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赤峰学院官网http://www.cfxy.cn/“政府采购专栏”搜索本项目,找到本项目附件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CG433FW
项目名称: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网页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中标供应商至少一名员工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职业指导师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及证书所属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赤峰学院官网http://www.cfxy.cn/“政府采购专栏”搜索本项目,找到本项目附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赤峰学院官网http://www.cfxy.cn/“政府采购专栏”搜索本项目,找到本项目附件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赤峰市松山区新临潢大街天宇大厦8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赤峰市松山区新临潢大街天宇大厦8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赤峰学院
地址:赤峰学院
联系方式:郭科长 13947670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方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3847645040
联系方式:陈晓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华
电 话: 13847645040
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蒙古方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赤峰学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
谈判文件编号:2020CG433FW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总预算金额(元) |
1 |
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 |
1 |
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谈判文件 |
145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网页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4日,填写好《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见后附表)发送到邮箱 327874401@qq.com 即可。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赤峰学院官网http://www.cfxy.cn/“政府采购专栏”搜索本项目,找到本项目附件获取采购文件。
提醒:特别提醒:新冠疫情期间,防控管理严格按《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管控措施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98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否则后果自负。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1、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下午15:00分
投标地点: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天宇大厦809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15:00分
开标地点: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天宇大厦809室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赤峰学院官网http://www.cfxy.cn/“政府采购专栏”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方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临潢大街天宇大厦809室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陈晓华
联系电话:13847645040
投标保证金账户
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学院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1号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13947670166
2020年12月2日
项目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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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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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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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项目名称、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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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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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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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必保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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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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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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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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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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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类型及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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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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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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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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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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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报名信息必填。 2.供应商基本信息没有的可不填。 3.填好后发到邮箱327874401@qq.com即可。 4.供应商发送报名邮件时,“邮件主题”要填写所报名的项目名称。 5.本项目的变更内容请供应商随时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赤峰学院官网http://www.cfxy.cn/“政府采购专栏”。 |
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
谈判文件编号:2020CG433FW
采 购 人:赤峰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方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7
第二章 项目技术规范与采购要求……………………………………8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活动程序…………………………………………13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17
第五章 合同样本………………………………………………………24
第六章 附件……………………………………………………………28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现将本次谈判要求通知如下:
一、谈判文件编号:2020CG433FW
二、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预算:
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预算:¥145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开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
供应商可以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或赤峰学院官网 http://www.cfxy.cn/“政府采购专栏”搜索本项目,找到本项目附件获取采购文件,采购人不再发放纸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下午15: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天宇大厦809室
%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方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临潢大街天宇大厦809室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陈晓华
联系电话:13847645040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学院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1号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13947670166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二章项目技术规范与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17人,食堂洗消工12人,合计用工人数:29人。
1、中标供应商承担食堂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及工伤保险的缴纳、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赔付、人员伤亡、出具发票产生的税费等用工费用责任风险。
2、工作人员要求:持有健康证,男性在60周岁、女性在50周岁以下,均不低于18周岁,学历、技能等符合所从事岗位的国家相关规定。
3、工作人员应服从赤峰学院后勤与基本建设处饮食服务中心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的,学校有权无条件解聘。
4、根据国家、学校政策和工作量的变化,学校将适时调整劳务外包人员的数量、服务期限、用工时间和工资待遇。
5、在赤峰学院现有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的劳务费不得高于每人每月500元。劳务费主要用于: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及工伤保险的缴纳、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赔付、人员伤亡、出具发票产生的税费、管理费等费用。
6、工作人员上岗时须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工作人员须在上岗前中标供应商进行岗前行业培训。
8、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
9、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用工人数及工作时间按学校食堂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10、★中标供应商至少一名员工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职业指导师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及证书所属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1、劳务派遣公司收取劳务费
洗消车间洗消工12人,食堂员工17人,劳务费约按10个月计算,每人五百元。
12、食堂各岗位职责
(1)厨师长(1名)岗位要求
服从领导,负责餐厅的全面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落实卫生责任制,杜绝食物中毒,加强个人环境卫生管理,抓好劳动纪律,听取就餐者的意见,制定和改进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
(2)厨师(1名)岗位要求
根据就餐者的需求和烹调的原理,配合厨师长制定菜谱,做到不断更新菜谱,做出营养可口的菜肴。
(3)切配工(4名)岗位要求
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菜间的岗位职责、厨师的菜品要求,切配出片、丝、块、段等合格的半成品。
(4)摘洗工(2名)岗位要求
能够按照岗位的职责、认真检查待加工的原料、发现有异常的、有毒有害的原料不得加工,并分类摆放摘洗备用。面点工的岗位要求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岗位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原料的安全性,品种多样性,不断更新满足就餐者的需求。
(5)值班(1名)岗位要求
能够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用餐,每天下班前做到必查后方可休息。
(6)洗消间(12名)岗位要求:
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制度,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间干净整洁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7)传菜工(1名)岗位要求:
能够按照菜品的卫生要求,菜的成品并及时传到指定的位置。
(8)售饭工(1名)的岗位要求:
能够按照配间的岗位职责,及时清理并消毒。
(9)库管、留样(1名)岗位要求:
所入库的货物要经过检斤、核对、生产厂家、厂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质量等,做到先进先出,不积压、不断档,并做好台账记录,留样食品必须按要求,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并做好记录。
二、质保要求
1、按照采购方的要求保障劳务用工人数和用工质量。
2、其他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交付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按照学校要求派遣劳务用工人员。
四、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整。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每月末支付上个月的劳务用工费)。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活动程序
1.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
本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小组组成方式为: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专家二名,连同采购人代表组成三人制竞争性谈判小组。
2.制定谈判文件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采购要求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制定本次采购项目谈判文件。
3.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
本次采购确定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为:发布公告。
4.发出谈判文件
供应商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澄清或修改
5.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2对谈判文件重要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递交响应文件及其他资料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盖章及原件资料送达指定地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谈判小组将拒收。
7.组织谈判
7.1谈判小组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谈判。
7.2谈判会现场供应商如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人到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原件、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和监督人审核,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谈判小组共同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响应文件及其他资料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及其他资料按无效处理。
7.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单一保密谈判。
7.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样本条款。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7.6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现场可以提交响应承诺书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有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7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经财政部门批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可以为2家)。
7.8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7.9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10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8.提交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9.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9.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0.公告成交结果
10.1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
10.2成交结果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谈判文件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10.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1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样本以及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样本以及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赤峰学院此次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其全部资金已经获得了赤峰市财政局的批准,并计划将这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此次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2.联合体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谈判、履约保证金
3.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形式
3.2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元(大写):零元整
3.3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供应商需通过本单位的账户将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需备注“****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本章3.7款和3.8款。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内蒙古方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钢铁西街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152432141548
3.5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谈判文件。
3.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所缴纳的谈判保证金可退还。
3.7未成交供应商缴纳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3.8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谈判费用
4.1本项目只收取谈判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允许单独列报;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本项目谈判有关的其他费用。
4.2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标准收取;
5.谈判方式
采取书面递交响应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谈判小组成员面对面谈判相结合的方式。
6.响应文件组成
6.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技术、服务及投标保证金四个部分。加“★”部分要求供应商谈判时应当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资料复印件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响应文件里,如果原件与响应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原件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谈判开始后补正。
6.2为了方便评标,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制作。
6.3资格部分
(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截图。
(6)投标人单位账户直接转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客户回单。
6.4技术部分
(1)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表;
(2) ★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职业指导师证书
(3) 供应商认为对本次谈判有利的其他技术资料。
6.5服务部分
(1) 质量保证承诺;
(2) 交付期及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承诺等;
(3)供应商认为对本次谈判有利的其他服务资料。
6.6谈判保证金
(1)投标人单位账户直接转入指定账户的客户回单。
7.谈判内容说明
7.1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有关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任何内容进一步审查,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请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8.谈判报价
8.1谈判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8.2供应商应当按谈判文件中要求做好最后报价的测算,以备谈判完毕进行最后报价。
8.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包括实验室耗材制造费、利润、税金、谈判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8.4谈判小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8.5 鼓励供应商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
8.6供应商成交后,其最后报价总额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总价。
9、响应文件装订
9.1响应文件按着“响应文件组成”的顺序统一编写目录、编制页码,装订成一式三份(A4纸),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正本所有页面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9.2供应商愿意提供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其他谈判资料一致,附于响应文件之后,与其他谈判资料页码统一编写目录、编制页码装订。
10.响应文件密封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另行提供的原件资料单独递交,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里。
11.响应文件审查和澄清
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2.免谈情况
1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资格部分内容无效或其响应文件未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采购要求和付款方式的;
12.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加盖公章的;
12.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附件)的,或提供的货物明细表中主要技术参数未提供佐证或性能指标项有负偏离的,或直接复制谈判文件技术规格内容又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与证明材料不符的;
12.4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足一式三份(A4纸)的;
12.5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12.6供应商谈判后,对谈判小组现场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不能满足的;
1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12.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的;
12.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10核心产品中重要技术参数及技术佐证文件有负偏离的。
13.质疑
13.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3.2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递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且质疑人必须为本次采购活动当事人。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质疑。
(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时间;
(2)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的具体事项及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13.3质疑人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质疑人是代理人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质疑材料当面递交采购人(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将不予受理)。
13.4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3.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非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对成交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
(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质疑人法人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委托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4)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真实的,或证明材料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
13.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14.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其规定和程序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合同草案
(按最后确定的谈判内容执行)
采购人:赤峰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谈判文件编号2020CG433FW)竞争性谈判中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定义
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的价格;
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相关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二、合同货物的名称及技术要求:
见谈判文件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货款总额: ,¥: 元。
2.付款方式:以谈判文件内容为准。
四、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以谈判文件内容为准。
2.交货期限和交货要求:以谈判文件内容为准。
3.其他要求:以谈判文件内容为准。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合同清单质量标准的“规定”相一致。
3.甲方对合同中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应依据本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4.若检验时发现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数量、质量不符等,甲方不予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交货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书》。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赤峰学院劳务外包服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2.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争议解决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九、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