈判文件
三、 报价文件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 谈判
六、 签订合同
七、 保密和披露
八、 询问和质疑
九、 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www.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并于2020年12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潞财采办备案(75)号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9.592万元
采购需求:营业餐所涉及的蛋、奶、肉以及大宗食材所需的米、面、油。
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报价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长治市教育局下关于下发《长治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及供餐服务企业名单》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 26日至 2020年 11月30 日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
方式:本项目潜在报价人须办理山西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凭借山西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通过系统指引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此为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潞城区政务大厅三楼开评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2、报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传加密响应文件。
3、开标前报价人须携带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签到。
4、请严格按照《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参与报价活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网上查阅及下载。
技术咨询电话: 0355-2090080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355-2090058
5、本次谈判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
地址:长治市潞城区学府街
联系方式:13015363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天奕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2号
联系方式:133335582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芳 电话: 13333558244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报价 |
报价人就谈判文件的货物分包段唯一报价,各包段的报价应包含分项报价和总报价。 谈判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及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
2 |
报价文件基本要求 |
报价文件编制必须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并签署,并参考“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的内容编制报价文件。 |
3 |
政府采购 相关文件 |
(1)提供报价产品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货物中如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报价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其中所投台式计算机还须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 |
4 |
报价产品质保期 |
没有列明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
5 |
报价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6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时约定 |
7 |
交货地点 |
长治市潞城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
8 |
交货方式 |
现场交货检验、卖方送货并且承担设备使用前所有费用。 |
9 |
货款支付程序及方式 |
按双方签订合同办理 |
10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条款。 |
11 |
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
12 |
报价文件有效期 |
报价截止期结束后90天,成交人报价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
13 |
声明 |
如发现提供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的货物,合同期内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将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并拒付所有货款。 |
14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5 |
谈判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天奕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 “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报价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在质保期内的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等事宜和合同中规定由报价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4 “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5 “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领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 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指导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谈判或者代理谈判,不得为参与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谈判咨询。
3.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报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首次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审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响应处理。
3.7 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8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4. 报价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参考);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5.1 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情况,报价人在谈判过程中可以向谈判小组进行了解。
5.2 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5.3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联系方式以潜在报价人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3个工作日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6.4 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谈判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果召开谈判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6.6 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谈判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
8.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报价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
资格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
商务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证明报价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且成
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8.1.1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内容
,报价人为了体现自身优势可另提供有关资料。上述内容均应打印或手写做出,字迹要求工整、清楚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授权代表”)的签字。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
8.2.1资格证明部分
*(1)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报价人需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报价人需在长治市教育局下关于下发《长治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及供餐服务企业名单》内;
*(4)报价人递交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近期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6)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报价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7)报价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8)报价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即“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信用详情页面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9)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报价文件格式’);
*(10)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报价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报价文件格式’)。。
8.2.2技术部分:
*(1)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2)报价产品技术规格响应及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1)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2)商务部分一般条款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3)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8.3 报价文件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目录、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报价人承担。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报价人仅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细微调整,但不得有实质性变更。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8.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供保证金
8.5 报价
8.5.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8.5.2 报价人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8.5.3 报价人要按报价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
8.5.4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报价人自行设计。
8.5.5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报价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其他报价无效。
8.5.6 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有权决定是否要求报价人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
8.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8.6.1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
8.6.2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中的产品。
8.6.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8.6.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8.6.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谈判小组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8.6.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谈判小组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8.6.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经谈判小组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
8.6.8报价人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如涉及8.6.1-8.6.5条内容的要求,均须作出响应,如不涉及,可不作响应。
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 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 报价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报价人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适当调整,但不得有实质性变更。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 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10.1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 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 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1.5.1 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11.5.2 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
将书面形式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
价处理。
11.6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 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 报价文件的投递
报价文件上传的載止时间为谈判时间,报价入须在报价文件上传載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报价文件。
13 报价截止时间:
13.1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收报价文件的时向报价人开具回执。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 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谈判程序: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
15 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 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5.2 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 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6 组建谈判小组
16.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
17 报价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7.1 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部分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17.2 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审查,从报价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17.3 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报价货物的内容、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如果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7.4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而且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7.5 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报价人不得再对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
17.6 谈判小组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17.7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2)报价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谈判会议的;
(3)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的;
(4)报价文件未加盖报价人公章及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或者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5)报价文件的完成期限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完成期限的;
(6)报价文件未标明完成地点的;
(7)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未按规定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的;
(8)报价文件附有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7.8 报价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
(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按上述原则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7.9 谈判小组审查完报价文件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评审意见,资格性审核合格的为合格报价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核的报价人不再进行谈判,取消其谈判资格。
17.10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7.11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7.12报价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报价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 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18.1谈判小组按合格报价人签到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18.2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出陈述;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生产工艺、制造设备、材料材质、安装调试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陈述、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18.3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内容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9 第二轮公开报价
19.1 各报价人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
19.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报价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
20 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20.1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货物的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20.2 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21 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21.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1.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21.4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21.5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21.6谈判过程中报价人如有口头报价的,须与书面报价一致,如不一致,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22 报价的澄清
最终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终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 确定成交候选人
23.1 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3.2 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
23.3 谈判小组对须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专家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 谈判过程保密
24.1 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6 成交通知
26.1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 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 未成交的报价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自身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和自身评审得分、排序。采购代理机构不作其他事项的解释。
26.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成交服务费
27.1 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27.2 成交供应商在接受“成交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金额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项目 |
服务项目 |
100以下 |
1.5% |
1.5% |
100-500 |
1.1% |
0.8% |
500-1000 |
0.8% |
0.45% |
1000-5000 |
0.5% |
0.25% |
27.3 成交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900-500)×0.8%=3.2万元。合计收费=1.5+4.4+3.2=9.1(万元)。
28 签订合同
28.1 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8.2 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 成交人一旦成交,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8.5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当天,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8.6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将与成交货物相关的完整技术材料交付采购人,以保证所供货物符合采购方的采购需求。
28.7 采购人应在签订合同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公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
28.8 违反28.1-28.6条的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 披露
30.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1、报价人有权就谈判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1.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成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财政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将处理决定公布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
31.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32.1 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32.2 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3 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31.4 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1.5 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鲜猪肉及鲜猪排骨:
1、定点屠宰:鲜猪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宰杀加工;
2、检疫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单货同行,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
3、质量要求:鲜猪肉非经特殊要求不包括猪槽头、猪内脏器官和猪骨等;鲜猪排骨不包括腿骨、肩胛骨等大骨头,如无特殊要求为整片排骨剁成大小均匀小块后的混排,均按照零售质量标准提供。
二、鲜鸡蛋:符合DB31/T.266.2-2001安全卫生优质鲜鸡蛋标准。感官指标要求蛋壳清洁完整,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理化指标要求砷≦0.5mg等;微生物指标要求不得检出沙门氏菌等致病菌,不得检出未尽药物;
三、学生专用奶
1、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卫生法》;
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
具有优质、稳定的天然牧场鲜奶原料基地,充分优质的奶源,通过T/DAC002《学生饮用奶 奶源基地管理规范》评估认定;
牛场卫生防疫体系健全,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定期检疫;
原料奶符合GB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的规定,达到T/DAC003《学生饮用奶 原料奶标准》;
学生饮用奶执行GB25190一2010和GB25191-2010《灭菌乳》中全脂灭菌乳 的规定;达到T/DAC004《学生饮用奶 纯牛奶》和T/DAC005《学生饮用奶 灭菌调制乳》标准;
不用复原奶生产,牛奶中不含抗菌素,通过超高温灭菌,无菌灌装,保温试验和抽检合格,确保安全;
不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常温保存半年,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四、粮油类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面粉必须符合GBl355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食用油必须符合《葵花籽油》GB10464-2003、《大豆油》GB1535-2003、《花生油》GB1534-2003、《菜籽油》GB1536-2003等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五、调味类:生产厂家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采购清单
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 |
计量 单位 |
服务 年限 |
数量 |
预算价格(元)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实验中学 |
人 |
一年 |
890 |
64080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办事处新华小学 |
人 |
一年 |
430 |
15480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镇羌城小学 |
人 |
一年 |
120 |
8640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翟店镇中学 |
人 |
一年 |
108 |
7776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中学 |
人 |
一年 |
214 |
15408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小学 |
人 |
一年 |
71 |
5112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潞城市合室乡合室小学 |
人 |
一年 |
28 |
2016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合室中学 |
人 |
一年 |
130 |
9360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中心学校 |
人 |
一年 |
154 |
11088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中学 |
人 |
一年 |
87 |
6264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潞城市成家川办事处成家川小学 |
人 |
一年 |
41 |
2952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成家川中学 |
人 |
一年 |
226 |
16272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潞城市黄池寄宿制小学 |
人 |
一年 |
15 |
1080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黄牛蹄中学 |
人 |
一年 |
95 |
6840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下黄寄宿制小学 |
人 |
一年 |
32 |
2304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史回中学 |
人 |
一年 |
45 |
3240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王里堡寄宿制小学 |
人 |
一年 |
110 |
7920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店上中学 |
人 |
一年 |
140 |
100800 |
长治市潞城区学生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李家庄小学 |
人 |
一年 |
190 |
136800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货物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货物安装后,检查货物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货物正常运行后,完成货物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谈判文件;
2、报价文件;
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4、成交通知书;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报价人应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二、格式附件:
附件1:
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如我方获得成交资格,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报价人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
日 期:
附件2: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作出如下声明:
一、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公司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我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报价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
日 期:
附件3:
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采购人):
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
日 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 (采购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
报价人全称: (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附件5: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
我方 (公司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代表我方 (公司名称)全权办理 采购项目的、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方对授权代表签名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内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授权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职 务: 职 务:
报价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报价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附件6:
报 价 函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
( 名称 )品牌的 (货物名称及型号) 共 及有关的服务,货物及服务,总报价为 ( 大写 ) 元人民币( (小写) 万元人民币),具体报价明细见报价一览表。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4、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5、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10、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5、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报价人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附件7:
报价一览表(第一次)
所投包号:
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生产 厂商 |
数量 |
单 价 |
总 价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 |
总报价: (大写) ¥ (小写)
单价: 元/袋
报价人全称: (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8:
技术规格响应表
报价人在时应对本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条款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报价人针对这些条款逐条详细列表提出应答。如有偏差,须在“技术规格偏差表”中详细列出偏差的理由及其内容等。
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
报价文件技术应答规格 |
技术规格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正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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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2025年护林防火慰问品潞州区总工会
2025-04-07
长子纪委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2025-04-02
长治市公安局机关、东办公区、巡特警集训中心餐厅肉蛋、蔬菜等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5-04-01
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食堂食材采购合同
2025-03-31
长治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食堂食材采购合同
2025-03-31
长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